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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夕阳缓慢地向西边垂落,那圆滚滚的身子正对着街道的尽头,与四围矮小的房屋建筑相衬,显得十分巨大滚硕。日光熹微,浅金色的光芒在空气中折射出多道光影,让男人挺拔清俊的身姿更朦胧几分。

        闵琛用一顶黑帽遮去了大半张面容,在帽檐垂落的阴影中,只见那双凌厉清冷的眸子此刻正微微弯起,看着眼前呆怔住的青年。他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将手里的一个纸袋轻轻塞入了戚暮的手中,低声道:“这位先生,你忘了这个东西和你的……男朋友。”

        ……

        当戚暮坐上了闵琛的车、往公寓开去的时候,他把玩着那精致小巧的礼袋,笑着道:“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说是明天的飞机的吗?我原本打算去接机来着。”

        男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低声道:“嗯,原本是明天的,正好在华夏的演出结束得比较顺利,我就提前回来了。”顿了顿,闵琛又道:“祝文钧、程婷文都让我带话给你,他们希望你快点成长,别忘了回华夏看看。”

        闻言,戚暮忍不住地噗哧笑出声来:“嗯,我原本打算接下来在乐团放假的一个月里,抽空回华夏看看的。”

        接着,戚暮又问了几句关于巡演的情况。帕雷森剧院距离闵琛在维也纳的公寓还是比较近的,不过今天的路上倒是有些堵,两人开了十分钟的车,才远远地见到公寓旁一座高耸雕塑的影子,可惜的是,这才一会儿,又堵上了。

        戚暮望着黑压压的长龙车队,无奈地叹了声气:“好吧,其实有的时候,地铁可比开车快多了。没想到维也纳也能堵成这样,我以为也就在华夏能见到这样的奇景了呢。”顿了顿,戚暮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给我带的这是什么东西啊?”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抬手扬了扬那浅黑色的小礼袋。这个礼袋的边缘用银色的针线勾勒,每隔五厘米还镶嵌了一颗小小的水晶,袋面简约大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logo。

        戚暮一开始收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某个家伙又在某地买了礼物,谁知道当他刚才打开袋子一看,却发现里面简简单单地只有两个……似乎是用毛线制成的、直筒型的东西,说是围巾吧,没这么圆的,说是帽子吧,没这么小的。

        仔细思索了许久,戚暮恍然大悟:“你给我买了护腕?!”

        闵琛:“……”

        过了一会儿,他道:“是手套。”声音低沉憋闷,仿佛沉淀着无尽的委屈。

        而戚暮此刻正仔细观察着那“四不像”的毛线制品,并没有注意到闵琛的神情。当听说这玩意儿居然是“手套”后,他整个人呆怔了片刻,最后义正言辞地说道:“闵琛,你是不是上当了?这怎么会是手套?这根本没有把手弹出来的地方啊!”

        “……”

        “你肯定是上当了吧,这种东西居然还用这么高档的礼袋装着?一定卖的很贵吧?丹尼尔怎么没帮你把关把关,让你买了这么一个诡异的东西?”

        “……”

        “嗯,这东西是在哪儿买的?如果很贵的话,我们退货吧,干脆直接……唔……”

        一个红灯前,黑色的保时捷轻轻地刹了车。在车子停稳的那一瞬间,驾驶座上的男人身子一倾,猛地覆上了青年饱满圆润的唇瓣,将他接下来的话语都吞没在了口舌里。

        这个吻来的突然而又激烈,让戚暮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等到他回过神的时候,对方已经紧紧地拥住了他的后背,让他紧贴着那炙热的胸膛。津液交换,深情地吮吸对方的温度,车厢内的温度不自然地上升。

        感谢维也纳漫长的80秒红灯,当闵琛再次坐正、踩下油门的时候,戚暮白皙的脸颊上已然飘了两朵红云,有些晕晕乎乎的,当然,最重要的是——

        他不再说话了。

        等车子开到公寓的楼下,在这间治安良好的小区里,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人,就连小道上的行人都少得可怜。戚暮正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打算下车,他的手刚刚碰上安全扣钮,便被一双温暖的手给拉住。

        戚暮诧异地抬首向对方看去,目光却一下子落入一双深邃幽沉的眸子里。

        良久,只听闵琛语气沉闷地说:“那是手套。”顿了顿,他又很认真地一字一顿说道:“是一双很好很好很好的羊毛手套。”

        有些没回过神的戚暮:“……?”

