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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陆小凤可以辟邪


夜深了,自然是要睡觉,可有人偏偏喜欢在这样的时候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子时刚过,清安没等到黑牡丹却是等来了一个放迷香的……听闻王府共有六百余名卫士不但个个武艺不凡,日夜巡逻守卫,他们随身带着威力极强的诸葛神弩,一旦发现可疑人物,随时能将人射成个刺猬。

        刺猬?说好的刺猬呢!

        打量着眼前的作王府丫鬟打扮的小姑娘,清安不得不在心里赞一句好一个后生可畏啊,既躲过了王府守卫还避开的宸王的暗卫,不简单。

        “你什么时候起躲在这里的?”清安扼住小丫鬟的下巴迫使她抬起脸来看着自己“告诉我,你认识我吗?”

        这个小丫鬟看起来不过才十五、六岁的模样,长得一张再平凡不过的脸蛋,一双琥珀色的眸中波澜不惊,暗淡空洞的眼神衬得其好似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人。

        清安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抬手轻轻拂过她的脸侧,随即一把撕下了覆在其面上的□□……

        平南王妃寿辰当天前来道贺的人并不算多,因为并不是大寿,不过却也算不得少,更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有一位客人清安还恰巧曾与他有点小过节。

        众所周知,现在六扇门里风头最劲的当数四大名捕,然而在这之前六扇门里也出过许多风云人物,金九龄就是这其中之一。

        说起他和清安的过节,那得追溯到很多年以前,具体是哪一年清安已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一年她的师父诸葛正我还未接手六扇门,而金九龄也尚在京中为六扇门效力。

        金九龄是个素来骄傲的人,却也是个有骄傲的资本的人,当年他是六扇门里公认的第一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江湖人都说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眼睛和他的衣服。

        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长得很英俊,穿的永远是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的衣裳,手里总拿着一柄价值千金的折扇,看来绝不像是个□□上令人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倒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个花花公子,还是个眼高于顶的花花公子,傲慢自赏。

        当然,这算不得什么要命的毛病,不过却因此得罪了清安,以至于从某一天起他开始接二连三的倒霉,最后还当了足足一个多月的跛子,因为他某一天“不小心”跌进了茅坑还把脚给崴得不轻。

        回忆起往事,清安只觉自己当年实在是太冲动了,尽管设计的天衣无缝没有被金九龄觉出任何人为的痕迹,但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晚个十年必更精彩”,而今年恰恰好是到了第十个年头,真是巧呢。

        寿宴尚未开始,留了一早赶来的大石在王府里接应,清安牵着马准备打王府后门离开。

        然而,还未启程,却是又见一人牵着骏马从门里出来,不是别人,恰是宸王。

        今日的他穿着极简朴素的衣衫,与昨晚富贵华丽的形象相去甚远,却是半点不掩其清辉冷月般的好气质。

        “不是要出发吗,怎的还不动?”

        “王爷你这是……”

        “你该是知道平南王爷对王妃是如何的千依百顺,偏王妃要将她那个捧在心里当亲生女儿一般的外甥女……”宸王犹如小白菜一般诉说着自己的悲苦的遭遇,边说着还边无奈至极的连连叹气,活像是被平南王夫妇逼到了某种不得已的苦境。

        不过,饶是宸王已经如此的苦情演绎,清安却是差点被逗笑了:王爷,咱别演了好吗?

        以前清安总觉得宸王属于男神系的,比大师兄还清冷系的高岭之花科,后来相处久了发现这人是耍得一手好高冷、练得一口好毒舌,变脸比眨眼快,还是个经常忘记吃药的精分患者,不过……她好像还蛮喜欢看到他这样的。

        “既然是这样,那王爷就随我一道走好了,还人情终归要还到底,我绝对不会让平南王爷夫妇将你拉去相看姑娘的。”

