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夺舍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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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天启元年,明熹宗在位,朝堂之内宦官干政,政治**黑暗;朝堂之外,白莲教兴风作浪,携乱民以攻府县,社稷动荡,民生凋敝。
天启二年,巡抚袁可立和赵彦携兵平定灾乱,却没能诛杀白莲教教主徐鸿儒,导致一场巨大的风暴开始酝酿。但是此时的朝堂已经不再理会这些,因为外患一平,朝内东林党和宦官的斗争,开始变得更加白炽化了……
灾乱渐消,因灾乱而产生的难民却没有人理会,导致每日饿死的难民不计其数,当真是人命犹如草芥,被死神割走了一茬又一茬。
浙江省金华府,具县,一所破败的草庐之中,撕心裂肺的痛哭声不绝于耳,令经过这里的行人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
草庐之内,一个面如金纸,身穿补丁书生袍的青年躺在破烂的床板之上,紧闭双眼,生机全无。
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妇无力地跌坐在床铺前,老头脸上皱纹丛生,犹如褶子,一层又一层,泪水像是下楼梯一般,从其脸上掉落,摔碎在地上。老妇将脸埋在青年的腹之上,嚎哭不止,肝肠寸断。
“是我对不起臣儿,竟然没有发现这些天来,他将乞到的吃食全部给了我们,自己却被活活饿死……这是我的罪孽!”听着老妇的嚎哭,老头心如刀割,紧紧闭上了眼。
“儿子死了,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老妇神志昏昏地站了起来,一头向吃饭用的粗糙石桌撞去,已然萌发了死志。
老头慌忙地将老妇拉住,声泪俱下:“要死也得将孩子葬下之后再死,到时候我陪你。我们两个做孤魂野鬼无所谓,孩子必须要有一个归属,免得做了鬼也要流离失所。”
听到这话,老妇神志顿时一清,死死地抓着老头的胳膊:“走,你背上臣儿,我们选一个好地方,死在一起,在阴间团聚。”
老头流着泪伸出双臂,想要将青年抱起。就在他刚一用劲之时,一道痛呼声却猛地令他一颤,身体犹若抖糠,眼中崩现出难以言语的光芒。
老妇瞪大了眼睛,突然一把将老头推开,抓住了青年的手臂:“孩子,我的孩子,你没死,没死……”
青年呆滞地看着疯癫似的老妇,以及又哭又笑的老头,恍惚之间,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使劲的在身上掐了一下,感受着那股强烈的刺痛感,他彻底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这不是梦。自己应该是穿越或者是重生了,夺舍了这个青年的躯体。
意识渐渐地清晰,他逐渐回忆起夺舍前的那些画面。
1世纪,公历016年伊始,天气正是最冷的时候,他在叔叔家的古董店内看店。一天夜晚,他正准备打烊收店,一个熟悉的摸金校尉突然找上了门来,以普通的金器价格,典当了一件据是上古人皇笔的至宝。
这人皇笔纯金制作,毛笔模样,笔锋尖锐。在摸金校尉走后,他一不心让笔锋扎破了手指,全身血液疯狂的向笔身之中涌去,意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模糊的。
当他清醒过来,便已经是现在,换了一个躯壳,换了一个身份,甚至,换了一个世界!
“你们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意识渐渐回归,他将目光放在两位老人身上。
老两口一愣,不过随即都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老头擦了一下泪水:“不记得没关系,活着就好……孩子,我告诉你,我是你的父亲,宁山;她是你的母亲,王氏;而你,是我们唯一的孩子,宁采臣。”
“宁采臣……宁采臣……”嘴里叨念着这个有些熟悉的名字,青年手掌无意识地放在自己腹之上。
神魂安定之后,他突然间感觉很饿,像是饿了好多天一样,肠胃都已经抽搐在一起。
望了一眼家徒四壁的草庐,获得新生的宁采臣抿了抿嘴,没有张口提出要吃的。因为他觉得,就眼前看到的这情况,提出来这种请求只会令眼前的两人为难。
“汩汩……汩汩……”
一阵肠胃收缩的声音突然响起,母子两人向声音来源的方向看去,却见宁山使劲地按着自己的肚子,脸上浮现出羞愧的笑容。
“我只是肚子有些不舒服,不是饿的。”
听着他欲盖弥彰的谎言,宁采臣心神一颤,鼻子悄然间有些发酸:“我去外面看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些吃食回来,父……父亲,母亲,你们先在家里等我吧。”
“还是我去吧,你都虚弱成这样了。”宁山按住了他的肩膀,认真道。
宁采臣摇了摇头:“我去吧,找到吃食之后,也能立即饱餐一顿。”
或许是他的最后一句话打动了两位老人,王氏拉了一下宁山,对着宁采臣道:“你先试试能不能站起来吧,如果能,再出去。”
“是。”宁采臣应声,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下了床,走到门边,转过身笑着挥手:“我一定能够将吃食带回来,让我们一家人都吃饱饭。”
“让一家人都吃饱饭,这何其艰难?”送走宁采臣后,宁山叹了一口气,转身看向王氏:“刚刚你为何拉住我?”
