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 送簪,钻石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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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见她随意的处理那几块宝玉,眼皮一抽。这几位也不知是何方神圣,宝玉都不在意。
“鄙店还有一些金镶玉的首饰,尤其是钗环,做的不比京城的能工巧匠差。不知几位贵客可有兴趣再仔细看看?”掌柜笑呵呵的问。
这位气度非凡的少爷为了美人一掷千金都不眨眼,想必很愿意再花点小钱给美人添些首饰。
“不用了。”孟可宁道。
她刚才已经扫过,首饰的样式虽然精致,但是镶嵌的玉石都是边角料,要么太小要么不好,她并不感兴趣。
凌夜夭的脚步停了一下。
孟可宁不爱妆扮自己,更不爱戴首饰。这次跟他出来,就戴了一根碧玉簪,这些天都没见她换过。
他的视线仔细的在那些钗环上一一看过,他从不关注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孟可宁的喜好,有些不知该如何选择。
突然,柜子角落里一条亮晶晶的项链,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走近看了看:“这是水晶?”又否决了,“有点不像。”
“客官好眼力!”掌柜兴奋道,“这东西是从海外运来的,当地人称它为钻石。”
掌柜把那条项链放在桌子上,好让他们看得清楚些。
“客官想必也看出来了,它虽然看起来和水晶很像,但是要比水晶更清亮澄澈。尤其是在太阳下,比金银玉石更流光溢彩、璀璨夺目!”
凌夜夭将项链拿起来,绕在指尖细看。
这条铂金项链镶嵌了五十二颗米粒大的小钻石,和一颗指甲大的大钻石。放在阳光下,每一颗都五光十色、熠熠生辉。
掌柜见他感兴趣,更卖力的解说道:“而且最稀奇的是,钻石坚硬无比,刀剑难伤,永不变色。在海外,钻石象征着永恒不变的爱情,男女成亲,都用它来做定情信物。”
这位公子估计是喜欢那姑娘的,兴许愿意买下这条项链,送给那姑娘呢。
掌柜一脸期盼的望着凌夜夭。
东家当初高价买回来几条钻石项链,结果卫国的权贵都看不上。还好总有人喜好猎奇,总算陆陆续续的卖出去了。
最后只剩下这一条,因为镶钻很多,价格太贵,没人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这条项链已经辗转十多家分店了,东家现在只求能把它卖出去,收点成本回来,哪怕亏一些都行。
“包起来。”凌夜夭道。
打动他的,并不是所谓的爱情象征,而是这条项链很合他眼缘,而且钻石的确够硬,他用上内力,也没捏出一丝痕迹。
如此,这条项链就不会轻易损坏,比那些金镶玉的首饰,都好的多。
掌柜喜出望外:“好!好!客官稍等!”
掌柜生怕凌夜夭反悔似的,连忙将项链包好,双手递到凌夜夭手中,然后才报价格。
“这位贵客,因为项链是海外购进的,所以……”
掌柜的铺垫还没说完,凌夜夭就不耐烦的打断:“直接说价格。”
掌柜一咬牙,报出了东家给的底价:“十五万两。”
这条项链的购进价是十八万,不是他不想多报,而是对这位公子,他委实有些犯怵。公子面露不耐时,他更是呼吸都不敢大声。
更重要的是,他怕这位公子嫌价格太高,反悔不要了。或者是身上银票没带够,万一走出这里,不回来了,他到哪再找一个愿意买的顾客!
“十五万两?”幻景冷道,“十五万两都能把你这家店搬空了!就这么一条不知真假的项链,你也敢狮子大开口!你莫不是看我家主子喜欢,就故意抬价?!”
“小的不敢!小的不敢!”掌柜连连摆手,“这已经是最低价了,小的绝不敢欺瞒贵客啊!”
“你……”
“幻景,把钱给他。”凌夜夭道。
千金难买心头好。这条项链他看上了,价格再高他也愿意买。
“是。”幻景立刻收了逼人威势,掏出银票拍到掌柜面前。
掌柜惊惧之余,高兴的不得了。
这条蒙尘数年的项链,竟然真的从他手里卖出去了!
今天这两单大生意,足以让他更上一层楼了!
