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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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才原名何应求。
文才是师父取得用来混淆鬼怪邪佞视听的道上艺名。
所以,文才就是求叔。
他口中的娜娜是驱魔龙族马氏一家的现任当家马当娜。
那个和师父的毛并称南毛北马的马家人。
我在某一日,于义庄上瞧见兄弟相称的况国华和还未改姓的何复生时,突然想明白这些。
师兄文才仍是老样子,看见我便高兴,招呼着要我在义庄里多留几日。
又给我介绍正端着碗喝鸡血的况国华和何复生。
说他们同我一样,也是僵尸。
言语中似乎很有几分欣慰与高兴。
他似乎很希望我与他们搞好关系,又是同他们说我有多可爱乖巧,又是告诉我他二人也从未滥杀无辜喝过人血。
我当时心里颇有几分莫名。
私下里问他才知道是为什么。
他原先还支支吾吾的不肯说呢。
见我耍性子说要走,这才叹气道:“师兄这不是怕你以后孤单嘛。”
“你也知道你师兄我的情况,哪个女仔能看上我,就算有眼瞎的肯做善事,干我们这个行的有今天没明天,少有善终——我不能害人家呀。”
“师兄是想着,一个人也好,守着这义庄,好歹你想回来的时候,师兄也能给你开个门,你总有个能和熟人聊聊天落脚的地儿。”
“可阿凛,师兄陪不了你一辈子啊。”
他说到后面红了眼圈,我听得心里也颇不是滋味。
所以我才不想再呆在义庄的啊!
越是每日朝夕相处,我心里就越是怕。
怕文才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因为什么在我面前走掉了。
死,我不喜欢这个字。
——我真的会疯的!
所以才宁愿孤身在外漂泊,心里时刻做好了总有一日回去,为师兄文才收尸守灵的准备。
可他偏偏就把这一切说出来了。
还贴心的不得了,考虑了以后叫我能继续依靠的人选。
我哭的稀里哗啦的,情绪也完全失控。
文才为了哄我,特地又为我做了道莲子羹。
出去的时候,何复生和况国华两人脸色都有些不自在。
哦,是了。
像我们这样的二代僵尸,哪怕刚转化不久,常年不喝新鲜人血营养不良。
听觉视力等五感敏锐度也胜常人数倍。
——所以他们是听到了。
久违的羞耻感一下子让我连饭也吃不下了。
六碗莲子羹下肚,才勉勉强强气顺了些。
我注意到何复生那小孩盯着我的视线,得意的冲他展示了下我的第七碗莲子羹,“怎么样,羡慕吧。”
作为前辈和过来僵,我告诉他:“羡慕你也不能喝,除非你足够强了,不然除血之外无论什么东西吃下肚,都是自找苦吃。”
当然,就算是我,也是做不到消化除血液以外的东西的。
顶多是不至于肚子疼得厉害,且能控制着,在适当的时候排泄出去。
何复生撇撇嘴,说:“我才没这么贪吃呢。”
我只当他嘴硬,不屑的切了一声:“那不然你看我干什么,怎么,想同我玩啊?”
没想到得了他一句“不行吗?”的肯定答复。
把我噎住了。
我看了看他,九岁被咬的小屁孩,满打满算至今做僵尸也才两年。
的确还是个孩子。
贪玩倒也不是不可能。
我这趟回来义庄仍变作小孩模样,他大概也是第一次见到同龄僵尸,难免会想找我做玩伴。
仔细想想,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我冲他笑笑,放下手里的碗:“行啊,我们来玩打手背的游戏吧。”
这时候的何复生还不是一个68岁的老人精。
他看上去有些迷惑,但还是一口答应下来,还提出一个让我想要发笑的条件来。
“好啊,但要是我赢了,你要叫我哥哥,你看上去就比我小嘛。”
我满口答应,反正他也不可能赢。
两个小时后,双手都被拍肿的何复生,眼含泪花,呜咽着投入他大哥况国华的怀抱。
过后却仍不长记性的要找我玩。
我一时对他姑且还有些兴趣,便也没有拒绝。
原本还有些担心复生吃亏的况国华在旁边看了一会儿,露出成年人对天真童稚孩子们独有的包容表情后,就去给在前院喂鸡的文才帮忙了。
我和复生意外玩的还算投趣。
这家伙虽然年纪小,但不得不说挺鬼灵精的,有趣的点子一个接一个,说话也好听。
我想起我曾经喜欢过电视里的他。
的确不是没有道理的。
除了他总是执着于让我叫哥哥这点外。
半个月后,况国华带着已跟着改姓的况复生离开了义庄。
天大地大,这终究不会是他们的容身之处。
临行前,况复生对我还颇舍不得,一再问我要不要一起走,让我果断给拒绝了。
要说理由——
除了我生性不羁爱自由外,我一早便问过了。
这一世的况国华,妻子阿秀是已经怀了孕的。
开玩笑。
跟着他俩,东躲西藏的压抑着自己的本性喝西北风吗?
