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山间三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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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孔晟是江南士子,获得朝廷荐拔、被册封为睢阳宋城县令;又得知孔晟明知睢阳为战乱之地,却还是甘愿放弃江南安逸的生活奔赴国难,不畏艰险、不惧生死,雷霆进对孔晟大为敬佩。∮,
雷霆进是性格直爽的人,年纪也不大,比孔晟大几岁,与穆长风年纪相仿。
略一寒暄过后,孔晟和穆长风才明白,原来雷霆进是奉父命护送其母离开雍丘后一直隐居在这片山野之中。当日安禄山叛军意欲对雍丘展开大举进攻,心存死志要以身殉国的雷万春,为了给雷氏留下一条血脉,便命三子与其妻避祸隐居,而他与其他两子,则留在军中效命。
三人席地而坐,热情交谈,一直到深夜,都没有一丝倦意,感觉互相之间颇为投缘。
在雷霆进看来,孔晟作为士子文人,又是官阶高于他父亲的朝廷命官,但身上却没有那些酸腐气和所谓的官架子,心内对他生出很深的好感;而穆长风本就是江湖侠客,与雷霆进这样的习武之人,沟通起来也不困难。至于孔晟,他是何等的八面玲珑,只要有心,与任何人的交流都会如沐春风。
谈得兴起,穆长风拍拍腰间的宝剑,朗声笑道:“公子,我二人与雷兄山间相遇,一见投缘,也是一番缘分。以某看来,不若我三人效仿古人豪杰,来一个山间三结义如何?”
孔晟一怔,眸光一闪。
穆长风目光热切地望着他,他与孔晟相交多时。又陪伴孔晟从江南北上。一路上肝胆相照祸福与共。在各种风波和生死危局中建立起了很深的友情。他早就想与孔晟结为异性兄弟,只是考虑到孔晟是做官之人,而他出身江湖,孔晟未必肯真正与他称兄道弟。
如今在山间偶遇雷霆进,穆长风一时兴起,就主动提及此事。
孔晟心念电闪,猜出了穆长风的用意。他与穆长风有这么久的相处和了解,自然信得过;只是与这雷霆进一面之缘。仓促结拜,似乎有些……但孔晟转念又一想,若是自己不痛快答应下来,必然会让穆长风心内生出芥蒂,破坏两人原本默契亲密的关系,而雷万春的儿子想必也不是奸恶之徒,既然如此,结拜又如何?!
孔晟朗声一笑:“穆兄,我正有此意,只是不知雷兄意下如何?”
雷霆进哈哈大笑:“雷某是粗野之人。又是一介习武的莽夫,既然两位看得起某家。某家也不矫情推脱了!不如这样,我们就连夜对天焚香拜祭,结为异性兄弟!”
雷霆进是直性子豪爽之人,说做就做,他当即搬着案几到了院中,又简单摆上一盆干肉和几张胡饼,点上一根香烛,然后向孔晟和穆长风笑道:“两位,香案摆上,此刻月明星稀,我等三人对天盟誓,结为兄弟之交!”
对于唐人来说,结拜不仅是一个形式,也是一种郑重的仪式。虽然仪式因为条件限制和时间仓促,祭天的祭品简单粗鄙,但在穆长风和雷霆进眼里,这一样是非常严肃和隆重的。
月光皎洁,漫天星斗。凛冽的寒风从黑漆漆的山林中呼啸而来,到了山脚下,就开始打着转变成了小股的旋风,沿着山麓撕扯席卷着一地的黄叶,在夜空中跌宕起舞。
孔晟神色肃然,他率先行在案前,深深拜了下去,口中颂念道:“在下江南孔晟,与穆氏长风、雷氏霆进,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孔晟顺嘴就将三国演义中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台词”照搬照抄了过来,虽然情节变了、意境不同,但盟誓的内涵是相通的。
孔晟拜天,拜地,然后退下。
雷万春旋即上前,也同样祭拜道:“在下河北雷霆进,与孔晟、穆长风,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雷万春说完,情怀激荡之下,竟然自顾从腰间掏出匕首,割破手腕,滴下殷红的血来,落入祭天的那一碗酒中。
穆长风也是肃然上前,同样拜祭将盟誓之词复述一遍,也学着雷万春的样子,割破手指,滴下两滴血。孔晟心里苦笑,也只好上前效仿两人,将自己的几滴血流入酒碗。
雷万春大笑,取过两个海碗,将祭天的添加了三人血的那碗酒分成三份,率先端起一碗一饮而尽:“痛快!饮此血酒,你我三人便是生死兄弟!”
