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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意外发生


这种飞虫极小,通体莹白,挥动翅膀时无声无息,速度也是极快的,直到确定飞虫附在赫连宵锦袍上,路敏这才勾着唇角离开。

        这种飞虫名曰钟情蛊,幼时为飞虫,一旦进入人体内,温暖的环境,丰富的营养足以使它以蛹茧的形式沉睡,待成熟后便会变成成虫,继而侵入受蛊者心脏。

        钟情蛊并不影响受蛊者的健康,却能牵引受蛊者的感情,做到对下蛊者倾心爱恋。

        以赫连宵的警敏程度,路敏当然不敢直接让钟情蛊附在赫连宵外露的皮肤上,只能让其先在衣袍上停留,而后慢慢侵入。

        即墨莲面色如常地看着三人离开,而后手挥动,木门咯吱一声关上,却见门关上的刹那,即墨莲脸色一变,她凝眉来到赫连宵的另一边,不等他询问,指尖银光划过赫连宵的锦袍,锦袍落地,飞虫似有警觉,挥着肥肥的翅膀想要起来,却被即墨莲一脚踩死。

        直到此时,即墨莲这才放下心来,额头已经沁了一层冷汗,心中却在庆幸,亏得之前赫连宵收藏阁内的那本有关蛊毒的书,那本书上记载了这种蛊虫,此蛊虫性淫,情动之时会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类似麝香气味。

        开始即墨莲也未在意,然当她扫到路敏眼底的笑意时,这才确定。

        长出了口气,即墨莲抬眸看向赫连宵,说道:“男色惑人啊!”

        赫连宵武功极高,对药毒之类的却是一知半解,更何况是这种三国之中不曾出现过的蛊虫。他看着地上已经被踩的尸骨无存的飞虫,虽不知这具体是何种虫子,即墨莲的难看面色让他明白这种可不是好东西,赫连宵凤眸不善地眯起,冷冷说道:“她找死。”

        话落,便要转身去杀了路敏。

        即墨莲出口阻止:“她如今还不能死。”

        路敏是路饶最喜爱的女儿,若是死在赫连宵手中,路饶定然会不依不饶,赫连峥手上都有厉害的暗卫,何况是路饶,他的手段定然更毒辣,如今自己身上的毒尚未解开,不能帮着赫连宵,反而会拖累他。

        见赫连宵眉头蹙紧,即墨莲解释道:“一月后,杀不杀她随你。”

        一月后,若是她的毒解了,到时这仇她即墨莲会报,若是她死了,到时自己也阻止不了赫连宵残杀所有人。

        即墨莲盯着关紧的门,低声说道:“而且,这一个月之内她也别想好过。”

        琉璃色瞳眸不善地眯起,即墨莲起身来到药蒲,赫连宵也跟着上前,这里全是即墨莲自不同地方寻来的,可谓有价无市的珍贵药材,当然,极好的药若是使用不当也变成了极危险的毒。

        虽然没即墨莲想那么多,赫连宵却也明白她是怕麻烦,路敏毕竟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既然即墨莲想玩,那么他就陪着。

        两人在药蒲里忙活半天,等再抬头时,天色将黑,看着眼前小瓷瓶中一下午的杰作,即墨莲肉肉酸软的肩膀,笑道:“我倒要让她看看,她未来一个月还如何蹦跶,老虎不发威她还当我是病猫了。”

        即墨莲自己揉肩膀的手被一双修长有力的手覆盖,赫连宵轻柔地捏着她的肩,一边笑道:“好像在别人眼中,你就该是病猫吧?”

