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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Satan.3


“镯子哪买的,造型不错。”眼尖的同事问道,大半个身子朝这边探,“是不是最近很火的那个鸡血藤啊?”

        洛昔把泡着枸杞茶的杯子从包里拿出来,按下电脑的开机键,这才不紧不慢地把衣袖往上提了提,露出镯子的全貌。

        回答“不,这是天使顶在脑袋上的那个圈”未免显得惊世骇俗,他选择把材质交给同事自己判断。

        ——没错,尽管谢初霁觉得自己送的礼物太拿不出手,一度想要将其销毁掉,但在他的坚持下,这枚光环还是脱离了原本的命运,由戒指变成了稍微“不那么具有代表性和隐喻”的手镯。

        “我感觉更像那种染色玛瑙。”另一颗毛绒绒的脑袋也凑过来,“这种东西不是说戴久了对身体有危害吗?”

        “但这个造型是真的好看。”说着,他对洛昔竖了个大拇指,笑嘻嘻道,“不愧是我们top的审美。”

        洛昔只好把好奇心过于旺盛的同事们打地鼠似的一个个按回去,“天然材质,不要乱猜。”

        “肯定是男朋友送的啊。”坐在工位上,捧着咖啡杯的后辈和邻座嘀咕。

        她倒是没有过来凑热闹,而是小声聊着昨天的八卦,“boss昨天不是说前辈下班还去约会了吗?”

        洛昔:。

        他平心静气地给宋微之发了条消息,让他离员工的私生活稍微远一点。

        就算看见了,也不用在公司内部到处宣传好事将近。

        宋微之过了一会儿才回复,对这个话题避而不谈,反而问他男朋友是否愿意割爱卖车,价钱好商量。

        洛昔回了一连串句号,拒绝提供谢初霁的联系方式。

        他今天没有什么活要忙,之前交给甲方的几份稿子也没得到后续反馈,暂时还不用把修改提上日程。

        他把自己的整理工作进度的表格更新了一下,开始想自己差不多算胎死腹中的那份那份设计案。

        胸针,还有戒指。

        不论哪个,现在都没有办法确定主题。

        他男朋友的身份实在是太多了,已经知道的,尚未知道的,总不可能全部堆上去。

        至于沿用之前的构思——这样做不是不可以。

        但洛昔不想自己在对方生日那天把礼物送出去,然后看着某人闹别扭,自己吃自己的飞醋。

        不可否认,他觉得谢初霁自己醋自己的样子确实很可爱。不过这种事情偶尔发生一次就够了。

        青年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纸上画着圈,始终想不到什么比较具有象征性,又不会显得自己太过偏爱某个身份的元素。

        其他同事手上也没有特别急的活要干,加上顶头上司带头休假,整间办公室气氛格外轻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不知道是谁开的头,话题突然就从各种各样的甲方聊到了早上的热搜。

        ——消失的一分钟。

        根据科学研究,早上的时间确实莫名消失了一分钟,但这只是一种由于地球自转和公转差异引起的认知错位。也正是因此,许多人才会产生自己明明干了什么事,但是发现没有干的错觉。

        不过当同事们脑洞大开,对这个一分钟进行各种猜测的时候,洛昔还是莫名感到了心虚。

        或者说,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压力感。

        谁能想到这一让诸多科学家召开紧急会议、几乎引起全球轰动的事件,仅仅是因为某人懊恼于自己下意识的某个举动,想通过时间回溯的方式消灭黑历史呢。

        洛昔忍不住抬手摸了下鼻子。

        话题转了一圈,不可避免聊到了私生活和感情。

        自从上次画展,同事和心选进展喜人,已经聊出大火花不说,关系也发展到了偶尔出来约饭的程度。

        入职没多久的后辈则痛斥普信前男友,并明确表示找男人过日子还不如养条狗。

        洛昔眼观鼻,鼻观心,迅速翻出了蓝牙耳机,以免战火蔓延到自己身上。

        但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

        八卦是人的天性。

        同事们对传说中背景深厚,来历不凡的男朋友怀抱十二万分的好奇。

        诸如“你们怎么认识的”、“认识多长时间啦”、“对方是个怎么样的人”之类的问题层出不穷。

        洛昔实在很难招架这样的热情,有选择性地透露了一些情况。

        比如他们在画展上遇见。

        “我就说那天到后面根本看不见你人。”同事完全忘了自己见色忘友在先,笑容促狭,“所以你们现在是已经住在一起了?”

        “进展太快了吧。”

        “一见钟情是这样的啦。”后辈拖着下巴,俨然非常有经验的样子,“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干柴烈火?”

        然后她就因为口无遮拦被使劲敲了下脑袋。

        洛昔失笑。

        “小洛,你今天下班还去约会吗?”某位已有家室的同事问他。

        洛昔记起来对方前不久还提到过请他们吃饭的事——好像是因为刚搬了新居。

        然而他不确定今天下班会不会像昨天那样,有个巨大的惊喜等着。

        “目前还不确定。”他想了想,决定先发消息问问谢初霁。

        “本来准备过段时间的再请你们,但是早上我爱人去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

        说到这里,对方不免有些羞赧,“双喜临门,她又坚持一定要自己下厨,我就想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喊你们到家里吃顿饭。”

        认真算起来,洛昔和这位同事已经认识两年多了,也参加过对方的婚礼。

        从这两年不断发福的体态来看,想他的必婚后生活相当滋润。

        “恭喜。”洛昔真心实意替他高兴,“孩子出生别忘了请大家喝满月酒。”

        “一定,一定。”同事嘿嘿一笑,红光满面,“晚上过来的时候也记得把男朋友带过来啊,我们再给你把把关。”

        晚点回家,去同事家吃饭的消息很快就得到了回复。

        谢初霁表示没问题。

        ——“那你要和我一起去吗?”洛昔秒回。

        谢初霁的回复也很简洁明了,不去。

        于是洛昔顺手给他发了自己最近很喜欢的那张表情包,告诉他会尽量早点回家。

        青年脑内搜索同事新家的地址,想起来附近有家网上风评非常不错的花店。

        他决定回家的时候带一束绣球。

        ——夏天就快到了。

        不知道六一儿童节的时候,谢初霁会不会愿意和他出门去游乐场约会?

        动物园或者水族馆也可以。

        虽然这些地方他之前都去过,但有人陪伴和孤身一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上门拜访送什么礼物比较好?”新来不久的后辈私聊问他。

        “实在想不到送什么的话,可以送花。”洛昔回复。

        下班的时候,他没有和其它同事拼车,而是先去附近的水果店,拎了一箱樱桃礼盒。

        洛昔的观念里,鲜花一直是社交通货。

        没有人会讨厌一大簇灿烂热烈,生机勃勃的花朵。

        不过那是在认识谢初霁之前。

        认识谢初霁之后,他就不太想给别人送花了——尽管清楚这一举动并没有除了祝福外的特殊含义。

        拎着上门礼物,青年找了个视野还算开阔的位置等出租,看太阳一点点往西沉入,将不远处林立高楼染得金红。

        明天应该也会是个好天气。

        洛昔如是想,随手拍了一张照片分享给谢初霁。

        下班点撞上晚高峰,太阳几乎已经没入了地平线的那端,出租司机才把车开过来。

        洛昔拉开车门,瞥见手机屏幕上刚好跳出一条新的消息提示。

        青年犹豫了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停在面前的车消失了。

        已经落下去的太阳从西方爬上来,迅速回到了另一头地平线。

        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早上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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