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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程诺觉得就程鑫的那个长相在高中的时候没早恋就已经很奇怪了。

虽然在自家弟弟的面前程诺一直是一个严厉姐姐的形象,可是事实就是程鑫长的就是很帅,程鑫的眼睫毛比自己都要长,而且程鑫的长相不是像小的时候那么秀气,像女孩子一样,年纪大了脸上就有了少年的硬朗感。

在程诺面前的不管是程鑫还是程毅都是老老实实的,不像是程挚被家里人惯的都没边儿了,程诺也说不得。

“如果了没记错的话,余瓜瓜同学,程鑫是要比你大的,你是要叫她学哥的。”

只是程诺降了一级,如果程诺不降级的话,那她现在就是余诗韵的学姐了。

程鑫也就自然而然地比她要大一岁。

在余瓜瓜的眼里,之前一直觉得程鑫长的很帅,可是程鑫这个人好像不太好接近,后来发现他是程诺的弟弟,仔细一看才发现程鑫和程诺长的是很像的。

“别想了,就算程鑫不谈恋爱,应该也不会落到你的身上。”

“为什么?”这话说的,余诗韵就不理解的,这近水楼台的,明明有程诺这么好的介质,什么感情都应该传播的很快。

“因为我可不希望你叫我姐姐。”程诺坏笑了一下,然后把吃完的苹果核,一个三分扔到了垃圾桶里,然后跑到了篮球场从地上捡起篮球投了起来。

余诗韵气的在原地直跺脚,这个程诺,太坏了!

程诺回班级的时候校服外套已经脱下来,围在腰上系了起来,里面穿着的是黑色的短袖,额前的汗打湿了碎发,后面的马尾也被她高高地挽了起来,盘在了头顶,校服的裤子也高高地撸到了膝盖上面。

其实这样穿校服学校是不允许的,据领导班子所言,这种仪容仪表一点学生的样子都没有,如果抓到了是要扣班级的纪律分的,但是程诺永远是最特殊的一个。

不是她打破了规定,是根本没人管的住她,高中以前的程诺上学都是不穿校服的,因为她觉得高中校服的颜色是黑绿色,不好看所以她就不穿,要穿就要把校服上粘上不一样的东西,学校也是不允许的,可是她不听,叫了安言和程远树去学校也没用。

正常来说程诺是从初中部升到高中部的,别人正顶着大太阳中考的时候,程诺抱着西瓜在门岗大爷的屋子里吹着电风扇和人家聊闲,她学习成绩一直就是那么好,即使她这个人行为脸上神态动作都写满了放荡不羁,但是有真正的实力在,也没人置疑她。

不能说程诺说不学习啊,人家上课的时候就是认真的听课,就是该干嘛的时候干嘛,该玩儿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玩的比她还欢,这也许就是她成绩一直拔尖的理由。

上初中的时候就是因为她像个混混一样给人的感觉,结果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拿了一个全校第一名,程诺收到了教导处的举报,说是她带书进考场抄答案,程诺气的简直想把这个举报她的无脑人士揪出来暴打一顿,真是闲的没事说这种屁话栽赃嫁祸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清者自清,程诺和教导处的老师说,给她初二的内容她都能答上八十分。

结果拿了当时同批次考试初二的数学卷子,程诺答了89分的成绩,满分是一百分,回馈那些流言蜚语不相信你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最鲜明的事实击打他们,让他们闭上了嘴。

就此程诺在初中一炮而红,再加上她有些不低调的行为就更加被人注意,程诺的名字学校里的每个人都知道,即使是那种一心在教室里想要搞科研研究的人,眼睛片厚的像啤酒瓶底一样的,听到程诺的名字都要把眼睛从眼镜低下抽出来,问:“程诺最近又干什么了。”

没办法,不能低调是程诺的代名词,她感觉她真的没做什么,难道就是她说话的声音大一点,就这么惹人注意吗?可是要小声说话她也不能习惯。

本来程诺想要去的是市里重点的高中,但是本部的高中说程诺可以免考直接进入高中部,再一考虑,志念高中确实也不错,离家还挺近的,最主要省去考试的麻烦可以直接放假,那感情多好啊,所以程诺只是把这个消息和安晚说了一下,没有通知她爸妈就同意了。