        别看路澈跟路敏此刻兄友妹恭,两人心中却隔着不少鸿沟,毕竟,两人不是一母所生,所谓最是无情帝王家,路澈若是真喜欢即墨莲,便不会将即墨莲装病这一事告知路敏。

        天边转暗,红霞渐渐隐没,寺院钟声敲响,即墨莲见时候已到,她起身,对赫连宵说道:“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到底在普济寺住了五年,即墨莲对于普济寺的格局一清二楚,她带着即墨莲隐与暗色之中,穿梭于重重楼宇之下,来到另一边香客住的院子。

        普济寺院子有一个特点,便是卧房跟膳厅离得比较远,当即墨莲两人到达这院子时,路敏路澈几人正在膳厅用膳。

        两人相视一眼,这个院子有两间房,路澈并不跟她们住一起,这两间该是路敏跟另一个女子的房间了。

        即墨莲从窗户处望过去,两间房的格局摆设基本一样,唯一不同的便是其中一间点了熏香,另一间未点。

        即墨莲拉着赫连宵进了未点熏香的房间。

        刚刚他们错身而过时,即墨莲分明问道另一位不知姓名的女子身上淡淡的香味。

        将瓷瓶内的无色无味液体洒在床上,旁边箱子中搁置的衣裙上,就连路敏用的毛巾都未错过,看着即墨莲嘴角绽出的恶作剧的笑脸,赫连宵失笑。

        他在意的女子,莫说只是找一个公主的麻烦,便是搅乱这个天下又如何?

        赫连宵失神间,即墨莲已经将瓷瓶内的所有全部用完,担心被发现,即墨莲还稍微用了内里,将所有的湿处全部烘干,看起来毫无异样。

        “好了,走吧。”收起瓶子,两人悄然离开。

        路上,墨色的天幕隐藏住了即墨莲眼底的恶意,想跟她抢男人,简直就是找死,不,我即墨莲会让你生不如死,哼,你不是抢别人家的丈夫吗?我会让你‘得了’全天下男人厌恶,女子嘲笑的病,花柳病。

        当然,不出即墨莲的预料,这病症会在回京都三日后发作,那时她可有不在场的证据,即便怀疑也怀疑不到她身上。

        即墨莲身上散发出的得意让赫连宵凤眸跟着放光,心中却是暗下决定,既然她喜欢玩,那以后他便多抓些人来让她试药。

        当这一幕真的到来时,即墨莲只能用哭笑不得来形容。

        待两人回了即墨莲的小院子时,一个小和尚正从不远处走过来,见着即墨莲,那小和尚说道:“施主,斋饭已经到了。”

        “好。”即墨莲淡笑着点头。

        接过小和尚手里的食盒,即墨莲说道:“多谢小师傅。”

        “师施主客气。”小和尚掩住眼底的诧异,笑道。

        心中却道,原来在这里住了五年的施主竟是女子。

        普济寺位于京都之外几十里,这里的环境清雅,植被丰富,就连各类的素菜也比其他地方的好吃些。

        即墨莲往里走,一边问:“这里的斋菜不错,你尝尝。”

        “好。”

        天幕已经黑了下来,本打算在外面石桌上用膳的即墨莲也转而进了厨房旁边的一个小偏厅,这里的摆设依旧一目了然,不过一张四方小桌子,三个小凳子。

        将碗筷摆好,即墨莲说道:“吃晚饭,若是你不想呆在寺内,我们便连夜回去吧?”

        本打算带着赫连宵在普济山上多走走,想来赫连宵也从未来过这里,然,即墨莲却从赫连宵的眉眼中看出了对这寺院的不喜,也罢,往后再去别的地方。

        赫连宵却是摇头:“不用,我想在这里呆着。”

        这是她过去五年住的地方,赫连宵不想错过。

        “若是实在不喜,你便跟我说。”即墨莲仍旧有些不放心。

        赫连宵点头。

        想了想,即墨莲说道:“那好,明日我们去普济山的另一面吧,我想顺便采些草药。”

        普济山很大,普济寺不过位于半山腰,普济山的一小处地段,而即墨莲两人之前到的是普济山的山顶其中一面,这一面比较温和,阳光普照,也好爬,另一边却是料峭山壁,凶险的很,而且是终年不见太阳,然,越是不同寻常的地方,那里的东西越是珍贵稀有,即墨莲知道峭壁的其中一处有一种龙蜒草。

