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一章 平壤一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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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壤城内,早已乱成一团。
在这座带有明显汉家风格的城市里,里坊交错,笔直宽敞的大街,显得是错落有致,颇有几分长安、洛阳的气象。当然了,也仅仅是模仿罢了。城市的格局不算太大,面积也很小。
进入平壤之后,让人感受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压抑感。
隋军在攻入平壤之后,把里坊的围墙几乎全部拆除,为的是防止高句丽人在里坊中设下埋伏。
但来护儿没有想到的是,高句丽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敢反击。
纵兵一日,来护儿等同于失去了对部下的控制。所以当高句丽人从罗郑遂空寺突然杀出的时候,隋军完全没有防备。加之来护儿正在外廓府衙中宴请各府将领,更使得隋军群龙无首。
也不清楚究竟有多少高句丽人在袭击他们,一下子就乱了阵脚,以至于一下子就乱了阵脚。
当高句丽人从内廓皇城杀出之后,平壤城是一片混乱。
而在城外,成千上万的高句丽人出现,更使得隋军一下子陷入溃败之境。
麦子仲当晚值夜,其麾下有三百扈从,外加他官拜校尉之职,所以手**握有六百兵卒。
可这六百人,在一个极度混乱的城市里,全无半点用处。
特别是当城外的高句丽士兵开始涌入平壤城的时候,六百军卒,简直微不足道。从内廓午门一路杀出来,麦子仲的六百军卒,损失惨重。好在他不断收拢溃败军卒,使之麾下保持有三四百人的数量。饶是如此,面对着城中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麦子仲也不禁感到绝望。
横刀纵皮横抹,刀口已经出现曲卷。
麦子仲浑身上下,就如同是在血浆里浸泡过一样,成了一个血人。
他一手执盾,一手握刀,大步向城门口冲击。同时不停的呼喊,示意部从跟上,黑脸在火光下,变得无比狰狞。
战马早已经战死,他只能徒步而行。
“儿郎们,前面就是城门,杀出去……杀出去才有活路!”
两杆长枪呼啸着刺过来,麦子仲曲臂用盾牌护住身子,铛的崩开铁枪,旋即猱身而上,一刀劈翻了一名高句丽士兵,手中长刀顺势一抹,脚下蓬的一个踏步,身形随即一扭,躲过一杆长枪,而后长刀横抹,撕开了一名高句丽士兵的咽喉。
“随我杀出去,杀出去!”
麦子仲厉声呼喊,然则越靠近城门,高句丽人就越多。
到了最后,几乎是寸步难行。每跨出一步,都需要耗费巨大的精神。
身后的扈从,也越来越少。耳畔不断的传来熟悉的惨叫声,让麦子仲的心神不断颤抖。自从四年前,他输给了郑言庆以后,就返回长安。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每日在家中苦练武艺。
打架斗殴的事情,他再也不参与。
即便一些昔日的好友找上门来,他也是闭门不出。
四载苦练,麦子仲自认比四年前进步不少。连麦铁杖都称赞:子仲的武艺,已登堂入室,他日定能超过我。
此次隋炀帝征伐辽东,按道理说,麦子仲不必参加。
然而,他却义无反顾的加入其中。
理由非常简单:他不想借助家人的力量,他要建立军功。
郑言庆身为云骑尉,已超过了他。所以他要反超郑言庆,压住郑言庆,扳回昔日的那一局。
事实上,从抵达掖县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开始接近。
率先在沙卑城集结,率先抵达海浦……几乎每一步,他都走在郑言庆的前面,更参与了平壤大捷的战事,斩杀敌将六人,可谓功勋卓著。当他在平壤城下建立功勋的时候,郑言庆才刚刚抵达海浦。至少在那时候,麦子仲很得意。不管郑言庆是因何未能参战,他已超过言庆。
可谁又能想到,这风云突变……
大胜一下子变成了溃败,自己还陷在了平壤城中。
“少爷,小心!”