就算程远树和安言不同意也没用,程诺不听他们的话,只听安晚一个人的话,如果当时安晚不同意程诺的行为,程诺估计现在早就是重点高中的培养对象了。

还有一分钟的时候程诺进了教室,怀里抱得不知道是谁的篮球,她看天阴了,今天据天气预报所言是有雨的,安晚在早上还特意发短息提醒她带伞,打篮球打着打着大晴的天突然就阴了,一朵大大的乌云飘过来,温度还是很热,气氛变得很闷,程诺出了一身的汗。

进门经过余瓜瓜旁边的时候程诺还小声地吹了一个口哨,挑逗她一下,结果得到的却是余瓜瓜同学的白眼,程诺笑着呲着牙跑到了自己的位置。

从桌位里拿出卫生纸就开始擦脖子上和脸上的汗,沾在身上的感觉太难受了。

程诺的同桌是班级里最文静的男生,不能说文静只不过是程诺觉得他学习有点学傻了,往好的方面形容他罢了,其实在程诺眼里他就是个学物理把自己搭进去的书呆子。

平时她同桌郑先阳先生,是一句话都不爱和程诺多说的,只有程诺问他物理知识的时候他的话会非常非常多,而且就就着这一道小小的物理题,这位大哥可以扯到古今中外的物理学史,程诺每次听的都耳朵起茧子了。

但为什么选他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干净,他不是洁癖很重就是一个班级卫生管理很好的男生,就比如现在程诺擦完汗的卫生纸,他就会主动从抽屉里拿出塑料袋把这些垃圾装进袋子里扔掉,摊上这样的同桌自己的位子还用自己收拾吗?

人家郑先阳一开始和班里一个男生都约好了座位可是程诺就看中了他,程诺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对第一眼看中的东西执念很深,所以就在威逼利诱加恐吓之下把这个同桌换到了自己的旁边。

也就是这样,程诺三年没有收拾过自己座位的卫生,也没有被说自己管辖范围的不干净,这如意算盘打的堪称妙哉。

但是这家伙跟着程诺不能说一点便宜都占不到吧,程诺每天总会吃各种各样的好吃的,东街买的,南城逛的,他跟着程诺这座城市里什么新出的小吃都能吃到,根本不用害怕自己饿,因为一到下课只要程诺不出门得瑟,那她肯定会在屋子里吃东西,也肯定会分给他。

“喂,老郑,你看看窗外是不是要下雨了。”

郑先阳看了一眼窗外,机械性地转过了头,然后扶了一下眼镜,又把头转了回来,看了一眼程诺,说:“据乌云密度和空气湿度以及紫外线强度室内大气压和室外大气压水蒸气浓度来说,是的。”

“那你就说是就得了呗,前面说那么多不累吗?”

“不累。”郑先阳扶了一下眼镜,然后说。

程诺还想再吃一个苹果,已经从桌位里掏出来了,但是要上课老师已经进来了她只好把小苹果依依不舍地放进位子里。

外面的天越来越阴迟迟不下雨,下课了程诺也没有地方去,就和同桌聊起了闲,其实余瓜瓜说的也没错,程诺挺欠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于她特别的喜欢和不喜欢说话的人说话,尤其是能把对方逗的脸红程诺就更开心了,她觉得别人脸红特别地有趣,因为她自己从来都不脸红,可能是自己脸皮太厚了,就是因为自己不会所以才更喜欢逗别人。

“老郑,你说马上下雨了,中午你上哪吃饭?”

“食堂吗?食堂也不行吧,今天去食堂吃饭的人肯定很多,你的速度根本挤不上。”

“根据时间路程和我迈步大小以及时速来说,在十一点十分下课,人流量不多的情况下,我会以一楼层35秒的速度下楼,咱们是六楼…”

程诺咬了一口苹果,好端端地提什么速度。

“别说了,跑太快你也抢不到饭,你这样的到食堂也被人挤走了,而且还会跑的满校服裤子泥点子,而且要是真下雨了你白布鞋也得湿。”

“不如就我所言,你下课跟我走,咱俩都是走读生,出去吃,拉面还是炒饭快餐还是汉堡,你说我请你陪我吃饭就行,要是下雨了我就给你打伞,看见你程姐这伞了吗,打的足够容纳三个人而且咱们俩都瘦就更宽敞了,出校门的道上还没有泥,保证你的白布鞋不会脏。”

“而且你想象一下,外面下着蒙蒙细雨,你我同撑一把伞漫步在雨中,情深深雨蒙蒙那多郎情妾意诗情画意的,此时此刻再来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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