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章 我亦飘零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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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初冬,北疆的昼夜温差极大,夜晚的气温更要低几分,已经堪比南方人习惯的深冬。
宁郁在漆黑的树林中施展轻功疾掠,小心地避开横生的枝叶,嘴边呵出的热气化成一团团清晰可见的白霜。
远远地传来一声凄厉狼嚎,紧跟着又是几声附和,宁郁陡然驻足,抬头望了眼空中那轮冷浸浸的月亮,心里颇为牵挂刚送走的小狼。
他犹豫了一会儿,咬了咬牙,转身继续疾奔。北疆军营纪律森严,他是偷溜出来的,要赶在天亮之前回去。
刚要迈步,忽然听到侧方极近处传来“嚓”一声脆响,像是有人踩断了地面的枯枝。
这片树林中一贯有狼群出没,宁郁立即提高警惕,双掌交错护住前胸,脚下悄没声息地掩了过去。
那边早已恢复寂静,静得就像刚才那声只是他心神不宁的幻觉,宁郁侧了侧头,由外呼吸转为内呼吸,胸膛无声而规律地起伏着。
他花了比正常速度多三倍的时间接近,将脊背靠住一棵粗壮的树干,慢慢地转过身,探头望向树后。
既没有声音也没有光亮,毫无征兆的,宁郁仿佛听到自己的身体深处传来一声尖啸,他被这声尖啸惊得汗毛直竖,本能地旋踵退步!
他内功精深,双目在夜里视物堪比白昼,这一步退出,看到黄豆大小的一点东西在他面前直坠而下,差半分就擦到他的鼻尖。
宁郁闻到一股淡淡的焦臭味儿,那东西坠到铺满落叶的厚软地面,轻轻弹跳了两下,每个动作都跟着一缕青烟。
危险!宁郁虽然没见过这东西,但他敏锐的直觉仍然不停地尖叫着,他想都不想,双足用尽全力在地面一蹬,整个人腾身而起!
满地的落叶枯枝被他蹬得飞溅了起来,仿佛无数只金黄色的蝴蝶同时展开翅膀翩翩飞舞,月光冰冷无情地照着这一幕。
“轰”一声巨响,焦糊味和青白交杂的烟雾弥漫开来。
宁郁手足并用地挂在那棵树一根横生的枝干上,心有余悸地望着下方,烟雾散尽,他之处立足的地面只剩一个黑乎乎的大坑。
“这样都不死?”一个油腔滑调的声音惊讶地道,黑夜里更黑的树阴下转出一个人,他似乎笑了笑,宁郁在一片漆黑中诡异地看到了白牙的闪光。
“这么好的身手,当兵太可惜了。”那人在宁郁怒而出手之前再度开口,语气极之无赖,简直就像一个习惯了收保护费的流氓,对占便宜和欺负人这种事都不太提得起精神。
他“啧啧”地感叹着,目光扫过宁郁身上那件洗得泛白的端朝军服。
“喂,当兵的,有没有兴趣干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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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吾弟,兄四岁启蒙,本以为此身不过一介文弱书生,幸得师傅教授武艺,也仍觉读书为主,学武作副,终有一日将远江湖而就庙堂。
但世事难料,在北疆这段时日,我见得越多,想得越多,也就越来越明白,为什么当初你只是一个小小的孩童,却经常老气横秋地感叹国事艰难。
无端吾弟,弟天赋远甚于兄,而今国计民生多艰,弟既有报国之心,兄亦愿为附尾之蝇……此身既孤,一死而矣……”
“啪嗒”,一滴大大的水珠坠到信纸上,模糊了字迹。杨无端放开信纸,将脸埋入袖中,咬牙强忍住汹涌的泪意。
宁郁遇到的是锦衣卫南镇抚司的一个小头目,南镇抚司专职对外谍报,他刚执行完任务秘密归来,以为宁郁是追踪他的敌人,所以先下手为强。在信的后面,宁郁简略地讲了他加入南镇抚司后执行的几个任务,虽然他已经尽量描述得轻描淡写,杨无端仍是从每一条里读出了险死还生。
因为表现出色,宁郁在锦衣卫内声名鹊起,北镇抚司正打算查一个惊天大案,便向南镇抚司强行将人调走。那是杨无端和宁郁分开之后的第三年,她尚在府学埋头准备科举,苦等着宁郁的来信,而她牵挂的那个人,终于活着离开了北疆。
