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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静夜马嘶


长富已经跑得气喘吁吁,靠在她身上,像一只小狗似的吐着舌头。

        “姐姐,要吃糕糕。”

        “过些日子再给你买,长富你冷不冷?”山里哪里来的点心,卫小歌心道,能将菜烧熟了,已经是丰功伟绩。

        “不冷。”长富摇了摇头,他跑得热血沸腾,此刻又在篝火旁烤着。

        “睡觉吧,已经玩了许久,哥哥都睡了,长富也要乖一点哦。”

        长富咬着手指想了想,觉得姐姐说得有道理。刚要去睡觉,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咦,两个妹妹去哪里了?

        “姐姐,豆豆四四呢,不见了。”

        长富说不了复杂的话,念不清楚的情况之下,喜欢使用叠字。豆儿和四丫到现在也没有大名,只冠了个千红的姓,叫做程豆儿和程四丫。

        卫小歌早习惯他说话的方式,微微笑道:“她们回家了。”

        长富有点怏怏不乐,这两个月实在快活得很,每天都有人一起说话一起玩。他很想说,早点去找豆豆和四四,和她们一起吃糕糕,只是嘴巴张开,想了半天也闹不清该怎么说。

        “要找豆豆四四......呃,吃糕糕。”

        “嗯,以后再去。”卫小歌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很敷衍的说道。

        往后是不可能再回来乌金国了,将来也不可能去找千红,不过却不能对长富明言。小孩子忘性大得很,忘记了娘,这会儿连大伯娘也渐渐抛到脑后。

        比起来,长贵显然聪明得多,三四岁的年纪,连和尚给他算卦,亲生父亲要掐死他都记得。

        至于习武这一道,还看不出来,只是长富如今走路还不大稳当。不满三岁的孩子到底该如何,她也不清楚,只是觉得豆儿和四丫比他似乎好一些。

        卫小歌不由得有点庆幸,她这具身体,实在不算差了,手脚灵活得很。想必是一路吃苦长大,干的活多,手脚想不麻利都难。

        她并不担心长富。

        七岁之前,孩子体内有会先天之气。

        只要在长富七岁之前,给他个武二代福利,帮忙打通浑身经脉,将来修炼必然事倍功半。

        长富窝在她怀着,闭着眼睛,小脚蹬了两下,慢慢睡着了。

        卫小歌拨开帐篷的一角,将他送进去。借着篝火的微红的光,见长贵睡得很安稳。长贵向来睡不踏实,锁着眉头握紧拳头,然而今天面孔却是十分舒展,嘴角弯弯,好似在做什么美梦。

        她笑了笑,将长富塞进被子,裹紧了被角。

        钻出帐篷,靠着一块山石,卫小歌拍了拍卧在身边的白泽,“喂,醒醒。”

        白泽睁开茫然的大眼睛,弯起膝盖揉了两下鼻子,“有事?”

        “帮着守夜,我睡两个时辰就换你。”

        “哦,行啊,先给我吃块面饼吧,那东西还挺有嚼头。”

        “你之前都吃了四张饼了。”嘀咕了一声,卫小歌从包袱里取出一张面饼。比起来,白泽更喜欢吃人类的食物,地上的枯草早就看不上眼了。

        “要甜的。”白泽赶忙又添了一句。饼有甜的和咸的两种,它偏好烤得焦黄的甜饼。

        “知道你的口味。”卫小歌笑了笑,随即将一张甜面饼塞进白泽的口中。

        在白泽的津津有味的咀嚼中,她闭上眼睛,安然打盹。

        寒风如刀,篝火也驱赶不走,经常守夜,她早已习惯山中露宿的生涯。尤其是因为冷的缘故,体内少量的真气不断被激发护体,对于修炼而言,只有好处。

        就好比糜红尘那般,穿着一身单薄的箭袖长衫,在凛冽的冷风中,泰然自若。

        也不知过了多久,却听见白泽“喔啊喔啊”地大叫,卫小歌打了激灵,睁开眼。

        白泽转过头,小声说道:“刚才我学的驴叫像不像,我好久都没叫,都快忘记了。”

        听着跟一只粗嗓子的大公鸭似的,卫小歌不想打击它学习如何做一只真正的驴子的积极性,点点头笑道:“不错,还挺像的,希望你越来越像一只驴子。”

        白泽松了一口气,“人太可怕了,万一被他们发现是妖怪,听说会被烧死。这些日子都和人在一起,不学会驴叫会很危险。对了,姑娘大王,我先前听到两声马的嘶叫。”

        其实,要不是听到马的嘶叫声,它也想不起学驴叫。

        “马嘶?”

        卫小歌第一个反应,就是看了看不远处栓在树上的枣红马。不过它此刻正卧倒在地,闭着眼睛,睡得唏哩呼噜。

        不是它在叫,就说明有外人前来。

        她的瞌睡虫立刻被驱赶一空。

        不管来的是谁,都当作是可能来临的敌袭。

        习惯是可怕的,不断被追着跑,她已经形成本能反应。卫小歌忙撩开帐篷,将长贵换醒让他准备逃命,顺便将长贵摆在枕头旁边的剑挂到自己的腰侧。然后钻出帐篷,调整了靴中匕首的位置,方便随时取出。

        她暗道,可惜厚背短刀送给了薛绍奚,那柄刀其实用得挺顺手。

        又添了两根粗树枝到火堆,卫小歌这才端正坐好,摆出一副高手的架势。

        不跑动的情况下,至少在她这个阶层,安安静静坐着,无法感觉到其修炼者的真气强度。

        所以,当然是先声夺人,占据心理上的至高点,装个X再说。

        白泽目睹卫小歌忙进忙出,全然没当回事,见她已经坐了下来,这才划弄着蹄子闲闲说道:“是我们的马。”

        “啥?”卫小歌愣了愣。

        “你是说,是薛绍奚带走的两匹马?”她立刻反应过来是自己人回来了。难怪白泽一副荣辱不惊的模样,她很怀疑这家伙是有意的,故意看笑话呢。

        点了下大脑袋,白泽很肯定地回答,“嗯,是矮个的灰炭。”

        出于不知名原因,白泽给三匹马都取了几个不上台面的名字,简直就是为了衬托它自己的卓尔不凡。

        最高大神骏的枣红马叫做“大枣”,最矮的灰黑色那匹是“灰炭”,还有一匹白色掺杂着褐毛的,因为左耳朵缺了半边,则有个最难听的名字,叫做“烂耳朵”。

        灰炭的叫声?

        卫小歌惊疑不定,薛绍奚回来,怎么也得大半个月甚至更久啊!

        与薛绍奚早早商议好了,他送千红回去,回头再上山,到时候在下一个有山泉的地方相会。那地儿也是白泽从前逛过的旧地,距离现在的位置,至少还有七八天的功夫。

        一路上都留了记号,以三个大石头摆成一行,指明方向。

        冬天杂草较少,看着十分明显。

        只过了一天,白泽就听见灰炭的叫声,这是个什么道理?

        卫小歌拍了拍白泽,“你去瞧瞧,小心点,有事赶紧回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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