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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在不远处,泪流满面的秦因书正死死抓着医生的白大褂:“不是说我小爹的病快好了,马上就可以出院了吗?!怎么才这么一小会就……”

        他哽咽得几乎说不下去了,整个人悲痛欲绝,本该明亮的眸子里早已失去了神色,盛满了与他年纪并不相符的绝望。

        沈景行强忍悲痛,将秦因书抱在怀里,看着医生质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生很难为地叹了口气:“应该是并发症,只是来得太突然了,我们都没注意到……”

        那边的人还在说着,可是秦宥已经听不进去一个字了。

        他的小望是死了吗?这怎么可能?!

        小望明明健康得很,明明什么病都没得,明明还要比他多活很多岁,怎么就这样不见了呢?他不信,他不信……

        直到那蒙着白布的尸体从病房内被推了出来,秦宥才明白他的小望也许……是真的要永远离开他了。

        他怔怔地看着他最爱的人被推向那冰冷的太平间,浑身僵硬犹如岩石,不能动弹分毫,只能像个木柱般死死被钉在了原地。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站了多久,只知道周围的人早就散了去,直到听到一个小女孩对她妈妈说道:“妈妈,你看那儿有滩水。”

        他缓缓低下头,果然脚前有着一大摊水,就连他的布鞋也被浸成了绝望的深色。

        伸手一摸脸,顿时湿漉漉一片,这才发现原来他是哭了。

        他竟然哭了,自从他母亲去世那日起,他就发誓再也不会掉一滴眼泪,这十几年来他都做到了,可今天他竟然哭了。

        可他怎能不哭?

        他最爱的人就这样在这世界上消失了,他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他当然得哭。

        秦宥哭哑了嗓子,哭红了眼,哭弯了腰,再也没有一丝力气,一点一点弯下身子蹲在地上,除了抱头痛哭,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做些什么。

        也许之前,他就应该进去抱抱他的小望,只要能轻轻握一握他的手,他也愿意啊

        也许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任人摆布,也许他错了,错得太离谱了,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傻逼,他害了他最爱的人!

        不,不是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傻逼,完完全全的大傻逼!

        所有的错误不应该让小望来承担,是他,是他应该来了结这一切!

        秦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楼的,他的脑子里几乎一片空白,只有找到“它”这唯一一个念头。

        他必须要找到“它”!

        一楼大厅里人来人往,嘈杂喧闹,秦宥却觉得这个世界离自己是那么远,他迈着沉重的步伐面无表情地向门口走去。

        可忽然,一阵清脆悦耳的电话铃声在他身旁响起。

        如同受惊的猛兽,秦宥眼眸里的光暗了暗,瞬间就做出了防备的姿势。

        在他左手边,不到一米的位置,一只黑色的电话正在兀自震动,声音就来自这里。

        这里是个半圆形的导医台,本应有专门的护士坐镇,可也许是太忙了,守在这儿的护士竟不知去向,而那铃声依旧“叮铃铃”的响着,完全没有停下的趋势。

        一定是“它”!

        秦宥蓦然沉下眼,眼底一片幽深,他艰难地拿起那有如千斤重的电话听筒,咬牙切齿道:“是你吗?”

        “不要想你不该想的事。”这次说话的是个女人,她的声音如黄莺出谷,清脆悦耳至极,可那如沐春风的语气却让秦宥恨红了眼:“我要和你见面!”

        “为他报仇吗?”那头的女人轻轻娇慵一笑,可忽然话锋一转,语气陡然凌厉了起来:“别忘了,你还有个儿子。”

        犹如一记当头喝棒,秦宥整个人几乎僵在了原地。

        对,他还有个儿子,他不能让二娃再出事了。可是、可是小望难道就要这样……不清不楚地死去吗……

        秦宥陷入了这辈子最痛苦的抉择之中,过了好久,他终于抬起了头,只是整个人恍若一秒之间苍老了十岁,黯淡无光的双眸向众人昭示着他心里最后的那一簇火也灭了:“你想干什么?”