        世上有三说:世上有一种药叫龙蜒草,它能使垂死之人不死,但却不能活人。世上有一种汤叫孟婆汤,它能使人还阳,但却令人忘却过去。世上还有一种草叫断肠草,它会让人恢复记忆,但它也可致命,人一旦服之三天之内必会暴毙而亡。

        即墨莲本以为这都是传说,然,师傅曾说过,任何一种传说皆属空穴来风,即墨莲本是听之任之,但有一回她前往那峭壁上采药,无意之中发现峭壁最斗险的那一处有一株她从未见过的,样子普通,但开出的小花眼色跟形状却是极为奇怪,是以,即墨莲书信告知清风子,却未想到清风子连日夜赶来,要说这清风子也是痴迷药学之人,然他这一回赶来却不为药学,只为这株草。

        没有雪蝉,他的娘子早晚是死,清风子情愿自己娘子永远不醒,也不愿她就此死去,是以,清风子对这株龙蜒草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它能使自己的娘子免于一死,恨的是若是用了这株龙蜒草,她娘子也便再无苏醒的可能。

        等清风子到达这峭壁时,眉头却是蹙紧,他说道:“这龙蜒草之所以珍贵,一是因为稀有,或许当世只有这一株,另外则是这株草看样子才开花,以为师判断,此草起码已有十余年了,十余年才开花,不知何时才能结果?”

        是以,清风子给了即墨莲一个任务,便是时刻注意着这株草的长势。

        以往每个十日左右即墨莲便会过来一趟,这一回已然过了许久,不知那珠龙蜒草的花谢了没?

        不提普济寺的话,赫连宵还是很喜欢这座山的,况且身边还有即墨莲的陪伴,赫连宵愉悦的点头。

        虽不喜这普济寺,赫连宵倒是真挺喜欢这斋菜,吃这种素食,让他想起往日在净山,凌姨做的饭了,净山的野兽多,然能吃的缺少,除了不怕寒冷的野菜,也就是些野草,好在凌姨的手艺好,普通的野菜也能被做成很香,想到凌姨每次看着自己吃饭时满足的笑脸,赫连宵硬是多吃了一碗。

        收拾好碗筷,即墨莲跟赫连宵两人来到院子,这小院中唯一一件奢侈品便是梨花树下那个被油布盖起来的软榻,即墨莲极喜坐在软榻上看书。

        掀开油布,里面的软榻依然跟自己离开时一样,上面还放着本《百草药》,即墨莲拉着赫连霞坐下,说道:“坐在这里看天空跟王府的又不一样呢。”

        顺着即墨莲的目光,赫连宵往墨色天际看去,眨了眨眼,他倒是看不出来哪里不同,当然,赫连宵是绝对不会反驳即墨莲的话的,看不出来,却也不能否认她的话,赫连宵只能无语望天。

        两人一阵无话,温暖却不住流淌。

        等赫连宵回神时,发现即墨莲的头正搁在自己肩膀上,睡得熟。

        赫连宵皱眉,他总觉得这两日即墨莲有些不同,一个修为如此之高的人不可能如此嗜睡,而且两人相处的前两日,即墨莲根本不是如此。

        赫连宵眼底满是忧虑,他执起即墨莲的手腕,半晌,只觉她脉搏平稳,体内也无异常,不像中毒症状,轻轻放下她的手,赫连宵看着即墨莲的睡眼,低声说道:“你别有事。”

