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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因这古街不宽,倒是能听见他们说话。走在后面的一个少年一脸戏谑,调侃道:“荆哥,你说说你,弹一年的琴也未必能得那些赏银,也未必就要委身于人,只是让人摸几把小手,就能去万古斋买你最中意的琴了。怎么偏生还把人得罪了呢?得罪人也就罢了,还当着人的面将琴砸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竟是不给自己留后路了?”
那叫荆哥的少年闻声驻足,道:“我是乐师,不是小倌,掌事若是愿意给他摸,自行前去便是。他欺我辱我,还污了我的琴,砸了便砸了,你若是再废话,便回去,也不必跟我们去葬琴。”
“好好好,我是说不过你,这清露山还远呢,我不陪你去,你有个好歹,我怎么跟坊主交代?”掌事一边无所谓的调笑,一边问旁边那个头稍矮的少年:“萍儿,你说呢?你师父这做法,你怎么看?”
那徒弟倒是有那荆哥的几分气韵,道:“萍儿只知道,师父是扶桑城第一的乐师,我跟着师父,不求闻名遐迩,只求凭本事讨口饭吃罢了。我师父,不能辱没,我师父的琴,亦不能辱没。若是掌事不愿跟着来,便回去吧,清露山已经不远,我自会保护好师父。”
“哎!其实有些事,你二人也不知道。”那原本调侃师徒二人的掌事,脸上竟是多了几分正色:“自从王上下令,禁止官员狎妓,那些腌臜人便将主意打到了咱们男子身上,自两个月前,城东起了个古乐坊,看起来是乐坊,其实里面会弹琴的不过寥寥几人,其实就是小倌馆。如此,便带累得咱们乐坊的风气,也不似以往了……”
说罢,那掌事在那摇头叹气。萍儿的眼里也有细碎的难过,只有那叫荆哥的少年满脸冷然,一撩袍子继续往前走:“那是他们的风气,不是我的风气。再者说,我已有未婚妻,我敬她重她,与她情分甚笃,不容他人糟践。”
“你听说过清露山吗?可知道是在什么地方?”我扯了扯沈愚的袖子。
沈愚亦将眼神收了收,道:“13,你看那个竹铃。”
“竹铃怎么了?刚才那个小哥哥多好看啊,还那般洁身自好,你看见了没有?”
沈愚不接我话茬,自顾解释:“这种形制的竹铃,只在二十六朝时期的武将家族之间流行过,而且只流行了三朝:北燕、南陈、北晋,而且每个朝代的刻花都有所不同,北燕的武将奉燕子为祥瑞,因此刻花都是飞燕,南陈也是,但、南陈的不同是,他们喜欢加一些祥云元素。这两个朝代其实不好区分。可是,北晋就不同了,他们的武将崇拜苍鹰,我方才看那竹铃的刻花,正是……”
“苍鹰?”我盯着那古代小帅哥的背影道。
沈愚将我的脑袋转了过来,斜了我一眼:“是一群燕子!一只竹铃有祥云,一只却没有。所以咱们现在看见的这些景象,要么北燕,要么,就是南陈。”
“那咱们还真穿越啦?”我有些兴奋有些激动。
他摸了摸后颈子,不确定道:“无论真相是什么,对我们而言,都算一段奇遇了。”
稍顷,这古街上的人竟多了起来,三三两两的农人挑着框子摆在街道两旁,几家屋社相继开了门,一家做烧饼的铺子,一家早点铺子,还有一个布摊子率先开门迎客。我觉着好奇,便也不再纠结什么是非真相,什么身在何方,便在这古镇上逛了起来。
早点铺子前三三两两聚着几个食客,看穿着倒是不俗,其中一个手里握着一个窝窝头,就着一口老咸菜啃了两口,道:“兄台,我今日收完了这批货,可就回京都了,你准备何时回呢?”
