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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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第一个想杀的是陈丘生,他是廷尉正,主审书信案,他死了,案子也就断了。但是你没想到远在边塞的都尉梁封侯和尉史刘朔云会到场,信使调换、罗川假扮江林,这些你都没料到。还有马福招供,江子墨得脱生天。”刘台镜十指交、合,“你没理由杀陈平冈,可我查出陈平冈身死那夜,他与江家长公子江百川在烟花巷吃酒,其中谈论的内容,也许就是你杀他的理由,还有——”
刘台镜顿住话沉思,眼却仍旧盯着甄可笑。
红唇里弥漫着青烟,甄可笑笑盈盈地说:“还有什么?这间厢房不会有外人来,大人畅所欲言便是。”
“你知道我在醉仙楼吃酒,这是你做给我看的。”刘台镜正视她,沉声说,“目的就是想告诉我。你做事不是藏头露尾,而是敢,你敢开破铁则这个先河,更敢毫无顾忌的打破一切规则。”
刘台镜想的很透彻,甄可笑怕不怕死?一定怕,不怕,她早在中永七年死在流放路上。
也许是那一次,让她彻底蜕变,成了一个怕死又敢死的人。
这是不得不重视且疯狂的角色。
“陈大人说的未免太过冠冕堂皇了些。”甄可笑的笑容变冷了,“陈平冈的死只是一个提醒,也是一枝昭示友谊的桃枝。大人,崇都是个庞然大物,你一人的胃口怕是吞不下。我不知道你用的什么法子让梁封侯和刘朔云出征指认,可他们是我的人,你让他们作证,就是让庞博艺的眼睛盯向边塞。用我的人来为您自个儿做嫁衣,总得跟我这个主子交代交代,为什么吧?”
甄可笑这是承认杀了陈平冈,同时也表明了她无意与刘台镜为敌的态度。
“三监受理,书信一案,江子墨是源头,就算罗川坦白招供,但书信的的确确出自江子墨之手。一首藏头诗在怎么改,都改不了初衷。”刘台镜撑着扶手顷身凑近,“梁封侯,刘朔云,当年你从流放队伍里逃出来,是怎么出塞的?你记得,是那些镇守着边塞的将士,为了保留甄氏最后的血脉,心甘情愿的放你走。你怀疑我毋庸置疑,但怀疑他们,不该的。”
“人心隔肚皮,人的忠心和尊严廉价的叫我觉得可悲,我不信。”甄可笑的笑逐渐浮现出森寒的意味,“我记得我是怎么逃出来的,我也记得当年的我是多么弱小而可悲。别忘了,我的名字,叫可笑。”
甄可笑心里默念着,我叫可笑,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我承接考工左丞时,给满红关去了一封书信。”刘台镜的眸子泛着慑人的寒芒,“我在信里写,江子墨有难。梁封侯是满红关的斥候长,麾下千百名斥候听从调令奔走代州、红山马道、大漠、外寇三帐王庭,他片刻不在,情报就会慢上数日之久。每一刻,都是人命挣扎在生死之间,无数人的命,无数的调令都掌控在他手中,可他亦然决然南下烟州。”
烟杆与红唇近在咫尺,甄可笑怔怔地望着刘台镜。
青烟犹如一道阻隔,彼此都看不清对方的面容。
刘台镜压着扶手,陈旧的木椅发出沉闷的吱哑声,像是挣扎,但仍旧坚持的撑住他给予的压力。
“刘朔云司职尉史,梁封侯不在,边塞的整备后勤,城墙值守,日夜之间的安排,他事必躬亲,没有他,边塞的纪律会乱成一锅粥。”刘台镜认真地说,“你想不到的,这些不被你相信的人,为了江子墨甘愿抛下性命攸关的职务南下烟州,为了什么?江子墨吗?统统不是,他们救江子墨是因为甄王一脉世世代代守护满红关的恩情,没有甄氏,就没有春种秋收的太平盛世,他们是为了你,甄可笑。”
甄可笑面无表情的深深地吸气,长久的沉默中,她想起了当年策马出塞的那一幕。
刘朔云在雨中朝她行下属之礼,还有他的话语。
‘小姐若留在满红关有性命之忧,卑职已为小姐安排好了去处,此中详细,等小姐长大归来,朔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重若千钧的城门在开启,木椅的吱哑声犹如城门开启的沉闷声响。
回荡在甄可笑的耳畔。
“恭送小姐!”
城门前的将士齐齐恭敬抱拳揖礼。
“恭送小姐!”
