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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大草原的风土,人情都比较世俗。

  没有大城市的繁华,没有勾心斗角,也没有早九晚六。

  这就是草原。

  有的只是声声牛羊声,有的只是阵阵清风。

  清晨。

  牧羊犬的叫声把孙若洲吵醒。

  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正欲起身。

  却发觉有人压在了胳膊上。

  歪头一看。

  柳诺诺正躺在上面,睡得很安详。

  孙若洲笑了笑,轻轻凑了上去,亲了亲她的额头。

  “恩~”

  一声轻喘。

  柳诺诺用力伸了伸腰,睁开了眼。

  “几点了啊。”

  她小声说道。

  孙若洲看了看太阳:“八点了吧。”

  “那还早呢嘛,我想再睡会。”

  说完。

  她往孙若洲怀里挤了挤。

  软糯的像个绵羊一样。

  孙若洲就这样躺在草地上,一会儿后。

  柳诺诺终于醒来了。

  她凑上前亲了亲孙若洲的脸蛋,然后起身了。

  孙若洲随之起身。

  放眼望去。

  牛羊出圈,横行草原。

  今天。

  孙若洲和柳诺诺跟着羊群在大草原上走来走去。

  柳诺诺一会上前摸摸绵羊的头,一会摸摸牛的背。

  “这大草原上的牛羊啊,少了些戾气,多了些温顺。”

  牧羊大叔笑说道。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但却养的不是羊。”

  孙若洲说道。

  “哈哈哈哈!”

  牧羊大叔放声大笑。

  “这些牛羊啊,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吃的是世界最肥美的仙草,睡得是世界上最好的羊圈。”

  “也没什么烦恼,或许连思想都没有,这大草原上什么也不多,最多的就是草。”

  “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草比这里多了,吃了又长,长了又吃,无穷无尽。”

  “这些牛羊啊,不用争抢,谁都有吃的,近些年狼群变少,这些牛羊也没有了警惕心和求生欲。”

  “温顺是自然的。”

  孙若洲点了点头,颇为赞同。

  “大叔没有儿女吗?”

  “有啊。”

  牧羊大叔甩了甩鞭子。

  “有个女儿,去内地上大学去了。”

  孙若洲点了点头。

  “你们也是大学生吧。”

  牧羊大叔看了看孙若洲:“现在应该是没放假吧,你们怎么来这了?”

  “来散散心。”

  孙若洲笑了笑:“城市里的繁华太容易弥漫双眼了,让我看不清前路。”

  “哈哈哈哈!”

  牧羊大叔豪放一笑:“我也没有去过内地的大城市,从生来到现在一直呆在这大草原上。”

  “牛羊吃到哪,我就走到哪。”

  孙若洲笑了笑。

  这样其实挺无聊的。

  这里的风是爽,人是好,生活节奏也慢。

  但是,人这一生没有见到过一世繁华,属实有点遗憾吧。

  不过,未曾见过世间繁华,便也不会贪恋吧。

  “我女儿啊,就喜欢在大城市里呆着,她给我说啊,以后要嫁到大城市,要在大城市安家。”

  牧羊大叔明显出现一抹担忧的情绪:“大城市哪有那么容易安家啊。”

  孙若洲点了点头,话不错。

  大城市真不好安家。

  一套房上百万,为了门面买一辆几十万的车。

  然后一生还房贷。

  社畜!

  还不如这一地牛羊。

  “不过啊,女儿大了,也管不住了,就随她了。”

  牧羊大叔再甩一甩鞭子:“我已经给她说了,想回家了,这里永远是她的家。”

  孙若洲盯着一旁的柳诺诺,不说话。

  “如果不想回家,我卖了这遍地牛羊,为她安家。”

  牧羊大叔拿着鞭子指了指四周。

  嗡!

  似是电流经过了孙若洲的大脑。

  养了一辈子的牛羊。

  为了女儿,也就那么全卖了。

  只为儿女有一个家。

  恍然家。

  孙若洲似乎更明白了,父母当初攒下的上百万是为了什么。

  为了给他买房,为了给他一个家。

  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就是你的父母。

  只有经历过的,才懂这句话的真谛。

  人活了一辈子,为了生活,殚精竭力几十年。

  为了儿女,又殚精竭虑几十年。

  晚年。

  是否能享福?

  孙若洲摇了摇头,不再去想。

  在大草原上就不要去想这些东西了,在这里就是来放松的。

  不过这些和他也没关系。

  这一年正是他风生水起的一年。

  遇山过山,遇水架船。

  遇拦路虎斩拦路虎。

  谁也挡不住他前进的步伐。

  不说拿个首富,进个福布斯排行榜也是绰绰有余吧。

  “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牧羊大叔问了句。

  “我自驾来的,明天吧。”

  孙若洲回道。

  牧羊大叔点了点头:“行!那今晚再来喝几杯?”

  “没一点问题!”

  孙若洲笑了笑。

  柳诺诺和牧羊犬一起围绕着羊群。

  开心的跑来跑去。

  看来是真的想开了。

  大草原真是个放松身心的好地方啊。

  日落西山,晚霞燃烧了半边蓝天。

  在此。

  孙若洲和柳诺诺拍了照。

  风景美,人更美。

  这里就是世俗之地。

  这里就是至美之地。

  从小的时候。

  孙若洲就一直想走过世俗,走过繁华,然后再入世俗。

  他觉得这样才是人生。

  由世俗入繁华,再由繁华入世俗。

  但是走进了繁华后,孙若洲已经不愿完完全全离去繁华之地了。

  这里的灯红酒绿,这里的美酒美人,无一不让人留恋。

  夜夜笙歌魔都!

  孙若洲也不愿放下正在上升期的小白单车和摘星传媒,彻底遁入世俗。

  走遍天下。

  似乎真的是放不下了。

  拿得起,放不下!

  已经享受过了极乐,怎能放下那里的生活。

  长大后。

  孙若洲也明白了个道理。

  一个男人。

  能留的住女人,能拿的住事业。

  这样的人生才算完美。

  或许说,这样才不算一个社畜吧。

  他现在放不下女人,也放不下世界。

  脱离不了繁华。

  他现在也有了更远大的目标。

  和柳诺诺和柴萌萌好好生活。

  有朝一日,和众多大佬在台面上去板一扳手腕。

  去争一争那魁首之位。

  这些离他还太远了。

  近期的目标。

  就是,摘星成功引流抖音。

  然后,在共享单车烧钱大战里,做个局外人。

  他不想当牵线傀儡,也不想做资本的手中刀。

  他只想自己执刀。

  夜!

  篝火燃起。

  噗呲!

  噗呲!

  火焰疯狂的燃烧着。

  似乎是孙若洲梦想的火焰。

  越烧越高。

  倘若从未见过繁华,自然不会贪恋繁华。

  但现在。

  孙若洲身处繁华,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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