麦子仲这心神一分,手底下自然出现破绽。在战场上,这心思可不能乱分……否则就会丢掉性命。一名扈从眼见一杆长枪刺向了麦子仲,而麦子仲却恍若未觉,不由得心中大急。他纵身冲过去,挡在了麦子仲身前。长枪穿透了他的身子,扈从发出一声惨叫,倒在血泊中。
“麦福!”
“少爷,休要管我,快点走!”
扈从大吼一声,一刀劈断了长枪,将那高句丽士兵砍翻在地。
但旋即,四五杆长枪,瞬间又穿透了他的身子……
麦子仲不敢再有半点懈怠,一路劈砍,只杀得平壤长街,血流成河。可是他冲的越猛,身后的扈从就越少。等杀到城门楼下的时候,身后只剩下二三十人,而且大半都身上有伤,难以再战。
难不成,老子今天就要交待在这里吗?
麦子仲眼看着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向他涌来,心中不由得苦涩万分。
狗娘养的郑言庆,真是他娘的运气好……原以为这次他要倒霉了!可没想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我!
也不知道,若我真的死了,翠云是否愿意为我流一滴眼泪呢?
一想起裴翠云,麦子仲的心,更乱了……
“高句丽的孙子们,休要挡了爷爷的路,爷爷不高兴!”
就在麦子仲已准备放弃抵抗,横刀自刎的一刹那,从城外突然传来一声如雷巨吼。紧跟着,喊杀声四起,一声声惨叫,响彻云霄。一支人马劈波斩浪般,在乱军中杀出一条血路。
为首两员步下将,一个手持双斧,一个双手握着一柄陌刀。
如同两头下山猛虎,双斧翻飞,陌刀挥舞,所过之处就看血流成河,残尸遍地。在他二人后面,是两名马上将。一个手持双刀,左劈右砍,凶猛如龙。另一个则手握强弓,在马背上弯弓搭箭,箭似流星,不断的射杀靠近来的高句丽士卒。这两人身后,还有七八十命重甲骑士,马槊横刀,如狼似虎。
高句丽人疯狂的冲上去,想要阻挡住他们的去路。
然则距离远的,被射杀倒地,靠的近的,被一黑一白两员步下将,一刀双斧,凶狠斩杀。
麦子仲不由得一怔!
“郑言庆……”
他惊呼一声。
杀进来的这些人中,麦子仲竟然认识两个。一个是郑言庆,一个就是沈光。本已疲乏的身子,好像突然有了力气。
麦子仲大声呼喊道:“儿郎们,援军已至,援军已至!”
四年来,他无数次想过和郑言庆再见的场景。甚至在今天傍晚,他还在想着,自己高高在上的模样。
到时候是还他一个割喉礼,亦或者是大拇指朝下呢?
但麦子仲肯定没有想到,他会是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和郑言庆相遇。
言庆这一路杀过来,早已血染征袍。他也记不清楚,重槊之下,究竟有几人丧命。到后来,雄阔海和阚棱的坐骑战死,这两个人干脆步战开路。殊不知,他二人本就是步下将,这步行开路,战斗力甚至远远超过了乘坐战马。言庆见这二人杀得爽快,干脆把重槊挂在得胜钩上,挽弓搭箭,射杀贼兵。他带了六壶箭,一壶几近百支利矢。等杀到城门口的时候,就耗去了三壶利矢。
沈光就跟在他身边,从雄阔海两人手中漏过来到小鱼小虾米,被他尽数斩杀。
这四个人,虽从未有过练习。可合作起来,却是天衣无缝。不过,当郑言庆看见麦子仲的时候,第一眼硬是没能认出来。
“尔为何人,通名报姓。”
麦子仲听罢这一句话,很伤心。
“老子是麦子仲……他娘的郑言庆,快来救我!”
让人救,还这么嚣张?
