第4章 走马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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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民妇谢过陆大人。”妇人珍视地捧着两串钱哭着要跪下。
陆辰星轻扶了下立刻侧身避开,提起再不买药天就黑了才成功阻止妇人的跪拜。
最后陆辰星实在推脱不过妇人的感激之情,挑了不值钱的几根猪骨作为“谢礼”。
因着这件事,陆辰星买老母鸡时还被人抹去零头。
出集市时,有人不放心地小声问:“陆大人,那吴管事今日丢了大丑,以后可会寻您麻烦?”
“无须担心,今日之事很快便会传出,他以后没功夫找人麻烦。”陆辰星笃定道。
问话人闻言松了口气:“也是,他家婆娘可不是吃素的,晓得他外头养女人不活剥了他才怪。”
吴管事没功夫找茬儿,那祁阳侯府呢?
陆辰星暗自摇头,也不会。
祁阳侯府自老侯爷病逝后,因家中小辈没有成器的,早已势微多年,是近来入宫的侯府三姑娘颇受帝宠,才令侯府重新步入京中权贵视线。
但为了一个本就做错事的府上管事而公然给探花郎使绊子,这是重度脑残患者才会做的事,侯府几位主子只是不够聪明有本事,却不蠢。
一路快走,快到家时,陆辰星被人叫住。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位高调的尚书千金王二姑娘。
陆辰星低叹,停下脚步:“王姑娘。”
王二姑娘走上前,见对方左手一只鸡,右手几根大骨头……
强令自己无视辣眼睛的画面,咳了两声后扬起下巴:“听说你要被派到穷乡僻壤了?”
“圣上刚公布名单,陆某确实在此列。”
王二姑娘左右看了看,上前一步悄声道:“你若识实务,本姑娘可以求家父……”
陆辰星立刻退后一步,拉开与她的距离,冷声:“圣旨已下,还请王姑娘勿要插手此事,陆某身为天子门生,岂可迕逆圣上?尔虽好意,但冲动行事若因此害了令尊可就……”
“你!你不知好歹!”
“陆某若是听了王姑娘的建议,那才叫不知好歹。”
王二姑娘再次气跑了,这次是哭着跑的,连事关前途这等大事都威胁不了他,她还能怎么办啊!
早知如此,她就不会多嘴让父亲算计陆辰星被圣上选上了,他若真离了京,何年何月才会回来?她还怎么嫁给他!
陆辰星很无奈,都是这副皮囊惹的祸,以致于得罪了吏部尚书。
这次调动,原本皇上只是想让一些二甲和三甲的进士们去治理各个府县,是王尚书从中使了劲,令圣上改变主意,将他这个探花也加了进去。
可以说被调离京城实属无妄之灾,都是犯桃花闹的。
陆辰星想,若他有个女儿整日追着早已名草有主的男人跑,他也会想法子将那个碍眼男人踢远点。
麻烦不好解决,那就解决引起麻烦的人不就成了?
只是对于目前的陆辰星来说,去作一名县令于他来讲也不算坏事,好好表现,更容易冲政绩。
红豆正在家中收拾行礼,见陆辰星提着肉回来,大为开心:“晚上吃小鸡炖蘑菇!”
将肉都拿去厨房后迅速返回:“能离开京城也挺好的,这京城一块瓦掉下来,被砸到的十个人中五名有权的,五名有钱的。少爷无权又无钱,奴婢出门都得夹着尾巴走路,唯恐哪里不注意惹到不该惹的人。”
“我们红豆会怕?”
“若只是红豆自己,自然不会怕,但谁让少爷长了这样一张脸?万一对方拿奴婢作饵,绑您回去作压寨夫婿还得了?”红豆别看长得一副粗心大意模样,实则心细得很呢。
陆辰星被逗得心情好了很多:“嗯,为了我家红豆开心,咱们还是尽快离京吧。”
“奴婢觉得作鸡、头比作凤尾舒坦多了,离了京城去作七品县令,奴婢出门都能拿鼻孔看人了!”红豆越说越兴奋,天知道在京城里她有多紧张,时不时就会梦到自家主子女扮男装的事被揭发而砍头,离京城越远他们越安全。
至于少爷冒着被砍头风险也要科举作官的背后目的……那也不是一时半会儿便能解决得了的。
红豆之前正一个人收拾行礼,看着屋内这么多准备带去任上的箱笼,陆辰星有些心疼:“你暂时辛苦些,待到了任上,多买几个丫头婆子。”
“我们哪来的银子?”红豆宁愿自己一个人多辛苦些,也不想买能进少爷院子就近伺候的下人,一是怕少爷性别秘密守不住,二是太费银钱了。
自当上编修后,陆辰星也只是买了一对四十多岁的中年夫妻,因着前些年家乡闹水灾,儿女都没了,两人都很老实本分,男的负责看门烧水招待客人等杂活,女的则打扫院子和做饭洗碗。
至于陆辰星的院子则只有红豆一人负责,连做饭的婆子都不能随意进入。
陆辰星拿出刚赚到手的三十五两银子递过去,挑眉:“你家少爷我刚赚的。”
“呀!”红豆喜得将手在衣服上擦干净,接过银子看了又看,笑得眼睛都没了,“在京城,几十两银子扔河里连个响都听不见,而去了任上,省点花,这些银子都够我们吃喝两三年了!”
