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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女儿红


张易最为熟悉的城市便是长弓城。太安城和长弓城相同的是都没有任何守卫;而两者的不同,则是太安城有着三十丈高的雄伟城墙,占地面积在长弓城的百倍以上。

        长弓城没有城墙,是当初大儒张长弓的照拂。不论是大周朝廷,还是道一书院浮云天宫,都不愿意甚至不敢得罪这位有可能一跃便成为大周第一大贤的天之骄子。

        太安城乃天下雄城,是整个大陆最庞大的城市之一。没有守卫,代表着大周朝廷的骄傲,没有任何人族、水妖能够入侵其中。

        即便是三万年前那场惊世之战,也只有几只零星的水妖仓皇逃窜到此处,被城中滚滚涌动的文运轰杀至渣。

        张易进入太安城,融入在成千上万的人流当中,寻找返回伏流国的方法。大周朝廷对张府的态度并不明显,天地玄门还对自己虎视眈眈,张易不敢轻易表明自己的身份。

        “臭小子,你是第一次来太安城吧。”小飞熊得意的看向张易,颇为自豪的介绍道,“当初诸葛小子辅助李家小子抗击水妖,修建太安城,我可是全程目睹。”

        张易瞥了一眼小飞熊,微笑道:“那时候你不过是一个圆球,有什么好得意的?”

        “你你你……气死本大爷了!”

        小飞熊叉着腰,扇动翅膀绕着张易飞来飞去;它突然想到之前在茶肆看到的那个年轻人,好奇道:“臭小子,刚刚在茶肆看到那个家伙叫长弓衍,跟你好像是同宗嘛。”

        张易随意选了条偏僻的街道行去,听到小飞熊的话,点点头道:“长弓确实是张姓分支,是否跟先祖长弓大儒有关系却不能确定。根据张府的记载,好像跟太安城没有多大交集。”

        “那有什么关系,太安城跟长弓城相距万里,你无论是走水路还是陆路,都至少需要数月。若是能借助长弓府的帮助,若不定直接便可以通过传送法阵回到长弓城。”

        小飞熊小眼珠不停转动,怂恿张易道:“其实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我总觉得今日那名年轻人,跟你好像有些联系,说不定这长弓府当真跟你有关系呢?”

        “……看你这鬼鬼祟祟的模样,肯定没什么好事。”张易摆手拒绝,瞧见不远处有个酒肆,便跨步走了过去,“我找人问下路,便直接返回长弓城。”

        太安城对张易来说,着实危机重重。就算天地玄门和大周朝廷不会对他出手,那位新晋文相甚至不需要任何授意,便会有人前来帮忙除掉自己。

        陈初见说父亲不是恶人,跟陈府那群人绝对没有同流合污。张易半信半疑,堂堂大儒即便担心天下人指责自己抛弃家族明哲保身,那也不至于一言不发,让许多墙头草对张府暗中打压。

        小飞熊微微摇头,臭小子太过固执,让它没有办法,还不如啃几片叶子来得实在。

        ……

        即便太安城是当世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生活在北城的人们地位依旧最低。张易恰巧由北面入城,进入这间酒肆当中。

        屋中有三位客人,都是白衣秀才,见张易走了几,随意一瞥,便低头继续谈论,对他没有任何兴趣。

        “小二哥,给我一壶酒,再来一些吃的。”

        从进入剑门山脉的那一刻起,张易便没有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眼下着实有些馋了。张易整理了一下身上的青袍,他就近选了角落一张小桌,坐在板凳上等待酒食。

        店小二想是还在回味昨夜好梦,趴在桌上打瞌睡,听着声儿便起来招呼,倒没有计较他只是一个童生,太安城民风淳厚,可见一般。

        啾!

        一只巨大的鹰隼从云层中疾扑而下,如同箭矢般越过了城头。正坐在小摊上喝着小酒的张易眯了眯眼睛,抿了一口小酒,看着这头略显熟悉的鹰隼,撇了撇嘴。

        从茶肆到太安城的一路上,张易好似都感觉到云层中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恐怕就是这头鹰隼了!

        兔走鹰隼落,自己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还怕一只小鸟么?