王氏低着头,沉默了许久:“山哥,我们是不是该走了?留在这里只会拖累臣儿……”
“走?去哪里?”宁山一愣,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王氏咬了咬牙:“阴曹地府!只有我们两个拖累没有了,臣儿才能过得轻松一些。”
听到本该令人惊骇的一番话,宁山竟是没有多少异样,脸上反而流露出深思的表情。良久之后,他眉头舒展,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那就进山吧,山中野兽出没,鬼魅横行,死的也干净,不会让那孩子看到我们的尸体。”
王氏眼中泪光闪烁,轻轻抚摸着宁采臣睡过的草席:“死了我们两个老的,总好过绝了宁家一门。臣儿,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将来娶妻生子,将宁家的血脉传承下去。”
清冷的街道之上,宁采臣紧了紧打满补丁的书生装,心中总有种不详的预感在心头萦绕,令他有些心慌。
“心怎么乱的这么厉害?难道今天出来会有血光之灾?”
边走边想间,宁采臣无意识地来到了县中酒馆前。怔怔看着那迎风飘扬的酒字旗幡,注意力瞬间被分散:“高度数的酒是怎么勾兑来着?该死的,要是稍微知道一这方面的知识就好了,将办法贱卖出去,起码能吃几顿饱饭吧?”
思索了许久,他依旧没有想出勾兑高度酒的办法,也没有想到其余在古代谋生的手段。
玻璃,不会造。发明创造,貌似没有接触过;诗词歌赋,在这种偏远落后的县有用吗?书逗唱,看了看街上稀稀疏疏的人影,他无奈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原来,重生者的智慧在古代不一定能够用来谋生,吃不上饭,一样会被饿死。
就在他蹲在街边,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感觉胸前有些痒,将手伸进衣襟里挠了挠,却诡异地挠出一杆金光闪闪的毛笔来。
愣愣地看着这个将自己带到这里来的罪魁祸首,宁采臣下意识地就想要将其仍在地上,狠狠地揣上两脚,却突然间想到,这玩意貌似是金子做的哎。
金子,好像是所有朝代的通行货币吧?
想到这里,他的心顿时间火热了起来,连忙拿着人皇笔开始寻找当铺起来。至于这支笔有什么玄奥,留下来会不会有更大的好处,马上就要被饿死的人,绝对不会去想这些。
挨过饿的人,才知道那种饥肠辘辘的感觉有多么难受。
“原来在这里。”从街东头走到街西头,宁采臣才在一个偏僻的位置找到了一家狭的当铺,快步向当铺之中走去。
就在他即将迈入当铺的时候,人皇笔突然一颤,笔锋将他身前的空间划出了一个黑乎乎的大口子,猝不及防的宁采臣一下子就撞了进去。
一阵强烈的天旋地转之后,还未等他缓过神,就惊愕地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座树林中,耳边传来令人心颤的狼嚎声。
咬着牙转过身,向狼嚎声传来的方向看去,眼前看到的一幕却令他目眦尽裂,身躯中莫名的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催动着他向前方跑去。
在宁采臣的正前方,一只硕大的灰狼正将宁山扑倒在地,森然的牙齿咬向他的脖颈。而在这一人一狼的身边,王氏正拼命的击打着狼背,但是收效甚微。
“畜生!”脚下仿佛踏着风,宁采臣瞬息间来到了两人一狼的身边,手中的人皇笔带着一道金光,深深地插在狼首之上。
没有惨嚎,没有痛呼,凶猛的灰狼被锋利的人皇笔直接刺穿了脑袋,一击毙命。
“臣儿!”见到自己儿子仿若天神一般突然出现,杀了巨狼,拯救了自己的男人,王氏脸上泪涕横流,跌坐在地上大哭不止。
宁山傻傻地抱住死不瞑目的狼首,犹自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是真的。
是幻觉吧?一定是。我们都走这么远了,就算臣儿知道了,也不会这么快的赶过来。更何况,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也杀不死巨狼。
不过,能在死后看到自己的儿子,上苍已经待我不薄了。
杀了灰狼,宁采臣狼狈地跪在宁山身前,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要脱力了,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想要昏睡过去。
“不能睡,不能睡啊,这里还很危险。睡着了,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清醒过来。”想到这里,他猛地拔出了插在狼首之中的人皇笔,狠狠地在自己大腿上划了一刀,迸溅出来的鲜血被人皇笔吞噬,伤口却神奇地快速愈合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但是那霎那的疼痛还是让他更清醒了一些。
“父亲,带上这只灰狼,我们回家。”咬着牙将灰狼从宁山身上搬开,宁采臣费力地道。
宁山如梦初醒般慌忙站起,手足无措地像个孩子:“臣,臣儿,我们……”
宁采臣虚弱地笑了笑,指着灰狼道:“我们有肉吃了!”
宁山当场泪崩,打湿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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