战马嘶鸣奔腾,踏着永寂的冬霜冲入皑皑雪原,她回眸望了满红关最后一眼。
寒风中,鹰在天际翱翔。
厢房中,甄可笑无声的张了张嘴,笑了笑。
但没有笑声。
许久后,她嗓音有些嘶哑地说:“愚蠢。”
刘台镜松懈双肩,靠着椅背静静等待下文。
甄可笑垂下烟杆,抹了艳丽红妆的眼帘也低垂着,说:“愚蠢的人才会一生只忠于一人。”
“没错,愚蠢的人才会一生只忠于一人。”刘台镜平静地注视她,“愚蠢的人,才会锲而不舍的站在门口,等着召唤。”
甄可笑倏地抬头看向他,然后迅速地看向木门的方向。
院子里的艺妓的声音消失了。
只有寥寥几许蝉鸣透窗而入。
清脆的蝉鸣里,甄可笑起身迈着莲步朝着木门走去,步伐从无声逐渐转为徐徐沙沙声,她深深吸气,呼吸也略微粗重了不少。
双手搭上门扉,轻轻的一推。
吱。
木门被推开了,门前左右站着两人,一人身穿磨损陈旧的铠甲,头戴头盔。
另一人身穿一袭尉史乌袍,背着手,静静站在门侧旁。
两人本来都面向着院子外头,直到木门被打开才齐齐回过身来。
梁封侯。
刘朔云。
两人注视着甄可笑,旋即齐齐单膝跪地,恭敬揖礼。
“拜见小姐。”
清风吹拂,甄可笑挂在臂间的薄纱红袖轻舞飞扬。
她扶着门扉默默注视两人,口中轻声说:“你们……太傻了。”
……
“崇武年,我二人赴王府邀宴,小姐那年才六岁。”刘朔云神情略显激动,“中永七年,小姐出塞时才十二,而今是中永十一年,四年未见,小姐……”
喉咙发痒哽咽,刘朔云的话失去了力量,化作无声的呢喃。
“这些年……”梁封侯局促地接话,“小姐可还安好?”
“好。”甄可笑注视着两人,“吃好、睡好,一切都好。二位叔叔别拘谨,寒舍简陋,莫要嫌弃,坐下说。”
这件厢房不大,内饰又是女子闺房装潢,两人都显得有些扭捏。
梁封侯扯过两张平凳,先给刘朔云递去一张。
随后自己才坐下,说:“未曾想,小姐如今十六,这般出落,王妃、将军若还在在世,必然欣慰。”
“尚是嫁娶佳时,若是放在崇都,九州才子若得见小姐芳容,定是要挤破甄王府的大门。”刘朔云无处安放的手摩挲着膝盖,“老天保佑,王妃、将军在天之灵保佑,都好,甚好。”
梁封侯笑起来,他明白刘朔云这般激动的缘由。
刘朔云出身寒门,十年苦读得地方先生举荐才有了考试的机会。
可当时风气不好,寒门士子都受世家冷眼,每年的考场也被把控在世家官僚手中。
在考场,有个说法,叫‘割卷。’
指的是考生事先收买考官,将优异成绩的考卷移花接木到自己名下。
刘朔云便是受害者之一,名落孙山,回家的盘缠又被窃贼偷走,穷困潦倒,只得当街摆摊贩卖字画。也就是那时,遇上了新婚不久的甄毅与江笑南出府闲置物件。
江笑南本是书法大家,一眼就看出摊上的字画与之平常卖字先生的不同。
这便是刘朔云与甄毅结缘的根源,是江笑南给予了他再生的机会。
甄可笑是恩人的女儿,他怎么不激动?
“可笑与刘叔叔不过四年未见,倒是与梁叔叔足有十年不见了。”甄可笑婉起兰花指倒茶,“四年前,可笑走的急,出塞前未曾与梁叔叔告别,叔叔莫怪。”
甄可笑端起茶杯,恭敬地递到梁封侯跟前。
“小姐莫要折煞属下。”梁封侯弯腰双手接杯,“形势危急,属下自理会的。”
甄可笑笑了笑,旋即端起另一杯茶,渡步走到刘朔云跟前,明亮的眸子注视了许久,轻声呼唤:“刘叔叔。”
她没在多说,只是郑重地将茶杯递了过去。
刘朔云怔怔看着甄可笑,半晌站起来,双手长袖一挥整理,然后缓缓弯腰,双手平伸接过茶。
亦如当年。
“当年有刘叔叔相助,可笑才得以逃脱虎口。”甄可笑端庄奉礼,“刘叔叔的大恩大德,可笑没齿难忘。”
“不可!”刘朔云捧着茶赶忙侧身,不敢受礼,“刘某此生若无得王妃青眼,不过是崇都大街上一个卖字书生。大恩大德,是我受之有愧。小姐不可,不可呀。”
“有何不可?救命之恩,再造之德。”甄可笑伫立在原地,“流放路上,甄氏一族死伤殆尽,若无刘叔叔,我如何能好生站在这里。”
她扶着刘朔云入座,眼里是惋惜的打量。
四年之久,刘朔云的面上布满风霜和岁月留下的痕迹。
他的发丝间夹杂着苍白,面容憔悴而疲惫,唯独那脊梁依稀和记忆中的印象一样,笔直的挺立。
“此次南下烟州,来时仓促,边塞事宜皆由快马传报,属下在驿站忙的可谓是不可开交。”刘朔云苦笑两声,“没能早早来见,小姐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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