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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亲爱的小孩


太守这个官职最早出自东汉,以后更换了各种名称,到近代就成为知府。杨无端这下联的意思是:从古至今就算有两千万个太守,您也是最廉洁的!

        红果果的马屁拍出去,杨小妞脸不红气不喘,睁大一双澄澈透亮的眼睛望着丁知府,那副向日葵朝向太阳的姿态,要说仰慕也行,要说孺慕也差不离。

        丁知府微有点讶异,没想到这孩子居然认识他,然后便是志得意满:这么一丁点大的孩子都知道称颂他廉洁,看来本知府在百姓心目中官声很是不错嘛 ̄

        杨无端眼见着丁知府的眯眯眼乐成了一条缝,心里也暗松口气,这下联原句为“太守两千石,唯您廉”,意思是:“太守的俸禄每月两千石,你有什么资格自认廉洁?”,本来是铁齿铜牙纪晓岚少年时皮里阳秋的代表作,她给改了两个字,毕竟丁豆豆君确实算个好官,而且宁完我还要在人家手下混饭吃。

        “啧!”那年轻男子却没那么好糊弄,发出嫌弃的一声。杨无端以为他要发难,警戒模式全开,“刷”一下转过头去盯住他。

        出乎她意料,他只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便移开视线,什么话也没有说。

        “你……”丁知府开口道,杨无端连忙回过头,恭敬地肃立聆听。

        “你这孩子认得本府?”

        “回大人话,”她作了个揖,道:“学生寄寓在宁推官府上,曾往府衙一行,远远地见过大人。”

        “哦,原来是公甫家的人。”公甫是宁完我的表字,看来丁知府确实很器重他,当下态度愈显得亲切,笑眯眯地问道:“你自称‘学生’,小小年纪就已经进学了?”

        “回大人的话,”杨无端有点愁,按理得秀才功名到手才有资格见官不跪自称学生,但是她珍惜自己膝盖得很,能不跪当然不想跪。“学生……小子刚考完乡试第一场……”

        丁知府也真是个好脾气的,不以为异地又点了点头,道:“既是刚从考场出来,自然不可能与刚才那拨小儿蹴鞠为戏,看来确是本官父子冤枉了你。你且回去歇息,还有三场要考,莫要松懈。”

        “是,谢大人教诲,小子告退。”杨无端长揖到底,又转向那年轻男子。已经知道他是丁知府的儿子,想不到长得跟无锡阿福似的丁豆豆能够生出这么英俊的儿子,基因改良得真成功。难道他叫丁瓜瓜?

        她忍住笑,也向他作了个揖,抬起头时,看到疑似丁瓜瓜君居高临下地睨着她。从这个角度看去,他的眼尾斜斜上挑,长长的睫毛半掩住眼睛,眼波每一个流转,都似乎有闪烁星光从眼睫的缝隙间偷漏出来。

        她想起李碧华当年形容电影《霸王别姬》中段小楼的扮演者张丰毅,说他面容端正,眼角却自带一点桃花。

        要这么说的话,这家伙该是从头到脚每一处能看到的地方都贴满桃花了,她心道,就差在头上顶着“大众情人”四个字。

        倒不是说他一定会花心,而是以杨无端前世的经验,这一款风流贵公子型的男人最容易吸引女人,简直通杀八岁到八十岁的雌性生物,就她现在的小身板儿,心还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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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那娇小的背影转过拐角,丁知府回头看了儿子一眼,笑道:“新语,这孩子怕是跟你当年乡试的时候一般大,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为父看到他,又觉得是昨天才发生的事。”

        丁新语冷冷一笑,道:“父亲怎么拿我跟那小儿比。”

        “怎么?”丁知府“呵呵”乐道:“咱们的状元郎嫌弃人家小朋友?我看那孩子挺好,长得一脸聪明相。”

        “长得好有什么用,小小年纪就知道阿谀奉承,将来也是一个俗物。如今的官场上,俗物当道,竟寻不出一个像样的人来。” 丁新语将双手拢进袖中,又是半开半合地垂着眼眸,眉间萦绕一股挥之不去的倦意。

        这话疑似将他老子也骂进去了,丁知府一向拿儿子没办法,只摇了摇头,斥道:“狷介!”

        丁新语歉意地看了父亲一眼,他当然知道老父是个好官,也是个慈祥的父亲,但说话的没想那么多。

        目光一掠而过,却在墙边看到一个倒扣的篮子,篮口半压着一方墨砚,已经碎成了四块,浓黑的墨汁正缓慢地淌出来。

        他也是科场前辈,认出这是考生携去考试的考篮,联想到刚才那个孩子,他皱了皱眉,忽道:“父亲,您今天还要接着私访吗?”

        “怎么?”

