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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回家


  盛夏时分的古塘路总给人一种沉沉的倦意,这里什么都是老的,青棕色的路砖,快磨掉一层壳的电桩,贴满了小广告的墙,眯眼晒太阳的猫,还有路口那棵歪了脖子的老树——是一棵桂树,听说七八十年前的时候有个失意的读书人在这里上吊,所以它才歪了下来。在桂树边上,是一群镶在地里的灰白色的水泥砖,那其实是一个水塘,只是在很多年前就被填上土了。

  这个月份不是桂花开的时节,那快有六米高的桂树上全是黑绿黑绿的叶子,小叶子翘成弯弯的小船,又像是姑娘勾起的嘴角,那叶子总是扎堆长在一处,让人不免生疑:就连桂树的叶子也喜欢凑热闹么?

  当然,这里的东西也不全是老的。

  还有很多新一些的:凤凰牌的自行车,摆在地坝里的桌椅,一到晚上就时不时罢工的路灯。



  还有更新的:那是色彩缤纷的广告牌,去年刚出厂的电瓶车,还有奔来跑去的小孩儿们。

  老的与新一些的,新一些的与更新的,它们在古塘路相安无事地生活着,这里仿佛有着每个年代的影子,好像岁月这张大大的滤筛网把所有不感兴趣的东西都给滤走了,又把感兴趣的那部分沉淀了下来,并将它们放到了古塘路里。

  这里最新的还得说是那栋十年前修起来的大别墅,街道里还因此传过一阵子的闲话,他们都知道,这栋别墅的主人自从动工开始便没有回来过。

  而今天,当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古塘路中挺稳时,这里的主人便终于回来了。

  程知勿心情复杂地跳下车去,在他面前,是爬满了苍翠藤蔓的院墙,一面低调朴素的大门正正方方地嵌在藤蔓中,几枝程知勿叫不上名字的小黄花垂在门楣上,好像在打着盹。

  “来,钥匙。”

  一个黑影从半空抛向了程知勿,是郝昭扔出来的,这十年间基本都是他在帮忙打理着这边。

  可是,程知勿并没有接住那串钥匙,任由它叮叮当当地落在了地上。跟在程知勿身边的程祈带着满脸疑惑看了一眼那钥匙,他不明白为什么程知勿不接住。

  “怎么了?”郝昭走上前把钥匙捡起来塞到了程知勿手里。

  “我真的睡了十年?”



  “当然,回来的路上你不是都看到了,眉州市简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成都还要更明显一些。”郝昭笑着说,他能理解程知勿的心情,一睡十年这种事对他来说完全是家常便饭,“元朝开国打江山的时候,嗯……我在忽必烈的军中混过一些日子,但后来我发现我实在不喜欢那个家伙的作风,但怎么办呢,观察者也只是观察者,旁观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再怎么讨厌他,我也不能上去把他干翻。

  “于是我干脆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直接倒头睡了过去,这一睡就睡到了驱逐鞑奴的年代,睡到了老朱家坐江山的时候,那可是快一百年了。然后等我醒了往家走的时候才发现,他妈的,我那三进的大院子都被改了勾栏瓦舍了。”

  郝昭罕见的骂了粗口,可见他确实对这事儿耿耿于怀。

  说完,他拍了拍程知勿的肩。

  “但话也说回来了,从来没有哪个时代比二十一世纪的变化速度更快,整个地球,整个人类群体都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大跨步往前走,这在历朝历代都是前所未见的盛况,你这十年比我那百年只有余而无不足。”

  “我当然知道了。”程知勿轻轻吐出一口气,接过钥匙,插进了锁眼里,在拧动之前,他问了一个问题:“他们都走了是吗?”