        那头的人轻描淡写道:“我知道你恨我,我可以放你一年的自由,但一年后你必须回来。”

        在舒望去世后,秦因书被接回了秦家。

        在秦家他不愁吃不愁穿,可无论怎样也无法从这些人身上汲取到任何一丝温暖亲情。而他唯一的依靠沈叔叔也在舒望去世后离开了水都,不知去向了何处。

        在这世上他还有一个至亲,可他宁愿没有这样的亲人。

        直到现在,马上就是舒望一周年祭日了,他也不曾见过秦宥一次。

        这人估计还在国外风流快活着吧,秦因书暗自冷笑,背上书包骑着自行车就去上学了。

        虽然同是秦顶天的孙子,但他同他爸一样在秦家是个不受宠的存在。他大伯的儿子秦峻岭每日都有豪车接送,而他只能骑着自己攒钱买的自行车。

        秦因书虽然不爱慕虚荣,但这种明显的区别对待他还是能感受出来的,在秦家呆得越久,这种寄人篱下的滋味就越浓。

        他知道自己能住在秦家全凭身上流着秦家的血脉,不是出于爱,只是出于所谓的血浓于水。

        不过,每天骑车上学他也乐得轻松。他的堂哥秦峻岭可谓含着金汤匙出生,生来就锦衣玉食,受尽宠爱,身上公子哥的毛病多之又多,可不是个好相处的。

        当然,秦因书在五岁前,也有过一段非常快乐的日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一家三口也是幸福美满,其乐融融。那时舒望没生病,秦宥没出轨,两人也没离婚,每天都把他当作掌心宝一样宠着。

        他忽然想起,原来自己也曾是家里的小皇帝。

        “喂,你要上来坐坐吗?”在秦因书踩着单车逆风疾驶时,一个倨傲的声音顺着偌大风声一同灌进了他的耳内。

        扭头看去,一家法拉利正与他并驾齐驱着,坐在后座的秦峻岭高傲地扬起下巴看着他。

        “不用了。”秦因书微转龙头,有意拉远了与法拉利的距离。

        他从来就不喜欢秦峻岭,无论对方是好心或者恶意。或许是因为他是嫉妒对方的吧,嫉妒对方生来就那么好运,能被那么多人爱着。

        “真扫兴!”秦峻岭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他恶狠狠地剜了秦因书一眼,便吩咐司机加大马力,顿时扬长而去,把秦因书远远甩在了身后。

        冷冷看着那辆法拉利消失在视野之中,秦因书一拐龙头,驶进了街边的一个小巷内。

        在上学前,他还有件事得做。

        “大娃,大娃。”停下自行车,秦因书弯着身子在这狭窄幽暗的小巷子内四处探寻着。

        舒望死了,他被秦家接去了,大娃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只能终日流浪在街头,靠吃着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度日。

        秦因书虽然不能把大娃接回秦家养着,但每天都会来看望它,并给它偷偷带些食物。

        “呜呜呜~”一阵有气无力但又隐隐含着喜悦的声音吸引了秦因书的注意,他循着声音走去,果然就在垃圾堆旁边看到了一只怏怏趴在地上的老狗。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大娃每日都被好吃好喝的供着,被养得油光水滑,白毛胜雪。可现在,它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身上原本柔顺雪白的皮毛早已变得枯黄干燥,像稻草般死死纠结在一团。

        除了外貌上的改变,大娃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也变差了很多。

        在舒望去世的那天,在家等了三年的大娃竟像是有心灵感召一般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只是才刚狂奔到马路上就被来不及刹车的大卡车撞断了一只腿。

        即使现在大娃只是趴在地上,也可以清楚看到它有只后肢很不正常地萎缩着,这就是那只被撞断了的腿。

        秦因书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塑料盒,揭开盖子摆在了大娃跟前。这里面装的是鸡蛋与香肠,虽然没有大娃最爱吃的鸡胸肉和牛肉干,可在看到这一切时,它已经拱起了小半个身子,眼睛刹那就亮了起来。

        “慢点吃慢点吃。”秦因书笑着揉了揉大娃毛茸茸的大脑袋,心里却满是苦涩。

        大娃现在已经是一条十岁的老爷爷狗了,身体又不好,也许活不了多久了,现在他只能尽可能地把最好的给它。

        可大娃并没有如秦因书所预料卯头大吃起来,而是甩着尾巴看向另一边轻声呜咽了起来。

        大娃看的正是一个幕天席地靠着垃圾桶呼呼大睡的怪人。

        比起流浪汉,秦因书更愿意称这个人为怪人。

        这人似乎在更早的时候就住在了这个小巷子里,秦因书每次来找大娃就会看到这怪人在那睡着大觉。怪人全身脏兮兮的,穿的衣服就没有变过,他已经分辨不出那是究竟蓝色还是黑色了。