        “孩儿想去拜访一个人。”

        丁新语道:“孩儿对这个人慕名以久,奈何他行踪不定,一直缘悭一面。这次听说他暂居信阳,孩儿特意请了假千里迢迢赶回来。”

        “怎么?你不是念着我和你娘?”丁知府吃醋道,“到底是谁这么大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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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百来步,杨无端的心跳总算恢复正常,耳鸣也不再嗡嗡不绝,她龇牙咧嘴地揉着额头,没留神差点又撞到人。

        “小心。”来人伸手握住她的肩膀,及时救下了她的鼻梁。

        杨无端的鼻尖距离人家的胸膛只有零点零一公分,呼吸间尽是熟悉的味道,她往后一仰,眼睛看着那人的喉结,再往上是轮廓开始变得刚硬的下巴,隐约还有几点胡茬。

        “宁郁,你也考完了?”

        “嗯。”宁郁将左手扶在她腰间,右手抬起来握住她的下巴,皱眉查看她额头上的伤处,道:“这么一会儿功夫,怎么又伤了?”

        杨无端也很冤枉,“天灾、横祸、不可抗力,随便你怎么说--咝,疼啊!”

        “忍一忍,瘀血散了才好得快。”宁郁柔声道,按揉她伤处的力道却一点不温柔,疼得杨无端哇哇乱叫。

        “不治了不治了!”她在他怀里拼命挣扎,“你个庸医,我回家让师父治!”

        一会儿又叫:“我知道你妒嫉我,师父更喜欢我,将来师门秘笈一定是传给我的!你是李莫愁我是小龙女 ̄哇啊 ̄疼死我了就没人跟你抢了!”

        硬的不行也来软的:“宁郁我求求你啊,我们关系不是很好嘛,你怎么舍得我疼啊 ̄求你放了我啊,就算要散瘀血也有其它办法……”

        “没有其它办法。”宁郁俊挺的眉毛在眉心打着结,如果杨无端不是死死地闭着眼睛忍泪,肯定会奇怪为什么他显得比她还疼。

        “有的有的!”她听出他的语气松动,急忙接口道:“师父肯定有其它办法的!”

        “没有。”宁郁叹口气,轻声道:“你忍耐吧,回去我给你煎一副活血化瘀的药。三天之后就是知县大人面试,你总不想顶着一块青斑去见人吧?”

        当然不想!那是青面兽杨志!杨无端赶紧摇头,乖乖地不再作怪。

        安静下来才觉得,也不是那么疼,宁郁的手掌是温热的,在她凉凉的额头上按揉,其实很舒服,虽然每揉一下就有抽搐似的疼痛牵扯着她的泪腺……

        “好了。”宁郁放开她,俯低了身子平视着她,温和地道:“我背你回去?”

        打一棒子给一个甜枣,真当她是小孩子啊。杨无端胡乱抹着脸上乱七八糟的泪痕,愤愤地想。然后又有些羞愧,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宁郁面前容易以小卖小,不由自主地就撒娇耍赖齐上。

        或许,就像杨小康总忍不住要依赖她一样,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她不可能永远坚强,她也需要在某个人面前肆无忌惮地发泄情绪,也想要依赖某个人。

        宁郁虽然年轻,但性情沉稳得完全不像一个少年,或许就是因为这份沉稳吧,所以她选择了他。

        杨无端点了点头,趴在他背上,任由他稳稳当当地将自己背起来,徐徐走上回家的路。

        她很快就渴睡起来,一边晃着脑袋,一边小声地哼起了歌:“小小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朋友都已经离去,留下了带不走的孤独……”

        宁郁安静地听着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渐至无声。这首奇怪的歌他却是听过的,杨无端刚拜了苏庭嘉为师,和他这个师兄并不亲近,他某次经过庭院,远远望见她独自坐在水池边,摇晃着脚丫,小声地哼唱这首歌。

        他当时想着,这孩子小小年纪,却被洪灾害得家破人亡……平日里看着她似乎一点不在意,可是,又怎么可能不在意?

        他从此决定要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

        他托着杨无端小小柔软的身体,在心里将她的歌接着唱下去。

        “漂亮的小孩 今天有没有哭

        是否弄脏了美丽的衣服 却找不到别人倾诉

        聪明的小孩 今天有没有哭

        是否遗失了心爱的礼物

        在风中寻找 从清晨到日暮

        我亲爱的小孩

        为什么你不让我看清楚

        是否让风吹熄了蜡烛

        在黑暗中独自漫步

        亲爱的小孩

        快快擦干你的泪珠

        我愿意陪伴你 走上回家的路

        亲爱的小孩 今天有没有哭

        是否朋友都已经离去 留下了带不走的孤独

        亲爱的小孩 今天有没有哭

        是否遗失了心爱的礼物

        在风中寻找 从清晨到日暮”

        ------题外话------

        好吧,我爱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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