京城物价过高,权贵又多,当个小小的没有油水的官员,赚的远远不如花出去的,光各方面的打点就非小数目。
几日后,陆辰星拿着上任文书,带着红豆,在一干京中贵女们的泪眼不舍中,离京上任去了。
秋季,山上树木繁多,树叶黄黄红红的交错排列,煞是好看。
有两人坐在树下掉落的叶子上,啃着已经变凉的饼,心情如这个季节般极度荒凉。
“你说就找个人怎么就那他娘的难?”一脸落腮胡子的方脸大汉抱怨着。
另一名瘦脸年轻男人咽下干巴巴的饼,喝了口水:“都怪老头儿,有私生子怎的不早说?早找到不就成了,非要拖到儿女都死干净、自己也快嗝屁了才提这事,人家女方几年前就拖人捎信想拖孤,迟迟没有人去,她不死心才怪!如今她搬走了,是死是活咱都不知道。再说了,当时收到信时老头儿不信儿子是他的,如今怎的就信了?”
“哎,老头儿病重快死了,蚊子大点儿的可能他也要试一试,万一真是亲生的呢?”
“是不是亲生都次要,最重要的是咱们没找到那位小少爷啊!”
落腮胡子一脸发愁,饼啃完后皱眉叹气:“兄弟,为了咱们以后的好日子着想,这小少爷说什么也得找到,不然真等老头儿翘辫子,山寨就都成二当家的了,咱们还有好日子过吗?”
瘦脸男闻言也沮丧起来,抹了把脸将没吃完的饼子随手一扔,站起身道:“走,咱们继续去找人,就不信了,好好的一活人咱们兄弟会找不到!”
落腮胡跟着起身,从胸口拿出一副画像。
看着那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人脸像,发出第一百零八次的疑问:“这画像确定不是小孩子拿来练手的吗?瞧瞧这都什么玩意儿!眉毛像虫子,看着想吐,眼睛大得像骷髅,能吓死个人,鼻子画得跟钩子一样,关键这嘴唇画得也太应付差事了吧?一条直线……啧啧,这人丑得都没边儿了,偏老头儿病得不轻,指着画像非说他儿子是美男子,就这要算美男子,那咱哥俩儿岂不是赛西施?”
“西施是女人,你个傻子会不会比喻?”瘦脸男翻了记白眼,指着画像:“其实你可以换个角度去审视这副画像,依我看,画像想表达的意思其实是:浓眉、大眼、高鼻梁、薄嘴唇,无奈作画者能力实在扯、蛋,于是就成这德行了。”
“兄弟你他娘的是个人才!”落腮胡佩服地拍了拍瘦脸男肩膀,怪不得老头儿非要他跟着自己一起,这么差劲的画作反正自己看不懂。
吃饱也歇完,准备继续找人,身后山坡突然传来异响。
两人猛地回头,只见一名身着蓝衣的男人叽哩咕噜滚下山,最后头重重撞在山角下的石头上。
那“砰”的撞击声,两人听了都忍不住打冷颤。
“兄、兄弟,他是死了吧?”落腮胡颤声问。
瘦脸男抬头望向山顶方向,这山有一定的高度,加上树木阻挡,他们这个位置无法看清山上是否有人。
血自男人头部缓缓渗出,头发将脸遮住了大半,看不清脸。
草草看了下,对方身上衣物只是因滚落下山时被树枝刮擦和沾了土,没有其它破损。
“别惹事,我们走吧。”瘦脸男说完就拉着同伴走,谁也不知山上是否有人,万一发现他们想杀人灭口怎么办?
两人鬼鬼祟祟跑出一段距离后突然停住,犹豫了片刻,觉得身为以“抢、拿、偷、要”为职业准则的土匪,就这么走了委实有损他们雁过拔毛的职业理念。
于是两人又折回,毫不见外地将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的蓝衣男浑身搜刮了遍。
两张百两银票,一些碎银子和铜板,除此外还有一枚看着就知是好物的上等羊脂玉佩。
若非嫌麻烦,这身上好绸缎的衣服他们也想扒下来当掉。
“这人挺富有,幸亏咱回来了。”
两人一边搜刮财物一边贼眉鼠眼观看四周,将对方鞋子都脱了查看,实在没的拿了才罢手。
大概是收获颇丰,两人难得起了恻隐之心,觉得既然拿了人家不少银钱,最好还是将人埋了。
头破血流,还鼓出那么大一个包,肯定活不成。
谨慎起见,伸手去探对方鼻息,没有感受到气息,确定这人已经死了。
蓝衣男除了头部遭受撞击流了点血,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地方,这都过了好一会儿了也没见人下山,两人觉得应该是失足滚落,而非被人暗算,于是也不怕在此逗留久了会有风险。
两人拿着匕首还有树枝当工具,吭哧吭哧开始挖坑。
挖得热火朝天,眼看就要挖完时,突然传来一声痛苦的呻、吟,吓得二人差点蹦起来:“谁!”
左右前后都瞄了个遍,没看到人,两人对视一眼后,立刻瞪向蓝衣男躺着的方向。
“疼、疼……”蓝衣男痛呼着,缓缓睁开眼。
头发沾着血糊在他多半张脸上,左侧头肿起小孩拳头大小的包,僵硬而缓慢地转动的脑袋,血淋呼拉的脸……
“兄、兄弟,咱刚探的是他的鼻息吧?”
“是、是的吧?”
突然,一只乌鸦飞过。
大概是看这俩贼眉鼠眼的男人不顺眼,暴躁地“呱呱”大叫几声,为本就恐怖的画面更添几分灵异色彩。
两人只觉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直逼天灵盖儿,头发梢都吓得立起来了。
“诈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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