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下乡知青,带着仓库杀回七零 > 第一章 穿成闺蜜小说里的炮灰

第一章 穿成闺蜜小说里的炮灰


  “建国,这丫头不会是死了吧?”
  “没,就是流了一点血,你看,还喘气呢。”
  女人与男人的声音让林鸳鸳彻底确定了一件事。
  自己穿书了!
  迷茫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自己是做了什么孽啊!
  她大概是全世界第一个因为闺蜜写小说死亡的人,这一刻她无比痛恨后悔交了这样的损友。
  为什么要把她写成年代文小说里的炮灰?
  她这样的不应配享太庙?至少也应该是幸福女配起步啊!
  呸!以后她再也不要想自己送她爱马仕,香奶奶包包了。
  呜呜呜。
  更可怕的是,她竟然没有看过这本小说,对里面的内容一无所知。
  只知道女主角是这副身子的妹妹林明月,男主角是一个军人叫什么陈山峰。
  这是什么操蛋的日子。
  “她不肯拿钱,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建国,儿子在医院等着用钱呢,平平可是你唯一的儿子啊!”
  林建国皱着眉看着地上额头流血的林鸳鸳,语气不悦,直接说道:“不管了,搜这丫头的房间,我就不相信了,她还能把钱藏到哪里去。”
  夏翠兰眼珠子转了又转,她早就偷偷的翻过了,这个鬼丫头也不知道把钱藏哪了。
  她是一分没摸着。
  不然也不至于刚才被林鸳鸳发现,情急之下拿凳子砸了她的头。
  想起自己一时半会也回不去,她只能强迫自己睁开眼睛。
  揉着疼的不行的脑门。
  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
  咧嘴诡异笑道:“想要钱啊?”
  夏翠兰和林建国被她黑黝黝的眼神吓了一跳,两个人本能的往后退了两步,随时保护自己的样子。
  林鸳鸳看着他们两个的样子直想笑。
  只是她这副样子,更像是索命的恶魔。
  “林鸳鸳,平平是你的弟弟,你赶紧把钱拿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是吗?”她转头看了看旁边倒地的椅子。
  轻轻一下,就把椅子拎了起来。
  “你,来砸我!”
  万一砸了我就回去了呢!
  被指到的夏翠兰呆了,嘴巴都哆嗦了,“鸳鸳,都,都是一家人,没必要了吧,你,你把钱拿出来,救,救平平好不好?算妈求你了。”
  林鸳鸳眉头紧蹙,声音铿锵有力的命令道:“来砸我呀!!”
  夏翠兰吓得扑通一下跪在地上。
  “呜呜呜呜——鸳鸳啊,妈错了,你原谅我,我给你砸。”
  见夏翠兰抖的跟筛糠一样,林建国咬着牙瞪着眼,“林鸳鸳,翠兰好歹是你妈,你这是要造反吗?”
  林鸳鸳没趣的把凳子朝着地上一扔。
  “砰”的一声,吓得夏翠兰和林建国又朝门外靠近了一步。
  生怕下一秒就被林鸳鸳打死。
  林鸳鸳嘴角一勾,这渣父和后母被原主已经收拾的彻底怕了。
  原主是个力气特别大的人,一言不合就上去一个大逼兜。
  是这个家里的霸王。
  根本没人敢惹她。
  不过原主本来也不是这样的,在很小的时候她也是个软糯可爱的小姑娘。
  后来她娘被离婚,一个想不开死了。
  一个瞎眼外公也接连跟着死了。
  没人会关心她。
  而亲娘死了没多久。
  亲爹就娶了夏翠兰进来,而且还带来了一个比她小一个月的女儿,也就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明月。
  后来还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林平平。
  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夏翠兰表面对三个孩子公平对待,实际背地里使劲的蹉跎林鸳鸳。
  林建国看见了也当做看不见。
  小丫头经常吃不饱还被欺负。
  后来有一次,夏翠兰故意让小丫头大雪天出去捡柴火。
  她差点死在了城外。
  这一下,原主彻底觉悟了。
  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
  好死不如赖活着,她直接就干上了,拿着刀砍伤了夏翠兰和林建国。
  自此,原主一战立威。
  这对狗男女也不敢报警,毕竟他们错在先。
  小一点的时候原主打不过就抄家伙。
  渐渐的随着年龄增长她力气越来越大,家里就是林建国也不是她的对手,你能打的过一个随手能把石凳子提起的人?
  这一次要不是原主拉肚子虚弱,她也不会被夏翠兰偷袭了。
  “林鸳鸳你好歹也是平平的姐姐,你不能见死不救,你赶紧把钱掏出来。否则,我就让你下乡去!”
  林建国实在没办法了,只能用这个办法威胁林鸳鸳。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原主昨天就去报到准备下乡了。
  因为她听到夏翠兰和林明月商量,想把她嫁给城外一个死了两个老婆的屠夫。
  原主不想自己的婚事被人辖制,也不想成天担心自己被她们药倒,直接卖了,于是主动报名了知青下乡。
  这样至少可以保证自己做主。
  这个年代,要真的是闹大了,她一个孤女,也讨不了好。
  林鸳鸳咧开嘴十分恶劣的朝着两人一笑,“有本事,你们来啊!”
  两人看林鸳鸳靠着桌子边,吓得转头就朝着院子里跑。
  生怕下一秒林鸳鸳举起桌子朝着他们砸过来。
  真灵魂害怕。
  “建国,这下要怎么办?”
  林建国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夏翠兰,“还不赶紧拿钱去医院!”
  夏翠兰气的牙痒痒,看着他的背影,“跟我凶什么,自己拿那个贱丫头没办法,拿我出气,怂货。”
  幸亏还是明月聪明,想出办法把这个贱丫头卖给了一个打婆娘的屠夫。
  她就不信,贱丫头还能打的过拿杀猪刀的。
  想到这些,本来郁结的心情好多了。
  扭着腰去房里拿钱。
  林鸳鸳躺尸一样两眼直愣愣的盯着屋顶。
  越想越委屈。
  自己在现代还有大别墅,一车库的豪车,还有十辈子也花不完的钱,一想到自己躺平的日子和人生没有了。
  心里把闺蜜从里到外连裤衩子都骂了一遍。
  诅咒她永远减肥都失败!
  现代的她是做御药膳的,她爷爷家是中医传人,而她外公家是御厨传人。
  他们的父母从小就叛逆,没有继承家里的事业。
  而她就成了牺牲品,牙牙学语学的就是汤头歌,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药材和菜名。
  一直都是在双方的严厉教育中长大。
  后来,她凭借自己出色的能力,能够以膳入药,治愈疾病。
  能力上一骑绝尘。
  但是她懒啊!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不积极营业。
  两边的老人年纪大了,也管不了,等到两边老人死了后。
  她继承了双方庞大的财产。
  至此,更是成了米虫
  再加上那对没良心的父母早就离婚了,没人管她。
  她每天吃吃喝喝,买买买,过的好不快活。
  不过她没想到,自己竟然穿到了一本书里。
  啊啊啊啊!!!
  要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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