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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四十四家花店


铁皮石斛是珍贵,可贵到这份上,周明哲敢给,苏镜也不敢收。何况他本来就是来谈降价的,这会儿说着说着反而又涨了是怎么回事?

        “降价?”苏镜的话让听到的人都愣了。哪有把到手的钱往外推的?

        “是这样,”苏镜解释道:“明年铁皮石斛就会上市,到时候虽然价格和其他珍贵药材比起来会偏贵些,但绝不会贵到这份上。之前您买的时候,那盆价格其实就很贵,所以我才想着降一降。铁皮石斛明年就上市了,现在我也只是为您提供个方便,提早拿到药,实在是不值得这个价。”

        最多等一年,铁皮石斛达到量产可以上市后,价格也就会随之降下来。周明哲现在买一盆的钱,到时候都不知道能够买多少。最起码能多到拿来入药,保证他妻子一个疗程的治疗还有余。多到这个地步,苏镜又不是奸商,这钱拿着亏心。

        其中的道理,周明哲自己也明白。只是以后是以后,现在是现在。目前铁皮石斛的身价还很贵,一亿一盆这样拿出去卖,多的是人要。总不能自己得了好处,提前一年把妻子的病控制住,却舍不得钱,让苏镜去承担这份损失。

        虽然药一年后就会上市,可按他妻子原来的情况,能不能撑到那时候都还是个问题。苏镜可以说是救了他妻子的命,只要他妻子好好的,花多少钱他都愿意。

        周明哲是这样想的,他岳父岳母和妻弟也是这样想的。周家这代虽然没人经商了,但他妻子娘家却不一样。他们两家是世交,当年都在商海里浮沉。周家退了下来,他妻子娘家却还在里面拼搏。虽说不算多有钱,但奋斗了几代人,别的不说,买药钱还是有的。

        一亿两亿的,在平常人眼里看起来是多,可站在他们那个阶层,拿来买命换健康,再翻个十倍也没人会觉得贵。

        两边一边执意不要,一边出于感激和谢意,又觉得不能让对方吃亏,硬是想加,来来往往推拒了半天,愣是没能达成共识。苏镜没辙,提起了承包山的事:“要不是您,这事还不知道得拖多久。”

        周明哲倒是没把这事放在心里,之前帮忙的时候也是出于报答,没想到苏镜不仅知道了,还一直记着,没觉得他的帮忙是理所当然,也没不走心地口头感谢后就抛之脑后,还想着要回报他,这让周明哲对苏镜的观感更加好。

        有了这一层,两人又争论商讨了一会,最后实在谈不下来,只好双方各退一步。没加价,也没降太多,以七千万一盆的‘批发价’定下。苏镜挂完电话后,有心给周明哲挑些质量好的铁皮石斛。结果想到去花展前,挑来挑去也看不出差别,每盆都特别出挑特别好,根本分不出高下的往事。回想起这事,苏镜最后还是理智地放弃了这个想法。决定等周明哲的人过来了,让他自己去花圃里挑。

        拿药这种事宜早不宜迟,趁着花期还在,把铁皮石斛带回去才是正理。不然等花谢了,再拿来入药,药效可就没原来那么好。

        周明哲原本是想自己过来的,无奈分身乏术,实在走不开,最后还是他妻弟走的这一趟。妻弟到了之后,也没多纠结,既然都一样好,拿哪盆都一样,干脆就随意选了些带走。来去匆匆,做事雷厉风行,十分果断。

        扶市那边的山,顺利承包下来以后,姜氏的人就在上面进行开荒。说是开荒,其实也就是翻翻地,添添肥,做点种植的前期准备工作。别的,都要等种子送到后才能开始做。

        草地的土质还算松软,下面又没什么石块,翻地并不困难。因为除了草地,山上的其他地方都不动,所以这活干起来倒也还算轻松。

        苏镜并没有参与前期的准备工作,他正在家里努力地给铁皮石斛的种子输灵气,争取打下一个好的基础,让铁皮石斛能长得更好些。阵法深入地下千百米,轻易不会被破坏。因而山那边,苏镜就放手让其他人做了,并不担心会出什么问题。

        种子全输好灵气后,那边的地也整理得差不多,刚好能够种植。种下后,苏镜就又当起了甩手掌柜。有足够的灵气在,又有专业的药农负责照料,他留下也是多余。

        日子一天天过去,铁皮石斛开始发芽,开始抽条,越长越好,天气也渐渐冷了下来,这会儿不年不节的,买花的人少,花店也就进入了淡季。不过店的位置好,淡季也只是相对平常来说。和其他花店比起来,因为在医院附近,前去探望病人的人一直不少,因此生意还算好。苏志勇不在,苏镜一个人就有些忙不过来,时常抓李遇壮丁。

