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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御街夸官


三鼎甲打扮妥当,音乐又奏起来,由金吾卫中精选的最英姿勃发的大汉将军开路,三人踏着御街步行出了午门,没多久就走到长安街上。

        这段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杨无端记得前世步行不过几分钟,这次却足足走了一刻来钟。

        没办法,前头领路的状元张环却恨不得一步分成三步,那小碎步扭得比女人还妖娆,后面跟着的榜眼和探花自然不能逾越。

        到了长安街口,杨无端一眼望见三匹刷得干干净净的白马,心头大喜,她折腾了半天,两条腿都快转筋了,总算能换乘别的交通工具。

        “君子六艺”中有“射”这一门,端朝将其解释为骑射,所以府学的课程中包括骑马和射箭,三人都是一路考上来的精英,骑术虽然比不了骑兵人马如一的彪悍,却也看着很像那么一回事儿。

        接过缰绳,杨无端伸手攀住马鞍要往上爬,眼角扫到旁边的鸿胪寺官员,忽然改变了主意。

        她假装只是在调整马鞍的位置,同时暗自警醒:她现在的排行变成了第二,做什么事都不能再抢着出头了,要等张环在先。

        她一边顺着那马被修剪整齐的马鬃,一边等着张环先上马。

        张环的帽子两边一左一右簪着两朵牡丹,每朵都似乎比杨无端那朵还大一圈,艳红的花瓣里杂着金线,瞧上去富丽堂皇,衬着他面如敷粉、唇如涂朱,比她这个真女人还要娇媚三分。前提是……只看他半张脸。

        啧啧,杨无端再讨厌他都被激起了同情心,这花戴的,跟蒙面似的……

        提供给三鼎甲的马都是被阉过的牡马,看起来高大雄骏,实则温顺得跟大狗差不多,张环顺利地爬了上去,肩背挺直地坐在金丝银线的马鞍上,渐至正中的日光投射下来,照着他鲜衣怒马、年少风流,长安街两侧看热闹的民众立刻大声喝彩。

        杨无端仰头望了张环一眼,他轮流向发出声音的四方拱手为礼,姿态大方潇洒,显然已经从最初的惊喜失态中恢复过来,开始像一个真正的状元郎。

        站在科举金字塔顶端的人物。

        他骑着马的阴影投下来,正好把杨无端笼罩其中,她捏着缰绳的手紧了紧,有那么一瞬间,嫉妒像万千只蚂蚁同时啃噬她的心脏,让她脑中一片空白,只想着把他狠狠地拉下马,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个大丑!

        身后传来一声清咳,杨无端蓦地醒过神,她回头看了一眼,探花郎腼腆地笑了笑,做了个示意她上马的动作。

        杨无端吸了口气,利落地翻身上马,看热闹的男女老幼们又是齐声欢呼,那声音比之对状元郎似乎也并不逊色,杨无端微笑着回礼,心里却知道,那不一样。

        不一样的,状元榜眼,看似咫尺之隔,却是云泥之别。她错了,她以为她没有那么在乎,现在才发觉,她比自己想象中更要在乎得多。十余年的寒窗苦读,艰难地升级考试,她的某些部分已经不知不觉与这个科举时代同化。没有拿到状元,必将成为她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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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街夸官”当然不可能只有他们三骑,他们三人骑着马走在中街上,两侧的便道上还走着吹拉弹唱的乐队和琳琅满目的仪仗队。

        大汉将军不能离开宫门,开道的换成了铠甲鲜明的金吾卫,这是专属于皇帝近身卫队,也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奢侈得在甲衣上镶嵌铁片。金吾卫们每向前一步,擦得雪亮的铁甲便变换角度反射出明晃晃的光斑,看热闹的孩子们觉得好玩,追着这光斑大呼小叫地嬉戏。

        杨无端脸上保持着快要变僵的笑容,心里试着考虑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嫉妒这种事太不习惯,也太难受。

        她先是因为金吾卫的铠甲想起了北疆的边情,宁郁从军之后只给她来过一封信,这唯一一封信还是两年前她在府学的时候收到的。

        信里说他还没有见到睿王便去了北疆,在与北狄相邻的边城里,短短半年时间,北狄主动挑起了大小数十战。北狄人骁勇善战,端朝将士却连基本的补给都不能保证,每战都是险死还生,几乎是由血肉之躯来填补城墙……那封信带给杨无端极大的震撼,她能看到端朝盛世之下的隐忧,却是第一次知道它是如此的迫在眉睫。

        让她稍觉欣慰的是,宁郁在那封信的末尾报了平安,说他由于军中的出色表现被一位大人物选中,得以活着返回中原……仅凭这句话,虽然从那以后再没了宁郁的消息,杨无端也始终相信他还活着,她和他终有一天能重逢。

        想起边事和宁郁,杨无端的心情比刚才更低落几分,快要撑不住脸上的笑容了,她晃了晃脑袋,真想把这些烦人的思虑都抛开。

        这一转头,看到了身后的探花郎。

        三人并不是按品字形行走,而是一字形,张环领先杨无端一个马身,杨无端领先探花郎一个马身,但她心思转得快,走得慢,探花郎不知什么时候便追了上来,只差半个马身。

        她这一侧首,两人端端正正地打了个照面。

        探花郎比杨无端和张环的年龄都要大几岁,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长得白白净净,虽比不了杨无端清秀,也比不了张环脂粉气浓重的俊美,却也算是个看着很舒服的学院派帅哥。

        杨无端一边想着“刚刘廷玑报的探花叫什么名字呢”,一边冲他微笑颌首,探花郎也笑着点点头,然后陡然惊觉自己的位置太靠近,连忙勒住马缰缓一缓。

        在“御街夸官”的游行途中当然不能随便停下,探花郎这一下情急之间勒马,那牡马乖乖地便停了脚,四蹄不动,低垂着脑袋一点声儿都不发。

        几乎在马刚停下,探花郎就知道“坏了”,“丢脸丢大发了”,杨无端眼看着他白皙的面皮上蒸出一层浅红,变成大红,又变成深红……那股子恨不得从每个毛孔往外散发热量的劲儿,让她想起了贡院那位叫常余的小兵。

        杨无端很过意不去,说到底这事情是她走神引起的,所以她赶紧催马往前,只要她和张环的距离对了,探花和她之间的距离便能恢复正常。

        这白马钉着银蹄,马蹄声敲在平整的中街上清脆悦耳,居然没被看热闹人群的喧哗声压下去,张环即刻发觉了,回头看过来。

        见是杨无端策马小跑,他被两朵大花遮住的双眼轻蔑地往上一翻,唇角还带笑,说出来的话却已带刀:“怎么?想追上我?晚了!你这辈子都只有跟在本状元屁股后头的--命--”

        太阳爬到了天空正中,大约是午时,一天之中最暴烈的阳光无遮无拦地投射下来,幸好春天的阳光还带着刚脱去棉衣的欲露还羞,只是娇怯怯地、羞答答地温暖着万物,它还不好意思畅开了烘烤它们。

        就在这样温暖而舒适的阳光底下,杨无端大睁着双眼,世界在她眼中纤毫毕现。

        她看到张环的胸前,左边心脏的位置--突然出现一点红,那点红色比他绯红的纻丝袍要深得多,湿得多,如果要她说得话,那是鲜血的红色!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小小的指头大小的血红色洇开来,她没有眨间,但她估计那也就是一眨眼间,那点血色扩散成拳头大、碗大……

        张环没说完那个“命”字,他把那个字含着尾音扔了大半出来,像是还有小半咬在他紧紧的牙关间,再也没有可能释放。

        他一头栽下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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