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章 鹿王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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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关己,卫小歌一边默默听着,一边抿着偷嘴。
鹿王的日子不好过啊,不过好在他一手抓着凌云子这个武力高的后台,另外一只手拉着顾少钦那边的利益,在夹缝中倒也有他的生存之道。
她在这里住了几天,自然也发现了,鹿鸣山的妖也不全都是吃素食的。其实也有一些吃吃荤的小妖,不过也就是吃点鱼和虫子,弱不堪言。
想必去了其他山头,肯定就是垫底的料,然而在此地却能安居乐业,舒服畅快。在鹿鸣山,连一只大公鸡都能意气风发,换了虎大王那里,如果每天早上天不亮就敢打鸣,估计分分钟被炖成鸡汤。
鹿王与凌云子寒暄了几句,便杵着拐杖,走到顾少钦的跟前。
“东家亲自来,当着大家的面,正好将最重要的一样东西一并交给您。”
顾少钦忙行了个礼,“大王实在太客气了!”
卫小歌不明所以,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要这般大张旗鼓,还得人前送。
不过,顾少钦身后的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者,显然知道是怎么回事,立刻地捧上一个打开的空白玉匣子,里面铺着一层红色的软绸。
从老者手中接过白玉匣子,顾少钦一脸沉静地站在鹿王的跟前,略带着些一丝不亢不卑的恭谨。
鹿王挥了挥手,奏乐立刻停了下来,众大妖小妖均退到正殿的后方,垂下毛茸茸的手,或者蹄子翅膀等等,肃穆而立。
仿佛马上要进行一场非常严肃的仪式。
却见危燕从后方铜箱中抓来一柄精美的黄金匕首,郑重其事地将匕首放到鹿王的手中。这柄匕首简直能闪瞎人的眼睛,镶嵌着至少有七八枚亮晶晶地宝石,各种颜色都有。
鹿王将桃木拐杖交予危燕,沉吟了片刻,才匕首缓缓出鞘。
这是要做什么?
卫小歌莫名其妙得厉害,不是说送礼么,看着仿佛要歃血为盟似的。她还以为要送的礼物是这柄匕首呢,可是显然不是啊!
鹿王手握匕首,抬高了手臂,然后低下头,手起刀落。
——将头顶上高高的鹿角给削了一截!
鹿王拿着手里的鹿角看了两眼,似乎有所不舍。
顾少钦将白玉匣子往前凑了凑,带着慷慨激昂的口气,高声喊道:“鹿王高义!”
宫殿后方肃穆而立的众多的小妖们,也参差不齐地高喊。
“鹿王高义!”
“鹿王高义!”
卫小歌:“......”
一截差不多五寸长的老鹿妖的鹿角,落入红色软绸铺垫的白玉匣子中。
众妖拼命鼓掌,高声欢呼,气氛热烈之极!
肯定是上等到极致的好药材,卫小歌恍然大悟。老虎身上当然也有好药材,不过那玩意似乎不能割了,犀牛的角似乎也是非常昂贵的东西,同样也割不得。
可是人家鹿王的角,却是割了还能长。
舍己为人,鹿王果然高义!
收买一干妖心,又能换利益,一举几得。
亏得顾少钦的戏,做得这般到位。
姑且不论鹿鸣山的妖没多少杀伤力,光是为了这价值连城的妖王鹿角,百草堂也得跑这么一趟。不用说了,顾少钦当然会以鹿鸣山为主,虎王犀牛大王等当个搭头。
却不晓得鹿王私下里,会得多少好处,卫小歌不无邪恶地揣测。
她恨不得向丁土打听一下,哪里可以捡到鹿王不小心蹭掉的鹿角边边。什么垃圾阴灵芝,鹿妖的角才是真正的珍稀药材啊!
面带微笑,顾少钦将白玉匣子交给身后的老者,“刘掌柜,小心看管圣物。”
这位刘掌柜恭敬地弯着腰接过匣子,很珍重地合上盖子,又以红色的软绸包好,然后退到宫殿的边角,直挺挺地站着。仿佛手里捧着皇帝的圣旨似的,郑重其事。
卫小歌心中偷笑。
这表面功夫做得还挺到位,都是人才啊!
