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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六、两个好消息


因为每天都给这十三只野狗喂食,它们已经对唐铭产生了一些亲近感,有时唐铭摸摸哪只野狗,它也不会抗拒。

        唐铭看着野狗们狼吞虎咽的吃着食物,准备明天去蒙特镇上买几个小木屋,给它们当窝。

        它们既然已经在牧场里住下了,唐铭就会把它们当成牧场里的宠物对待,不会虐待它们。

        等它们吃饱了,又给它们喂了点潭水。

        说起来这群野狗的待遇比牧场里九成九的动物都好,它们能喝到纯净的潭水,而牧场里的其他动物,除了唐铭的宠物和坐骑外,都只能喝到含有潭水的湖水。

        喂完了这群野狗,唐铭走到了锦鲤池边,从洞天里拿出一盆鱼食,一把把的撒到水里面,大大小小的锦鲤都游了过来,开始争抢食物。

        唐铭蹲在锦鲤池边上,一边喂着锦鲤,一边看着泳池边的荷花,这些荷花长的很快,已经占据了锦鲤池周围的边缘地带,只有中间水比较深的地方没有荷花长出来。

        由于锦鲤池中潭水的浓度比较高,这些荷花的长势非常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唐铭把盆子里的鱼食撒没了,便站起来了,回到别墅。

        只有父母在客厅里坐着,其他人都回房间休息了。

        唐铭坐下来,陪着父母聊天,一直聊到了八点多,他才回到房间里,把门锁上,进入了夏合洞天。

        夏合洞天里永远都是白天,天上那个类似于太阳的火球一直都亮着。

        唐铭从木屋中拿出一些黄金树种子,走到黄金树里旁边,找了块空地开始种植。

        一直忙到了十点多,才从夏合洞天里出去。

        躺在久违的大床上,唐铭感觉非常舒服,躺了一会就睡着了。

        清晨,微凉的晨风吹进屋里,把唐铭吹醒了。

        唐铭睁开眼睛,又躺了一会才彻底清醒过来,拿出手表看了一眼,现在是早上五点半。

        从床上下来,先到卫生间解决了一下个人卫生,出来穿上衣服,抱着丑丑下楼了。

        自从前段时间丑丑发生了变化后,这些天是一天一个样,跟以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丑丑的身体已经长到了六七十公分长,体重增加到三公斤左右,身上羽毛变的越加黑亮,丑丑现在看起来显得格外神骏,长的越来越不像楔尾雕,也对不起丑丑这个名字了。

        丑丑的这些变化都是因为洞天扩张时引起的,唐铭准备下次再得到能让夏合洞天扩张的石头,就把大胖二胖它们送进去,看看会出现什么变化。

        在外边遛了一圈,唐铭把丑丑送回卧室,又下楼来到了马房。

        “希律律……”栗子十多天没见到唐铭了,此时见到他,显得非常高兴,欢快的嘶鸣了起来。

        “真乖。”唐铭抱着栗子的马头,笑着夸奖了它一句。

        栗子只是一匹普通的夸特马,有很多马都比它要神骏,但对于唐铭来说,栗子是他的第一匹马,意义格外不同,他没有把栗子当成一匹单纯的马,而是把它当成了自己宠物。

        “来,吃点胡萝卜吧。”唐铭从夏合洞天里拿出一根胡萝卜,放在了自己的手心,栗子高兴的低头吃了起来。

        唐铭在走之前给栗子留下了一些胡萝卜,但没想到这趟出去了这么长时间,栗子几天前就把那些胡萝卜吃没了,已经有好几天都没吃到夏合洞天里产的胡萝卜了。

        连着吃了几根,栗子吃饱了,唐铭又从夏合洞天里拿出一桶潭水,倒在了马槽里,趁着栗子喝水的时候,唐铭进入马厩给栗子铲屎,接着又给栗子刷毛,忙完了,唐铭拍了拍栗子的马头,离开了马房,回到别墅里。

        唐铭上楼洗个澡,换了身衣服,拎着一大堆东西来到楼下,牛仔们都过来吃饭了,看到唐铭纷纷向他问好,唐铭也都点头回应。

        吃完饭,唐铭把从凯恩斯买回来的礼物给牛仔们发了下去,每个牛仔都得到了几件礼物,虽然都是价格不高的礼物,但很实用,是唐铭的一番心意。

        牛仔们得到了礼物,都很高心,不管怎么说,唐铭能在出去玩的时候想着他们,算是一位很好的老板。

        唐铭和牛仔们一起出了别墅,说笑着来到马房,牛仔们骑上自己的马,跟唐铭说了一声,分别往牛群和羊群的方向跑去。

        唐铭给栗子套上马具,骑着栗子在牧场里奔跑了起来。

        十多天没在牧场里奔跑了,栗子显得格外活泼,不用唐铭催促,栗子自己就跑的飞快。

        骑了一个多小时,唐铭想到今天有很多事情要做,就骑着栗子回到了马房,把栗子身上的马具摘掉,又给它冲了个澡,他就回去了。

        刚回到别墅里,唐铭就接到了露西的电话。

        她在电话里告诉了唐铭两个好消息,第一好消息是她已经联系上了几位有卖掉牧场想法的牧场主,让唐铭有时间的时候跟他们谈谈,这几家牧场都在高山牧场周围,买下来后就能够和高山牧场连在一起。

        第二个好消息是唐铭前几个月订购的那只矛隼已经有货了,只要唐铭把钱打过去,过几天就会有人把矛隼送过来。

        得到了这两个好消息,唐铭非常高兴,让露西跟那几名牧场主约好,他们五天后在蒙特镇的猎人酒吧见面。

        虽然这里不是谈生意的好地方,但蒙特镇上只有这间酒吧是适合谈生意的地方,他不愿意开车跑到布里斯班去,只能选择这里。

        至于矛隼,其实前段时间就有货,但唐铭的要求比较高,他想要一只羽毛为纯白色、爪子如白玉一般的矛隼,所以到现在才出现一只符合的。

        这只矛隼虽然只是幼鸟,但价格一点都不便宜,要五十万澳元,这么多钱足够买一辆豪车了。

        这个价格说起来很贵,但其实一点都不贵,矛隼又叫海东青,本身就很珍贵,再加上纯白色羽毛和白玉一般的爪子,正是极品海东青的标志,所以说这个价格很合适。

        唐铭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把钱给打过去了,并约好三天后送货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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