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三章 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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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然看到赵海进了护士值班室,疤瘌眼恶声恶气地朝他喝道:“这里是护士值班室,你进来干什么?!”
赵海看着疤瘌眼那滑稽丑陋的模样,又厌恶又好笑,他不答反问地道:“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我来包扎脸上的伤!”疤瘌眼喝多了酒,脑袋浑浑噩噩的,竟然随着赵海的反问,说自己是来包扎脸上的伤口。
话刚一说完,疤瘌眼就醒悟过来,心里那个悔啊!我-操!怎么就老老实实地回答起他的话来了呢?我用得着吗?!这小子算老几?进门敢这么问我?!
后悔的疤瘌眼,立即摆出了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道:“这是外科门诊护士值班室,看你的样子,是走错地方了吧?嗯?还不赶快出去?!”
“出去!这里不是你进来的地方!”送疤瘌眼来医院的那两个混混中的高个,也跟着狐假虎威地喝道。
赵海盯着疤瘌眼的脸道:“你来包扎脸上的伤?我看不是吧?你们三个是在这里调-戏小-护士吧?”
疤瘌眼一愣,道:“小子,原来你不是走错了门,你是来找事啊!”
矮个混混横眉竖目地道:“你胆子不小啊!你知道我们是谁吗?嗯?!”
“哼,你们是谁?我还真的不知道你们是谁呢!”赵海哼哼鼻子道。
“我告诉你,我们是宝哥的人!锦衣帮听说过吧?我们就是宝哥锦衣帮的人!”矮个混混拍了拍胸脯,很自豪地道。
“宝哥?哼,宝哥是哪位呀?”赵海哼道。
“啊?你他-妈连宝哥是谁都不知道,还敢出来混!”矮个混混不屑地对赵海道。
疤瘌眼朝矮个混混叫道:“跳蚤。他明明是来找事的,你妈-逼的和他啰嗦什么?还不赶快打出他去?!”
高个混混跨前一步,手指几乎点在了赵海的鼻子上,喝道:“小子,听到了吗?马上滚出去!免得挨打!”
赵海攸地出手。抓住了高个混混的手,用力一握,“咔嚓——咔嚓”地数声脆响,拧断了他的五根手指头。
“啊——”高个混混痛得尖叫起来。
赵海扯着高个混混的胳膊,把他朝一边甩去。高个混混飞了起来,撞到墙上后。又跌在了地上。
“好小子,果然是来找事的!跳蚤,一齐上!”疤瘌眼眼见三人中武力值最高的同伴被赵海很随意地就扔了出来,不由地高呼一声,和矮个混混同时扑向了赵海。
赵海身后的两个小-护士见他们打了起来。吓得夺门而出,咚咚咚地顺着走廊跑远了。
待疤瘌眼和矮个混混靠近了,赵海双手伸出,抓住他们俩的脖子,任凭他们手抓脚踢,一下又一下地将他们的脑袋对撞起来。
“哎哟——哎哟——”疤瘌眼和矮个混混痛得齐声叫唤,同时,四只手和四只脚。更急地抓挠踢打起赵海来。
赵海对疤瘌眼和矮个混混的抓挠踢打浑不在意,他不轻不重地将疤瘌眼和矮个混混的头对撞了几下。矮个混混晕了过去,疤瘌眼也头昏脑涨。手脚瘫软了。
赵海把矮个混混扔到高个混混一边,单手抓住疤瘌眼的脖子,哼道:“让我看看,你脸上到底有没有伤!”
说着,赵海就将疤瘌眼脸颊上的纱布扯了下来,然后。掐着疤瘌眼的脖子,把他的脸按在墙壁上。来回摩擦了几下。
“啊——啊——啊——”疤瘌眼涂满了紫药水的脸,瞬时鲜血淋漓起来。火辣辣的痛疼,使得疤瘌眼直着嗓子,惨叫不止。
在赵海折磨疤瘌眼的时候,高个混混悄悄地在地上爬了起来,渐渐向门口靠近。
高个混混到了此时,已经看出赵海不是他们三人所能对抗的,便想撇下疤瘌眼和矮个混混跳蚤,偷偷地溜掉,
赵海早把高个混混的动作看在了眼里,等他就要从自己的脚旁爬过去的时候,弯腰攥住了他的脖领子,把他从地上提溜起来后,喝问道:“哪里去?!”
高个混混挣了几下,没能挣脱赵海的手,吓得他急忙叫道:“我——我的手指头被你拗断了,我——我想去找医生接骨啊!”
