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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惩治不肖子孙(四)


”你这个不孝的东西,你是要逼死我啊!”唐歌浑浊的双眼中,泪花闪现。

        ”你忘了你小时候生病,是我连夜抱着你走了十几里山路看医生,医生看不好,我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到处给你求神拜佛,希望菩萨保佑你平安。好不容易把你养活了,你又吃不下饭,我想法子给你做吃的。你个没良心的东西,现在为了个恶婆娘,要赶我走,我生你养你做什么。你爸还在世,非打断你的腿。”

        面对唐歌的控诉,小儿子一脸麻木,从他跪下来那一刻开始,事情就没了转圜的余地。小儿子一动不动跪在地上,不说话。小破屋里的空气仿佛沉下来,让人窒息。许久,一声无奈的叹息响起,唐歌疲惫的声音传来。

        ”你给我磕三个头,咱们娘俩的关系就算到头了。以后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你也不用管我死

        在哪里。”

        唐歌说完,小儿子重重磕了三个头,站起来。

        ”出去,我收拾完东西就走,再不会在你们夫妻面前碍眼。”

        小儿媳妇还要说什么,被小儿子强硬地拉着出了小破屋。唐歌在小儿子身上第一次看到强硬,却是在做出抛弃亲娘到决定之后,面上满是讽刺。

        唐歌的东西从进入任务第一天开始准备,早就收拾好了。

        她在等,等大儿子上门。这边的动静闹这么大,大儿子就住在小儿子隔壁,不可能没听到动静。这是她离开前,给出的最后一次机会,就看大儿子怎么选择。

        从中午到下午,唐歌等了整整五个小时,没有等来大儿子。小儿子家被原主一手带大的两个孙子不见踪影。唐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完,在小破屋里做了最后一顿饭。

        饭后,唐歌开始修炼妖修功法,一夜没睡。第二天清晨,唐歌算准时间,在大儿子到达干活的地里后,从那条路上经过。

        唐歌背着一个包,放了两身常用衣服,装了一袋子吃的和水。路上有人遇到她,会问一句唐歌,是不是出门走亲戚。这时候,唐歌一脸落寞,只说家里没法住了,也不多说,与邻里乡亲告别。

        路过大儿子的田,唐歌没有放缓脚步,其实早在昨夜没等到大儿子,唐歌就明白了一件事,原主这个老太婆早已经被两个儿子抛弃,只是原主一直不相信罢了。唐歌这么做,也是让原主清楚,她的两个儿子早就彻底放弃了她这个娘,原主不该心存奢望。

        唐歌的脚步不慢,走山路比平常人要快。刚转过一个山湾,大儿子追了上来。塞给唐歌两百块

        钱,没说一句话,转身就走了。

        收起钱,唐歌走出大山,离开这片让原主眷恋又痛苦的地方,走向外面的世界。

        原主的年纪在这里,做降妖伏魔的事不合适,唐歌一路走来,发现这个世界没有鬼怪的气息,尽管乡下供奉着菩萨,庙宇里的菩萨空有金身。

        不需要降妖伏魔,唐歌决定从医。原主这个年纪,适合做一个老中医。唐歌有一手极佳的医术,要树立老中医高人一等的形象十分容易。

        唐歌的运气不错,刚下山就遇到了一个小孩突发疾病,小孩的妈妈束手无策的时候,唐歌三两下给小孩止住了痛,让小孩的妈妈找来家里常备的去火草药,添删几种煎药给小孩服用后,小孩的病好了。

        小孩的妈妈早听说有老中医厉害,没想到自己小孩突发疾病,被唐歌三两下止住痛,一幅药下去病治好了,心里万分庆幸当时没有拒绝唐歌给小孩诊病。确定小孩身体不会反复后,唐歌不肯留下,继续赶路。她这一走,更加肯定了小孩妈妈心中认为唐歌是高人的想法,逢人就说,她家小子生了病,遇上了高人,一副药就给治好的事。唐歌的高人形象从这里开始流传开来,越流越广。

        吃多了转基因食物、浸泡了农药果蔬的现代人,进医院已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小病小痛,寻常医药可以治愈,一旦得了癌症,只有死路一条。对现代人来说,癌症是死症,于唐歌而言,却不是无法救治的病。以灵力驱逐人体内的癌细胞,配合药物治疗,癌症可以治愈。

        唐歌经手的第二个病人,是一个癌症晚期患者。唐歌多方观察,选定了救治对象后,找了个合适的机会出现在病人家属面前,用一副药减轻了病患的疼痛,随后花了十天时间,将病人身上的癌细胞逐一祛除,病人身体好转,一个月后,病人再去医院做癌细胞检测,医院发现病人身上致死的癌细胞全没了。

        医学奇迹发生在一个濒死病人身上,震惊了当地的医学界。等听到病人家属说,病人的病是被一个白发老中医治好的,医学专家立马跟着病人家属去拜访在病人家的老中医。结果病人和家属回到家里,不见唐歌身影,听家人说,才知道唐歌在他们出门复查不久,就离开了。医学专家没有见到可以治好癌症的老中医,心里很遗憾,唐歌的名声却因此传了出去。

        在唐歌治好第五个棘手的病人后,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找到了唐歌,请她去京城给他的曾祖父治病。年轻男人见到唐歌时,她穿着从老裁缝那里定做的旗袍,手工制作的千层底布鞋,银色的头发盘成圆髻,用简单的木簪固定,给年轻男人的第一感觉,好像从古韵中走出来的老人。

        这一身是唐歌花光了身上的积蓄给自己置办的一身行头。衣服的料子不见得有多好,重在舒服,身上穿的全是手工制品,朴实老旧,穿在唐歌身上却有一种岁月流逝后沉淀下来的古韵。让人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心生敬意。

        出门给人看病,有年纪,有实力,还要有行头。

        唐歌这段时间给人治病,选的都不是特别富有的人家,收取的诊金不多。病人病愈后替她将住房的费用付了,再出一千元诊金即可。比起医院里需要的庞大医疗费用,唐歌的诊金不过九牛一毛,重要的是她药到病除,解决了后患,收诊金时,绝不多收一分,在病人家属心中地位被无限拉高。

        这样一来,唐歌每到一地,都会被当地人传得神乎其神。不过她要求在治病期间,不能受到旁人的打扰,免去不少麻烦。

        会被年轻男人找到,是唐歌默许的,也是目的所在。从年轻男人开的千万豪车,穿的纯手工定制衣服来看,年轻男人的家里非富即贵,也许二者得兼,正是唐歌的最佳选择。

        唐歌治病救人,目的不在悬壶济世,而在钱与名。要让原主的两个儿子跪着忏悔,亲情这种被他们兄弟二人抛弃的东西,感动不了他们。能驱使他们的只有钱。

        唐歌必须站在被他们仰望的高度。让他们眼看着被他们放弃的老娘拥有他们奋斗一辈子也得不来的钱与名时,对他们不屑一顾。

        有多大期望,就会有多大的失望,只有这个时候,原主的两个儿子才会后悔当日所为。

        年轻男人为唐歌拉开了车门,唐歌坐上豪车,前往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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