        很快,店小二将酒食端了上来,几盘精细的炒菜和一坛酒。

        张易拾起筷子,将每个炒菜都品尝了一遍,这才准备打开酒坛……对于美酒来说,张易更爱美食。但是跟风重楼乔居正这几个酒鬼处的久了,没点酒也不行。

        打开酒坛,酒香顿时飘进了张易的口鼻之中,他好奇问道:“小二哥,这是什么酒,竟然有如此浓烈的香味?”

        店小二看向张易,微笑道:“公子想必是第一次到太安城,但这女儿红美酒的名头,恐怕整个大周皇朝都有所耳闻,公子不如尝尝?”

        女儿红的故事张易自然知晓。

        说的是从前太安城有位举人,取了妻子就想要儿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

        不料,他的妻子生了个女儿。举人他气恼万分,便将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居然把琴棋书画都学得非常精通,还习得一手好女红,举人府中的生意也因此越来越旺。

        举人一看,生个女儿还不真不错嘛!于是决定把她嫁给了自己最得意的弟子,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

        成亲之日摆酒请客,举人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后来,连生男孩子时,也依照着酿酒、埋酒,盼儿子中状元时庆贺饮用,所以,这酒又叫“状元红”。

        “女儿红”、“状元红”都是经过长期储藏的陈年老酒。这酒实在太香太好喝了,逐渐风靡整个大陆。人们甚至把这种酒当礼品来赠送了。

        当然,这种美酒的酿制方法极为简单,就算是简单的酒肆也能自行酿制。

        “原来这便是状元红,那我一定得尝尝。”张易听到女儿红三字,顿时微笑起来,将美酒倒入杯中,开始品尝。

        琥珀色的酒水倒入碗中,透明澄澈,纯净可爱,使人赏心悦目。更让人无法抗拒的是,女儿红诱人的馥郁芳香一股脑儿往张易的鼻子里钻去。

        美酒入喉,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等各种味道顿时充斥在张易的喉咙中。吞落腹中,这些味道消失不见,只余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果真是好酒!”张易伸出大拇指称赞,让店小二高兴不已,转过身子继续趴在桌子上浅睡。

        ……

        “我听说,数月前三皇子前往伏流国参加公主择婿文试,结果输给了一位长弓府的公子。不知道是真是假,两位兄台知道么?”

        三位秀才正在聊天,突然聊到了秋伊水择婿文试上,引起了张易的好奇。他一边吃菜喝酒,另一边则竖耳倾听。

        小飞熊之前在茶肆引起了别人注意,进了太安城就不敢口吐人言,乖巧的蹲在桌子上,学着张易用筷子吃菜。

        “这件事我知道,那位公子叫长弓羽,之前声名不显,这次可是大出了风头。”另外一位举人点头道,“长弓府那位老爷子可是暴脾气,之前朝廷来请他进入翰林院编修大殿,来了几十遍,他愣是没让人进入长弓府。恐怕是老爷子之前便听说了这个事,故意让府中公子去抢了三皇子的风头。”

        “可这位羽公子,之前从未听说过啊。”之前发问的那位秀才摇头道,“衍公子文名广播,为何不让他前去?”

        “哈哈,衍公子这种潇洒不羁之人,怎么会听长弓老爷子的话呢?”另外一人哈哈大笑,“不过你们有所不知,那位羽公子夺魁之后,竟然从伏流王宫中偷跑了,不但王室震怒,就连浮云天宫的大能都扬言要扒了他的皮。”

        “……怎么又跟浮云天宫扯上了关系?”

        “你不知道了吧,那位公主可是浮云天宫的圣女!否则三皇子怎么会费尽心思去迎娶她呢?”

        “原来如此!”

        几位秀才聊得越发起劲,张易却不知为何心绪变得有些低落。端起酒碗,很快就喝完一坛酒,旋即又让店小二上了几坛。

        很快,张易便醉了过去,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这巷子本就僻静,来往客人不多,小二看他睡着,也就仍由他去了。

        不过盏茶时间,张易就被一阵喧嚣声惊醒。他侧头望去,店小二和三位秀才都不知去了哪里。

        巷子外面,有着整齐的马队,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璀璨的银光,张易看着百十位骑士将小巷都堵满,却阵列严整。

        令他奇怪的是,这群骑士摆明了是冲着自己来的,难不成是大周朝廷发现了自己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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