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递上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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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关传回来的情报,不可能是假的。
须知纳罕族依旧有数万族人残存,一个人或许能撒谎,但是整整一个部落,再大的谎言也不可能毫无破绽。
天下各大世家早就将纳罕族的资料研究得明明白白透透彻彻,所有人都知道,纳罕族消息是真的。
更何况,当时纳罕族的城中,还有中土各大世家的商队。
纳罕城外那一座座坟墓,无不叙说着当时的惨烈。
“阴曹究竟是什么?”王薄心中其实很好奇,而且作为道门的真正嫡系之一,这世上还会有人比他更清楚明白,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作为的地府。
“来人,备马。”王薄猛然站起身:“我要亲自去老姆山看看,阴曹地府究竟是否有传说中的那般手段。”
老姆山
一座连绵的山寨建立在半山腰,黑夜中灯火缭绕,烟火之气冲霄而起。
在山峰的最高处,一座草庐内,李相才吃着烤羊,喝着美酒。在其身下,乃是两个十八九岁,肤白貌美大户人家的姐妹花。
草庐两侧内,众位盗匪汇聚一处,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整个山头叫嚷成一团。
就在众人酒醉神迷之际,一个小喽啰快步自大堂外走来,径直来到了李相才身前,低下头贴在李相才耳边一阵窃窃私语。
李相才闻言眉头一皱:“王薄的人?将他请上来。”
不多时,只见一九尺大汉,大步流星自门外走来,看着堂中靡靡气氛,眼底露出一抹不屑之色,然后自怀中掏出一块黑色令牌:“大当家,阴曹地府托我给你传信,七日后欲要借你老姆山一用,希望你让出老姆山。”
一边说着手腕一抖,然后那令牌裹挟呼啸,径直向李相才射了过去。
李相才手掌一翻,将疾驰而来的令牌拿住,脑海中刹那间一阵冤魂哀鸣,望着手中令牌,只觉得好似看到了十八层地狱。
“阴曹地府?”李相才眉头一挑:“那个阴曹地府?”
“这世上的阴曹地府只有一个!”大汉看着李相才,然后几个起落退出草堂,便要离去。
“留下他。”李相才喊了一声。
堂中众人翻身站起,可惜已经追赶不及,那人已经一路打出了山寨,消失在黑暗中。
“莫要追了!”李相才翻看着手中令牌,整个人面孔阴沉到极点。
这令牌乃白骨制作,但触手却犹若玉石,那上面纹路栩栩如生,仿佛里面当真封印着一群恶鬼,好像随时都会活过来,直接扑上来一样。
“当家的?王薄那狗贼扯什么劳什子阴曹地府,竟然敢来威胁咱们,跑到咱们山头耀武扬威,咱们决不能放过他。”一个汉子眼神中露出杀机。
“不错,这世上那有什么鬼魂?哪里有什么阴曹地府?若有阴曹地府,老子奸淫掳掠无数,怎么不见鬼差来捉我?”又有人放肆大笑。
“不错,王薄此人装神弄鬼,据说与五斗米教搅合在一起,咱们这就出兵,与此人较个高下,叫他知晓谁才是长白一代真正霸主。”
众位贼头哈哈大笑,一边喝着酒水,一边仰天大笑,蹂躏着怀中娇嫩的女子。
李相才把玩着手中令牌,感受着脑海中传来的阵阵恶鬼咆哮,不由得瞳孔一缩,眼睛里充满了凝重:“可怕,着实是可怕。”
他与那群贼头不同,这群贼头虽然是绿林大盗,但却不通晓天下事,不知道天下大势。
他李相才乃太原李家的旁系,大公子李建成在山东的布局。
身为李家的人,他当然知道阴曹地府。
“此阴曹非彼阴曹,但仅仅只是凭借一个地府的名头,就想把我吓得将老巢让出来,日后我如何在江湖上混?”李相才摇了摇头。
人在江湖混,靠的就是一个名气,若名气都没有了,日后怎么招兵买马立山头?
纳罕族的资料他虽然看过,但却并不相信:“这世上怎么会有骷髅?怎么会有鬼魂?一派胡言以讹传讹。”
“就算是真正鬼神降临,想要我李相才的基业,叫我李相才退避三舍,那也要看他有没有那个本事。纵使真的有鬼神,胆敢来找我麻烦,非要将其屠了不可。”李相才阴冷一笑,转身招呼堂中众人:“诸位兄弟,来继续饮酒。”
刀头舔血的人,你指望她信奉因果循环,你指望他敬畏鬼神?