宁郁驻足回首,望见同一轮冰冷浸骨的月亮,听到一声似曾相识的狼嗥。
北镇抚司要查的正是天地会谋逆案,宁郁轻车熟路地利用假身份混入了天地会,一级级地积功升迁,花了大半年时间,最后由分舵推举进总舵,接近他的目标洪老大。
天地会总舵主洪老大,号称江湖上最神秘的人物。可笑的是,另一位与之齐名的神秘人物宁郁和杨无端都熟得不能再熟--正是他们的师傅苏庭嘉。
宁郁天生的亲和力使得他在任何人群中都能如鱼得水,天地会也不例外。虽然洪老大仍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天地会其余的当家却一个不漏地都跟他打过交道,且人人都对他赞不绝口。这样下去,似乎他见到洪老大的庐山真面目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但就在一切都进展得异常顺利,北镇抚司摩拳擦掌等着将天地会一网打尽时,最大的意外发生了。
久未露面的洪老大猝然现身,下令天地会:不惜一切代价,破坏次日的传胪大典,狙杀三鼎甲!
三鼎甲是天下读书人的骄傲,狙杀三鼎甲,不仅是与朝廷为敌,更是与天下读书人为敌。洪老大的命令引起一遍哗然,天地会也并不全是莽夫,稍有些见识的纷纷出言反对,却被洪老大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格杀,天地会内部先乱了起来。
宁郁想趁乱将情报送出,不料洪老大早有准备,安排了亲信党羽迅速将内乱平息,又把在场所有人都打倒禁锢起来。那是宁郁头一次与传说中的洪老大交手,堪堪在他手下撑了十招,已经被他刮目相看。
无计可施之下,宁郁只得假装投降,强烈要求参与行动,洪老大似乎对他颇为欣赏,不但立即同意,还亲手替他解开束缚。
宁郁就这样参与到天地会的恐怖袭击中,他这些年做着情报工作,却无暇关注自己最关心的人的情况,当御街夸官之时,他混在拥挤接锺的人群中,满心焦虑地想着要如何阻止这一切,如何保护无辜的民众,如何将情报送到锦衣卫手中……
而他抬起头,天光耀目,他看到了白马雕鞍,人正少年。
他看到了杨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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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生的前十六年,他曾经拥有一切。
他有严父慈母,有明师,有可爱的师妹师弟。他有一个家,家里还有一个呱噪的小书僮,家里仆人们都没大没小,一个赛一个的爱偷懒耍滑。家里有满架的蔷薇,有新奇的淋浴,有一个小小的水塘,有一座朴实的石亭,亭角挂着绿锈斑斑的铜铃。
春天他们读书,父亲去衙门上班,母亲微笑着念叨着轻拍他身上并不存在的尘灰;夏天他们读书,师傅贪喝师妹亲手制成的冰镇银耳,堂堂神医居然拉了肚子;秋天他们读书,师弟差点摔进水塘里,因为师妹说梨树上结了果,他施展轻功上去摘下来一人分了一个,酸涩的味道连续三天难忘;冬天他们读书,所有人大年夜围炉烤火讲故事,师妹讲得绘声绘色,几个胆怯的小丫鬟吓得抱成一团瑟瑟发抖……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后来他什么都没有,只能靠回忆活着的时候,他常常问自己、问老天爷,那样的好日子,为什么说没了就没了?
师傅曾经讲过师祖的故事,师祖逝世没多久师伯也跟着去了,师傅一辈子都没想明白是为什么。宁郁却觉得,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事了。
这个世界这么大这么热闹,却又这么小这么冷清,如果你珍惜的人都不在了,你自己又有谁来珍惜呢?
此身既孤,一死而矣。
------题外话------
这章写了很久,我这个没用的人,觉得其实最难写的不是故事,而是人物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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