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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影子


墩子的酒又上头了,一上车便呼噜呼噜大睡起来。

        “这程之初,到底什么来头?”一百边开着车边问我道。

        “跟我一个办公室的,公司底层,能有什么来头。”

        “不对!没那么简单,这女人貌美如花,花钱阔绰,据我的第七感判断,她的来头肯定不小。”一百摇头质疑道。

        “你——不会认为她是傍大款的小三吧?”我怒视着一百道。

        “这个倒不可能,小三我见多了,虽长得漂亮,可始终缺乏些骨子里的气质,而这个程之初却大不一样,那份气魄,那份镇定,那份与生俱来的为所欲为,绝不是一般女人所能模仿的。”一百细致地分析着,他那如猎犬一般敏锐的嗅觉,总是能把女人剖析得入木三分。

        “不论她是什么背景,都与我们没任何关系,人家不愿意说,我们又何必去了解?”我解释道。

        “这倒也是,不过,难道——难道你没感觉出来?”他神神秘秘地问道。

        “感觉什么?”

        “难道你感觉不到这位耿直的女汉子对你有几分好感?”

        “对我有好感?哈哈哈,你可别瞎说了!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她这个人,就是这样,对待每一个人都大大咧咧。”我尽力解释道。

        “不!绝不那么简单,从她看你时的眼神,说话时的语气、速度,以及相应的肢体动作,都非同一般!我是什么人?情圣!在女人堆里摸爬滚打那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就她们那点小心思,我还能看不穿?哎!只可惜啊,我竭力自我推荐,最终却发现自己并不是她的菜,合不上她的胃口,可算是便宜你这糟老头子了。”

        “你小子观察得可真够细致啊,不过人家可真没你说那意思,只是性格上更随和一点而已,你想太多啦。”

        “哎!你个感情白痴!说了你也不懂,就我这第七感,可比大姨妈还准,以后你自然慢慢就会明白。不过从我的直觉判断,她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女人,况且你们一个未娶,一个未嫁,既然有那个缘分,何不将计就计,成为彼此的天使。”一百一副贱兮兮的表情道。

        “去去去!竟tm胡扯!有那本事,你怎么不去当牵线搭桥的红娘。”

        虽不承认,可听一百这么一分析,我才突然想起,某些时候程之初看我时的眼神的确是有些怪异,交谈时,她喜欢一直盯着我的瞳孔,而那眼睛里又似乎藏着说不尽的言语,让我不敢直视。

        但这也并不能证明她喜欢我啊,自问我是什么背景?几代贫农出身,一无所有,相貌平平,更不懂如何捕获女人的芳心,连我自己都找不出有半丝异于常人的优点。而程之初又是什么背景?家庭经济充裕,从小享受高等教育,貌若天仙,形象、气质均属上上品,试问差距如此之大,她凭什么喜欢上我?想到这里,我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回到家时,已接近凌晨,但小晓却仍未睡去,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当时正热播仙侠剧《仙剑奇侠传3》。

        小晓见我突然回来,赶紧将脸埋进沙发,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仍见到了那挂着的泪水的半张脸。

        “怎么哭啦?”我奇怪地问她道。

        见我已识破,她干脆坐了起来,拿纸巾擦着泪,指着电视哽咽道:“嗯,你看,太感人了!长卿和紫萱经历了三生三世情结煎熬,到头来却还是不能走到一起,太虐心了。”

        “有那么悲伤吗?”

        仍无任何睡意的我决定陪小晓看一会儿这泡沫剧。

        可无论如何我都看不进去,不懂剧情里的伤感情节,看不穿男女主人公内心的悲伤,猜不透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难怪一百骂我是感情白痴。所以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给小晓递点纸巾什么的,有一个人在旁边陪着,总比她一个人寂寞地领略悲伤更好吧。

        勉强陪小晓看完一集,时间也不早了,我先洗了个澡,然后钻进了被窝。回想着今天所目睹的一切,古典与现代相融合的教堂,温柔婉转的钢琴旋律,昏暗而柔和的烛光,以及费尽心思才切开的牛排,虽未能痛痛快快地吃上一餐,却也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从此以后,我恬不知耻地插队进入了上层社会之列。

        四月,湛蓝的天空被各种鲜嫩的花香渲染,阳光透过天空懒洋洋地抚慰着地面,温柔的春风无精打采地吹拂着柳条,对于平日里多云笼罩的成都,这种天气的确算作难得的恩赐。

        天气愉悦了我的心情,所以我早早地来到了公司,以为可以赚个第一,可没想到却被程之初捷足先登,只见她正坐在我的办公椅上,翻看着我的一些工作资料。

        “嘿!偷看什么呢?”我悄悄来到她身后,试图吓唬吓唬她。

        “没——没什么,闲着没事,看看你的工作材料。”

        “哟,果然不出我所料,你果真是上头派下来的奸细间谍,咋了?开始督查起我的工作了?”