“先别忙!等会儿帮我做点事再走!”赵海喝道。
“啊?!你——你什么意思?!”高个混混本来就被手上钻心的痛疼折磨得脸冒冷汗,听到赵海说出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后,那冷汗,冒得更多了。
——
赵海前世忘年交的初恋:
在她之前,我暗地里喜欢过几个女孩,当然,也有几个女孩喜欢过我,可仔细回忆,我一点都不怀疑,和她之间,才是我的初恋。
那时候,我高中刚毕业,生产队安排我赶驴车,每天挣七个半工分。
最相好的伙计a君,和她同在一个生产队,他们两个关系不错——据我后来所知,他和她之间也有过故事——有一次,a君就引荐我见了她。
她比我大三岁,人长得很俏丽。她生性活泼,爱唱歌爱演剧,每年春节前后,都担当着村剧团的台柱子。
第一次和她面对面,我羞得抬不起头来。看到a君和她嬉笑疯闹,我有点儿妒羡。
第二次a君领我去找她玩,是在她家门口的大街上。我仍旧羞红着脸,没有勇气和她搭话。她呢,却并没有冷落我,一边和a君说笑,一边飞眼儿给我。
她的单眼皮眼睛不大,却分外——我找不出什么好词儿可以传神地告诉你她的眼睛是个什么样子——也许,和你最喜欢的爱人的眼睛一样吧?她瞟得我心儿直跳。
对她第一次产生深深的印象,是她从省城回到村子的那天。
那次她去省城她三爹那里住了些日子,回来时。她三爹给她置了一身好行头。
直到今天,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天她穿一件包腚式白底红花的新褂子,一条鸡腿式蓝涤纶裤和一双黑得耀眼的皮鞋。
她家是很穷的,这身衣服却是那个年代最时髦的装扮。
那时我和她不太熟,只敢躲在她注意不到的地方偷偷地看她几眼。偷偷地去品味那种心慌意乱的滋味。
她那时很得意,不管是集体干活还是开社员大会,总是有那么多男男女女众星捧月般围绕着她。
她用清清脆脆的声音讲大城市的高楼看不到顶儿;讲大城市马路上的汽车一辆咬一辆飞一般地过;讲大城市的人日子过得多么多么滋润等等。周围的人便瞪大了眼珠子一边听一边喘粗气儿骂娘。
和她第一次亲近,是那年的大年三十晚上。
她弟弟叫我和另几个伙计去她家打扑克守夜。
那时候没有电视机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春节联欢晚会看,大年三十晚上坐在一起摔两把扑克,就是青年人最大的享乐了。
坐在热炕头上打了几把“拣分”。就有人提议说明年就隔着一宿了,咱抽抽十二月算算运气怎么样?大家就一齐喊好并纷纷说明年怎么也会比今年好。
所谓的抽十二月,是一种玩法并不复杂的算命游戏。五十四张扑克牌剔去k和大小鬼,余下的四十八张牌洗好背朝上平均分成十二组排列,代表十二个月。先抽出第一组最底下的那张牌。是几,就放在第几组,然后再从这组的最底下抽出一张牌——以此类推。
如果第一组的四张a都抽出来了,就看看共有哪些组全亮了开来,亮开的就表示明年的这个月你会过得顺顺利利或者会交好运。
在半生的岁月中,我从未将十二个月全抽开,这也可成为我从未有哪一年顺顺利利度过的征兆。
她那天晚上却令众人大吃一惊。
我们每个人抽了一次,最多的亮开了七个月。
大家都不满意。都说这次不算数,另抽。于是,就重抽。
轮到她。她对我说,你命好,替我洗洗牌,说不定能给我带来好运呢!别的人不让,说外人洗牌算什么规矩?她就说,该你们什么事?我愿意就行了。
我当然乐意为她效劳。虽然心里暗暗怕她只抽开少数几个月。
牌洗好分好后,她开始郑重地抽牌。
七月先开了。接着是十二月、四月、十月、三月、六月……她越发郑重,每要抽一张牌。必得先把两只手握在一起,放到嘴边轻轻亲一亲。九月开了,十一月又开了……就剩下八月和一月啦!就剩下两张背着的牌了。她停下了手。
我看到她的脸艳若阳春三月盛开的桃花,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蓄满了清清亮亮的泪水。快抽啊!大家齐声催促。
她左手按住亮开的三张a,右手轻轻地抽出底下背着的那张牌。她不看,先是把它放在心口窝贴贴,停一会儿,再把它刷地翻过来。
八!八!八!众人都为这奇迹喊起来。她飞快地抽出最后一张a,扔在炕上。我——我都抽开了呢!我十二个月都抽开了呢!她喜欢极了,竟抽抽搭搭地哭了。
我闭着眼睛,激动的心撞击着胸膛,咚咚地响。
那个晚上,我们都没合眼,一直玩到了天亮拜年的时候。她那个快活呵,一瞅我就笑,老是笑,笑声不断。
我不敢肯定那次抽十二月的奇迹是不是在她心中留下了不灭的印痕,因为在此后两年的相处和后来的每次见面中,她从未再提过那个晚上。
在最初的那段时间里,我的心几乎全挂在了她的身上。白天黑夜,老是想她。
在地里干活,我会从远处的一群人中认出她的身影,大队开社员会、放电影,我的眼睛就不自主的到处寻她。几天不见她,心中就像失了什么似的。
