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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军功奖励机制


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正月二十日,在朝会上,新任光禄大夫、户部尚书唐俭上奏:
  “唐律疏议规定,男子在二十岁后就需要承担赋役,至六十岁免除。因为贞观年间朝廷赋役压力过大,百姓因不堪重负,会通过逃亡或自残的方式来逃赋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承担赋役的课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会大幅下降。
  唐律疏议规定,承担赋役的课口范围为:自普通百姓到六品以下官员家庭。每三年做一次人口普查,因此,民间百姓躲避兵役逃亡或自伤残的越多,课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越小,随之课口补充进府兵的数量就越少。
  截止到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全国人口为304万户、1235万人,其中,课口应为200万人,课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6.2%。
  我大唐每年财税收入为二千万贯,其中:租庸调收入1000万贯;占50%;地税220万贯,占12%;盐税仅1万贯;采矿税仅20万贯,仅占1%。
  贞观初年,我大唐的官员与军队数量不是那么庞大,财政收支整体处于平衡状态,租庸调占了每年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其中规定:每一个课口每年缴纳粟米二石;每一个课口每年缴纳调为2丈绫绢,或2.4丈布,或3两绵,或3斤麻。
  臣认为朝廷五品以上官员家庭享受着豁免赋役的特权,其数量甚众,粗略计算有60余万课口,按照每一个课口2丈绫绢,就已经豁免缴纳120余万绫绢调。臣在户部所了解到,贞观十三年课口应为200万人,朝廷每年应征收为400万绫绢调,但是仅征收200万绫绢调。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课口的数量大幅减少了,差不多得有半数左右的课口消失了,他们到哪里去了呢?现在大唐现有的1235万人口或豁免或逃亡近过半,相应地庸调的课口数量也减少过半,导致现在朝廷财政开支严重赤字。”
  李世民听罢唐俭的上奏,说道:
  “朕打算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检括户口行动,同时,想下达诏令:百姓故意自残的,按唐律疏议处1年半的徒刑,并且仍然要继续承担赋役。原因是自隋末以来,由于国家连连战争,百姓嫌服兵役过重,往往会选择逃亡,甚至是以故意自残的方式来逃兵役,还将此称谓‘福手’、‘福足’,自今遗风犹存,故朕想禁之。”
  这时,魏征上奏道:
  “臣认为圣上通过检括户口行动与严惩百姓自残行为,来避免课口数量急速减少,这是治标不治本,不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导致天下骚动,百姓逃亡或自残的更多了。”
  李世民听罢,面容不悦地说道: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百姓逃亡或自残,不出十年,朝廷将无一个服赋役之人,也无一个可用之兵。怎么办?”
  李世民扫视了群臣们一眼,但是群臣们都默不作声。李世民微叹一下,问袁天纲:
  “袁爱卿,你出一个主意来解决上述问题。”
  袁天纲急忙出列,沉吟片刻,回答道:
  “臣认为,近年来,朝廷连连用兵,征突厥、吐谷浑、吐蕃、高昌、薛延陀,百姓负担过重才会纷纷逃亡或自残,长此以往,恐怕离隋朝末年天下大乱的时候不远了,殷鉴不远,《司马法》云:好战必亡,忘战必危!孙子兵法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因此,臣建议有两策:
  一是,采取休养生息,慎重对外用兵,相应地减轻百姓服赋役的负担。
  二是,采取马御史(马周)曾经的提议:在全国范围内对盐铁实行专卖制度,以增加国家税收,相应地降低课口所承担赋税的比例。
  三是,借鉴秦国商鞅奖励军功制,实行激励机制。自大唐建立以来,连连战争,通过开疆扩土获取了大量的土地,但大唐百姓除了负担沉重的赋役外,却没有得到任何实惠。大唐帝国新疆土都被圣上分封给皇子与功臣们。
  秦国的奖励军功制,实际上是一种论功行赏的制度。根据战争中所取得的军功,士兵们将获得相应的奖励激励制度,实现了社会地位的晋升,让士兵们能够得到丰厚的回报,从而激发他们的战斗力和忠诚。”
  李世民饶有兴趣地听着袁天纲讲激励机制,于是问道:
  “秦国实行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现在已不适用唐朝现实情况,还需要全部照搬吗?”
  “不需要照搬,而是建立与大唐帝国相适应、新的激励机制。”  袁天纲说道。
  “什么是新的激励机制?快说来听听。”  李世民好奇地问道。
  袁天纲徐徐说道:“新的激励机制有四个主要内容:薪酬激励、非薪酬激励、职业发展和认可与赞赏。
  一是薪酬激励。
  薪酬激励是一种通过货币奖励来激励大唐课口的行为。大唐课口一旦相应国家的号召参加府兵,除了每年可以享受朝廷发放的12石粮食和12匹绢的军饷外,还有绩效奖金、提成、股票期权等。
  绩效奖金就是大唐军人如果忠实地完成朝廷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朝廷按照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给每一位军人发放一定数量标准的军饷。
  提成就是每次打仗获胜后,可以将在战场上获得的财物,按照‘三七开’的原则,三成上交给朝廷国库,七成按照军功大小的标准分配给每一位参战军人。
  股票期权就是借鉴汉代‘非功不能封侯’的原则,根据大唐军人在一段时期内获得战功的大小及多少,分封给这些立功军人一定的爵位。
  薪酬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每一位大唐军人立军功的积极性,提高军人们的战斗质量和效率。在设计薪酬激励机制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客观公正性:薪酬应该根据大唐军人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来确定,而不是仅仅根据个人血统与背景来晋升职务。即使是大唐皇室成员,如果没有立寸功,也不给予爵位。这样可以避免不公平和不满的情况发生。
  激励性:薪酬应该能够激发每一位大唐军人的打仗积极性,让每一位军人在战争中获得有成就感。
  具有竞争力:薪酬应该能够与薛延陀、西突厥、吐蕃等国相比具有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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