        她先是掩嘴一笑,然后用怀疑的语气问道:“这些程序,都是你写的?”

        “对啊,怎么了?”

        “你确定?真是你写的?”

        “废话,难道我还会去抄袭别人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于程序,我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是觉得,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发上去?”

        “发上去?发哪儿?再给那些踩在别人肩膀向上攀爬的人作嫁衣?哼,倒不如让它永远烂在这里。”回想起曾经的经历,我有些恼怒。

        “噢,我明白了。”程之初点点头,似乎读懂了我内心的苦恼与无奈。

        我坐回自己的椅子,仰着头,叹气道:“我这个人吧,喜欢编程,甚至将它作为生活的一部分,我也曾试图期望通过它来实现人生价值。曾经,我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努力了、付出了,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与认可,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再多的努力在别人眼里也只不过是一团泡影,他们不在意你到底为此付出了多少,而只追求这个结果能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为达目的,甚至不惜践踏别人的努力与汗水,用卑鄙丑陋的手段赢得自己那一份卑微的荣誉,总之,上面的人要的只是结果,并非这个结果到底是由谁来完成的,所以——”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积累起如此多的牢骚,竟一咕噜全吐了出来。

        程之初一反常态,一言不发,安静地听着我的抱怨,直到我彻底发泄完毕。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其实大家都不畏惧失败,最可怕的是失败的远方仍旧是失败,始终看不到希望,最终导致屈服、堕落,甚至一蹶不振,找上成千上万个理由说服自己是弱者,没有得到上天的恩宠,并以此来报复命运,到头来却发现被报复的人竟是自己。失败并非一无是处,只有失败过,才能懂得成功的来之不易,才能更加享受成功后的喜悦,至少享受过与失败抗争的过程,这也能给自己一丝欣慰,就像毛爷爷曾说过,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程之初所讲的这一番话,我不确定到底是对我的安慰,还是顺便借着我的情绪产生的对命运的感悟,因为她的言语既包含对失败的宽恕与鼓励,也有对命运的无助与屈服。

        “我懂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自己的付出没有白费,不需要太多成功,仅一次就够了。”我回应道。

        “那要看你所谓的成功处于哪一角度,事业以及金钱上的成功何其简单,而心灵上的失败,才是人生之中挥之不去的阴霾。”

        “心灵方面的?”我摇着头,疑惑地问道。

        “心理上的伤害要远比身体上的伤害可怕得多,你没有经历过,自然无法理解。”

        “小丫头,莫非你还经历过?”一个终日以灿烂笑容示人的程之初,怎么可能会存在心理上的残缺,所以,我带着调侃的语气问道。

        可没想到的是,话音刚落,她那带着阳光、刚直的笑容却突然阴沉下来。

        对于此种突发状况,我自然是一头雾水,莫非是我的玩笑太过生硬伤害到她了?可不应该呀,和程之初相处时间虽不长,她却并非那种小肚鸡肠的人。

        “你——怎么了?是——我说错什么话了吗?”我吞吐地问道。

        “没有。”她仍旧是一副阴沉的面容,冷冷回答道。

        我明显感受到气氛不对,所以赶紧吞吞吐吐地扯开话题道:“噢,昨——昨晚的西餐很好,环境也不错。”

        “是吗?”

        “真——真的,反正到目前为止,是我最喜欢的一家餐厅。”我违心地说道。

        “其实,那家餐厅也是我爸名下的。”

        “哦,这个啊,我早就——猜到了。”

        “那你知道我爸为什么会选择在那里开店吗?”

        我使劲摇摇头,其实这也正是我搞不明白的地方,听程之初说过,那地方原本是一间破旧的教堂,荒芜一片,属于拆迁的范围,即便程董的确属于商业巨才,赋有非同常人的眼光,可当初的他又怎会选择在那即将被拆除的地方建设如此规模的西餐厅?再加上这餐厅几乎完全保留了教堂的原始模样,要知道对这类建筑的修复和保养是极耗技术和财力的。

        “这一切,都是为了她!”程之初微微一笑,安静地说道。

        “她——?”我不解地疑问道,不知道她口中的这个她,到底指的是谁。

        “嗯,她,我的母亲。”她微微抬起头,露出一丝浅浅的幸福。

        “我——我不是很明白。”

        “当年,我爸随知青队伍来到村里,遇见了我妈,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刚二十出头。他们在农村相识、相知、相爱,虽然那个年代的工农阶层受人尊敬,可爷爷奶奶却极其顽固,他们讲究身份地位,对我妈的出身以及文化程度并不满意,所以想方设法地拆散他们,可他们哪儿知道人艰不拆这个道理,最终,我爸和我妈偷偷在那间教堂里私定了终身。”

        “噢,原来是这样,确是一段佳话,定是你爸后来发达了,为了纪念这段感情,所以才修复了那间教堂?”

