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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春猎出行


第九十二章春猎出行

        风和日丽,阳光正好。

        魏嬷嬷在门口打了个哈欠,目下正是午睡的好时候,他可年纪大了没有冯九卿那么好的精力,还是想好好睡个午觉的。

        她抬头看看天空,想着早春的天气就是不错,倘或再过段时间热起来了,人也会变得心浮气躁,就是朝堂上也没什么好气氛,春猎之后怕是又要掀起不少腥风血雨了。

        正感慨着,魏嬷嬷转了个身,想去看看殿中,却被突然冲出的人撞了个满怀,险些从阶梯上摔下去。

        “哎哟……”

        没停住脚的冯九卿惊了一下,眼疾手快地伸手将人拽住,带着歉意道:“嬷嬷,没事吧啊?”

        魏嬷嬷被她撞得睡意全无,很有些后怕地拍了拍胸脯,奇怪道:“太后怎么了,怎么走得这么快,是出了什么急事吗?”

        “没什么,”冯九卿脸色有些不大好看,伸手拉了下自己的衣领,幸而初春的衣裳领子高,不曾露出些什么。

        她回头瞪了眼那支着下巴远远望着自己的齐璞瑜,又对魏嬷嬷道,“走,回宫!”

        魏嬷嬷听她口气很差,还以为是齐璞瑜同冯九卿又吵了架,也不敢劝和,只紧着跟上去。

        冯九卿伸手揉了下自己的额头,脸上却还是烫红的,尤其想起那薄唇在肌肤上磨蹭吮吸的触感,头皮便一阵阵的发麻。

        那个混蛋,也未免太胆大包天了!

        甩了甩头,冯九卿强行将旖旎暧昧的画面都抛开,深吸口气,看向了自己的指尖。那冰冷的感觉还残留在手中,脑海中依稀还能感觉到那东西的形状。

        令牌。

        还是先皇内侍的令牌,冯九卿想起齐璞瑜在调戏她时突然放出的令牌,嘴角便是一抽。

        这么明显的试探,也只有他敢做得这么光明正大了。

        冯九卿并没有怎么见过先皇内侍,因为先皇总是往肃宁宫中跑,不过这对她来说是好事,她求之不得。

        先皇虽说是暴毙,但并非突然死亡,而是本来好好的身体,突然一下子就垮了,就像一个力能扛鼎的盛年将军突然变成了纵欲过度垂垂老矣的寒翁,前后坚持不到五天,找不出病因,突然一下子就没了。

        其后反王趁机作乱,有不少人猜测皇帝的突然病危,乃至最后的暴毙,其实就是反王暗中布局,可是反王已死,这些事情已经没有人可以证实了。

        没有人去调查先皇的死因,除了齐璞瑜。

        先皇深信齐璞瑜,虽然他们并非出自同一母,但两人之间的兄弟情几乎可以追溯到传开裆裤的时候,所以齐璞瑜为了避开皇位之争,甘愿远赴蜀地戍边,这也是先皇对齐璞瑜曾深感愧疚的原因。

        在临死前,用烽火狼烟、信鸽、八百里加急三种方式齐上,将齐璞瑜调回来,任命他为摄政王,也是因为先皇深信于他。

        而齐璞瑜,果真没有辜负先皇,他真的守好了东华江山,也没有忘记替自己的兄弟调查真正的死因。

        只要冯九卿方才在猝不及防间显露出半丝害怕和心虚,相信齐璞瑜就不会笑着送她离开了,但所幸,冯九卿对先皇内侍的令牌并没有任何感觉。

        不过,冯九卿的脚忽地一顿,想到了另一个人。

        姚若会,会不会对它有感觉?

        但姚若华应该不会要先皇的命才对,毕竟先皇在,她的恩宠才会在,她没事何必在自己后位都还没有到手的时候就对先皇动手?难道她甘愿寂寞守空闺?怎么可能。

        脚步再度向前,冯九卿慢慢来到了御花园边上,看着御林军侍卫填平那掉了不少人命的小水池,默了默,转身离开。

        到底是谁,会对先皇动手?到底先皇死,对谁最有益处?似乎真的只有……冯家而已。

        ……

        御花园的水池过了五日终平,五日后,皇宫之中,御林军整装待发,皇上、太后、摄政王撵、驾排成了一条长队,身后是三品以上的官员及家属,共赴皇家猎场。

        能够参与春猎,对东华朝臣来说,是莫大的荣幸,因此就算礼部尚书年纪已老,但也已经兴致勃勃地叫人打了一套盔甲穿上,带着自己的妻儿老小一同前往春猎行宫。

        而姚家这些日子正因为姚子晋一事伏低做小,就连姚太妃都不敢在方正殿行刺之事后再生事端,自然也不敢忝着脸跟上来,因此冯九卿对这趟春猎之行其实充满了期待。

        小皇帝和冯九卿坐于同一驾御撵之上,之后便是摄政王那沉重朴素的马车,他似乎不大想惹人注目,但越是如此,越是让人在意。

        “摄政王的马车未免也太素了吧?”

        “就是啊,你看前面太后和皇上的,那可真是气派,王爷都已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怎么还用这么素的?”

        “可见这摄政王在宫里倒也没有想象中的如鱼得水啊……”

        想必这就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了,冯九卿暗暗翻了个白眼,连个马车都要计较这些,那齐璞瑜果然心思深沉,善弄民心。

        而齐璞瑜其实并未如此想,实因他本人并不喜欢太过奢靡,虽是皇室众人,但未回京城之前,他只是个风流快意的将军,蜀地好山好水,有时策马扬鞭无拘无束,任是幕天席地也是快意的。

        他还是喜欢那样的日子,从未变过。

        耳畔想起的议论声,他并未放在心上。

        这京城繁华富裕,人一闲下来,什么都会想,好的坏的,揣测高高在上之人的心思仿佛成为了一种可笑的潮流,将他们华丽的外衣撕下看清楚或糜烂、或寒酸的内里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快乐。

        这种人太多了,多得不需要人去关注,浪费心思,他抬了下眸,看着马车里的另一个人,微微勾唇。

        “这趟春猎有半个月方能回来,该带的东西你可都带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是个男子,却是个极其艳丽的男子。

        他喜欢穿红衣,却不是那种累赘飘逸的红衣,而是如侠士一般干练磊落的红衣。

        他还有一把红色的剑,就先刚从血水里捞出来的,在灯火下,就如着了火一般炙热。他还喜欢红色的妆容,如许多小倌一样,他也喜好唇脂、画眉。

        剑眉桃花眸,莞尔轻挑笑,微微一瞥,便让人忍不住惊叹。

        这世上总有一种模糊性别的美,纯粹透彻,叫人无法不欣赏,齐璞瑜本不在乎他,如今却很是欣赏他。

        “当然,”他声音清脆干净,嘴角带着侵略性的谑笑,“琦玉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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