        虽然不赞同即墨莲对自己有所隐瞒,然由人度己,若是他遇此情况,也可能会选择隐瞒,毕竟他不忍心看着对方跟着担忧难过。

        然,赫连宵跟即墨莲的唯一不同便是,若是赫连宵知道自己无救,那么临死的时候他必将拉着即墨莲一起下去,在他的意识里,任何事情,任何人也别想分开他们。

        夜色已重,赫连宵抱起即墨莲,回到即墨莲以往住的房间。

        这里有客房,然有一种滋味却是难以戒掉的,那种娇躯在怀的满足赫连宵不想失去,也只有怀抱着即墨莲的时候,赫连宵才睡的踏实。

        轻手轻脚地替即墨莲擦了脸,洗了手,又小心地替她洗了脚,这才将即墨莲放好,替她盖了薄被。

        这一连串的忙活依然没有将即墨莲吵醒,赫连宵叹了口气,却没有多少难过。

        毕竟他早已经打定主意,她生,他活;她死,他随着,在赫连宵的意识里,不管生死,他们总会在一起,是以,生死又有何区别。

        自己也快速洗漱好,这才上了床,揽着即墨莲,嗅着她颈间的药香,满足地闭上眼。

        窗外的星空中,月色似乎也柔和很多,不忍打搅这一对交颈鸳鸯。

        这面温暖,另一面同样欢声。

        虽然已晚,然路敏跟另一名女子所在的院中依旧灯火明亮,在路敏的房间内,两人坐在桌前,谈笑甚欢。

        “久闻公主大名,卿婕早想见见,今日得见,才晓得传言有误啊。”女子感叹道。

        此女便是大赫三绝之一的第一美女,尚书府千金姚卿婕,此女秀峨眉,眼如秋水,肤若凝脂,可以称得上是倾城美人。上一回皇宫宴会,姚卿婕因为来普济寺进香,未赶得及回去,是以,众人未有幸得见大赫第一美女。

        路敏挑眉,眼底闪过不悦,不过,仅是一瞬,路敏问:“怎么?本公主比传言差很多?”

        这姚卿婕虽是大赫第一美女,然在路敏看来,却不过是空有其表,看那若是说到对手,路敏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眼前这个柔弱的姚卿婕,而是另一方那个清冷的即墨莲。

        姚卿婕面色一红,她向来是众人吹捧的对象,几乎所有人对她均是小心翼翼,还从来未有人如此不客气的跟她这么说话,然,对方是公主,姚卿婕只能低低反驳道:“公主误会了,卿婕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传言不足以表现出公主的美丽跟气质来,公主容貌艳丽,胸有沟壑,举手投足见自由一番气度。”

        不管什么女子,总喜欢别人的夸奖,是以,路敏的心情好了很多,路敏问:“那以小姐之见,这天下能配得上本公主的有谁?”

        姚卿婕眉头轻蹙,有些为难地说道:“这…公主,卿婕不长出府,对外面的公子们也不甚了解,请恕卿婕愚昧。”

        路敏有些厌恶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虽有容貌,然,以后也不过是男子的玩物,一点自己的独立思绪没有,这种大凡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恩绝。

        对这种甚至有些愚蠢的女子,路敏只能直白地问:“今日下午在院中见到的穿暗红锦袍的男子你可见了?”

        姚卿婕想了想,点头。

        那男子容貌甚至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然,一个男子有如此绝世之貌也未尝是件好事,况且,这男子眼底煞气中,说话冰冷,想来也不是好相与之人。他身边站着一个同样出色的女子,这女子气质清冷,眼带疏离,通身一股慵懒气息,两人相携而立,却是一对璧人。

        不得不说,即便再无知的人也会有明锐的一面。

        “那你觉得本公主配他如何?”路敏问。

        这一问倒是让姚卿婕瞪大了眼睛,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一男一女是相互倾慕的,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是别人无法插进去的暖流,这公主到底是何意?想要拆散他们吗?

        这位姚卿婕又真相了。

        “这…”姚卿婕脸色有些发白,嗫嚅道:“公主,卿婕不认识那位公子,对他的性格处事也不甚了解,无法做出判断。”

        姚卿婕的话让路敏眼底闪过锐利,这女人的意思岂不是说她跟赫连宵根本不配?

        要不是这女人还有用,她哪里会花时间来跟这么个愚蠢的女人说话。

        “若说从相貌气质上呢?”路敏掩下不耐,一定要得出一个结论。

        姚卿婕面色已经不能用苍白来形容了,而是冷汗直流,心中苦笑,看来,传言却是不足以表现出路敏公主的强势啊,为了避免路敏的纠缠,姚卿婕只能硬着头皮胡言乱语道:“从公主的气质容貌来说,配那公子是恰好的。”

        姚卿婕只能在心底对那名公子身旁的女子说声对不起了。

        世上的女子大概皆是如此,即便最聪慧大气的,遇到心中之人,也会如小女人般争个长短好坏来。

        路敏终于听到了满意的回答,心情这才渐好,她端起茶杯,一边问道:“你可知那女子是谁?”