        程之初点点头。

        “这是好事啊,两个人相濡以沫,懂得记录过去的点点滴滴,这才算是人间真爱嘛。诶,对了,你妈呢?我咋从没听你提起过她?”

        还没等我说完,两道冰凉的泪水如坠落的流星一般划破程之初惨白的脸。

        “你——怎么啦?”我手忙脚乱地问道,甚至不敢确信那透明的液体就是程之初的眼泪,一方面,程之初属于性格刚强的人,若非万不得已,绝不轻易施舍眼泪;另一方面,从刚才的对话中,我根本没听出故事里携带了丁点儿伤感的色彩,反而是满满的幸福与浪漫。

        她突然起身,抽了两张纸巾,然后迅速朝洗手间奔去。面对这种情况,我显然是不方便多问的,只是明显感觉到某些东西已拨弄到她内心那根绳弦,才令她如此反常。

        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发现程之初并非表面上呈现那么简单,她的身后似乎潜藏着另外一个复杂的、令人捉摸不透的身影,就如同欧阳一百一样,他也有自己的秘密,不愿讲给任何人听,即便是我这个忠实的老朋友。

        第二天是周末,起床后,我仍旧吞咽着小晓用热情烹煮的面条,仍旧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仍旧对她的手艺赞不绝口,小晓仍旧满怀成就感的样子“监视”着我将最后一根面条送进嘴里。

        用罢早餐,我呆坐在沙发上,企图找点有趣的事情来打发掉这个无聊的周末。小晓收拾好碗筷,笑嘻嘻地坐到我身旁,然后伸出右手,递给我一捆红色的钞票。

        “你,这是?”我惊讶地问她道。

        “上次借你的钱,还有这两个月的房租,每月500,总共1100。”

        “你——哪儿来那么多钱?”

        “兼职啊,这段时间刚开春,很多商家都在搞活动,工作多,薪酬高,所以我也小赚了一把。”她一脸满足,也的确,靠自己能力赚回的钱,用起来也让人踏实。

        “你自己先留着吧,平时开销本就比较大,等你的确是有闲钱了,再还我也不迟。”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我可不是那死皮赖脸的人,这段时间没什么大的支出,钱凑合着也够用,你拿着,这样我心里才踏实!”小晓似有些恼怒,毕竟她的确不是那苟且偷生的人。

        如此而来,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也为了不触及她的自尊,我只能暂且收下。

        见我接下钞票,她这才露出了释然的微笑。

        过了好一会儿,她轻声问我道:“你——今天不出去?”

        “不出去。”我随口应道。

        “那,你那些朋友,他们不约你?”

        “暂时没什么安排。”

        “噢。”

        “咦,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我转过头,惊奇地问她道,毕竟她从不过问我的私人生活。

        “没——没什么。”

        “哎,就别装了,到底有什么事?”

        “这个——那个——”她吱吱呜呜,却说不出个所以然。

        “哎呀,我的姑奶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就快说嘛,莫非那个男人又找你麻烦了?”

        “不是不是,我现在的生活很清静,没人找我麻烦。好吧,那我就不拐外抹角了,前阵子我不是跟你提起过嘛,我有一个妹妹。”

        “对啊,我记得你说过啊,在念高中,怎么啦?”

        “今天是周末,她放假了,所以我想——”

        我并非蠢到骨髓的人,她的意思我大概也能猜个十之八九,无非就是想让妹妹过来陪自己度过周末,看来这小姐妹的感情还挺深厚,毕竟相濡以沫那么多年。

        “你的意思是?希望她能过来?”

        “嗯,可——可以吗?”她一副乞求的眼神望着我。

        “当然可以,这又不是什么难事,瞧你搞得神神秘秘的样子,我还以为摊上什么大事了。”

        “真的?你当真不介意?”

        “嗯,让她过来吃个饭吧,我也想认识认识,你们姐妹俩好像很长时间没见过面了吧?也该是时候团聚团聚了。”

        “好长一段时间没见了,一直怪想她的。”

        “那你打电话给她,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你问问她喜欢吃些什么。”

        “不,出去吃太浪费了,我去买菜,就在家里吃,一切我来安排,你觉得怎么样?”

