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王者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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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克莱斯侯爵父子亲自为艾克斯等人出城送行,父子俩骑在马上在郊外的大道上目送了很久,看见商队一行已经渐行渐远,戴尔威廉伯爵对父亲克莱斯侯爵道:
“父亲,那把剑您珍藏了这么久,为什么就这么轻易的送给他了?您不能把剑传给我吗?”
“怎么,你觉得可惜吗?只不过是一把陨铁剑而已,和普通的铁剑没有什么区别。”
无视儿子言语中的气愤,克莱斯侯爵淡然的说道。
“不是说……?”
戴尔威廉伯爵疑惑的问道。
“你是说那句‘遗失王剑处,必有新王出’吗?”
克莱斯侯爵转头意味深长的看着自己的儿子,片刻后接着道:
“一句游吟诗人瞎编的谶语而已,我得到这把剑这么多年,也没有干成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反而因为四处受敌,活的战战兢兢地,没看见这把剑对我有任何帮助。
如果这位艾克斯伯爵真有平定天下的那个本事,那他手里的剑就是把王者之剑,如果没有,那就是把破旧的铁剑而已,不要在心里过分的计较。”
看了看天边满天的红霞,克莱斯侯爵深吸一口气,又重重的吐出,然后对儿子道:
“风雨就要来了,我的儿子,守护好你的领地!”
原来克莱斯侯爵赠给艾克斯的那把古剑确实来历非凡,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一个统一大陆的帝国卡拉德帝国,是这个300多年前帝国的第一任大帝德雷克的佩剑,后来一直作为帝国的传世之剑世代在帝王手中相传,帝国分裂后又作为斯瓦迪亚王国的传世之剑。
只是在十几年前库吉特汗国入侵的时候,此剑的拥有者伊斯特瑞奇国王战死在了德赫瑞姆城的保卫战中,此剑也因此而遗失。
后来此剑被克莱斯侯爵找到,但是他并没有将此剑交给时任国王哈劳斯,因为他根本就看不上哈劳斯国王,更不耻他为了上位所做的一些行径,所以这些年,他一直私自偷偷的保管着这把王国的传世之剑。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他也存着自己的小心思,上次国王派和家族派的冲突背后,就有他这只暗手在推波助澜,他甚至派遣游吟诗人到处散播什么“遗失王剑处,必有新王出”的谶语,结果这两派迫于形势选择了媾和,始终都没有打起来,以致他苦心孤诣的计划也跟着落了空。
这些年他不是没有想过扩充势力,一展野望,可是他的军事能力还行,政务能力却很一般,封地里的农奴经常逃散,又处在四战之地,同时受到周围几个国家的压力,让他自保尚且不足,何谈扩张,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的他也息了争雄的心。
其子戴尔威廉从小被他寄予厚望,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却还不及他年轻的时候,除了和他一样军事能力还行以外,其他更是一无是处,还有个爱赌博的毛病,性格也比较冒失。
从小这位戴尔威廉就是听父亲经常讲王剑的故事,成年后更是知道这把王剑就在父亲这里,经常问父亲要来赏玩,意思不言而喻,小时候听过的王剑和它曾经持有者的故事,已经让这位年轻的贵族把自己代入了,看见儿子把玩王剑时那炽热的目光,老于世故的克莱斯侯爵感到深深的忧虑,一直想找机会把王剑处理掉,只是心里觉得心疼可惜不舍得而已。
恰巧这回宴请艾克斯的时候,听到尼扎的慷慨激昂,以及艾克斯展现出来的雄心壮志,那场景让老侯爵想起自己年轻时的意气风发,觉得把王剑送给这位新晋的年轻领主,也不会辱没了王剑的名头,还掐了自己将来去世以后,可能给家族带来的隐患,何乐而不为哪?
躺在货车上养伤的艾克斯,正在把玩着这把新入手的铁剑,他哪里知道克莱斯侯爵之所以赠给他这把宝剑,背后竟有这么多心思和纠结。
这把剑整体看上去形制质朴,握在手里仔细鉴赏后就会发现它大而不蠢,重而不偏,器形和谐,把玩趁手,有种浑然天成一体的感觉。也让艾克斯越看越喜欢,越玩越上头。
旁边骑在马上的法提斯,把这一幕深深的看在眼里,只觉晨辉照射到王剑平滑的宽刃上,映出彩色的光晕,恍惚间让他产生一种错觉,心中暗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王者之气?’
于是他驱马近前,低声对艾克斯道:
“大人,晨露深重,宝剑需藏,为了伤势早日恢复,您少动为宜,多注意休息啊!”
