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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对方说得相当流畅自然,就好像大家是已经熟识的朋友一样。金知愚褪下手套,拿出纸和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给他:“我叫金知愚,这是我的手机号。我平时不备名片。”

        隔壁的男人,哦不,林瑞寒右手插兜,倚在门框处,接过写有她信息的纸条,轻声哼笑:“难怪我觉得你眼熟,原来是最近的绯闻大热门人物啊!”他晃了晃手里的纸条,看向她的眼神意味不明。

        金知愚瞬间便冷下了脸,杵着拖把眼神戒备地盯着他:“你想说什么?”他去而复返,现下看向她的眼神明显的不是很友善,金知愚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意思。

        没想到林瑞寒却也只是摇了摇头,叹口气道:“没什么,就是随便聊两句。你忙,我走了。记得把我的房子打扫干净。谢谢了。”

        他说罢,笑着看了她一眼,然后晃晃悠悠地转身走了。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金知愚皱着眉头看着他的背影懒懒散散地远去。

        自从出现了自己家傻狗和猫主子跃狱出逃祸祸别家的事情之后,金知愚多了个心眼,基本不怎么出门了,要么点外卖,要么拜托田芯顺道给自己送点食材。正好唐棠出院到家里休养,她跟唐棠家隔了两个一个小区,出门必然带上一狗一猫。

        当然,也给唐棠茶余饭后增添了很多笑料谈资。

        现阶段,因为国际上对渐冻症没有很好的医治办法,唐棠的病情虽然发展有所减缓,但是出院的时候,她基本已经快要说不出话了,抬不动手了。偶尔有了精神,睁着的眼睛也渐渐失了神采。但是每次金知愚过来,她都会挣扎着,努力的睁大眼睛,想要跟她说话。金知愚推掉了一切有的没的的工作,时常往唐家跑,为的就是天天都能见到唐棠。可惜,唐棠到底是病人,精神有限,说话不了十分钟,眼神便有些空茫了。他们便只能默默地看着她熟睡。这段时间来,她倒是常常能碰到诸葛。和以前的他相比,现在的诸葛瘦了很多,憔悴了很多,整个人,也不如从前那样活泼阳光,爱说爱笑了。

        金知愚虽然也很难过,但是,她心里也清楚,眼下更难过的是唐父唐母和诸葛。

        可是,连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让大家丢掉这无法逆转的难过,就好像现在和老天争的每一分每一秒难过,都是恩赐。

        期间,全民偶像的总决赛金知愚带着田芯一块儿去了。胡思木果然不负众望。虽然未能c位出道,拿下冠军,但第二名的他同样也有了超高人气和众多粉丝。得知唐棠的病一天比一天坏,第二天,金知愚结束了为这七人组合的画拍摄工作,他便跟经纪人求了半天,才磨出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跟金知愚一起去探望唐棠。

        因为金知愚的缘故,他也对唐棠一直很尊重,得知她现在病情加重,出于关心,便跟着去了。

        却没想到,无孔不入的狗仔再一次将他推上了风口浪尖。

        不过这次倒还好,反而让原本无人能理解的病情渐冻症渐渐为国内人所熟知,国外流行一时的冰桶挑战也在国内风迷,更多的人开始关注渐冻症病人的痛苦。

        倒也是好事一桩。

        原本以为,这一年都不会有什么值得她特别开心的事情了。却没想到,就在沈宴之回来的那一天夜里,诸葛竟然带着自己的父母,在病床前,当着唐棠最亲密的家人和朋友面前,向唐棠求婚。

        金知愚是第一次见到诸葛周瑜的父母,通身气质都很有休养,说话轻声细语,十分和气。以前她和诸葛还担心过,他的父母会不会阻止他们恋爱,却没想到,这次他们竟然亲自带着诸葛上门求婚了,难得对小辈的婚事如此开明。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这场恋爱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但他们仍然尊重了自己儿子的想法,并且始终对唐棠温柔以待。