尤其是当数万大军汇聚在一起,就算真有鬼神降临,他也同样屠戮给你看。
古老的长白山中,朱拂晓一个人,犹若是落叶般在山中轻轻飘动:“我之所以借王薄的手,不过是埋下一个引子罢了。若能叫王薄看到我的手段,日后大隋想要平定山东,对抗山东集团,王薄就是最好的手段。”
“无知者无畏,若能叫王薄知晓阴曹的恐怖,日后此人可为我所用。”朱拂晓在长白山中采了一些老药,然后便下了长白山,径直向老姆山而去。
老姆山并非真名,准确来说应该是:斗姆山。
因为山中供奉着斗姆元君,所以当地人将其称呼为老姆山。
朱拂晓一路走来,所过之处山东之地颇为贫苦,百姓面黄肌瘦面带苦色,一个个身躯佝偻犹若乞丐。
而且山东之地多盗匪,大小盗匪多如牛毛,遥遥便听到远处村中哭闹,妇人的惨叫、男子的狼嚎,即便隔着十里也依旧清晰可闻。
“关陇集团与山东集团的对抗,却苦了天下百姓。”朱拂晓站在树梢上没有动作,他能救得了一个村子,难道还能救得了山东千里大地的万万个村子?
山东的官府彻底成为了摆设,在山东集团的操控下,整个山东无数百姓走投无路,直接弃了良田,入山为盗匪。
“杨广虽然被称为圣天子,但终究不是圣人,江南之地被其掌握在手中,便已经是其手腕通天。”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悲悯,他忽然知晓为何古时候圣人明明没有通天彻地的伟力,但精神境界、思想境界却已经达到了法圣的境界。
在这滚滚的烘炉炼狱之中,才能洗炼出不朽的精神力。
天地就是一个大熔炉,大染缸。
朱拂晓眯起眼睛,抬起头看向远方天空:“山东的根子烂了。”
朱拂晓一路上慢慢悠悠的来到了斗姆山下,取出一个寒冰制作的面罩,将整个人的面孔罩住,然后整个人笼罩于黑袍之中,不露半分痕迹。
“这里便是斗姆山了?”朱拂晓站在一处山顶,遥遥看着斗姆山冲霄而起的气势,还有斗姆山上那躁虐的血气,眼睛里魔力流转。
“此地虽然有太古封印,但却依旧有地脉精气泄露出来,使得这斗姆山人杰地灵,当真是造化之地。”朱拂晓看着山中,只见野鸡、野兔、袍子随处可见。
瀑布高悬,虽是寒冬时节,但却依旧山清水秀。
“李相才占据这等造化之地,已经孕养了蛟龙之气,若再给他十年八年,或许可以成了气候。可惜遇见了我!”朱拂晓一双眼睛扫过远处的苍穹,只见远处山寨上空黑气缭绕,无数的冤魂咆哮,不知有多少的冤魂在山中哀鸣。
那山中盗匪,每个人的身上都缭绕着怨气,与周身血气混合在一起,犹若地狱中的修罗。
“按照常理,人死后七天,残魂就会散去。但此地残魂竟然形成执念,烙印在每一个人的生命磁场之中,不断吞噬着每个人的生命精气,仇恨着眼前的盗匪。”朱拂晓摇了摇头:
“都是该千刀万剐之辈。”
那执念中有女子,有孩童,还有那即将散去模糊不清的面孔,此时不甘的围绕着众盗匪的生命磁场咆哮。
朱拂晓似乎在残念中看到了那雨夜中满身泥泞,衣衫被扯得破烂,面带绝望,身穿红袍的新娘。
有尚在襁褓中的孩童。
有被数十个大汉按在地上淫笑的妇人。
有被制成肉干,引诱野兽的老叟。
他看到了血流成河,看到了惨绝人寰。
“这世上盗匪分为三种,一种是只为果腹。一种是求财不伤人命。一种是杀人越货不留活口。”朱拂晓嘀咕了句:
“山中大小不成气候的盗匪,九成九多数都是活不下去的流民,只求果腹。”
“王薄、翟让都是有大气魄,想要成大气候的人,是那种只求财,不伤人命之辈。反而对于寻常百姓极尽拉拢,欲要做自己的根基,意图染指王图霸业。”
“像李相才这种,乃是那九成九的流民土匪做久了,逐渐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成为了真正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当年只求活命的百姓,终究是成为了盗匪中的一员。”
朱拂晓眼神里满是冷酷:“最难缠的也是第三种,这些家伙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就连天王老子都不怕。一个地府拜帖,怕是吓不住山中的盗匪。”
“且等七日,算是尔等一线生机。”朱拂晓抱着一只烧鸡,慢条斯理的啃了起来:
“若尔等不识趣,就休怪我杀鸡儆猴,用来震慑王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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