  郝昭当然知道“他们”是谁。

  “余小小被她爸妈接走了,那个我看不见的小家伙也是,他家里人来的时候都是凭着声音才找到他的。至于你的狗……我没找到它,不知道去哪儿了。”

  “这样啊。”程知勿不置可否,手上一用力,拧开了门。

  里面是一个干净敞亮的院子,地上铺着水磨石的地砖,沿着院墙砌了一圈花台,里面暂时还是空空旷旷的,只有一些杂草冒头,郝昭没有擅自往里种东西。整个院子里唯一被程知勿指定的东西,便只有院子中央那棵郁郁葱葱的北美红杉。



  那是一棵笔直向上生长的树,十年时间它已经长到了七米多高,就算站在二层屋顶上也只能勉强看见树冠。

  程知勿走到树下,斑驳的阳光透过树叶缝隙落到他的脸上,他恍惚间觉得这里不是自己的房子,完全就是陌生的地方。

  程祈也站在院子里,张大嘴打量着这里,眼里满是兴奋。只要跟在程知勿身边,他就没有什么伤春悲秋的情绪。

  “我还有点事,先走了,估计一会儿妖理会也得跟你联系,我在这儿不方便。”郝昭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程知勿缓缓转过身时只看见半个背影,再一眨眼,连那半个背影都不见了。

  在院子里站了几分钟,程知勿退了出来,他没有打开别墅的门,甚至连进去的想法都没有。

  他往右一拐,来到了熟悉的门前。抬起头来,“入洞房”三个大字静静挂在门上,程知勿记得自己走的时候这块招牌没现在这么沧桑,它又掉色了,这下连笔画都快掉没了。

  站在门口想掏钥匙,一摸衣兜从想起来自己身上的东西都没了。

  “还好有备用钥匙。”程知勿边嘀咕着边往门框上摸去,他习惯性在那里放一把备用,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忘带钥匙很麻烦。

  可是这一摸,他的脸色便僵住了。

  没有。



  不会有人闲到来摸这里的,如果没有那就只能是余小小或者陈天宝带走了。程知勿苦笑一声,没想到还落到回不了家的境地。

  没办法,只能暴力开门了。

  程知勿往回退两步,朝隔壁扫了一眼,那家早餐店不知什么时候不做了,卷帘门紧闭着立在那里。

  也好,省得有人听见动静举报自己非法闯入。

  程知勿把巫之杖交给程祈拿着,自己走到路边寻摸了一块红砖,用力朝着玻璃店门砸了过去,哐当一声,玻璃应声而碎,晶莹剔透的残片落了一地,好像破碎的闪耀晶石。

  “先不要进来。”程知勿嘱咐程祈了一句,便踩着玻璃残渣走到了店里。

  在天刚蒙蒙亮的早晨,店里也暗暗的,到处都没有生气。程知勿走到墙角,想去拿扫帚和簸箕,可这一拿,扫帚便直接断在了那里,仔细一看才发现扫帚的杆早就被虫蛀烂完了。

  在原地愣了一下后,程知勿捡起了地上的扫帚头,还有一截短短的木棍连在上面,自己弯着点腰也能用。

  拿着半截扫帚和簸箕走回门口,站在那堆闪亮亮的残渣上,程知勿弯下腰去打扫了起来,他先把大块的玻璃捡起放到一边,再去拿扫帚扫小碎屑。但往扫帚伸去时,他却碰到了一只小小软软的手,程知勿疑惑地抬头一看,发现程祈抓住了扫帚只剩半截的把。

  “让我来!老师教过怎么扫地。”程祈看上去意气风发的样子,他拿起扫帚和簸箕,以他的身高倒是刚刚合适。



  程知勿一愣神的功夫,程祈便已经开始扫起来了,虽然动作生疏,但干活相当卖力,很有当年帮程知勿收拾柜台后面那堆杂物时的干劲。

  程知勿有些恍惚,看着程祈的身影,他突然很难受。

  余小小和陈天宝走了,他可以理解,自己只是那两小只的临时监护人,自己失踪十年,爸妈要把孩子接回去无可厚非。小多不见了,他也可以理解,那家伙机灵得很,身为妖怪却有一套独特的生存智慧,才不会固执地守在这空无一人的地方,说不准这会儿正在某个新家里睡着安逸的觉。

  但是程祈……

  “你为什么不走呢?”程知勿茫然地问。

  程祈听到他的声音,用更茫然的眼神回应了过去,他没有用话语回答,可却比话语更有效。

  是啊,程祈能去哪儿呢。

  程知勿沮丧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的表情好像暴雨前的天空,一部分原因是离开十年后猛然归来发现所有人都不见了,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地上的玻璃碴扎进了屁股肉里刺得生疼。

  “走了好,也省得占我这儿的地方,自己过了十几年的日子,突然来这么些人还不习惯,这下终于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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