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异变与离开
难言秋风推荐阅读:
剑来
明星潜规则之皇
逆天邪神
怪谈?这个团宠文不太对劲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仓元图
好色小姨
被迫万人迷的炮灰[快穿]
从柯南开始重新做人
郎悔
看着就像破烂抹布一样的周处道,刘恒面无表情。
周处道神色狰狞,面露凶光,恨不得将刘恒生吞活剥,不断的抬起手向刘恒抓去。
刘恒看着还在挣扎的周处道,说:“师弟,再见。”
说完抬起剑向着周处道的眼眶刺去。
就在这时,异变突起。
只见一道青光从周处道丹田处突兀的出现,嗖的一下向着刘恒飞去。
正在落剑的刘恒只觉得肩膀处传来一阵刺痛,原本持剑的手也因为肩膀疼痛颤抖着松开,长剑顺势落下,贴着周处道的脸颊插在地上。
意外受伤的刘恒本能看向肩膀处,只见肩膀处不知被何物刺穿,正涓涓流着鲜血。
本能回头寻找何物刺穿臂膀,余光只看到一抹细长的物件极速冲过来,眨眼间就对着刘恒的身体来回穿插,然后停到刘恒眼前。
这时的刘恒才看清楚悬停在眼前的究竟是何物。
一把不足半尺长的飞剑。
只不过此剑越看越是眼熟,这不就是周处道平时别在头发上的那只小剑模样的簪子么。
此时,刘恒身上被穿插的地方才慢慢渗出鲜血,慢慢渗开,就像是滴在宣纸上的墨滴,不断渲染开来。
飞剑剑尖朝着刘恒,慢慢转身指向周处道,像是在打量着。
然后突然剑尖回头指向刘恒,直直扎在刘恒胸口,刘恒只觉得胸口一凉,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流动了起来,不知是不是错觉,刘恒甚至觉得自己都听见血液在身体中奔腾的声音,全身力气不断流失,趔趄着向后退了一步,直接整个人都向后倒去。
刘恒整个人倒在地上,半个胳膊都砸在了篝火上,溅起一大半片的火星。
青色飞剑上隐隐红光闪烁,刘恒全身血液仿佛被吸引,全部向着小剑汇集,整个肉体开始萎缩。刘恒心底升起一种大恐怖,感受着身体不断萎缩,全身开始变冷。
几个呼吸后,原本少年模样的刘恒就像块被晒干的枯木,原本明亮的眼睛像是熏黄的腊肉,只剩胸膛还在微微起伏。
身上的衣物已被篝火点燃,枯木般的身子也被引燃,全身冰冷的刘恒却是感受到了一些温度。缓缓闭上了眼睛。
小剑也从刘恒身上拔出,飞到周处道眼前,仿佛在打量着周处道。
周处道也同样打量着飞剑,没想到再次见到飞剑竟会是这种情况。
飞剑顺着周处道身子飞了一圈,然后嗖的一下没入到丹田位置。
周处道感觉到一股热量从丹田处升起,然后向全身扩散,身体开始变热,伤口处开始发痒,全身不由得放松起来,然后便沉沉睡去。
清晨篝火旁余烟袅袅,太阳刚升起,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穿过烟雾照在周处道的脸上,林中有鸟儿清脆的鸣叫,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周处道睁开眼睛,猛地起身,像是想到了什么,双手开始不断摸索着身子。原本身上的伤痕早已不见,只有淡淡的粉红色,像是新生儿的皮肤。
看着周围地面狼藉,猛然转头看向篝火旁。只见篝火旁有块被烧焦的的黑炭依稀可见的人形。周处道起身来到人形黑炭旁边,伸手摸了摸,还残留些许温度。
若不是自己亲眼看见,很难相信这就是把自己虐的体无完肤的刘恒。
轻轻一掰,掰下一小块余烬,用手捻了捻,变成粉末随风落在地面。
周处道看着变成焦炭的刘恒,有些嘘唏,更多的还是劫后余生的庆幸。
捡起掉落的佩剑,突然,周处道表情有点不可置信,自己的武道修为已经不再是三重练血境,而四重炼骨境。握紧手中的佩剑走到一棵海碗粗的树旁,一剑挥出,干树一下子被斩断而且周处道感觉并未用尽全力。
感受着身体力量的变化,这就是炼骨境么。
想起自己伤口在一夜之间全部自愈,和自身境界的提升,不由得想到自己的那把小剑,想到在小剑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几个呼吸就可以吸干炼骨境,
难道是传说中的飞剑,好像只有到了洞府境的才能孕养飞剑,拿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况。
周处道双脚分开,与肩同宽,感受自己的身体,感受着丹田。突然伸手食指和中指作剑诀向前一指,口中吐字“疾”。
一阵风吹来,没有任何变化。
“出!”,“起!”,“来”,林中周处道不断变化着自己的口诀,不断掐指,只是重新没入身体的飞剑没有半点反应,自己也感觉不到它。
幸幸的摸了摸鼻子,好在没有外人,只有个变成焦炭的熟人在此,倒也不觉的尴尬。
没有在此地多留,重新收拾好被刘恒搜出来的物品。看着焦炭,最终还是抬起脚将焦炭踩碎,重新拨到篝火残迹中,然后便提剑转身离去。
.......
一个月后,山野林间,两个少年结伴而行。
“周兄,不是我说你,多聊聊天么,既然你我两人在此山水间相遇,这就是缘分。”一少年停下身子看着一旁的周处道。
“我本来话就少,听你说就行。”周处道看着前面停下脚步的少年。
遇到刘恒已是一个月前,处理完后周处道就马不停歇的离开了大梁,专挑林间小道走,穿行了几百公里后,终于是进入了大晋的国界。
进入大晋后,绕过边关,经过沿途的几个小镇,确立了方向,便向着大晋青州而去。
而这少年是在三天前认识的,当时周处道夜宿在山野湖畔,少年风尘仆仆过来请求搭伙过夜。看着人畜无害的少年,周处道便答应了。搭伙后,少年也不见外,就自顾自的跟周处道聊了起来,周处道也没有拒绝,有一言没一语的搭着话。
根据少年自己说,他姓许,名叫许春风,家是大晋国边关一个小县,家中经营着一个小酒馆,说是十里八乡远近闻名,家中自酿的‘春来酒’是一绝,只有在开春桃花盛开的时候,用桃花做引,上好的青稞为原料,经过七七三十四天发酵,然后去掉头酒,剩下的就是精华,再放入地窖存储经过一年半载就可以饮用,不过酒这东西越放越香,自家‘春来酒’二十年的口感最好。
说到的这的时候,周处道还打趣,不是七七四十九天么?许春风听了老脸一红,说这是他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一直就按这个标准来的,就是三十四天。周处道还问道你怎么不在家,出来做什么。
许春风听到这,眼睛一亮。说他自己年少的时候,曾经见过仙人。有一年桃花盛开,自己上山帮着采摘桃花,亲眼看见一个身穿彩裙,脚踩仙剑的女仙人,当时还打趣说自己可爱。
自从见过那位女仙人,尤其是脚踩仙剑一飞冲天的样子。自己就魂不守舍,家里人还以为丢了魂,找神婆喊过魂哩。从此就嚷嚷着要修仙,家里人经不住闹腾就送他去了当地一个武馆。后来才知道,世上真的有传说中神仙,只不过不住在天上而是在山上。所以从武馆学成后就告别家里,想拜入宗门学那真正的仙法。
不过许春风谁都没有告诉的是,自己真正想的是找到那位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子剑仙。
(https://www.xblqugex.cc/book_25611243/21212109.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xblqugex.cc。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m.xblquge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