        仅管未来的儿媳妇躺在床上,连手抬起来都很费力,甚至无法完整地叫出一声叔叔阿姨,但他们还是红着眼眶,为这对即将结婚的新人送上了祝福。

        金知愚感动得满脸都是泪,便连一向对亲情十分淡漠的沈宴之也渐渐红了眼眶。他风尘仆仆的回来,看到自己的好朋友对自己最喜欢的姑娘求婚,头一遭体会到了感情的珍贵。他微微侧头,看着哭得稀里哗啦的金知愚,有一瞬间心底最柔软的部门仿佛被击中了。

        诸葛跪在唐棠的床前,抬手轻抚了抚唐棠的脸颊,她红着脸流着泪,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怔怔地望着。诸葛笑了笑,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随即将手里的玫瑰花捧给她看:“亲爱的,我跟你求婚,你答应吗?”

        玫瑰花中间放置着一枚钻戒,看起来漂亮又夺目,病床上的唐棠点头又摇头,一双眼睛里满是不舍和无奈。

        诸葛笑了,抬起她的右手,不由分说地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然后轻轻亲吻:“糖糖,我们恋爱够久了,也该结婚了。娶你爱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情,你不答应,我会难过的。“顿了顿,他抬起头时,眼眶已经有些泛红了,“你说你从来都不会让我难过的,不是吗?”

        年少时的爱情总是弥足珍贵,尤其是,他们都足够好,好到,这世上再也没有人能替代得了彼此,好到,换作任何其他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再有这般的心动。所以,生命是长是短,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爱她,那就够了。这世上,除了死亡,没有人能将这份爱情冲淡。哪怕她如今再也无法完整地说出一句我愿意。

        唐棠艰难而缓慢地轻轻朝他点头,泪水已经模糊了脸颊。

        这么开心的事情,在场的气氛却十分低沉压抑,唐伯父唐伯母已经抑制不住自己的伤心,再也不敢站在那里,由着诸葛的父母搀扶着他们离开。

        金知愚看着这样的场景,饶是她再心如铁石,此刻也不由得红了眼眶。

        诸葛和唐棠的婚礼一切从简,地点就在唐棠的家里。

        金知愚和沈宴之为了帮诸葛布置婚房,早早地便过来了。因为唐棠身体不好的缘故,只有双方的父母以及他们两个最亲密的好友前来参加,虽然顾忌唐棠的身体,没有为她换上婚纱,但是金知愚还是认认真真地给她化了个妆,然后,借着房间的布置,特意为她和诸葛拍了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拍的婚照。他们的婚礼简单又温馨,唐棠一整天都很有精神,目光追随着诸葛,像是生怕下一秒他就会突然消失一样。

        金知愚最见不得这样的场景,大概是因为这场早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的悲剧结局,让她连现在这一点点的甜蜜都有些承受不住,除了想哭还是想哭,索性早早的便拉着一直沉默不语的沈宴之离开了婚宴现场。把这珍贵的时间留给诸葛和唐棠。

        因为回来这两天太忙,所以雪宝还是寄养在金知愚家里。所以,这正好给了沈宴之一个可以和金知愚单独相处的机会。

        路上开车,沈宴之问起金知愚:“雪宝还闯祸吗?”听说它吃得好喝得好,上次闯了那个大祸之后,倒是安静乖觉了许久。

        金知愚听他提起雪宝,这才提起了点精神,说道:“我也没想到,一只猫竟然有两副面孔,在我面前又乖又萌又听话,可是我一旦离开,它总是能把发财挑逗得上窜下跳,还好发财是只傻狗,不怎么记仇,现在已经粘上了它,雪宝走哪发财就跟到哪里。两只在一起可有意思了!”

        沈宴之抿唇笑了起来,轻轻侧头看向副驾驶的金知愚。她说话的时候虽然没有看他,眼睛直视前方,但眼里星星点点的光芒让他觉得此刻的她至少对他是没有抗拒和厌恶的。他紧握了方向盘,唇边笑意藏也藏不住。

        金知愚无意间扭头去看他时,就发现他似乎在笑。心道也不知他想起了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耸了耸肩,继续看窗外的风景。

        到了她的公寓里,沈宴之一进门,雪宝就从沙发这个王座上跳了下来,迈着优雅的猫步走到沈宴之脚边,喵喵喵地叫了起来。沈宴之笑着抱起它,轻柔地抚了抚它的背,然后扭头笑着对金知愚说:“它似乎活泼了不少,之前跟我在家时,不会这么亲呢地过来求抱抱。”

