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你可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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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勘之的队伍前锋此时已经来到接官厅处,却见大队明军,身着鸳鸯战袄铁锁甲,手持刀枪,队列整齐,格外威风。李炎卿对这支队伍十分熟悉,自己去惠州时见过何止一回,这是吴桂芳的标营啊。
看来吴桂芳是怕自己吃亏啊,亲自带了标营来为自己撑场面。这香山事关重大,吴军门也坐不住自己的大椅了。不过自己最吃亏的一点就是官小,怕刘勘之一力降十会。若是有了吴军门撑腰,倒还真不怕个外来户。
那位带队的军官与李炎卿是旧识,见面之后两人点头示意。军官小声道:“刘老爷多加小心,我可听说了,这位刘巡按跟您似乎有些过节,这人可不是个胸襟宽广的,您留神他找您的毛病。”
李炎卿心道:这刘勘之怎么这么不要脸,夺妻之恨这种事,怎么到处跟人宣讲。表面上只得不住道谢,心里更有些忐忑。
他本以为前脚来了引马,后脚刘勘之就能到。哪知这一等又是顿饭之功,才见巡按的道队从远处过来。这支道队规模庞大,佩刀校尉人人精神饱满衣甲鲜明,倒是有份威风。那刘勘之生的长身玉面,倒是个一等一的俊美人物,举止潇洒气度不凡,也不怪张若兰当初倾心于他。
等李炎卿施了礼,只听刘勘之道:“本官自南京出发,路上就听人说过。广东第一县就是香山。今日一见,香山的风貌倒是不一般啊,香山百姓有福了。刘大令年纪轻轻。就成了广东第一知县,想必有过人之处,咱们今后可要多亲近亲近。”
见他面带笑容一团和气,似乎不是复仇天神的模样。李炎卿暗出一口气,恭敬道:“不敢当。下官只是奉了大帅命令行事,一切的功劳,都是大帅的功劳。一切的过错。都是下官才具有限,不能很好的执行大帅的命令。香山百姓要感谢。得感谢吴军门,至于下官自己,实在是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刘勘之看着眼前这张英俊的面孔。心里那团火又熊熊燃烧起来。他以往见到英俊的公子,心里也会有火,不过和这种火,那是完全两个概念。
就是这个人,他夺走了若兰。就是这个人,霸占了文必正的爱侣。就是这个人,在香山为非作歹无法无天无人可制。就是这个人,他夺走了自己的名声……
张若兰倾国倾城,如果说他不动心。那肯定是假话。但是作为南京第一才子,他不能在张若兰面前有丝毫软弱的表现,否则的话。自己男人的地位怎么保的住。张若兰性格刚强,好强争胜,自己不压住她,将来婚后还不被她压在头上。夫为妻纲,男人自然要做女人的主。
他每次与张若兰相处时,都会针锋相对。一点不肯容让,为的就是要打压这个豪门贵女的娇气。让她明白自己才是她的天,她在自己眼前只能是低眉顺眼的小媳妇。按他的想法,张若兰就是自己手心里的玩物,飞不出自己的掌握。毕竟两家既是同乡,又是世交。论文才相貌,人品家世,有谁能强过自己?
只是不知道张居正抽了什么风,居然要把女儿嫁给定国公家的子弟。那些武功勋贵家的纨绔子弟,都是一等一的混帐东西,文人子弟家的女儿,怎么能嫁给那种人?
可是与如今的情形相比,他宁可张若兰嫁给定国公家的人。毕竟两家算的上门当户对,自己没能得到张若兰,只能说是张居正攀附权贵,全无风骨,自己在这件事里,将不会受任何损失,反而能收获名誉。而且按他想来,那定国公的子弟,必定是个野蛮粗俗的我无赖,与张若兰的婚姻不会幸福。
他们的不幸福,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一想到日后张若兰被定国公的子弟凌虐,非打即骂,怕是用不了几年就要一命呜呼。自己到时候可以做几篇祭文,悼念下红颜命薄,天不假年,还能捞点名声。
等从游七嘴里听说张若兰离家出走的消息,他心里越发窃喜。这张若兰果然是自己夹袋里的女人,飞不掉的。居然肯效法红拂夜奔,做出这等事,这说明什么?说明自己是女人心中最理想的配偶,她为了自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连身败名裂都不在乎,也要做自己的女人。
当然,他不可能接受这种银奔之女,他会亲手把张若兰押回京师,在当面恨恨训斥她一顿。美人银奔,拒之不受。自己严守礼法不欺暗室的名字,肯定能响彻南北两京,还怕刷不出大好名望。
可惜世事不遂人愿,他与张若兰再见之时,却是对方从香山回京,特意到南京来见自己。张若兰失陷于贼手的消息,他也有所耳闻。一个女人失陷在贼窝里,还能有什么好下场。她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难道自己还会去碰她这么个破罐子?
他本来已经盘算好了好几套说辞,要先把她训斥一顿,斥责她离家出走的不智行为。再以一个兄长的身份,劝她悬梁自尽,一死尽节。总好过她活着回家,给张家丢人现眼。
但是他千算万算,也没想到张若兰不是要与他重叙前缘,而是在燕子矶举办了一场诗会。请来的人也不是他刘勘之一个,而是把南京所有成名才子全都请了过来,与大家吟诗唱和。
这行为已经算的上离经叛道,更离谱的是,她居然拿出了那位香山知县刘朝佐的诗文,请各位才子品评。那些才子见了诗文之后,无不拍手叫绝,连连称好。不少人甚至想要亲自见一见这位香山正堂,与他结交结交。
还有几位热血上头的书生竟是大叫道:“似这等大才,居然只中了一个举人?这是怎么搞的?宗师不公,不公平啊。”
那些诗文凭心而论,水平确实凌驾在南京一干才子之上,就算刘勘之自己,也多有不及。但是他决不认可这是什么刘朝佐的手笔,这诗的文风他认的出,分明是张若兰的手笔,托名刘朝佐而已。
一想到当初诗词联句时,自己稳列第一。如今想来,多半就是张若兰相让于己。自己堂堂的南京第一才子,居然要靠一个女人相让。一想到这个,他就恨的牙齿发痒。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张若兰提起那刘朝佐时,那副含情脉脉的模样,这模样过去分明是只属于自己的,怎么如今却对了刘朝佐?
贱人,水性扬花的贱人!刘勘之自己不要张若兰,还想要劝她自尽。但不代表能接受她心里有别人,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他身为南京才子,又是张若兰的同乡,自然不能坐视张若兰这种败坏门风的行为。可惜面对他的冷嘲热讽,张若兰不似平日那般忍受,居然反唇相讥,寸步不让。
男人在斗嘴的环节本来就是弱势一方,张若兰唇枪舌剑,可敌十万雄兵,刘勘之居然一败涂地颜面尽失。他自出世以来一帆风顺未逢败绩,这次的失败于他而言,是生平第一大辱。
刘朝佐必须死,只有他死了,才能洗刷自己所受的耻辱。他念及往事,仿佛张若兰就在眼前。等着吧,等我杀了你的男人,让你肚里的野种没有爹,看你还能威风几时。刘勘之嘴角牵动了一下,冷笑道“好一位刘大令,倒是居功不自傲啊。我来问你,你可知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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