随着鹿王几声巴掌,奏乐声再次响起,这次更加的热烈,一群妖们跳舞跳得非常嗨。
那只老猴子不知怎么地,大概是偷偷喝了不少酒,在群妖中歪歪扭扭地打起醉拳,风声极大。众人躲避不及,被它扫得东倒西歪。
鹿王见闹得太凶,赶紧让老黄等大妖将老猴子给架了出去。
凌云子乐呵呵地坐着,捏着核桃吃,鹿王凑过去,坐在他身边。两人随意里聊着,声音很低,乐器声又太响亮,也不知道说什么。
那边鹿王与凌云子闲聊,顾少钦却是走到卫小歌的身边,小声说道:“姑娘若是喜欢果脯,等下我再送些过去。”
这人的眼睛倒是好使,偷得那么小心翼翼,也被发现了。
卫小歌笑道:“如此多谢了。”
“几个孩子应当爱吃点甜食。”顾少钦微微一笑。
卫姑娘对几个孩子非常照应,却并非是亲姐姐。这些事想知道十分简单,卫姑娘的几名手下,其中有一个矮瘦的三十多岁汉子,十分口无遮拦,他派人去湖边打水的时候,套了两句话,那人便将底子泄露了干净。
鹿王虽然与凌云子说话,却也注意到这边卫小歌与顾少钦在闲聊,于是便拉着凌云子一道过来,“道长,您带来的这位姑娘清秀怡人,却不晓得是哪家的。昨天下了个帖子,一并将她请了来,还望道长恕罪。”
他心中不无好奇,凌云子带来的这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瞧着还挺穷酸。
不过道长本人,似乎也看着很穷。
大抵武修都差不多吧,有钱也都拿去买炼体的药。
原来是因为凌云子的关系,鹿王才另眼相看,卫小歌心想,道长中途跑去接他们一家,这番举动自然落到鹿王的眼里。不然谁管她是哪一号人,搞不好连桃源谷都进不来。
她弯腰拱手行礼,笑道:“在下姓卫,拜见鹿王!”
“好说,好说,卫姑娘与顾公子看来也是旧识,大驾光临我鹿鸣山做客,实在是本王的荣幸。”
这么平易近人的鹿大王,完全和白泽说的不一样,据说那货经常挨鞭子。
稍微有些纳闷,不过卫小歌想着大约是鹿王看重的是凌云子和顾少钦吧,因此才这般客气。
既然当了面,她觉得这会儿也该送礼了,从怀中掏出小盒子,“在下山野小民,没什么好东西,不巧得了这一枚夜明珠。”
一旁的顾少钦不由得愣了愣。
送礼还特地报出送到是什么礼物?
又不是鹿王的鹿角,不需要这么大张旗鼓吧!
他转念一想,这位姑娘没什么家业,肯拿出这么贵重的礼物,显然有些目的。自报礼物这种做派,应该是有些缘由,她似乎不是那等爱炫耀之人。
其实,卫小歌原本是打算将人参精切一块放进去,可是又担心人家看到一小截新切的人参,反而会觉得她手里肯定还有多的,万一心怀不轨偷偷抢去了,她岂不是要哭死。
刚好从索普那里搜到一枚指甲盖那么大的夜明珠,虽然是个值钱货,可是她一个平民老百姓,想要销赃可不大容易,想卖还找不到买主。
还不如送了拉倒,眼不见心不烦。
也不知是真是假,鹿王显得吃了一惊,“夜明珠!哎哟,大礼啊!”
他假意推脱了一番,卫小歌拼命塞到他的手上。
是不是大礼卫小歌不知道,反正她决计不会去打听此物的价格,免得到时候肉痛。总不能叫白泽被鹿大王给狠狠地惩罚一顿,再说她还想借这头驴当向导去宝梁国。
“鹿王哪里话,其实在下心来颇为不安,前几个月在山里与白泽相遇,恰好需要帮手带路,因此便求了白泽留下。将贵手下留了那么久,心中一直忐忑不已。如今见了鹿王如此和气,心里的不安总算是去了。”
鹿王笑了笑,原来是因为这个,拿一颗夜明珠赔罪呢!倒是有些诚意。难怪呢,哪里有送礼还自报送的是什么东西,都是让收礼的人回头自己领会。
他本来是要将白泽狠狠地抽一顿,只是这两天白泽都躲在顾家马队那边混吃喝,不方便将它收押鞭打。
妖怪们不能随意离开地盘,万一惹了祸,那些个武修高手们就会来找他的麻烦。
偏偏这个白泽又极为好动,没事就到处跑。
每次抽一顿,回头又不见踪影。
最气人的是,它动不动就往两国边界跑,去那些村子里撒野偷吃。万一被人撵着打,无意踩死几个村民,岂不就是道士们口中的“为祸人间”。
白泽本事低微,不事修炼,却是资历很老的大妖,弄死这货自然是不行,会让其他妖们寒心,他这个以仁义见称的妖王还怎么当。
到时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一些闲散小妖们即使不去投靠虎啸岭和犀吼崖,再往北走,还有其他的号称“仁义”的大王。
如此倒是过了明路,让凌云子看看,不是他不管着手里的妖,而是你带来的这位卫姑娘坏了规矩。
“这个白泽啊,着实叫本王十分头疼,最爱四下乱走,亏得卫姑娘将它送了回来。万一惹出什么祸端,岂非是本王的过错,落得个管束不严的罪名。唉,这次送回来,下次还是会跑,往后还真不知该拿它怎么办?”
鹿王又是笑,又是摇头叹气,唱作俱佳,一派慈祥的长者味道。
“如何是鹿王的错,都是在下的不是。”卫小歌有些摸不着头脑,随口答了一声,却并不明白鹿王长篇大论的本意。
顾少钦在旁边听得分明,卫姑娘显然没有领会鹿王的意思。
他笑着插了一句嘴,仿佛是开玩笑,“不如干脆将白泽送去那些个农家拉磨,它虽生着个醒目的白鼻子,却同那真驴并无任何差别,只消不吐人言,谁晓得它是个妖。”
鹿王再次叹了口气,拿眼睛瞅着卫小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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