        “卿婕不知。”

        姚卿婕此刻只希望能快点离开,本以为公主请她过来时对她的好意,自己也想给公主留下个好映象,这样公主会不会在那人面前替自己说上句话,那人是不是就会对自己另眼相待?

        路敏也没指望这姚卿婕知晓,她不过是为接下来的话做个铺垫,路敏说道:“那位就是左相府那个病痨鬼大小姐。”

        “什么?”姚卿婕不可置信地抬眸,若说京都女子有两个最出名,一个是自己,而另一人则是左相府大小姐,那个人人避之不及的病痨鬼。

        传言大小姐一病五年,从未离开过她的院子,无人知晓其长相,却原来是这么一个美人,看那形态气色,倒不像是病弱之人。

        路敏又不怀好意地问:“你可知晓本公主的大皇兄心中之人是哪位?”

        路敏的话刚落,姚卿婕身体微颤,神经紧绷,她此刻极为矛盾,既想知晓路澈心仪之人是谁,却又不敢知晓。

        无论她愿意与否,路敏却是一定要说出口的,她轻蔑地看了一眼姚卿婕,恶意地说道:“我皇兄可是非即墨莲莫娶呢。”

        姚卿婕终是支持不住,她红着眼眶说道:“对不起,公主,卿婕有些不适,想先行告退了。”

        话落,也不等路敏回答,径自踉踉跄跄地离开。

        路敏看着那狼狈的身影,唇角勾笑,她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姚卿婕反应越大,说明她对大皇兄的心陷得越深,这样与自己来说便是越好。

        即墨莲是被雄浑的寺院钟声叫醒的,未睁开眼,心中已是叹息,自己早上醒的越来越晚了。就连昨夜什么时候睡的都忘记了。

        即墨莲暗自思忖,她这种表现是从未有过的,大赫皇室秘药她听过,然却无人服下这药后嗜睡的,为何到了自己身上,效果确实不一样?

        正想着,耳朵突然被一双温热的触感捂住,即墨莲睁眼,却见赫连宵双手捂住她的耳朵,眸含冷光往窗外看去,许是恼怒钟声惊扰了她。

        感觉到即墨莲的动静,赫连宵敛眉,笑道:“被吵醒了?”

        摇摇头,即墨莲回道:“不是,也该醒了。”

        早晨的即墨莲身上慵懒之意更见浓了,但见那双琉璃色瞳眸弯弯,里面氤氲着水汽,红唇娇艳,说话间,小舌若隐若现,再往下看去,因为睡觉,衣襟微微敞开,锁骨处更是一览无遗,即墨莲纯白锦衣下是时下最流行的兜衣,里面的肩带也松散开来,如剥了鸡蛋壳般的嫩白肌肤在淡紫的兜衣映衬下越发的诱人,好一番让人喷鼻血的景象,让赫连宵的心没来由的一紧,身体也跟着一股热流涌动,即墨莲身子一僵,他们靠得极近,可以说两人之间毫无缝隙,如此,赫连宵身体的反应她是知晓的一清二楚。

        都说男子早上会有一种冲动,看来是真的了。

        赫连宵心中有一股叫嚣,他很想咬一口那嫩白的肌肤试试,心动之下,动作也不慢,即墨莲只觉得眼前一黑,一颗脑袋埋在自己颈间,稍后,颈间一疼,即墨莲倒吸一口气,瓮声瓮气:“你为何咬我?”