她也开始常到我家玩。她人很勤快,话也说得圆滑,我的父母和家里人都喜欢她。
那年冬天,村里决定由团支部组织俱乐部排戏。
我刚干团支部书记。又不懂戏,是她,帮了我许多的忙。
我们排了一个叫《雷锋的童年》的现代大戏,我勉为其难扮演地下党大叔的角色,她扮一个苦大仇深被地主婆用大烟扦刺成了哑巴的丫环。
台下。我把台词背得滚瓜烂熟,可到了台上,一紧张,就容易忘词。
在公社大礼堂会演时曾被扮演雷锋的小演员救了我一次场。
在自己村子里演出,开头还算顺利,可是演到最后一场斗地主。台上的演员几乎全齐了,我发着号召,把手里的匣子枪一挥一挥的正起劲,台词卡壳了。
瞅瞅台下黑鸦鸦的分不清眉眼鼻子的人群,我心中的惶急可想而知。
她在我的身旁弯腰搂着雷锋。朝后台歪着头,给我提词儿。
哑巴开口,不知台下的人听到看到了没有。
我在她的帮助下,度过了一关。
真想不到,她是个有心人,自己没有台词,却把我的台词背熟了。
卸装时,在我家。她把脸盆舀上水。却不洗,而是又像在台子上那样歪着头,瞅着我笑。
她的戏装是一件红缎子大襟褂。衬得她腰细如柳,胸隆似丘,画了妆的脸越发俏丽动人。
她的一双眼睛满含春情,直看得我脸热心跳。
那个情景,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上,二十年里。每每回忆,总有一种甜丝丝的滋味在心中涌动。
有一次。我去帮邻居盖房。
天下起了毛毛细雨。
完了活,我回到家。看到她正躺在我睡觉的炕上假眠。
等我换好衣服,上了炕,她挣开了眼睛。
我用被子盖住双腿,手里捧着一本小说,倚着炕壁子和她说话儿。
院子里,是一片小雨飘洒在梧桐叶子上的沙沙声。
空气清凉湿润。她趴在我的腿上,仰着脸儿瞅着我的眼。
我的腿感觉到了她胸的柔软,可我,却什么也没有做。
初恋,似乎排斥肉欲。
有一种神圣的十分温馨的气息笼罩着我们。
也许,正因为了初恋的纯洁,才使我后来和她多次相遇,感到的总是恬静和愉悦。
自然,我的初恋中也有痛苦。
那痛苦,总是由嫉妒而生。
她性格开朗随和,就有男人常和她开玩笑,甚至开下流玩笑。
在农村,那也是司空见惯的。
可我受不了。
有些事情是a君告诉我的。(在我和她相好起来时,a君就转而与我心中那个永远的女孩好上了)a君说,有一个比她大好几岁的光棍到她家去玩,见就她一个人在家,就说,今晚我不走了,就躺在你身上睡。
她呢,也只是笑骂了他几句。
a君还说,他们生产队的男男女女几十号人到苞米地里捉虫子,半晌在地头歇息时,有个常和她开玩笑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揪住她的汗衫领子,说里边有一条小虫子,伸手要给她抓出来。
她呢,也没和他翻脸。
这两件事情,都把我气得头昏眼花,心中的愤怒折磨得我死去活来。
我在日记里骂她是个烂女人,骂她是个不要脸的下贱货,什么样恶毒的话也用上了。
遇到了她,我就假装视而不见,冷着脸儿一连几天不和她说话儿,弄得她莫名其妙。
她和我不同。我后来和花姐好上了,有好几次我扔下去了我家的她,到花姐那里玩,她呢,默默地看着我走出家门后,和我的父母哥哥们继续说话儿。
这种情形,成了我二十年来每每想到她时便愧疚不止的一块心病。
和她终未成眷属,我想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我的胆怯。我们差辈儿,我叫她三姑。其实,那只是个街坊辈儿,我们并不同姓。家乡的人极封建,乱了辈分,会让许多的人骂你,恨你;二是我后来和花姐熟识了,相爱了,渐渐地就和她疏远了淡漠了。
我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春节,是在老家度过的。
大年初二日,我和花姐她们打扑克打到傍晚吃送神饺子。回到家,见她正和母亲包饺子。母亲留下她。我们一起吃了送年的饺子。
天黑下来了,a君去了我家。老朋友相聚,三个人倒也快活。八点,a君告辞,剩下我们俩相对而坐。
我看出她心事满怀。住了一会儿。她也要走。我没有挽留她,我送她回家。
走在老家那条暗暗的胡同里,她吞吞吐吐地说,为了让我有时间作出回答,她已经辞了好几家提亲的了。
那时候,我并不明白我和她之间已经是在恋爱了。
我纯洁得有些可笑。(的确。九零年一个有星星的夏夜,我在京城和几个男女大学生们坐在他们校园的草坪上,我说我十七岁那年看《苦菜花》,看到“雨停了,德强拉着杏子的手。从山洞里走出来”一句时,我的心怦怦乱跳。我说,我只在那本小说里看到了一个黄色的字眼“饱满的胸脯”,便记住了,牢牢地记了半辈子。大学生们先是惊诧,然后,开始笑,直笑得我泪流满面。)
也许。这都是那个年代的过错。六、七十年代,人性被压抑,人非人啊。
我和她站在胡同里。站得很近,我告诫自己,要约束,别干出对不住良心的事来,别给她留下不当的印象。
我说,咱们不可能的。差辈儿。
她哀怨地说,你吃国家粮了。地位高了。要不,就是嫌我大你三岁?