“你也知道,我是来扶桑进瓷器的,谁知道他们窑出了点问题呢,我这取货还得等上几天呢。”
“你我同住一家客栈,也都熟识了,我只觉得你为人亲厚,所以告诉你一点消息,你可别告诉别人。”他悄声道:“你可知道,我常年来往扶桑和京都,上下打点,认识的人自然也就多了。可是这阵子,我去一些老朋友家拜访,发现他们都拖家带口的往京都方向去了。我一问,你猜怎么着?他们都说,最近这北边不太平,上个月就有一批便衣的官差进了扶桑,虽说看起来什么都没做,但传出一个说法,说是扶桑混进了北边的细作。不要说小弟没有提醒你,这扶桑城的位置,平时虽好,可若是真打起来,这、可就不是什么好地方了……”
“哎呀,这……可是我千里迢迢过来,就是为了先前订的那些货呀。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呢?有没有什么消息?”
“我啊,我吃完这一顿,将我的药草装了车。中午便走。兄弟劝你还是趁早走。”
待到他们吃完离开,早点铺子前的就空出两张凳子,我作势往上面一坐,谁知根本坐不住这凳子,要不是沈愚在我身边随手拉了我一把,我已经一屁股坐地上了。
我保持这快要落地的姿势,有些尴尬:“感情咱们在这,就只能干站着?”
沈愚一鼓作气将我拉起来,无奈道:“现在看起来,有个立足之地就不错了。”
“那咱们在这究竟能做些什么呀?他们看不见我们,我们也看不见他们。”我丧气道:“我上周末看的穿越剧,那个女主可是把好些金银财宝埋在一处古寺的廊檐下,穿回现代直接就发达了呢!”
“你还准备在这捞点什么带回去?”沈愚皮笑肉不笑:“你想象力可够丰富的。”
墙角突然窜出一只黑白纹的狸花猫,肥硕得很。我寻思,这人看不见我们,那动物呢?也是为了缓解沈愚嘲讽我之后的尴尬,我就蹲在了墙角逗猫。单方面拔它尾巴上的毛。而它根本感觉不到我的骚扰,只迎着太阳,在土墙根底下一边晒太阳一边舔爪子。
“他们出来了。”沈愚站在我身边提醒道。
沈愚口中的“他们”,正是那个挂着竹铃的马车主人,一双马匹似乎是吃足了草料,一看就比刚才精神足。只是那主仆二人似乎也没怎么修整,连脸都没洗一把,还是方才那灰头土脸的模样。
他叫我看我就看,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哼~我偷摸换了个姿势,眼睛没闲着,手也没闲着,还在拔猫尾巴上的猫。
我总觉得这主仆二人有些不对劲,但具体是哪里不对,我又不是太清楚。只是手上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躁,最后,只听这狸猫凶狠地“喵”了一声,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朝着马车的方向疯跑而去。
它那凶狠的模样惊了马,两匹马一阵嘶鸣,不管不顾就飞驰而去了。
我看了看那只猫,又看了看那两匹马,有些懵,往前追了两步:“鱼儿?这猫突然发什么疯啊,你看见了吗?”
沈愚也像是刚反应过来,将我的右手微微抬起,我这才发现,手上有一撮疑似猫毛的物件。
我深吸了一口气,死死抱着沈愚的胳膊:“这这这、这恐怕不科学啊……咱们和他们,不是互为虚像的关系吗?”
沈愚取过了猫毛装好,拉着我追着马车跑了好几步,可惜那马儿刚吃饱,很是有劲。凭我俩的腿脚根本追不上。沈愚奔跑的速度也慢了下来,只是担心道:“这可别造成什么事故才好,如果引起了什么蝴蝶效应,咱俩说不准就是历史的千古罪人。”
他话音刚落,我俩的周围又起了一阵白雾。不明方向的坠感再次袭来,我再次惊慌失措,连喊了几声沈愚,没想到这次他听见了,握紧了我的手说:“13,我在。”
再睁眼,我们已然不在刚才的镇子上,沈愚正拉着我,站在我身边。
哎~我和沈愚相处了这么些年,我竟是头一回瞧着他这般顺眼。
顺眼?我约莫是疯了。
这是一处山林中的空地,刚才惊马的主仆二人正架着篝火烤馒头和猪肉。另一边隔着不远的还有几处篝火,却是热闹好多。仔细一看,竟然还有一队二十多人的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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