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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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刘队。”
从被子里伸出个脑袋的孙唯一接着刘风打来的电话,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嗯。”
“好,我马上过去。”
“吃个饭再过去吧。”
看到孙唯一挂断电话,李雨苍说道,原来是李雨苍早已起来并且买了早餐回来。
孙唯一闻言看着眼前的胡辣汤与包子油条不禁食指大动,想道。
‘吃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嘛!’
“谢了啊!”
看着门外孙唯一急匆匆的身影,一旁的李雨苍不禁感叹道,还是不上班轻松啊。
‘对了,昨天送去打针的两个小家伙,今天也要接回来了。’
‘一会就过去看看吧。’
李雨苍起身把桌上的残羹剩饭收拾了一番,准备一会出门扔到了垃圾桶里,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耳旁响起。
“老板,早啊!”
李雨苍抬头看去,不由眼前一亮,只见今天的李世莹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运动装,小白鞋,棒球帽,青春靓丽、活力四射,妥妥的校园女神。
李世莹比李雨苍大一岁,就在旁边上大学,今年大四,是李雨苍好不容易找到的dm。
李雨苍的剧本杀店就在学校的门口,几百米的距离,步行也就几分钟的路程,当时考虑的就是在学校门口,学生多一点,生意会好一点。
那段时间,李雨苍经常跑到这附近看门面,当然也少不了去学校里发小广告,多多少少的也认识了学校里的一些学生。
因为前期宣传的缘故,所以就免费拉了一车人来玩(一个剧本算一车有五人本、六人本、七人本等等),当时是一个六人情感本,李世莹就在其中。因为没有dm,李雨苍便只好亲自上场带的剧本,后来反响还可以。
只从那之后李世莹也经常来玩,一来二去的也就熟悉了。她见店里在招dm,便自告奋勇的推荐自己。
dm这种东西没什么技术含量,多看主持人手册就行了,再加上其容貌加成,她马上就成为了店里的招牌,虽然就一个dm
“早。”
“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李雨苍有点好奇,因为剧本杀店一般都是下午开门的,原因就是晚上结束的太晚,一个剧本最少四个小时左右,晚上开一本,大多数都到半夜了,就像昨天晚上一样。
李世莹以前一般也都是下午两三点才来店里的,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
“老板,你忘了吗?”李世莹看着李雨苍疑惑的表情,说道。
“今天,可是去接滕王阁和兰亭序回家的日子啊!”
“”
‘我是没忘,不过不知道的是,你也要去啊’
————
宠物店。
“老板,我的猫好了吗?”
是的,滕王阁与兰亭序是李雨苍给自家两只猫取的名字。
滕王阁是个小公猫,兰亭序是个小母猫。
它们两个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宠物猫了,只是普普通通的家养橘猫罢了。
有时候很多愿望都来自小时候的遗憾,李雨苍也不例外。
养猫一直以来都是李雨苍的愿望了,这也源自小时候邻居家的缘故。
当时邻居家就养了一只橘猫,生产了一窝小猫崽,非常可爱。
李雨苍当时十分想抱养一只,邻居也同意了,可就是李雨苍自己家里不同意,不管李雨苍怎么哭求都没用,不行就是不行。
至于反对的理由就不说了,没有意义,毕竟只是随便找的理由。
这件事一度成了李雨苍心中的遗憾,现在有能力了当然是养两只了。
正巧朋友家的猫生产,需要人领养,李雨苍就过去抱了两只,一公一母,主要是怕一只孤单。
“哦,是昨天的两只橘猫吧,已经好了。”
“在那边,直接提走就行。”
李雨苍顺着老板指着的位置看去,只见桌台上放着一个猫箱。
再看一旁的李世莹,已经自觉的跑过去逗猫了。
“啊!滕王阁、兰亭序,两天没见有没有想我啊?”
“喵!”
“喵!喵!”
“喵!喵!喵!”
滕王阁与兰亭序看见李世莹和李雨苍,也激动的叫了起来,猫掌拍打着猫箱,仿佛再说还不赶快带我们回家,你们两个不称职的铲屎官!
“老板!你看它们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李世莹隔着猫箱看了看滕王阁与兰亭序瘦小的身体,不满道。
“你是不是少喂它们了?”
“我哪里敢少喂这两位祖宗啊,明明就是它们吃不胖!”
“骗人!它们可是橘猫啊!”
随着他们的离去宠物店里也安静了下来,老板停下正在忙碌的工作,抬起头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不禁感叹道:“年轻可真好啊!”
