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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太子也烦恼】


(感谢凤萌、菜猪、新沦落少年终成王*及诸位书友票赏支持,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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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子,你这草庐看似破败,却内有乾坤啊!不错,真不错!”太子刘骜抚着草庐四壁,感受着与室外完全不同的温暖,赞不绝口。

        已经穿上布衣麻裙的张放,亲自将苇席铺好,请太子就坐,笑道:“这也是逼的,不想点法子,这寒冬腊月怎么熬得过去?”

        刘骜瞪眼道:“那你还玩什么‘冬泳’?不怕冻死在河里?”

        张放恭谨地面北而拜:“非如此,无以表孝敬之心也。”

        古时守孝,有个奇葩的逻辑,孝子形貌越枯槁、越憔悴,越能显示其诚孝。卧庐服丧、苫席枕块、布衣麻裙、禁荤禁欲就体现了这一点。反正只要你可劲折腾自己,最好瘦成一把柴,别人看了,就越发称赞你诚孝。

        张放的气色其实非常好,人虽然是瘦了一些,但筋骨更结实,就像一把宝剑,越磨砺越耀眼。冬泳于张放而言,虽然是一种锻炼,但既然被太子发现了,那就不妨宣称是为了表孝心而自寻苦楚,反正在汉朝这样的事不少,反倒能在太子心目加分。

        刘骜赞叹不已,打量坑上的苫席土枕,再看看张放,摇摇头:“季子曾对我说,都快认不出你了。我还道相貌或许变了一点,但人还是那个人……眼下看来,还真是。若非亲眼所见,我都不敢相信,能斩衰一年,甚至赤身冬泳……这还是当年那蹭破一点皮就呼痛半天的张少子么?”

        张放微笑道:“人总要变的,富平少侯变成富平侯肯定不一样,太子变天子,也定然不一样。”

        刘骜左右看看,侍从都在草庐外,低声笑骂:“出门厮混数年,胆子果然变大了,竟敢说这等话。”

        张放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这不明摆着么。”

        刘骜忽然叹息一声,无精打彩:“你守制经年,寸步不离,有些事怕是不知……便如今日,奉皇命前来祭祀的,除我之外,还有济阳王。”

        这是张放与刘骜第二次见面。第一次是刘骜代表天子,为姑母敬武公主送葬。其实张临去世时,同样也是刘骜代表天子吊唁,不过那会张放还没回来,因此错过。而刘骜今次出现,原因也简单,他再次代表天子,于岁首拜祭祖陵——杜陵就是刘骜的祖父,汉中宗、孝宣皇帝刘询之陵寝。

        刘骜拜祭之后,想起张放就在附近,顺道过来看看。

        刘骜与张放,年岁相近,既是表亲,也是发小,更是五人组中人,刘骜的排行,就是“伯长”。

        张放自回归以后,因为斩衰的关系,确实没什么时间与刘骜来往,但对于这位未来的天子,以及周边关系,列为首要重点。所以刘骜一说济阳王,他就知道是什么人,以及什么情况。

        济阳王名刘康,乃刘骜的异母弟,生母为傅昭仪。“昭仪”这个比较知名的后妃尊号,就是汉元帝特地为她及另一宠妃冯嫒量身订做的,并沿用千年。由于汉元帝并不喜欢皇后王政君(刘骜生母),连带着也不是特别喜爱这个长子。

        而刘康则不一样,因为傅昭仪很受宠幸,汉元帝爱屋及乌,对这中子也颇为宠爱。及至刘康长大后,多才多艺,尤擅音律。按说皇子擅长音律也是很正常的事,但需要注意的是——汉元帝本人,是一位超级音乐发烧友。

        汉元帝曾展示过一手炫酷技能:他让人将一排军中用的鼙鼓摆在宫殿前的台阶下,自己站在走廊的栏杆旁,然后扔出小铜丸去击打这些鼙鼓,竟能准确地打出相应的节奏。而当时在场的三位皇子,刘骜、刘康、刘兴,只有刘康能以丸击鼓,配合父皇的节奏,合奏一曲。其余两位皇子,只能靠边傻站。

        这就是知音啊!可想而知,刘康会引得汉元帝何等欢喜,元帝因此经常在大臣面前夸奖刘康的才干。

        侍中史丹觉得这个东西味道不对,就进言说:“才干应该是指是敏而好学,温故知新,也就是像太子这样的人。怎么能用演奏乐器的能力来衡量一个人的才干呢?要是这么说的话,陈惠、李微(后宫的乐工头头)的才干岂不是要比丞相匡衡高多了?干脆用他们俩代替匡衡辅政好了!”

        史丹是外戚,一向很得元帝看重,所以说话挺直,不过还是比较有道理的。

        元帝听完史丹的话,作沉默不语思考状,过了一会一笑而过。

        这件事情算是揭过,之后元帝也确实比较少提刘康演奏乐器的才干,但是元帝对刘康的偏爱却已经是人尽皆知。幸其母,宠其子,几乎取代皇后太子。

        这方面的资料,邓展、青琰、韩骏几乎不用费多大的劲就能弄来。所以张放一听“济阳王”三字,就知其中关窍,也明白了刘骜的感受,因此劝解道:“济阳王也是先帝之孙,随太子拜祭,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刘骜不忿道:“一同拜祭是理所当然,但礼仪如我,且与我并立而祭,这算什么?”

        张放瞪大眼睛,竖指指天,眼里满是问号。

        刘骜点点头,闷闷不语。

        这是天子的意思,那就耐人寻味了。

        张放有点担心,会不会是自己这只“蝴蝶”扇动翅膀,改变了什么。但反复考虑,好像没改变什么啊。嗯,希望如此。

        正沉思间,蓦闻刘骜叹道:“下月我还要到中山国拜祭,唉!这一年到头不知跑几家了。”

        “中山国?”张放讶道,“是谁?”

        “说来你怕是不敢信,是‘孟长’去了。”

        这下张放当真吃惊不小,孟长,是五人组的老二,名刘竟。但为什么不叫“仲子”,而叫“孟长”呢,因为这刘竟是当今天子元帝的幼弟。也就是说,他是刘骜的叔叔,但与刘骜同龄,自幼便在一起玩,与张放一样,同属发小。因为刘竟比刘骜还小两个月,但辈份又是叔叔,所以便排行为“孟”,与刘骜并列。

        刘竟在十六岁改封中山王,出京就国,没想到刚过两年就去世。这才十八岁啊!

        张放在脑海里翻找这刘竟的影像,一个模糊的瘦弱多病的形象浮现眼前。唔,这就难怪了。

        “替我多拜一拜。”张放环顾草庐一圈,露出一丝淡淡笑意,“等太子回来时,我的斩衰也将期满,届时希望我们四人能聚上一聚。”

        刘骜愁容尽去,哈哈笑道:“正该如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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