        金知愚正在厨房犹豫着要不要留他简单吃些饭,扭头看到他已经抱起雪宝朝这边走过来,只好硬着头皮问他:“我要做饭,你想吃点什么吗?冰箱里还有鸡蛋,排骨,酱牛肉,番茄之类的东西。”

        沈宴之放下雪宝,眉眼认真地想了想:“我会做红烧排骨,扒牛肉。今天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他站在她身侧,笑意盈盈地看着似乎正在为吃什么苦恼的她。

        金知愚愣了一下,顿时觉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心想,使唤客人是不是不太好啊!虽然她刚刚差点脱口而出提议他们吃外卖。但是看沈宴之似乎是个对生活质量很讲究的人,所以她忍住了。却没想到他抢先提出了做饭。

        金知愚被他眼中带着笑意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慌,呆了一下,顿时觉得有些窘迫:“那怎么好意思。你是客人,怎么能让你动手。”

        沈宴之笑了笑,低头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一猫一狗,说道:“你帮我照顾雪宝这么久,给你做顿饭真的只是小事一桩了。”

        金知愚一想,觉得也对。她也不是什么矫情的人,便答应了:“好,那今天就尝尝你的手艺。我来给你打下手。”

        沈宴之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金知愚还是第一次看到男人在厨房里忙碌。毕竟她身边经历过的大多数男性几乎都没怎么进过厨房,诸葛做菜仿若下毒,吃过之后只想去死。孙由老师更别提,最会做的就是煮方便面。胡思木倒是会一些,但都算不上是硬菜,毕竟番茄炒鸡蛋,青椒炒鸡蛋之类的,也没有多少技术含量。说实话,第一次见到会做硬菜的,她不由得有些好奇。

        其实说是打下手,但她还真没有做什么,最多把菜洗好,剩下的沈宴之一个人几乎就完成了。

        金知愚只见他把酱牛肉切好了片,然后把切好的葱段姜丝撒上去,转身他又调制了料汁,生抽2勺、绍酒1勺、糖一勺、水5、6勺,倒进碗里搅匀了,浇在牛肉上之后,便开始上锅蒸。过了大概十来分钟,金知愚就闻到香味了,双眼亮睛睛地跑过来,身后跟着不停摇巴的发财,沈宴之忍俊不禁,把牛肉取出来之后,又开始炒酱汁,最后一波勾芡,那香味简直了,把做好的浓稠酱汁浇在牛肉上,一盘让人馋得流口水的扒牛肉便做好了。

        金知愚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盘子里的肉,内心里显然对沈宴之一扫之前的不喜欢。果然别人说会做饭的男人最帅,现在金知愚看着沈宴之,觉得他真是帅得不得了啊!

        她很少做饭,最拿手的就是粉蒸排骨,当然,硬菜就这一个,还是因为自己爱吃所以不得不学。这么一想,算得上文武全才的沈宴之在金知愚心目中的形象顿时高大起来了。

        做完了扒牛肉,沈宴之就开始做排骨了。金知愚已经彻底放心了,干脆就眼巴巴地守在餐桌前,就等着他做好了饭自己尽情享受了。

        金知愚平常为了保持身材,不怎么吃肉,但是当三菜一汤摆在眼前的时候,她已经感动得要哭了。扒牛肉、红烧排骨、番茄炒蛋,还有个素汤,光是闻这个味道就已经让她十分服气了。

        沈宴之看她眼睛都不带挪一下的,忍不住笑着挑眉问道:“尝尝?”

        金知愚连忙下筷子,包裹着浓郁酱汗的软嫩扒牛肉一口咬下去,唇齿留香,比她在外面餐厅吃过的还要好吃,好吃得她睁大了眼睛,对着沈宴之比如了大拇指。

        “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都不会做饭的。”之前听诸葛说他几乎很早就在国外生活读书了,听说家境还不错,富贵人家的少爷,她以为他也是像诸葛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

        没想到做饭手艺竟然这么好,之前果然是她小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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