        “看着想咬。”赫连宵含糊地回道。

        即墨莲哭笑不得,这家伙大概不知道,咳咳,其实全身都可以被吻的,他只是遵循心中所想,咬了一口,不,现在已经开始咬第二口了。

        看着有些白皙的颈间一个泛红的牙齿印,赫连宵突然心情很好,明明是刺眼的冲突,可赫连宵硬是觉出了这白嫩跟粉红的和谐来。

        如此美好的景象,那不如多来几个,思及此,赫连宵再不犹豫,低下头,又是一口。

        临下口前,赫连宵还说这么一句:“我会轻点咬的。”

        在连续咬了三个牙齿印后,赫连宵还有向下咬的趋势时,即墨莲终于忍不住,开口阻止道:“你这般我今日算是没法见人了。”

        “为何没法见人?”赫连宵反问。

        赫连宵不认为这种事情有多隐秘,其实是他根本不晓得其实别人是晓得这些印子的由来的,怕是那些闺中小姐都该明白的吧?

        看来今日不让他明白自己是出不了这门了,即墨莲双手捧起他的脑袋,让赫连宵跟自己直视,即墨莲说道:“这个亲吻你懂?”

        赫连宵点点头。

        “这个亲吻其实不一定要吻到嘴上,还可以是其他地方,你懂?”

        赫连宵眨了眨眼,突然恍然大悟,重重点了点头,还怕即墨莲不相信似的,说道:“我懂。”

        话落,单手抓住即墨莲的两只手,生怕关键时刻这双手来搅局,而后看着眼前的美景,头一低,开始继续开垦。

        这一回算是作对了,不过,即墨莲仰天翻了个白眼,要是早知晓赫连宵式的吸允比咬还疼,她刚刚就不多嘴了。

        况且,她刚刚也不是那意思啊!她是想让赫连宵了解这种私密的事情旁人都知道,她顶着这么密集的牙齿印出门,别人都会误会的。

        很想拒绝,然赫连宵眼巴巴那样,拒绝的话她如何也说不出口来。

        即墨莲没想到的是自己一而再的纵容,让以后即便知晓事理的赫连宵总结出了一条经验,那便是装懵懂,只要自己一露出迷茫的神情来,即墨莲便会任由自己所为了。

        “为何这个颜色会更重?”突然,赫连宵抬头,望着即墨莲问道。

        “因为那一小块会充血,自然会泛红。”即墨莲以医学的角度跟他解释。

        “疼吗?”赫连宵眼底带着心疼。

        “不疼。”不想看到赫连宵如此神情,即墨莲摇头。

        赫连宵点头,既然不疼,那他便不客气了,赫连宵又低头,他觉得那衣服有些碍事,手快速一拉,纯白锦衣应声而碎。

        他这个力道,真的有待控制。

        看着碎成布条的里衣,赫连宵有些内疚,然,还未等他内疚的彻底,突如其来的更撩人的美景让赫连宵觉得鼻子有些痒,有些热。

        滴滴答答,鲜红滴落在淡紫兜衣上,白皙,淡紫,鲜红,极致的色泽,绝美的精致。

        “流血了。”赫连宵眼睛未从眼前的美景上移开,只是低声说道。

        要是旁人,流血该是多尴尬,多让人脸红的事,然,我们的宵王爷却是异于常人啊,区区流血算什么,盯着美景看才是最重要的。

        即墨莲再也控制不住,仰天大笑,她从来没觉得赫连宵有此刻这么可爱过。

        眼看着血还在滴滴答答的流,即墨莲也笑的不亦乐乎,根本没有要帮自己的意思,赫连宵只能自己动手,他一手捂住鼻子,一手顺便扯开即墨莲身上的兜衣。

        其实赫连宵真未多想,他不过是看着衣服脏了,一时情急,直接扯下来。

        当看到眼前的,比以往都大尺度的景致时,赫连宵的第一感觉便是他终于明白为何每次抱着即墨莲时前面的触觉是不一样的,紧接着,鼻血流的更快了,他想也不想,拿起手中的淡紫色兜衣捂住自己的鼻子。

        手已经不够用了。

        身体迅速跳离,当然,他不是害羞,而是担忧弄脏了即墨莲的身体。

        即墨莲不紧不慢地拉过锦被盖住身体,挑眉问:“第一次见?”