————
另一边,孙朝阳住处。
到达目的地的孙唯一不禁呆立当场,湘江小区!?
没错,就是孙唯一住的小区。
“在哪里愣啥呢?”
蹲在门口等着孙唯一的刘风,看着立在大门口半天没有动静的孙唯一说道。
“刘队,没啥就是我也住这个小区。”孙唯一不好意思的挠头笑了笑。
“”
————
“第十四栋”
刘风看着面前转来转去的孙唯一,不禁手扶额头,在自己小区里都能迷路,也真是个人才。
“在这,找到了。”
绕了半天的孙唯一,终于带着刘风找到了。
“接下来是18楼,01?”
电梯内,孙唯一一脸不好意思的说道:“抱歉啊刘队,我也刚搬来没多久。”
刘风也没有吱声,现场气氛有点尴尬。
“叮!”
电梯总算是到了。
看着眼前房门上的1801,孙朝阳住的地方也总算是找到了。
刘风掏出了他偷偷让治安官拿孙朝阳的钥匙配的钥匙,塞进了钥匙孔里转动了两下。
“咔啪”
房门被打开了。
“呸!呸!”
随着房门打开,刘风差点没被里面扑面而来的酸臭味送走,再一看地上,好家伙,遍地都是垃圾和吃过的外卖。
这是把家里当成垃圾场了吧,他敢说路边的狗窝都比这里干净。
刘风在脸前连连挥手扇风驱散异味,低头找了个下脚的位置走了进去。
‘哇,呕’
身后跟着的孙唯一也是一副要吐的样子,她从没见过这么邋遢的人,但是看着刘风进去的背影,她也只好捏着鼻子走了进去。
进入房间,里面的格局与孙唯一住的那间一样,或者说整个小区大部分都是这个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
刘风先是站在客厅扫视了一圈,最后目光定格在了沙发面前的茶几上一个白色的药瓶,刘风走了过去拿了起来,看着上面的文字。
‘安眠药。’
‘失恋到要用安眠药嘛。’
刘风晃了晃药瓶,感觉到里面还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量。
‘这没少吃啊!’
就在这时,厨房也传来了孙唯一的惊呼。
“刘队,这里有血迹!”
刘风闻言连忙放下药瓶走了过去,只见孙唯一一脸兴奋的蹲在地上指着橱柜与地面的缝隙。
刘风顺势蹲下观看,果然,沿着缝隙处的有着一排已经干涸的暗红色血迹。
‘不专业’
很明显是清理之人没有清理仔细,只是把洒落在地板瓷片上的血迹清理干净了,殊不知血迹已经浸入橱柜与地面的缝隙里了。
‘不过,至于是不是秦镜的血液’
‘也不一定,毕竟这里是厨房。’
‘也有可能是’
刘风看着孙唯一高兴的神情,也没有说出自己的猜想,让这憨憨高兴一会吧,只是淡淡的说了句:“通知痕迹科吧!”
刘风说完就起身继续查看其它的房间了,只留下孙唯一在厨房打起了电话。
先是孙朝阳的卧室,刘风打开门走了进去。
“刺啦”
随着一声声响,刘风拉开了窗边的落地窗帘,阳光瞬间就照射了进来。
刺眼的阳光让刘风不自觉的眯了眯眼,一股温暖打在了他的身上。
简简单单的装修,简简单单的布局。
床、床头柜、台灯、衣柜。这就是卧室里的所有了。
毕竟是一个独居单身男子的房间,没有那么多的装饰品,就连衣柜里面也没有几身衣服。
不过床头柜上的一物却吸引了刘风的注意。
‘看这个模样,应该是’
刘风拿起黑色表皮的本子,翻了起来。
————
xxxx年,xx月,xx日。
今天
————
xxx年,xx月,xx日。
有人说,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可是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它却不想跟我分享我的痛苦。
如果记忆能被删除的话,你最想删除的是哪段?
————
果然是个日记本,而且记录的还都是孙朝阳与秦镜的日常之类的,当然分手日记也没有少。
刘风迅速翻页,粗粗略过,直到看到最后一篇,日期显示的是几个月前了。
————
xxx年,xx月,xx日。
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
我有一个感觉她好像突然回来了。
不知道是我忘了关水龙头,还是房子越来越有感情。
我一直以为它是最坚强的,没想到它哭的最厉害。
看到她哭的时候我很开心。
因为它的外表虽然改变了,可是她的本质并没有。
觉不觉得我开朗了,我突然觉得什么东西都好看多了。
以前我觉得你很笨,现在看起来也蛮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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