        “这双手套很珍贵,它跨越了三个大洲,路过两片大洋,乘坐过飞机头等舱,进过世界顶尖音乐厅的指挥休息室,最重要的是……”

        闵琛的声音戛然而止,戚暮好奇地问道:“最重要的是什么?”

        狭长的眸子一垂,闵琛声音低落:“……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那是我亲手给你织的!

        戚暮困惑地看着那个面色复杂的男人,有些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不过片刻,两人并没有下车,闵琛将那礼袋中的手套拿了出来,仔细认真地为青年带上。

        这手套一共只开了三个口,除了手腕那个最大的口外,只有四只的口和大拇指的口。戚暮戴左手手套的时候还是非常适合的,只是稍微大了一些,并没有太多的差异,但是当他戴到右手的时候,那大拇指的口却紧紧地卡住了。

        戚暮的手指已经是削瘦修长了,并不粗,能够让他都卡着无法进入,只能说明这织手套的人……水·平·太·烂。

        但是偏偏闵琛还和这手套较上劲了,他目光幽邃地盯着那细小的口,到最后干脆试图用手指将那口撕得大一些。

        不过细细的羊毛线怎么可能这么好撕?

        在尝试了半天后,没等闵琛放弃,青年就已经伸了手覆在了对方的手上,轻声问道:“这副手套……是你自己织的吗,闵琛?”

        能够让对方重视到这样的程度,戚暮已经察觉到一丝不对了。再联系到“这手套除了高档昂贵的材料,其制作工艺简直是差到不忍直视”的现实后,戚暮也大概猜测到了——

        或许,这手套是闵琛亲手做的?

        面对青年的疑问,闵琛手中的动作滞了一瞬,接着他轻哼地摇头:“不是我做的。”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做的。”

        隔了小半个地球依旧躺枪的丹尼尔:“……”

        见到对方竟然都别扭起来了,戚暮更加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如果说是买的,他还能稍微勉强说服自己去相信。

        ……虽然他也不怎么相信谁会卖这么丑、连戴都戴不上的手套。

        但是如果要说是丹尼尔亲手织的,戚暮可是一点点都不相信了。先不说他曾经见过丹尼尔用针线将一颗掉下的衬衫纽扣熟练地补好,就是说这个男人能让他戴丹尼尔做的手套……

        这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吧!

        不过当这家伙傲娇起来的时候,戚暮只得笑着顺毛:“嗯嗯嗯,不是你做的,绝对绝对不是你做的。”

        被当作小孩子一样哄着的闵琛:“……”

        虽然手套是真的无法戴上了,但是戚暮还是勉强套上了手套——只是手指没有探出来而已。两人一起乘着电梯向顶层而去,在电梯里的挂式电视上,竟然正在放这两天维也纳发生的大事件。

        闵琛今天下午刚刚抵达维也纳,这些天他一直忙于柏爱的巡演,竟然也没有注意到维也纳发生的事情。看着电视下方显示的“里昂·扎耶夫”和“罗遇森”两个名字,男人危险地眯了眸子,并没有吭声。

        戚暮也只是随意地抬首看了一眼,就懒得再去理会这条新闻。

        进了公寓以后,□□空调供应的暖气让两人都觉得一阵温暖。戚暮将脖子上的围巾拿下、大衣也脱下,两人十分有默契地站在衣物架前挂着衣服。那情境就仿佛是做过无数遍的一样,熟练而又自然,好像就该如此生活一样。

        “我本来打算明天买点菜回来的,今天家里没有菜了,我们就随便地吃点晚饭?”

        “……家里?”

        闵琛的声音轻微低沉,戚暮一时没有听清:“嗯?你说什么?”

        闵琛敛了眸子,轻轻摇首:“没什么。”

        戚暮也没在意:“嗯,那我就去做点简单的菜吧,你要不要来帮忙……额,算了,你还是别来帮忙了吧,我今晚想吃中餐,不想吃西餐。”

        对于某个男人做中餐的能力,戚暮可从来不敢恭维。

        等到戚暮转身进了厨房开始做点小菜的时候,闵琛便靠在厨房的门栏边,静静地抬眸望着自己心爱的人。单薄的唇微微勾起,在愉悦的心情下,那张冷峻优雅的面容也柔和了几分。

        刚才他说……是家。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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