        这人似乎就是一个来自史前时代的现代泰山,乱糟糟的头发留得老长,纠结干枯,抓起一把便能编辫子。也正是因为怪人从来都是蓬头垢面,秦因书从来就没看清过这人藏在乱发后的面容。

        但是他能感觉到,大娃和这怪人关系很好。也许这一人一狗早就建立了他所不知道的革命友谊,又或者大娃已经认了这怪人为新主人。

        秦因书和大娃一起长大,自然看得懂它眼中的意思。

        大娃这是在对怪人说:我们一起吃吧。

        秦因书不愿让大娃失望,拿着盒子走到了怪人面前,问道:“你要吃吗?”这是他第一次同怪人说话,心中竟莫名紧张。

        这怪人此时正翘着二郎腿躺在几张破旧不堪的报纸上,脸上搭着一本从垃圾箱里捡来的杂志。听到秦因书讲话,他喉头里翻滚起了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听起来既粗糙又有几分不耐。

        秦因书看了眼表,快要上课了,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于是不再同怪人纠缠,把盒子放在地上,与大娃进行了最后一次道别。

        在离开前,他看着大娃日益老去的模样和渐渐衰落的神色,不由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在大娃的大脑门上印上了一个轻轻的吻,就像舒望以前对他们做的一样。

        “大娃,等我回来。”

        可大娃终究是没有等到它的二娃。

        它早已是强弩之末,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拼尽了全力。从昨天开始,死神就缠上了它,它不哼不动,不吃不喝,就那样静静地趴在那里,任由时间带走它身上一点一滴的生命力。

        它只是在等着,等着见到它最亲爱的小弟弟,然后开开心心地去天上见它的主人。

        在今天,听到秦因书声音时,它是那样的高兴,只是它再也无法大声叫了,就连尾巴也摇得不利索了。

        它真的是只即将死去的老狗了。

        不过,能在死前见到秦因书一眼它还是很高兴的。而且它还吃到了生前爱吃的鸡蛋和香肠,如果上了天堂,应该会有更多好吃的吧。

        看着大娃的眼神一点一点涣散,秦宥急忙揭开脸上的杂志坐了起来。他将大娃抱在怀里,像抱婴儿一样一下一下顺着它的毛。

        当初大娃刚到他们家时还是只巴掌大的小奶狗,他和舒望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又视若珍宝地将它抱在了怀里。

        它是他和舒望的第一个孩子,永远都是。

        他突然想起来了当时哄它入睡的歌谣,于是抱着大娃轻轻摇了起来,轻轻哼了起来。

        大娃将大大的脑袋搁在秦宥的肩头上,脸上是满足的笑容,就这样在这并不十分优美、时断时续,还有几分破碎哽咽的歌谣中缓缓闭上了眼睛。

        在它的生命的最后一刻,它感觉到天上下雨了。

        真是扫兴,弄湿了它美美的头顶。

        秦宥抹了把眼泪,学着秦因书的样子去亲吻已经没了生气的大娃,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摆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上,又拿来杂志轻轻盖在它身上,替它遮住一切风雨。

        现在他的小望走了,他的大娃也走了。

        秦宥忍住悲痛,站起身来,在看到大娃脸上挂着的那没心没肺的笑容时,他竟有几分嫉妒。

        真是幸运的两个家伙,可以在天堂相见。

        平复情绪后,秦宥顶着路人们厌恶嫌弃的目光,走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小旅馆里洗头洗澡,修剪头发,剃去胡子,很快镜子里的野人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英俊成熟的男人。

        他坐在桌边写了一封信,并仔仔细细地装进信封。最后打开随身携带的破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套崭新的黑西装。

        这套西装他只穿了一次——在他和舒望结婚时。

        他本以为他这辈子不会穿第二次的,因为结婚时他就已经想好了,要在死后让人们替他换上这套西装,让他带着爱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可现在,他要穿上这套西装去做他这一生最重要的事了。