        赫连宵捂住鼻子点头。

        “你这种情况是正常的,据说,看得多了也就不会再流血了。”即墨莲只能安慰道。

        赫连宵这才从旁边的木桶里舀出清水,仔细洗了一番,等他再抬头时,即墨莲已然穿戴整齐,立于他身后。

        亏得这里还有她之前留下的衣服,若不然,即墨莲今日也别想出门。

        没有好景可看,赫连宵心下有些失望,只怪自己的鼻子不争气,心中也暗暗告诉自己,看多了便没事了,以后没事多看会儿。

        这么一惊一动的时候,赫连宵也不知不觉冷静下来,体内那股热气也不见踪迹,这让赫连宵松了口气。

        等两人简单用过早膳,赫连宵提着药篓,两人一齐往普济山的另一面走去。

        与此同时,普济寺的另一所院中,一个暗卫来报:“主子,煞王跟即墨小姐往山顶方向去。”

        挥了挥手,让来人下去:“继续监视,离远些。”

        “是。”那人隐退。

        路澈放下书,起身,立于墙上那张释迦摩尼静坐图前,眼神幽幽望着那个笑语晏晏的老和尚,不知是对墙上之人说,还是对自己说。

        “起初我对她不过好奇,而后是兴趣,本以为她会如其他女子一般,只要本皇子勾勾手指,便会过来,然她到底是不同的,本皇子似乎对她上了心,就这么放弃,着实不甘心。况且,若是输给了赫连宵,本皇子的名声便会受损。”

        “即墨莲啊即墨莲,本来我已经打算放弃了,毕竟于江山来说,你还太轻,本以为这次普济寺之行,再看看你以前生活的地方后边放开你,可你竟然也过来了,这是上天再给我机会吗?”

        墙上的释迦摩尼依旧笑着,在路澈看来,分明瞧见那老和尚再向自己点头。

        是以,路澈更坚定了心中所想。

        正想着,门被轻轻敲响,外头侍卫禀报道:“主子,公主来了。”

        紫眸中闪过暗光,路澈恢复以往的清俊面色,说道:“让她进来。”

        “是。”

        门下一刻被打开,路敏一身轻装前来,笑道:“大皇兄,我们去山顶看看吧!”

        路澈勾唇,注意他们的可不止自己一个。

        “为何要去山顶?”路澈故意问。

        “听闻从普济寺的山顶看去,景色更美,好不容易来一趟,本公主当然要好好瞧瞧,免得到时父皇问起来,本公主什么也答不上来。”路敏笑道。

        好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若是路敏能将赫连宵夺过去,那更好,自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即墨莲了,如此好事,自己如何不同意?

        已经决定先按兵不动的路澈点点头,说道:“就你这丫头鬼点子多,你不过是到时想向父皇炫耀一下自己的见闻罢了,父皇可是已经好多年没出宫了,正郁闷着呢。”

        路澈替路敏圆了借口。

        路敏面上的笑容更甚,她轻叱一声:“大皇兄,就你知道。”

        各怀心思的两人结伴而行,同样往山顶而去。

        出了普济寺院门的两人没看见身后一道忧郁的视线。

        已近八月底,虽然晚上有稍微的凉意,白日依旧有些燥热,好在这普济山周遭都是树木,竹林,清风吹来,一阵清凉。

        赫连宵一手提着药篓,一手牵着即墨莲,因为早上的事,赫连宵一路上面色都有些僵硬,而僵硬中同时泛着粉红,这让欣赏四处景象的即墨莲疑惑:“你怎么了?不舒服?”

        看着即墨莲的绝美小脸,赫连宵又开始想入非非,担心会跟今早一样流鼻血,这周围都没有水,到时也无法清洗,赫连宵勉强拍掉脑中的遐想,摇头,说道:“有些热。”

        身体热气在涌动,怎能不热?

