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琦上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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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证明司马光得逞了。直到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前,吕惠卿从没任何污点,可他“奸邪”之名却早早就盖棺定论了…
本来,韩缜与西夏议定:以绥州交换安远、塞门2寨。但圣旨下到边境,命郭逵将绥州焚弃。郭逵抗旨不从“此即张仪所谓商於之600里地也!一州既失,二寨又不可得。中国为夏人所卖。我还守什么边防”此时,梁太后的使者也已入宋交涉此事,并提出西夏要先得绥州,再还2寨。郭逵则派出赵禼交涉“二寨本是宋土,为李元昊所侵。当年二寨之北有36堡,以长城岭为界。你们的西平王李德明在大中祥符年间的文书上写的清楚明白。事实俱在。本是尔等渝盟,如今还想要绥州吗”最终,以安远、塞门2寨换绥州的方案没有达成。绥州从此永属北宋疆土,在此筑成绥德城。
5日,折继世被任命为忠州刺史。嵬名山被赐名赵怀顺、任命为供备库使。
11月2日,新党的重要成员、日后被称为“传法沙门”的枢密副使韩绛被任命为同制置三司条例。
中旬,紧接青苗法之后,王安石又推出了第3项新法——农田水利法。
农田水利法很简单,它允许任何人,不管官还是民,都可去开荒、修堤、挖渠、蓄水等等对农业有利的事。民间办不到的可提请官方去做。官方除配合外,更主要的是要把本辖区内的荒废土地调查清楚,让朝廷知道该地的农业还有多大潜力可挖。
组织人力开荒种田、扩大收入有什么不好吗?更何况王安石只是在原地方、让原住民去开垦因历史各种原因造成的荒地,这有什么错吗?呵呵!不管是什么,只要你是王安石、只要你是新法,在老混蛋司马光眼中,就是有错、而且错大了!
在雪片般的弹劾反对奏章里,王安石保持着镇静,冷眼旁观等待着最重要那个人的出现。那个人的才学和威望,才是他深深忌惮的。几乎处处与他相反。是生来的死对头!
17日,迩英阁,司马光给皇帝讲授他的《资治通鉴》那天他讲的是西汉初年的事,大家都知道的那句成语“萧规曹随”就是西汉开国宰相萧何死后,曹参接任。可这人上任后吃喝玩乐、万事不管。当时的皇帝汉惠帝急了,派曹参的儿子去问。结果曹参把这儿子一顿海扁。几天后,汉惠帝亲自召见曹参。曹参问皇帝:我与萧何比怎样?皇帝答:你不如他。曹参再问:您与开国之祖、您的父皇刘邦比怎样?皇帝脸红:差远了…于是曹参说:我比不上萧何、您也比不了高祖,那还变什么法、做什么事?一切照老规矩来不就得了?
赵顼立即就听出了话外之音,问“汉朝一直守着萧何定下的汉律不变,能行吗”
司马大师的回答超级雷人“何止汉朝!如让夏商周三代君主始终恪守夏禹、商汤、周文、周武王的法度。那么直到现在。仍还是夏商周。绝不会改朝换代!我们大宋根本不会出现”
针对司马光这番高论,新党选择反击。由刚上任的崇政殿说书吕惠卿负责实施,方法也是给皇帝上课。只是同样是上课,待遇不一样。司马光讲课时可不被打扰。吕惠卿讲课时,台下坐满了大臣,其中也包括了司马光…这是讲课吗?这是公开辩论会!
19日,吕惠卿上台说:根据《周礼》,先王之法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宫庭外的大门上公布法律),有不合适的当场就要改!有数年一变的,如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有一世一变的,如刑法的轻重缓急。有数十世而变的,如各地的贡赋、学校。还有百年不变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伦秩序。
接下来请看司马光的答辩“布法象魏,那是公布旧法(都是吗?)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为的正是检查诸侯们谁变更了礼乐、改动旧法的,发现了一律处死。刑法,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这只是轻重不同,并非法律本身的变!改革就像修房子,定得有良工美材才能动工。可现在变法的这些人,两者都谈不到,臣担心朝廷会露雨”接着开始发动群众“陛下,现在大家都在这,您可问问他们,国家秩序己败坏到了什么程度!本朝规定由三司管理天下财赋,不称职可罢免,但宰相不可过问它的运作。现在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怎么回事?宰相要用道德来铺佐人主,怎可用“例”?如用“例”宰相岂不成了胥吏?听说最近又要成立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这又是为了什么”
底下众大臣欢声雷动,异口同声:顶司马光,顶司马光…
吕惠卿对此准备不足,百忙中回了句“司马光讥笑朝廷,讥笑臣是条例司官员”
截止到这,抛开各自道理到底谁对谁错,先看交流的诚意。吕惠卿不管以后什么名声,他开讲以来一直都在说道理。司马光呢?先是攻击国家职能部门的合法性,进而否定同僚们的工作能力。
请问一政府公务员,有什么权力说别的同志是废物?大家都是人,你凭什么高高在上,认定别人不是“良工美材”注定了办不成事?回到大家都是人类这基本衡量点上,这是人身攻击!
说到人身攻击就有趣了,宋史里记载是下面轮到吕惠卿发言,未来的“无耻奸邪”变得恼羞成怒,他气急败坏用别的言语来诋毁司马光,其恶劣程度让皇帝都看不过去了“相互辩论是非而已,何必如此”
想必吕惠卿真的说了特别不要脸的话了?但为什么史书里半点都没记录他到底说了什么呢?以后来所有人对吕惠卿打压鞭笞的程度,这都是最重要、最生动、最切实的证据啊!怎能忽略呢?