穆长风笑吟吟地将一碗酒递给孔晟,见孔晟干掉,自己也随之饮下,然后开怀大笑,拍了拍孔晟的肩膀道:“我今年二十有六,当为大兄,雷霆进二十五岁,当为二弟,你年纪最幼,便是我二人的三弟了!哈哈哈哈!”
“大兄!”
“二兄!”
“三弟!”
孔晟笑着点头,深邃的目光缓缓投向了黑漆漆的随风起伏的山林,远端,偶尔有一两只夜行的飞鸟发出凄厉的鸣叫声,掠过夜空的天幕。
穆长风与雷霆进抱着膀子亲密叙话,两人爽朗的笑声传进孔晟耳际,此时此刻,孔晟的思绪却是随着凛冽的寒风飘得远了。
因缘际会之下,他与穆长风和雷霆进结为异性兄弟,这或许正是冥冥中命运的安排吧。
虽然三国演义中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多半是作者杜撰,但古往今来,尤其是在这崇尚侠骨义气的巍巍大唐,志同道合者陌路结义,也是寻常事。而对于孔晟来说,未来的道路艰险难行,有穆长风和雷霆进这样的臂膀相助,未尝又不是一件幸事。
雷霆进清澈的目光落在了追风宝马上,再次忍不住赞道:“三弟,你这匹宝马当真神骏,价值连城,当世罕有,令人艳羡。”
习武之人没有不喜欢宝马良驹的,正如书生喜欢文玩字画一般。
孔晟笑了笑:“此马是江南杨使君所赠,名为追风,我们这一路上行来,艰难异常,这匹马倒是救了我两次性命。”
穆长风笑而不语。
雷霆进旋即将目光投向孔晟插在白马追风背后的加长版的方天画戟上,他方才只注意到宝马,没有关注孔晟的这柄戟,此刻才略一打量便惊讶道:“这是三弟的兵器?三弟一介士子,难道也通武艺骑射?”
穆长风大笑:“二弟,你还不知,我们三弟文武双全,天生神力,勇猛过人。在彭城,曾力抗虢王世子李川的百余陌刀护军而不败,可是有小霸王、赛吕布、万人敌的雅号!”
“而三弟的这柄方天画戟,重约二百三十八斤,非寻常人所能使用。”
雷霆进闻言大为震动,他怎么想怎么都很难一下子相信,眼前这个文文弱弱的清秀少年郎,竟然号称小霸王、赛吕布还……还什么万人敌?
他大步走过去,握住方天画戟,试了试份量,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三弟,这柄戟如此沉重,我自问有几分蛮力,却也感觉难以把握……你……你竟然能用这般兵器?”
孔晟轻轻一笑,走过去,从雷霆进手里接过方天画戟,轻描淡写地握在手里,信手抖动甩了一个戟花,然后反手举过头顶,将方天画戟舞动生风。
雷霆进看得目瞪口呆。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尽管穆长风对孔晟的所谓“神勇过人”倍加赞誉和介绍,但若不是当面看到孔晟舞动这柄超重方天画戟如若探囊取物、信手拈来,雷霆进也很难相信。
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雷霆进不信。
雷霆进长出了一口气,眸光更加清澈光亮:“三弟果然是天生奇才啊,能文能武,如此神勇,在这乱世之中,定能建功立业,将来封侯拜将不在话下!”
“某家原本不信所谓力拔山河的霸王之勇,认为不过是世人夸大其词。可今日见三弟,方知是孤陋寡闻妄自尊大了,惭愧之极。”雷霆进感慨连声,望向孔晟的眼神自是与方才不同。
论文才,雷霆进也好,穆长风也罢,根本与孔晟无法相提并论,他们只是略通文墨、出身草莽之辈,算不上文人士子;
而论武力,穆长风是江湖侠客,冲锋陷阵非他所长。雷霆进作为雷万春的儿子,家学渊源,在兵法韬略以及搏击拳法方面,浸淫了十年之功,更非常人所能及。可要是战阵之中对垒拼杀,在孔晟一力降十会的绝对力量面前,两人都很难正面抗衡。
实事求是地讲,对于雷霆进这种对自己力量颇有自信的彪悍之人来说,孔晟在力量上的超出,更容易让他感佩乃至敬畏。
“二兄过奖了。小弟的武艺其实不堪,只学了一点皮毛,与两位兄长相比差得太远,好在还有一膀子气力,勉强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孔晟谦虚地一笑:“若是我只能吟诗作对风花雪月,跑来战火纷飞的河南,岂不是自寻死路?”
雷霆进大笑:“三弟说的是!”
两人对视一眼,开怀大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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