郑言庆连珠三箭,将两名靠在麦子仲身边的高句丽人射倒在血泊中。麦子仲也趁着高句丽人片刻的慌乱,一鼓作气,率领残部与郑言庆汇合。
“该死的,你怎么现在才来?”
郑言庆一箭射杀一名贼兵,反问道:“我的任务是押送辎重,就不应该来。”
麦子仲手中横刀一翻,劈在一个高句丽士兵的肩膀上。也是他这把刀卷刃了,钝了,一刀下去,竟然没杀死对方。反被那高句丽人举矛踏步挺刺,险些把麦子仲刺翻在地。幸好沈光冲过去,一刀将对方的脑袋砍下来。麦子仲把手中的横刀扔在一旁,从地上抄起一杆长矛。
“他娘的,想伤我……老子教你们如何使矛。”
“麦子仲,可曾见到宏毅?”
“谁是宏毅?”
“就是郑宏毅,据说他驻扎在罗郑遂空寺。”
“他娘的,都这时候了……我自身难保,哪知道什么郑宏毅,裴宏毅的……不过若是罗郑遂空寺,只怕凶多吉少。”
“我呸你个乌鸦嘴,前面带路,我们往罗郑遂空寺走。”
麦子仲一怔,手底下一慢,被一名高句丽人的长矛刺中。幸好他手里握着盾牌,护住要害。
“你疯了,你要进城?”
郑言庆收起弓矢,摘下重槊,劈翻冲过去劈翻一名高句丽人,玉蹄儿踏碎了对方的脑袋。
“废话,我答应过他爹娘,要把他平安无事的带回去。”
只这一句话,让麦子仲再次呆愣。
若非沈光眼疾手快,为他架开了高句丽人的兵器,说不定这家伙,就死在平壤城下。
沈光纵身下马,怒声骂道:“麦肥,你他娘的小心一点,不要杀敌不成,反而拖累我们……
你速速上马,在前面给我家公子带路。”
“你们,真要杀进城里?”
郑言庆勃然大怒,“你他娘的要带路就赶快上马,不想带路就死在这里,休要耽搁老子的时间。”
麦子仲闻听,一跺脚,抓住缰绳,翻身上马。
“郑言庆!”
“干嘛?”
“以前不管咱们有什么恩怨,今天一笔勾销。”
言庆重槊在手中翻腾,把一名高句丽将领挑于马下,“别废话,前面带路。”
麦子仲大笑三声,催马冲到郑言庆身旁。两人一矛一槊,两边又有雄阔海阚棱护佑,身后沈光率部紧随,一路杀将过去。长矛似怪蟒翻身,重槊如巨龙咆哮。这一群如狼似虎的疯子,在平壤城的大街上,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只杀得高句丽士兵鬼哭狼嚎,抱头鼠窜。
长街上,到处都是混杂在一起的隋军和高句丽士兵的尸体。
喊杀声依旧此起彼伏,火光照映下,平壤城如同一座修罗地狱般,阴森森,令人心惊肉跳。
一群隋军,被数百名高句丽人困在一个小院子里。
郑宏毅的一只胳膊耷拉着,显然是受了伤。在他身旁,是一个个头不高,体型也不甚健硕的男子。秀气的脸上,沾染着星星点点的血污。一头黑发披散着,手上的宝剑,血迹斑斑。
“宏毅,休要慌张,我来救你!”郑言庆远远的,一眼就认出了郑宏毅,连忙大声呼喊,纵马上前。
郑宏毅和那人背靠背,正奋力拼杀。
闻听言庆的呼喊声,他扭头一看,煞白而无半点血色的脸上,顿时露出狂喜之色,“言庆,我在这里。”
话音未落,一杆长枪就刺透了他的大腿。
只疼的郑宏毅大叫一声,手中长刀跌落在地上。两名高句丽士兵见状,拧枪就刺。郑宏毅站都站不住,单膝跪地,眼睁睁的看着长枪向他刺来,眼睛一闭,心道一声:我命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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