唯一解释只有一个——吕惠卿根本就什么都没说,或说出的话是司马光等旧党们没法面对、无法解释的难题,他们“为尊者讳,为贤者隐”都给隐去了…
接下来,司马光与吕惠卿又针对青苗法的利弊,在皇帝面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熙宁3年(1070)1月,范镇上疏,以历史为证,要想从根本上否定青苗法。他说常平仓法起源于西汉鼎盛时期。于农于商都有利。青苗法起源于唐朝衰落时段,急征暴敛,制造不安,本身就是个邪法!
2月1日,河北安抚使、前首相韩琦加入了反对派的行列。这位3年前还独领朝纲的大宰相从大名府寄来了份奏章,这份文件力量是天翻地覆级别的,一举把宋朝当时的政局搅乱。
韩琦在奏章中说青苗法的执行走样了,和发布时原文件严重不符、有严重硬摊派行为!且韩琦强调之所以有硬摊派,毛病就在法令本身里!如城乡居民里的上等户,本身就是所谓兼并之家。人家有的是钱。根本就用不着借贷。管你青苗黄苗。与人家无关。于是问题出现:他们不借,国家利息就会少得,为增加利润,只有硬摊派给他们。可这公平吗?
接着。强硬凶狠了一辈子的韩相公突然间毫无征兆的慈悲了起来。他说小民们借钱,借时容易还时难,到时肯定要皮鞭子蘸水死劲地抽,那会出人命的!皇上,那都是您的子民产业,不能这样凶残啊!
这两点把年轻的神宗皇帝给震住了。他信心开始动摇,开始怀疑起王安石各种法令的妥善性。手捧这份奏章,他一连串感叹“韩琦,真是忠臣。身在外地。不忘王室。我本以为青苗法是利民的,谁成想害民到这种地步”接着他自动顺着韩琦的思路滑了下去,成了韩琦的代言人——朕想起来了,青苗法还有个大毛病。青苗法只针对农业,关城市什么事?为何在城市里也放青苗钱?
应该说:韩琦说的是对的。本来嘛。上等户有钱,为何硬摊派?城市不种田,你搞什么青苗钱?还有动用国家机关去追债,那注定了要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
可恨的是王安石居然还不服,他面对一脸忧愁悔恨的皇帝,还怒了“如能满足借钱者的需要,就算城市居民又怎样”一脑门子的钱!
但请大家注意韩琦是什么阶级?他家世代为官,至他达到顶点,各种明暗收入多到不可思议,曾有篇文章计算过,以包拯为例,他一年的官方工资就折合现在人民币数千万元!请想像韩琦的收入…吴晗先生曾计算过宋朝和明朝官员的收入。据他的计算,宋朝宰执大员的年收入相当于他当时的人民币3000万(明朝七品县令的收入折合吴晗当时的人民币14000元)再参照韩琦在家乡买田置地,庄园大到无边无沿,韩家的府邸叫“昼锦堂”取“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之意。连未来的武穆王岳飞的第一份工作都是昼锦堂的保镖。知道为什么反对了吧?青苗法在砍他和他这类人的树根!
再说追债。这真能让人气乐了,国家以一年4分的利来追债,就能达到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惨状,那么请问民间一年72分利的高利贷能追到什么程度?为什么那时不见你韩琦出来说话,这时面对4分利就闹得不共戴天?
一句话!不是国家追4分利的债有多狠,而是断送了他们每年追72分利的大油水!这帮凶残成性的大官僚,根本就是在为自己的利益摇旗呐喊!
可怜年轻的神宗皇帝还是太年轻了,他每天坐在金銮宝殿上遥控全国,根本就不知底下有这么多鬼花样,也根本不知韩琦的真面目是什么!他只知道韩琦是他父亲的大恩人。没韩琦,就没他父亲、也没他现在的皇位。于是天下如还有一个人可相信的话,那就只有韩琦…
面对皇帝的犹豫摇摆,王安石又不顾一切展示了他的强势:立即请病假回家,不再上班!
王安石告病,就让宋神宗彻底倒向了保守派。他随即作出2个决定:1任司马光为枢密副使;2罢青苗法。
第一个决定在司马光连上9封辞章和21日,王安石‘病愈复出’后无果而终。
而老混蛋在这件事上的反应是很好玩的。他非常珍惜这次机会,为了完美的形象,他像每一位大佬上任前那样上表请辞。另一方面,更珍惜马上就要失去的翰林学士的身份,那是能拟旨的啊!
于是王安石请病假不上班,神宗下旨劝他回来。写这份圣旨的差使就落在了司马光手里,司马光是这样写的“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还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一看就懂:司马光在用皇帝的身份这样教训王安石——现在士大夫们沸反盈天、怒不可遏。老百姓们骚动不安、想入非非,这种局面下你王安石还要辞职回家,抽身走人,躲清静。以你自己来说,这是非常合适了,多幸福。可朕的国事,己形成的烂摊子,由谁去收拾!
这弄得神宗皇帝也得替他擦屁股,请王安石‘病愈复出’时得亲自道歉“诏中二语,乃为文督迫之过,而朕失于详阅,今览之,甚愧”堂堂一国之君,以官方文件向臣子道歉,这是两制官的奇耻大辱,换谁都得自动辞职!
可司马光不,他写得非常来劲,还要继续。神宗实在没法了,派人通知他:你现在是枢密副使了,主管军事,这些民政条例与你无关,赶快闭嘴!司马光仍不:臣现在还没去上任,还是翰林学士,这是份内的事…
皇帝的第二个决定则令反对派们欢声雷动。新法被打败、秩序恢复了!截止到此时,新法只出台了3项: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而青苗法是重中之重。只要它倒台,其余的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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