当我不知道这两个营养不良的僵尸日子过得有多落魄啊!
况国华这个说好听是重情重义,说难听是优柔寡断的性子,进入现代后老婆死了,居然就一蹶不振要靠况复生这么个老小孩到处打零工来养活。
要不是他孙子况天佑意外也死了,他作为对方现存于世的唯一遗产继承人,用一模一样的一张脸冒名顶替了身份去工作,怕不是要继续把软饭吃下去。
想想都气不打一处来好吗?
我怕我到时候会忍不住跟他动手打起来,抓着他领子骂废物啊。
毕竟也是同类。
是被大哥将臣亲自咬过的二代。
全世界也没几个。
毕竟再怎么说他女朋友马小玲都很棒,我是喜欢的。
总而言之,一别六十余年。
小小一个香港,我们却终于再次相遇。
马叮当开的forgetbar在香港的非人届里算是名气挺大的。
但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
其实若不是大哥将臣的要求,我这次回香港,不会同他在这里见面。
这里的女老板马叮当人又美又飒,当年穿越前,我迷她迷的不行,甚至还为她的死感到不值,痛恨过撩而不娶的狗男人将臣。
讲真——
为了体验人类的感情,学会融入现代生活而故意去接近一个女孩子。
最后还用从对方身上学会的情感,了悟了自己原来深爱着另一个女人,并且为了那个女人亲手杀死她。
还要在人家死后强吻,亲手送对方的尸体上月球。
特别是有那个女孩子曾经为了他放弃一切,被逐出家门的深情做对比的情况下。
任谁看了不骂一句变态渣男去死?
我当初便觉得马叮当好好一个有情有义德才兼备的大美人,得倒多少辈子霉才轮上当这么一回彻头彻尾的工具人。
至于我现在的立场嘛
“大哥,好久唔见,我很想你啊!”
我老远向身穿皮草,气场强大的僵尸始祖热情挥手,走近了便自然而然的同他挽起手。
大哥比起当年真是变化很多,至少衣品是肉眼可见的大有长进。
我试图回忆了下那些年裹着绷带体香感人的木乃伊大哥,心里忽然就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忍不住趴在大哥肩头嘤嘤作怪:“呜呜,大哥你享受现代生活的样子实在是太好了!”
大哥一如既往的待我很包容,拍了拍我的狗头,笑着说:“要不要这么煽情啊?”
我和他拌了几句嘴,聊了聊近况,女老板马叮当就带着几杯喝的来了。
“喏,小孩子还是不要喝酒了。”
她挑了挑眉,将一杯理论上不应该出现在酒店里的牛奶递给我。
不管了。
反正牛奶我是爱的。
从善如流的接过,我顺口道:“谢谢靓女姐姐。”
抿了一口,我自觉起身,走到吧台那边调戏看上去紧张的不行的猫妖服务员,“喂,小猫咪,人家老情人叙旧啦,别担心~”
不知不觉一口干到底,我冲她眨眨眼:“能给我续一杯牛奶吗?”
况天佑和况复生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马小玲和她那不争气的徒弟。
他们看上去对我大哥将臣很是警惕,一进来便不自觉视线凝住了。
“嗨!”
我不想让他们在这个时候打扰大哥和老板娘。
万一聊着聊着就聊出不一样的结局了呢。
我还是盼着他俩好的。
复生和况天佑看样子是没认出变了模样的我。
倒是马小玲目光闪烁,迟疑道:“你是阿凛?”
我其实也有些惊叹于她的变化。
比之当年还有些乖巧保守模样的女学生,现在的马小玲已经完全符合我最初在电视上对她的认知。
南毛北马集大成者,驱魔龙族马氏一族的当家人
一个穿着超短裙,漂亮时髦的大美妞。
这么想来,师兄文才的教育还真是成功。
养大的两个小孩,不论是毛优还是马小玲,都是又漂亮又能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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