我发誓说绝不是绝不是。
分手的时候。我真想抱抱她,可我忍住了。
我伸出手,她将手送给了我。我们轻轻地拉了拉手。
这是我们相好的那段时间里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肌肤相接。
看着她步履踉跄地走进她家的那条过道,我的心一片惆怅。
我感到我对不起她,也感到了自己的可鄙。
四年后的又一个春节,我在单位值班。正月里,回老家给父母和族人拜年。初十日晚上,村里去了电影队,我拿了条板凳去看。
人不太多,却意外地和回娘家的她相逢。她怀里多了个吃奶的孩子。
哦,小生命!我心中生出一片的欢喜,也有一丝儿悲酸纠缠在其中。
她嫁给了邻村我们的一个同学。那同学,人长得很帅,只是家境不太好,她的父母曾反对过这门亲事,当时,我支持了她的选择。
我们坐在同一条板凳上,轮流抱着她的儿子。缠绵之情若隐若现。
看着电影,有那么几次,她倚在了我的肩上和胸前,鬓角相磨,我的心有了一种满足。当然,也有一阵阵凄然冲击着我。
那几年,正是我半生中最凄苦的岁月,许多的昔日的朋友离我而去。我在那几年里尝尽了人情的冷暖,看多了世事的无常。
我一次又一次地回忆起我和她相处的时光。我觉着,和自己坐在一起的这个人也许是我这一生中能够遇到的唯一一个不断地爱着我的人。
在我拒绝了她的那个晚上之后,她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每当我回到老家的时候,她仍旧去找我玩。
我们保持着比较密切的关系,感觉上比以往更加温馨。这种情形直到她出嫁。
那个晚上,看完了电影,和她告了别,我回到家写了一篇很长的日记。
这篇日记也便成了我今天写我的初恋的好帮手。
她出嫁几年后,那同学在一个社办厂子里渐露峥嵘,她的家也渐渐富实起来。
现在,我走在回老家的那条熟识的公路上,总能看到路旁她家的那座漂亮的二层小楼。
在公路上遇到过她几次,她邀我进去坐坐,不知为什么,我终没有到她的家里去过。
中年的她,人胖得失了体形,瓜子脸也变成了方脸,成了农村人很羡慕的那种富态福相。只是性格仍旧是那么坦坦荡荡活泼快乐,我看着,就看到了一种永恒的美在她的身上和面容上闪现。
九八年春节,回老家看望父母,听母亲说,她得了乳腺癌,做了手术。大年初一的上午,我和a君结伴到她家给她拜年。她高高兴兴地和我们说话儿。我们说起我们年轻的时光。她笑声不断。可是,我却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我从未在她那里看到的东西。虽然,那只是偶尔的一闪。
前几天,我回老家给她的父亲烧三周。和她对面坐着,她笑着对我说,活了五年多了,差不多了,也行了。
我强压心酸,说,看得出,手术很成功。没什么事的。
她接着对我说起她在家里照看着二十多台织毛衣片的机器,还要照顾瘫痪在炕上的八十多岁的老婆婆,挺累的。不过,心里踏实,没有成为一个白吃饭的人。
在坟地里,只有她一个人趴在父亲的坟头上呜呜地哭。她的大哥和丈夫对过去拉她的亲属说,让她哭哭吧。
我站在丛生的野草里,觉着眼睛模糊了。我在那些随风飘摇的纸灰里看到了另一个世界的无限的温情。)
(2013年12月24日附记:重读该文,重温旧梦,重念昔人。她已经离去多年了!不知何年何日,才是我离去的时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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