        站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看着被封好的信一点一点被邮筒吞没,秦宥知道他和秦因书的父子情谊在这时就已经彻彻底底断了。

        他毫不留恋地转身,走向了远处,那是横跨水都的一条大江,名为相濡,沉静大气,无波无澜。

        可他这次并不是来跳江的。

        秦宥转身向右,走向了江边一个并不太显眼、还有些破旧的老房子。

        这不仅是一个被人废弃的仓库,还是他同舒望的第一个家,一个没有大娃也没有二娃,只有他们两人的家。

        那时他和小望刚结婚,可小望偏偏是个不肯服软的,看不惯秦家一些老掉牙的陈旧规矩,和秦家人几乎是势同水火。那时两人还很年轻,冲动浪漫爱冒险,一合计便决定私奔了。

        所谓的私奔并不是指跑到天涯海角去,他们只是决定正式脱离秦家的掌控。

        口袋空空的两人就在这里共筑了一个只属于他俩的爱巢。他们一起清理墙角的蜘蛛网,一起打扫一公分厚的灰尘,一起为白墙涂上鲜艳的色彩,一起坐在地上通宵拼组廉价家具,慢慢地,这个又脏又臭的仓库一天天敞亮开阔了起来,越来越来像一个家了。

        不是因为它的样子气味和装修,而是因为这里有他最爱的人。

        虽然这里蚊子多,可是地大通风、租金便宜;虽然这里老是停水,可是门口就是一条可以随时跳进去游泳嬉戏的大江;虽然这里夏天时老电风扇总是不给力,可是他们可以在屋外吹着江风享受着轻罗小扇扑流萤的美妙夏夜,还能互相比赛谁打死的蚊子更多……

        日子虽苦,但他们也能苦中作乐。那时穷得叮当响的两人每天都是腻腻歪歪,笑容满面的。这是他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

        而他希望这一切都能在拥有两人美好回忆的地方做一个彻底了结。

        推开这扇沉重的大门,门里的一切就这样无遮无拦地映入了秦宥的眼帘。

        沙发茶几大床还是那样摆在那里,冰箱上便利贴的位置几乎没有改变,天花板上挂着的贝壳风铃还是会在风吹来时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秦宥的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一抹笑容,太好了,一切都没变,一切都和当初一模一样。

        就像最不堪最曲折的这几年被人用充满魔力的手抹去了,痛苦不见了,只剩下最初的快乐与美好。

        这人一定是天使。

        脸上的笑容没有挂多久,秦宥就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这里实在太干净了,明明已经这么多年了,可却不见一丝灰尘,就好像昨天还有人在这住过。

        这一想法刚一冒出,秦宥就惊住了。难道是小望,难道是他的小望没有死,他的小望就在这?明明知道这样的揣测是多么不可能,可却如疯长的野草不受控制地充满了他的整个大脑。

        小望、他的小望在哪?

        急于寻找的秦宥忍不住迈出了脚,可脚下忽然响起的摩擦声却吸引住了他的注意。

        低头望去,一张泛黄的信纸正躺在他的脚下,被印上了半个脏兮兮的鞋印子。秦宥弯腰捡起信纸,看到熟悉笔迹的那刻,怔怔的说不出话来,只能任由泪水决堤。

        在今天,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诩为硬汉的自己竟然是个爱哭鬼。

        他将弄脏的信纸紧紧抱在了怀中,紧紧闭上了眼睛,低沉的喘息啜泣声几乎充盈了整个仓库,在偌大的空间里回响不绝。

        原来,小望就是他的天使。

        “老柚子,你现在是不是又老又笨了呢?