        清安说得豪气云天,宸王听着却是惊诧万分,似是半点都不相信此刻自己所听到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前,清安也不信自己会说这样的话,因为那时自己确实对眼前这人唯恐避之不及,更因着怀疑他走篡位反派路线没少吐槽他的性格,只觉这人是个阴险分子兼情性乖戾多变,不过在共同历经右相通敌卖国一事后,她对眼前的人既存了感谢,也存了理解。

        只因他幼年所经历的,也是她曾经历的。

        为至亲所厌弃,还小的时候她不甚明白,长大一些的时候她略有怨恨,再久一些却是变成了麻木和抗拒,最后在自己心里筑起一道墙,在这墙外的人或好或坏或生或死与己无相关,而在这墙里的人则是任何人皆不可触碰的软肋和逆鳞。

        所以当被他差点掐断脖子时,清安虽然里极不痛快但却是一点都没将这事往心里去,会在睡着时惊醒的第一刻就作出攻击反应的人,不是职业养成就是心理上存在着某种隐患,而她是两者都有,比起说是职业病其实她更愿意诚实的说这是心理病,因为前世她打小就这样。

        所以……

        作为一个有着相同人生经历的过来人,清安表示她现在很能理解为什么某人成为了一条彻彻底底的光棍,以及他可能坚持在未来二十几年都要当光棍的决心,那什么……在这样的时刻她不拉他一把就真的再很难找到其他简单轻松的机会还他人情了啊!

        他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更不是好吗!

        柳林中,沿着小河边望去,一面青布酒旗斜斜的挑了出来。

        小河弯弯,绿柳笼烟,黄昏时候绿水映着红霞,照得人脸也红如桃花,柳林的尽头有几栋茅屋,酒桌都摆在外面的沙岸上,旁边还种着几丛栀子花。

        清安觉得这是个适合吃饭的地方,也是夜晚投宿的不错选择,她斜斜的瞥了眼站在自己身侧的男人,心里有些担心这人是否能适应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不能她也得遗憾的告诉他:姐走不动了,让姐吃口饱饭再走吧。

        事实证明,她又一次想太多了,瞧那拴马喂草的熟练手法、跟好似要往自家院里走的利落步伐……清安终于稍稍不再那么为自己一门脑热的决定而隐隐忐忑了。

        不过令她忐忑的事还是有的,在她一走进店门的时候,一个生得秀秀气气的姑娘竟夺刀砍掉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男人的一只手,血淋淋的场面在她眼前一闪即黑——有人伸手捂住了她的双眼,手心里带着淡淡的温热。

        这个感觉似曾相识,因为在某个夜探尚书府的晚上他也这样蒙过自己的眼睛,只是至今她都没想闹明白他当时为何那么做,那时的他们尚且算不上熟悉亦没有什么过节。

        清安迟钝了片刻,而后缓缓拿下覆在自己眼上的手,看向身后的男人,而这人却是直直的盯着几步之外的案发现场,不知怎么的,这一刻清安觉着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你为什么要砍下他的手?”站在那秀气姑娘身旁的年轻男人问道,男人轮廓分明的脸上带着满满的风尘之色,但一双眸子却还是明亮的,他眉毛漆黑,唇上两撇小胡子生得特别,好似跟那眼上一对眉毛是同胞兄弟,同样的挺拔秀气。

        “他叫我砍的!”秀气姑娘板着脸,底气十足回道。

        “可是他喝醉了!”

        “喝醉了也是人。”说罢,秀气姑娘扭过头去,似是不想再理会身旁的男人。

        男人却是突然出手,夺过她手里的刀,紧接着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拗,“崩”的,钢刀立刻断下了一截,接着,“崩”的又断了一截。片刻之间,一柄百炼精钢打成的快刀被他拗成七八截,他却是皱着眉道:

        “奇怪,这种破刀怎么也能砍得断人的手?”

        这时,本已向着他们冲过来的一群人一起呆住,瞪大了眼睛,吃惊的看着他,其中有一人忍不住问道“朋友你贵姓?”

        “我姓陆!”

        “道路的‘路’?”

        “陆小凤的‘陆’!”