        李遇对花卉懂得不多,帮忙一天两天还好,让干些重活粗活也没怨言,可让他老老实实蹲在花圃里像照顾自己孩子一样,无微不至地耐心细心地照料植物,又要关注有没有虫害,又要关注缺不缺水,阳光是不是晒多了之类的小细节,李遇就有些受不了了。

        “勇叔到底什么时候回来?”李遇提着花洒浇水,一脸的崩溃:“真不知道勇叔这么些年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我这才干了半个月,就感觉整个人都废了。”

        “要不你回去?”苏镜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于是建议道。

        李遇闻言撇嘴,见手下的这棵花已经浇透了,于是往旁边走了点,换下一棵继续浇:“我要是能回早回了,还在你这受罪?问题是我妈要是知道我扔下你一个人,非得把我耳朵拧掉不可。她那么凶,我才不回去。”

        苏镜无奈:“那就没辙了,不然晚上找地方请你吃顿好的,安慰下你受伤的心灵?”

        “别,浪费钱。外面人做的,那厨艺,还没我煮得好。家里冰箱还有菜吧?晚上我给你露一手。”说到自己的专长,李遇身上那股子懒洋洋的劲就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晚上想吃点什么?我记得家里还有鸡蛋,给你蒸个蛋羹。天气冷了,有点想吃辣,再炒个辣螺?这个季节,田螺肉最美了。”

        “你现在能吃辣了吧?我弄个微辣的,免得你舌头受不了。”李遇转头,刚想继续问苏镜还想吃什么,就看到花圃大门那边,进来个中年男人,长得还挺帅:“请问你找谁?”

        帅也不能这样不经允许就直接进来!李遇顾不上放下花洒,提着水壶就走过去:“这位先生,这里是私人园圃。”别是小偷吧?或者是来抢劫?李遇警惕地抱着水壶,好歹是铁质的,又装满了水,又重又沉,关键时候还可以充当下武器。

        这年头种花也这么危险,幸好自己刚刚没回去,要不然留苏镜一个人在,就他那小身板,说不准就让人得逞了。

        李遇看了下男人身上鼓起的肌肉,暗中捏了捏自己的胳膊,也不知道这几年颠勺练出来的力气能不能压制得住对方。如果真打起来,好像有点难。万一起冲突了,希望能拖到苏镜报警。

        苏志勇被李遇警惕的眼神看得有点懵,又听到他叫自己先生,心里更是觉得不对。这小子什么时候和自己这么生疏了?张嘴就先生,居然连叔都不叫。

        苏镜正一边干活一边听李遇说晚上吃什么,见他说着说着人就跑了,转头一看,又听到他说的话,再看看一头雾水的苏志勇,忍不住笑出声。走过去一拍李遇肩膀,说道:“怎么,连勇叔都不认识了?还这位先生,我第一次看见你这么礼貌!”

        “我一直都特别有礼貌好不好!”李遇下意识地反驳,话说完了才反应过来苏镜刚刚说得什么,盯着眼前的中年男人看了又看,好像是有点眼熟。这身材看起来也像,衣服也是,这套衣服去年还看过勇叔穿。因为是苏镜给买,当时勇叔特别喜欢。

        李遇又看了下鞋,没错了,真的是勇叔。这鞋是他买的,前几年有次勇叔生日的时候,他和苏镜一个买了衣服,一个买了鞋袜,收到礼物的时候勇叔可高兴,还舍不得穿来着。后来劝了好久才上身。结果穿上后,一穿就是好几年,有点旧了,买了新的,还舍不得扔。

        衣服和鞋袜都是他和苏镜一起去市里挑的,花了俩小时,那是他们第一次逛那么久街,所以李遇印象特别深刻。把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认错,还当成了陌生人,李遇有些赧然:“一时没认出来,现在的医疗水平太发达了,没想到勇叔你这么帅,我都没敢认。”

        勇叔去大城市治脸,这事李遇从一开始就知道。只是没想到效果会这么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早知道现在的医疗水平有这么高,前几年就该让勇叔去,白耽搁了这么久。

        听到这话,饶是好全以后,已经照过无数次镜子,苏志勇还是忍不住再摸了摸脸,入手一片光滑。之前狰狞丑陋的伤疤都已经消失,现在他的皮肤,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差别,甚至比普通人都还要来得更好些。

        “也不怪你,”苏志勇放下手,露出了笑容。在意识到自己笑的时候,笑脸僵了一瞬,好在他很快就想起脸已经好了,不会因为笑起来疤痕虬结而吓到人:“大医院就是大医院,我也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才祛完疤,痕迹渐渐淡掉的时候,我自己照镜子都有些不敢认。”

        这张脸,又熟悉又陌生,他都有几十年没在镜子里看到过。虽然以前拍的那些照片还在,但他却不敢翻,只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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