        我也不知道你会什么时候看到这封信,不过我猜以你这种低我一百分的智商得花一辈子来发现这件事。

        你知道吗,你爸爸虽然总是凶巴巴的,可心里还是有你的。他偷偷把这间仓库买下来了,给我们买下来了,还嘱咐我要照顾好你。

        虽然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他,但看在钱的面子上暂时喜欢他一秒。

        可是我现在,并不想把这件事告诉你。

        我要等到你很老了再告诉你,然后我们一起来这儿养老。

        想想就很美好,所以要一起努力变老。

        对了,我有付钱拜托隔壁的阿姨,她会每星期过来打扫一次。所以你发现这里的时候,一切都会干净如初。

        最后,请你走到书桌旁打开抽屉。

        祝你好运~

        ——爱爱小梳子的老柚子的小梳子”

        秦宥忍不住笑出了声,就连眼角都笑出了幸福的褶子。

        他依据提示走到书桌边打开了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小巧的密码盒。盒子旁边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吗?最后还画了一个害羞的表情。

        满脸笑意的秦宥几乎没有思考,就熟练地在密码盒上拨弄了起来,十一月二十日,在小望家,他们的第一次。

        “咔嚓”一声,密码箱自动打开了,里面静静躺着两枚破了的……嗯……。

        秦宥简直苦笑不得,久远的记忆猛地灌入脑海,画面里的少年青涩鲜活得仿佛他伸手便可触到。

        当时两人紧张得要死,套子拿出了都不敢用,大眼瞪小眼之间,忽然就开始了一个非常荒唐的游戏,比赛谁能将套子吹的大,赢的人先动嘴动手。

        好在他自幼身强体壮,肺活量非凡,于是后面的事就全按他的预想进行了。

        笑着笑着,秦宥又发现两个下面躺着一张小纸片,正面写着“结婚一周年快乐!”,反面写着“明年请到冰箱去寻宝。”

        他将密码盒揣在怀里,慢慢走到冰箱旁打开了柜门。出乎意料的是,整个冰箱里竟然空空如也,除了一张赫然摆在中间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模样不太讨巧、甚至还有些丑丑的蛋糕,这是小望第一次为他做的生日蛋糕,味道不怎样,可两人还是很开心地一起吃了个精光。

        翻到照片反面,“结婚两周年快乐”几个字清楚地进入了视线,最下面还有一排小小的字——明年的礼物去床上找吧。

        秦宥像是同一个就在他身边的透明人玩起了寻宝游戏。他在被子下翻出了厚厚一沓他给小望写的情书,从花盆里挖出了一个深埋在土里的易拉罐戒指,在书柜里找到了一张画有他各种睡颜的画本,当然……有那么一点灵魂画手的画风,还从拖鞋里发现了一枚小小的平安福……

        舒望像是小松鼠一样把惊喜们藏在了各个角落,而他则是一个称职的猎人去寻找小松鼠留下的每一丝踪迹。

        他抱着这一大堆东西,如同抱着最沉甸甸的珍宝,唇角的笑容几乎要溢满整个房间。

        可最后根据提示去到厨房时,他什么也没有找到。

        什么也没有。

        秦宥怔在了那儿,过了好一会,才无奈地苦笑了起来。看来他都忘了,就在这一年他同小望离婚了,这个独属于两人的小游戏也自然就在此戛然而止了。

        美梦终有会醒的那天,而现在他的美梦醒了。

        不过他很感谢老天能给他这次机会,让他能再重温一次旧日的美好,有那么几瞬,他能感觉到小望就在他都身边。

        这是离开前最好的礼物。

        秦宥将这些东西小心翼翼地摆放在桌上,然后坐在了桌边,等着最后一通电话响起。

        他知道这通电话一定会响起。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秦宥的腰背依旧挺得笔直,脸上表情坚毅沉着,宛如即将奔赴战场的士兵。

        不过这次,他赴的是人生的战场。

        他要与“它”进行一场有尊严的谈判,他再也不会任由“它”将自己的人生摆弄得支离破碎。

        在黄昏将至时,那黑色的电话终于响了起来。

        秦宥直接道:“我错了。”

        也许是没有预料他会这样说,那头沉默了。

        秦宥继续道:“我错了,一开始我就不应该听你摆布。”如果他选择了反抗,或许一切都不一样了。至少他和小望还是相爱的,至少他们之间不会是悲剧。

        “一年的时间到了。”喑哑低沉的男声响起,带着不容抗拒的命令语气。

        秦宥没有理会,自顾自地说:“我想他了。”

        “回来。”男人狠狠压低了声线。

        “这才是我的家。”秦宥不胜温柔地看向那一桌子的宝贝,风轻云淡地笑了起来:“在这里我一定要赢你一回。”

        男人的声音顿时严肃冷硬了下去:“你还有个儿子。”