        即墨莲哪里会想到赫连宵也有找借口的时候,她催促道:“那快些吧,到了山那边,没有太阳,应该会凉快些。”

        两人加快脚步,往山上赶去。

        这一边要比昨日那边难走些,平日也极少有人过来,是以,连条小路都没有,且即墨莲需要一边采药,还要防止两人捧着有毒草药,亦或是虫子毒蛇类的,虽然事先服过解药,难免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两人走的异常小心。

        是以,等两人到达山顶时,已过了午时。

        这里乱石嶙峋,下脚的地方都难找,赫连宵紧握着即墨莲的手,叮嘱道:“小心些。”

        “放心,我来过很多次了,不会有事的。”即墨莲说道。

        赫连宵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等两人到达普济山最高处时,那是一处从山顶往外延伸的凸处,只有一脚的距离,两个人根本无法站立,赫连宵说道:“你呆在这里,我下去看看。”

        即墨莲点头:“你小心些。”

        笑着轻吻了吻即墨莲,赫连宵心中暖暖的,他点头:“放心。”

        赫连宵飞身而下。

        明明知晓赫连宵不会有问题,即墨莲终究抵不过心中的担心,往凸处靠了靠,眼睛一刻也未离开过他。

        在离山顶有两尺远的峭壁处,一株龙蜒草静静立着,原本盛开的小花已经谢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青涩的小手指大小的小果子。

        好在峭壁处还有一些凸起的尖锐石头,勉强可以踩住,赫连宵按着即墨莲的吩咐找到那珠龙蜒草。

        “找到了。”赫连宵说道。

        赫连宵将看到的龙蜒草模样细细告诉即墨莲,即墨莲面带喜色,原来世人传言是有误的,龙蜒草是有果实的,想来果实也是有极好的用处的,按照现在这速度,是不是很快这龙蜒草的果实就能成熟?到时再跟师傅研究一下这果实的具体作用。

        一时激动的即墨莲未在意不远处的山顶上唯一一棵数百年的大树的树梢之中停着一只巨大的秃鹫,秃鹫眼见着自己看守的东西被别人觊觎,眼中闪过凶狠。

        此时,路澈跟路敏也爬了上来,当他们气喘吁吁地站定时,发现即墨莲一人独自站在山尖处,路敏眼中狠辣乍现,她手刚准备伸出,却被一只大手握住,路澈沉声说道:“我说过,别伤害她。”

        恨恨甩开手,路敏不甘心地说道:“哼,我知道。”

        这时,路敏无比后悔跟路澈一起过来,这种好时机可不是每次都有的。

        树梢之间的秃鹫也瞧见了不远处的两人,在它看来,这些人都是一伙的,全是来抢它的东西的,秃鹫挥动着翅膀往即墨莲冲去。

        即墨莲眼神一凛,直直看向秃鹫的眼底,无视它的凶狠,准备出掌,区区一个畜生,还不够格跟她挑衅,然,往往人背的时候,总会有意想不到的灾难。

        就在即墨莲准备动手的当口,心脏处突然一阵激痛,像是有人用锥子在刺她的心脏,这让即墨莲不由得痛呼出声,即墨莲暗叫糟糕,应该是赫连峥下的毒第一回发作,这药果然能让人生不如死。

        浑身失力的即墨莲根本无暇再理会冲来的秃鹫,秃鹫也看出了这是最好的机会,挥动着巨大的翅膀,朝即墨莲扇了过去。

        飞身而起的路澈大喊,然即便他快,也快不过已到了即墨莲眼前的秃鹫。

        “小心!”

        即墨莲只觉浑身一个失重,一头栽了下去。

        ------题外话------

        小知识:空穴来风是一个成语,比喻消息和谣言的传播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也比喻流言乘机会传开来。出自宋玉《风赋》。

        另:咳咳,虽然掉崖这个节奏比较狗血,然它却是个百试百灵的啊啊!介个不虐啊,只是锲机,亲爱的,啊懂?

        再另:这章好难写啊,我头发都快揪光了,硬是盯着电脑看了快二十个小时了才写这么多,看在摇这么辛苦的份上,亲爱的们,就表拍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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