“哦哦,好的好的。”
艾克斯从善如流,收了宝剑放在一边,乖乖躺好休息。
本来艾克斯受了伤,一众家臣非要他回领地休息,艾克斯却极力反对,说什么要亲自把粮草送予亚罗格尔克国王军前,让他担下这份情,好让商队以后在维吉亚王国可以更加便利的行商。
其实呐,是他怕面对老约翰和雅米拉二女,本着能拖一天是一天的鸵鸟想法而已。
骑在马背上的尼扎不知何时弹起了他的冬不拉,还是那首熟悉的《维鲁加姑娘》,没了王剑吸引注意力,昨夜因为伤口奇痒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艾克斯,听着听着居然在这和煦的春风里睡着了。
而那把新到手的王剑,却像一件被遗忘的玩物一样,静静的躺在一旁的羊毛毡上,随着货车的移动,它也跟着一动一动的上下起伏。
中午的时候,艾克斯是被人叫醒的,天空此时开始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而且还有越下越大的趋势,艾克斯为保粮草不被淋雨发霉,只得选择在附近的德其欧斯堡躲雨,众人紧赶慢赶,在雨下大之前终于赶到城堡前。
领主特瑞典伯爵在验过身份旗帜后,很热情的欢迎了他们,毕竟这时代城堡除了作为防御工事以外,还为过往商队提供住宿服务,这座德其欧斯堡因为离德赫瑞姆城很近,一般很少有人在这里住宿停留,其本身也只是作为德赫瑞姆城的卫城而建设的,难得遇见这么一大队人投宿,所以和艾克斯素不相识的这位特瑞典伯爵,对他这么的热情就不奇怪了。
结果这一住店还真住下了,由于这雨来的急,艾克斯赶路也比较急,不仅淋了雨,还牵动了伤口,当晚他就发起了高烧,伤口还有发红感染的迹象。
幸好有刚刚被艾克斯拐骗入伙的杰姆斯,这位赤脚医生再用柳树皮煮了一碗药水给艾克斯服下之后,艾克斯感觉好了很多。
不过这位看效果不明显,居然建议用放血给艾克斯降温,幸好艾克斯没有烧的迷糊不清,当场就制止了他这种愚蠢的作法,只让特瑞典伯爵派来的侍女用湿毛巾敷在脑门上,并告诉她如果自己睡过去了,还要她勤换着湿毛巾。
等忙活完这些,大家伙都出去了让艾克斯在屋里休息,只留了下照顾他的侍女,还有一个赖着不肯走的杰姆斯,看着他眼巴巴的看着自己,艾克斯知道不给他解释清楚,自己和他两个人都难受,于是就忍着头痛对他道:
“放血是不对的,血液里有丰富的好东西对身体有利,放血能降温是一种错觉,等于把体内的好东西都排空了,身体当然就没有温度了,那和容易手脚冰凉的老人一个道理,身体失去了活力,这样病情反而会更加严重,所以以后不要再给人轻易的放血了知道吗?”
说完艾克斯躺好准备休息,可发现杰姆斯还是不肯走,还用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的脑门,这才明白过来,就指着自己脑门上的湿毛巾道:
“面对疾病身体是可以自卫的,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发烧,但是这样的做也有坏的一面,有的器官在持续的高温状态下会烧坏的,特别是脑袋,持续的高温会让人变傻的,所以需要用湿毛巾给脑袋降温,懂了吗?”
似懂非懂的杰姆斯,看见艾克斯没接着往下讲的意思,他这才发现生病的大人是需要休息的,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才出门而去,真让艾克斯无语了。
第二天,当杰姆斯过来给艾克斯换纱布的时候,艾克斯这才明白自己的伤口为什么会发炎,只见杰姆斯用一块灰不溜秋的纱布做药棉,艾克斯急忙制止了他,让他把所有的纱布用开水煮过烤干后再拿来使用。
现在想想当时杰姆斯给他包扎的时候,他只顾装相的和尼扎眉来眼去了,针线和杰姆斯的手虽然都消毒了,唯独没有去看包扎的纱布,真是百密一疏啊,昨天一淋雨,脏东西肯定渗到伤口里面去了,这才导致昨天的发烧。
不过现在烧也退了,伤口也趋于稳定了,看来是强壮的身体让他从杰姆斯的手底下逃过一劫,要是个身体虚弱的还真有可能说没就没了。
事后他又不得不给杰姆斯讲了一下纱布消毒的原理,并告诉他以后给伤口包扎,所有可能接触伤口的东西,都要消毒。
怨不得他行医这么多年还籍籍无名,混得到处流浪这么惨,基础原理的错误,就是知道再多药方,学会再多药理,也不可能成为高明的医生。(我没说啥啊,大家不要乱理解)
不过这也不能怨他,知识的局限性阻碍了他通往名医的道路,不过就凭他对医术的这份执着,艾克斯相信他以后肯定会成为一代名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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