        “我知道你不会动他的……”秦宥低声道,脸上闪过一抹转瞬即逝的落寞,但很快他就抬起了头,目光是从未有过的坚定清明:“这回,我想要再自私一次。”

        “你——”男人的声音中难掩勃发的怒气,话还没说出口却生生断了。

        秦宥优雅地关掉手中的打火机,脸上是淡淡的笑容。

        而他身后被点燃的窗帘正以星火燎原的势头迅速燃烧蔓延着,只一眨眼便烧到了一旁的木质衣柜上。这一屋子的木质家具全是绝佳的可燃物,于是火势陡然更猛了。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我知道你正在看着。当初我做了错的选择,现在我就要将它掰正。”秦宥语气坚定,表情没有一丝波澜,就像是在叙说着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不多时,大火已经烧了整整一圈,几乎将正中心的秦宥牢牢包围了起来,呛人浓烟滚滚翻腾,就连稀薄的空气也被烧得滚烫灼热。

        身处熊熊火海之中,秦宥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恍惚间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缓缓向他走来,他将手放在那人伸出的手上,内心是前所未有的宁静祥和。

        对着听筒,他平静而缓慢地说出了这生中最后一句话:“这局,我赢了。”

        在这一瞬间,早已等待多时的火苗被那呼啸而入的晚风猛然鼓大,陡然化为世间最凶猛的野兽朝着火海中心的那人张开了血盆大口……

        这一夜熊熊烈火映红了江边的半个天空,带着吞噬一切的力量在天地间肆无忌惮地叫嚣。

        第二天清晨这场烧了整整一夜的大火终于被扑灭了,人们看到了一片化为灰烬的黑色焦土,可没人知道这里曾是一个被叫做家的地方。

        八年后,秦因书带着已经成为了男友的谭轻水回到了水都。

        两人十指相扣,吹着徐徐江风,在江边散着步。无意中瞧见了不远处的欧式建筑,秦因书不由愣了一小会。

        看着秦因书分神的模样,谭轻水好奇地循着他的目光看去,那是一栋刚刚建起的房子,尖塔拱门,极具西方风情,于是不解道:“有什么问题吗?”

        秦因书沉下眼眸:“这之前本来是我……我小爹的家,可是后来被一把大火烧毁了,现在又建起了咖啡厅。”

        看出了秦因书的心事重重,又知道舒望的过世是他心中的很大一块石头,谭轻水笑着提议:“不如就去坐坐吧。”

        拗不过对方,秦因书只好答应了。

        喝着咖啡,他的心情慢慢好了许多,脸上的表情也不似之前那般沉重。

        谭轻水自然也看了出来,搅着咖啡状似随意地问道:“我好像没怎么听你提过你爸爸。”

        过了半晌,秦因书才低声答道:“他在国外。”

        简单四个字后,便沉默了。

        他一点也不想提到这个人。这么多年来,他从未见过这个当父亲的一次,就连小爹去世,这人也只是在一年后给他寄了封信而已。

        他对秦宥是有怨恨的,所以对方寄来的信,他至今没拆开。

        明明知道自己这赌气的行为并不会引起秦宥对他的任何注意,但他却还是想要赌这一回,可事实证明是他真的太孩子气了。

        看着秦因书眉头渐渐皱起,乌沉沉的眸子渐渐染上了愠怒,谭轻水急忙抓着他的手转移话题:“我们今天中午吃什——”

        一道响亮的铃声非常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谭轻水的话,却也让紧张的氛围稍微缓和了一些。

        两人齐齐看向空荡荡的柜台,上面摆在一个老式的黑色电话,是民国时期的样式,花纹精致却又带着些许厚重的年代感。

        直到这铃声足足响了三十秒,谭轻水才发现这二楼竟然只有他们两人,本该呆在柜台的老板竟也不知去向。

        他看向秦因书:“我们要不要接?”

        秦因书摇摇头:“算了,等老板回来跟他讲一声。”

        可这铃声却像追命鬼一样不依不挠地响着,三分钟后依旧没有停止。这声音并不十分动听,本就身体不好的谭轻水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无奈之下,秦因书只好走过去接起了电话:“喂。”

        奇怪的是,他等了十秒,那边也没回应,正想挂断时,终于有人说话了。

        说话的是一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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