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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到达沙罗


  无名之王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怒意,就要给团伙首领一个大逼兜。
  但他的手刚刚举起,身体就开始诡异的膨胀,然后像是个大肉球一样爆炸开来,但却没有一滴血洒落在地上。
  这种违反生命常理的现象,让团伙首领皱眉。
  他名为奉拳心,  原本是个村中街溜子,十几年前机缘巧合,获得一本来自妖魔世界的拳法秘籍。
  本来这种秘籍,人类本来无法修炼,但奉拳心天赋异禀,硬生生练会了,而且还练得非常顺畅,  不知不觉就练成了一个强者。
  可他不愿意像是其他人一样,  祛除妖魔保护人类,于是蛰伏起来,一边磨炼拳法,一边等待时机到来。
  现在妖魔和人类之间的战争忽然爆发,他就认为时机来了,于是就利用街溜子搞出了这个组织,想要在争霸世界。
  这几天他杀死的人类,杀死的妖魔都不少,但像是无名之王一样,死后什么东西都不留下的,还是第一次见。
  啪!
  黎秩周围的空气忽然扭曲,一条黑色的扭曲线条出现,这线条快速变大变黑,几秒钟时间,就变成了无名之王的样子。
  “呜呜……嗷嗷,丫丫”
  他不能说话,表达的意思,  就是让黎秩干掉这个团伙首领。
  前文说过,  无名之王虽然境界很高,  但触发黎秩愿意给他力量,不然他就是一个只能欺负普通人的战五渣,遇到真正的高手,只有被秒杀的下场。
  黎秩手轻轻一点,无名之王的消失,然后他朝着奉拳心走去。
  奉拳心双手环抱在胸前:“原来刚才那家伙,是你的宠物。”
  “没错,你真有眼光。”黎秩点头。
  无名之王突兀出现,想要破口大骂,但什么都说不出来,那样子委屈急了,无能狂怒了一会儿,又再缩了回去。
  看这家伙吃瘪,黎秩还是有几分小开心的。
  奉拳心打量了黎秩一圈儿,头微微抬起:“你体格不错,肌肉结实,看起来有几分本事,但你刚才也见过我的实力了,应该清楚你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黎秩笑了:“你是这么认为的?”
  奉拳心不在意黎秩的态度:“今天就当我大发慈悲,  给你一个机会,当我的副手吧,尽管我已经天下无敌,但想要征服世界,也不能事事躬亲,需要一个助手。”
  “哈,哈哈……原来你想要征服世界。”黎秩笑弯了腰:“那能告诉我,你征服世界之后,要干什么吗?”
  奉拳心语塞,他其实并没想好,征服世界后想干什么,他只是想当老大而已。
  黎秩的脸色,逐渐变得阴沉:“所以你连自己想干什么都不知道,就做了这些事情吗。”
  他只是简单看了一圈,但已经用能力把这个镇子扫视了一圈,这几天因奉拳心而死的镇民,恐怕要比妖魔袭击都多。
  奉拳心理所当然的说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哪个站在顶峰之人的身下,没有皑皑白骨?”
  “算了,懒得和你交流了。”黎秩叹息一声,对他招了招手:“来吧,你要变成皑皑白骨了。”
  奉拳心惋惜的摇摇头,他觉得黎秩很有潜力当他的副手,但这人既然不识趣,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他身影瞬间消失,眨眼间出现了黎秩身前,发出刺耳的怪叫。
  “哦,哇偶,啊啊!”
  几秒钟的时间,他已经打出了数百拳,这看似连一阵风都掀不起来的拳头,其实带着巨大的威力。
  这拳法的名字,叫做极速内爆拳,用极高的拳速,将无数拳劲打入敌人的身体,让敌人身体爆炸,这是一门极其残忍的拳法。
  打完之后,他停下来,指着黎秩,语气深沉而缓慢:“你,已经,死了。”
  然而奉拳心,并没有看到,黎秩身体爆炸的模样,只看到了怜悯和厌恶的眼神。
  哗啦啦,他的身体,变成了皑皑白骨,掉落在地上。
  黎秩,踩了上去。
  看到这一幕的团伙成员,纷纷吓得六神无主,超各个方向跑去,黎秩也没看他们,只是挥挥手,他们变化作了一地白骨。
  一团浑浊的光芒,从白骨中升起,这是奉拳心的灵魂。
  黎秩冷漠的问:“现在你觉得,刚才自己说的话,是对还是错?”
  奉拳心的灵魂狞笑:“技不如人,我认了,但乱世出英雄,我也相当平定乱世的英雄,何错之有?”
  他的灵魂,被黎秩捏成了碎片。
  黎秩不想和他辩论,他深知有些人的逻辑,是扭转不过来的,和他们辩论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浪费时间,加上败坏自己的心情罢了。
  他在镇子里走了一圈儿,解放了镇子里所有的居民。
  这些居民受到奉拳心的奴役,精神都有些失常了,但有奉拳心和他的团伙留下的那些武器,他们在这场战争这活下来的概率,要比其他的孤僻镇子高的多。
  黎秩回到车上,闭上眼睛,继续向北行去。
  路上经过了许多地方,遇到了许多不平事,有些地方造孽的是妖魔,有些地方造孽的是人类。
  他看了许多,管了许多,也袖手旁观了许多。
  其实以黎秩现在的实力,不开车反而更节省时间,但他想要最后的时间多观察一下人类。
  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他都想看。
  每一桩,每一件,都能影响他最后的判断,也许也能影响这个世界的未来。
  ……
  一边走,一边看,黎秩十天才行驶出国界。
  汽车从河面上驶过,跨过了国界线的浮标,进入了沙罗帝国的领土。
  和红山相比,沙罗仿佛是另外一种画风。
  这里还在实行领主制,虽然也有汽车,电脑,电视,能算的上是现代社会。
  但平民的衣食住行和红山相比,还是简陋了一些,就从衣着来说,这里人们的衣服,大多都穿着黑色灰色为基调,无论男女头上都有帽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掩盖脱发。
  而贵族阶层的衣服,花样就很多了,看起来都十分昂贵。
  食物层面,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让黎秩直皱眉头。
  当然最让黎秩惊讶的,其实是这里居民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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