        噗——听到如此狡猾得直白有趣的话,清安禁不住低笑出声,虽然声音极小却还是被当事人听了去,不过他却是装作什么都没听到,只目光淡淡的看着眼前一群欲来找麻烦的人。

        “你……你就是陆小凤?”

        陆小凤点点头。

        一群人麻利地抬起地上的人就走,嘴里叨念着“你连陆小凤都忘了,就算两只手全被砍断也活该!”

        看着欲找麻烦的一众人离去,秀气姑娘嫣然一笑,笑容里染着几分骄傲和得意“想不到‘陆小凤’这三个字还能避邪……”

        陆小凤苦笑着,回道“我就知道你是个惹祸精,我实在不该带你出来的。”

        “是他惹的祸?还是我?”

        “你总不该真的砍下他手来。”

        “是他叫我砍的!”

        “他喝醉了。”

        “喝醉了难道就可以欺负人?”

        男人遇上女人,总像那秀才遇着兵,纵是万般有理也难说清,陆小凤比任何都知道这个道理,也便不再和她争论下去,转而将目光投向清安“姑娘,既然有缘相逢不如一起喝上一杯吧。”

        即刻,那秀气姑娘瞪圆了一双美目,看着清安,吃、醋、了。

        江湖人都知陆小凤好友甚多,但他交朋友靠得不是绝顶的功夫和聪明的头脑,而是他的胸怀他的义气他的侠义和他的真诚,铁手和追命都是陆小凤的好朋友。

        既然是两位师兄的共同好友清安自然不会没听说过陆小凤其人,更何况陆小凤在江湖上本就很有名,哪怕是在穿越前清安也知道在江湖武林豪侠的世界里有那么一个人,他叫陆小凤。

        陆小凤自然也听说过清安,事实上,但凡只要不是无名之辈他都能将对方的一些事记得很清楚,因为他有副很聪明的脑子,所以认出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对他来说也不算难事。

        “清安,你可别太搭理这人,他太会哄人了,小心被他骗了去。”薛冰拉着清安的胳膊,凑到她耳边说道。

        江湖儿女有一点好,那就是只要气味相投就容易变成坐在一起聊天喝酒的朋友,尽管他们从见面到坐下喝酒说话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当然这样迅速拉近关系建立在适度的开诚布公上。

        薛冰生得文静秀气,说话的声音也是轻轻柔柔的,十足一个大家闺秀的模样,实际上她也确实是个大家闺秀,还是刺绣大家“薛神针”的后人,不过江湖人却称她为“冷罗刹”,更将她列为江湖“四大母老虎”之一。

        说实话如果不是刚才见识过薛冰砍人,清安还真很难将眼前的人与那传闻中的冷酷美人联系起来,不过她倒也觉得这姑娘着实真性情,砍人时不含糊,吃醋时不遮掩,想与人交好时不扭捏。

        “哦,是吗,可是不会哄人的男人可是会打一辈子光棍的,你难道想看他打一辈子光棍?”清安回道,她看得出薛冰喜欢陆小凤,至于陆小凤……他应该更爱自由吧。

        薛冰眨了眨眼,好似听明白了话里的意思又好似听不明白,她瞥了眼陆小凤道“他打不打光棍与我何干。”

        “女人凑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还能将说的事扯到天边去。”陆小凤重新为自己满上一杯酒“我猜她们一定认识很久了,指不定比我喝酒的年岁都长,却偏偏在我们面前装作是初识。”

        “人家姑娘围着你转时你不情不愿,才不理你片刻你又这般吃味起来,真是好笑。”店伙计走过来哼了一声,重重的将酒菜往桌上一摆,扭头就走。

        哇靠,这小二真性格!

        清安看着店伙计潇洒离去的背影,觉得十分有趣,陆小凤亦是盯着这人的背影,眼底突的闪现一抹杀机,紧接着一只竹筷从他两指间飞出,直直就向着这店伙计的后背刺去……而这店伙计似早就料到背后将有杀机,早早就已腾空飞起,紧接着在凌空翻了几个跟斗躲避了杀机后,轻飘飘的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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