        这低成本的招待方式,我自然是点头答应。

        小晓兴奋得手舞足蹈,这样的情绪我能理解,毕竟即将见到至亲至爱的人。这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与家人一起吃个便饭,聊场闲天,如此而已。

        “走,陪我去超市买菜!”兴奋之余,她突然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拽着我的手朝门外拉去,边拖还边絮叨道:“买些什么呢?牛肉?排骨?对了,茄子,她最喜欢吃茄子……”

        “喂喂!姑奶奶,等我先换件衣服可好?”被拉到门口时我才突然发现自己还穿着睡衣、踩着棉拖。

        她从上到下彻底扫视了我一遍,然后嬉皮笑脸地说道:“哈哈,就是就是,我太兴奋了,不好意思。”

        因为是周末,所以我胡乱换了套休闲装,然后跟在小晓屁股后面,作她的贴心随从。

        来到超市,我推着载物车,扮起了车夫,任小晓将各种食品、调料一件件往里丢,那阵势,几乎有种将整座超市打包回家的感觉。没多久,我们便购置了满满一大筐食材,有鱼、有鸡、有猪蹄、各种蔬菜、各种调料,丰富得简直可以开一家小型餐馆了。

        或许是因为天气转暖的原因,今天超市里的人特别多,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排了许久才轮到我们,当收银员告诉价格的时候,我正准备掏钱,却被小晓抢先了一步。

        “我来,我来,既然是我请你妹妹吃饭,那怎么能让你付钱?”我欲将小晓的钱拽回。

        “我说了,一切听我安排。”

        小晓执意付账,她的性格向来如此,一旦决定了的事,便无法更改,我也就不再多说些什么,这是她对自己妹妹纯粹的爱,或许我并不应该让丑陋的金钱参与进来。

        “哟!小两口,这是刚搬新家吧?买这么多东西。”收银员是个将近五十岁的热心大妈,她一边找零,一边用大嗓门问我们道。

        “这——我——”我想解释,却不知该如何解释。

        “对,刚搬进去,什么东西都得自己买,对吧,老公?”小晓突然转过头,向我使了一个诡异的眼色,然后用双手牢牢拽住我的胳膊,身体紧靠,做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愣了好半响,我才突然明白她的意思,心情大好之时,她总不忘作弄作弄别人,演一场让别人信以为真的假戏,他们越是相信,由此而获得的满足感就越是强烈,没办法,生活太过苦涩,我们总得想方设法给自己找点乐子。

        有了先前在西餐厅的本色出演,演技得到了提升,这种临时秀演技的活,自然是不在话下,所以我索性陪她参与其中。

        我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对——对,老婆子,这些家当够咱凑合一阵子了,哎!撑起这个家可真是不容易。”

        小晓就是这么一个情绪多变的人,时而如林黛玉般忧伤,时而又如卓别林般喜剧,此时的她,变换为不折不扣的疯丫头,那疯劲儿兴起之时,绝不亚于一百和墩子。

        “看你们这幸福的样子,刚结婚不久吧?”这收银大妈接着问道。

        “哪里!我们结婚都快七年了,儿子都快满五岁了。”小晓抢着回答道,她不光调侃我,还调侃着那老大妈。

        “啊?真的假的?这还真没看出来,那姑娘你,今年多大啦?”那大妈感叹道。

        “不小了,都成老女人了,今年刚满三十一。”果然是学音乐专业的,平日里表演惯了,小晓如是说谎,竟然一点也不笑场。

        “三十一?”那大妈放下手中的激光扫码枪,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小晓,仿似发现了狐狸精转世,也难怪,小晓本才二十多岁的学生,怎可能会有三十多岁的面容。

        “嗯,三十一了,我老公比我要大些,他今年都快三十八了。”

        “三——三——三八?”我指着自己,心里暗自不满道:你这个小妮子,把自己说成是容颜不老的妖精也便罢了,偏偏还要把我也牵扯进来,而且竟然还是——还是三十八这个特殊的数字。

        那大妈先是非常震惊地看着我,然后疑惑地问道:“难道你不是三八?”

        毕竟是自己媳妇的阐述,我本不该露出惊讶的表情,为了不穿帮,我赶紧解释道:“噢,对对对,我是三八!我是三八!”

        没想到这句突兀的话竟逗得排队的人群一阵哄笑。

        “我是说我三十八岁,不是三八。”我尽力解释。

        过多的解释反而适得其反,竟再次引来超市里一波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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