“客官等等!”掌柜喊住准备走的几人,取出一支金枝玉叶簪,送到凌夜夭面前,“感谢贵客照顾鄙店生意,这支簪子是赠品,请务必笑纳。”
他选的这支簪子也不是随便拿的,而是注意到公子的目光在它上面停了片刻,想必是勉强能入眼的。
这一行人非富即贵,反正只是一点小钱,结个善缘也好。
凌夜夭的确觉得还行,将簪子接过来,转手就插在了孟可宁发髻上。
“你干什么?”被戳痛头皮的孟可宁抽了口气。
凌夜夭端详了一下:“还不错。”
他负手往外走,淡淡道:“反正是白送的,本王又戴不了,便宜你了。你要是不喜欢,扔了就是。”
孟可宁信他的话才怪。
就算是白送的东西,她要是真扔了,他还不知要怎么记仇。
行吧,不要白不要。
出了玉石店,凌夜夭道:“你不是坐车坐的闷吗,我们在这里休整半日,本王带你四处走走。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怎好劳累王爷,我们还是先找客栈休息吧。”孟可宁道。
她只想赶紧结束和他共乘一骑的境遇,真与他游玩一下午,想想头皮就发麻。
凌夜夭聪耳不闻,兀自道:“既然你没有想去的地方,那就由本王决定了。”
“那就去书坊吧!”孟可宁赶忙说。
“你想去赌坊?”凌夜夭点点头,“也好,本王带你去长长见识,顺便把今天花的银子,都赢回来。”
“我说的明明是书坊!”孟可宁道。
“知道了,本王不是答应你去赌坊了么。”凌夜夭道。
孟可宁不说话了。
凌夜夭分明是故意曲解她的意思,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能装作没听清。
骏马在街道上悠闲的行走,过了几条街,凌夜夭开口:“到了。”
孟可宁也没注意看门匾,等进了店门,才发现这里并不是赌坊,而是书坊。
孟可宁转头看凌夜夭。
凌夜夭轻笑:“本王逗你玩的,你还当真了。本王既然说陪你去想去的地方,自然会听你的。”
“王爷真够无聊的!”孟可宁心里一时说不上是高兴还是生气,就是莫名有点耳热。
孟可宁去选书了,凌夜夭便在一张书案前坐下,等着明光泡茶。
他望了一会儿孟可宁的身影,从袖中取出那条钻石项链,绕在指尖把玩。
孟可宁选好书回来,就看见凌夜夭对着项链出神。
“王爷很喜欢这条项链?”孟可宁表情略微古怪。
这条项链明显是女子戴的,凌夜夭不会有什么隐秘的癖好吧?
“怎么?你很看不上?”凌夜夭看见她的表情,眉头一皱。
这条项链低调奢华,不至于入不了她的眼吧!
“当然不是。”孟可宁当然也很欣赏,“只是没见过王爷对什么首饰如此爱不释手,有些稀奇。”
凌夜夭眉心舒缓,淡淡道:“本王只是没见过这么硬的水晶,拿着好玩罢了。”
他把项链收回袖中,扫了眼孟可宁手边高高的一摞书:“你拿这么多书,路上看得完吗?”
他随便翻了翻,“怎么都是神鬼怪谈?你还看这种书?”
“这里离汇江已经很近了,有不少关于水仙林的传说。”孟可宁道,“虽然这些书里记载的不知真假,但了解一下,总没坏处。”
而且这些神鬼传说,还真的挺有意思,拿来打发时间也不错。
“本王没想到,你比本王还上心。”凌夜夭不想承认,他都快忘了此次出来,是为了什么了。
“神鬼传说大同小异,拿几本随便看看就行。”凌夜夭拿了最薄的几本,剩下一大半都让幻景还回去了。
“哎……”
孟可宁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凌夜夭就站了起来,抓住她的手腕:“既然书选好了,那就走吧。”
孟可宁被他拉着往外走,不知道他又抽的什么风。
凌夜夭将几本薄薄的册子放进马鞍旁的袋子里,唇角微微勾了勾。
他可不想到了船上,孟可宁整天待在房间里看书,连门都不出。
至少也该腾出一半时间,陪他船头赏景。
找了家酒楼用过午膳后,凌夜夭又带孟可宁去几处本地有名的景点游玩,一直到日头将落,才去客栈。
孟可宁极少有这种畅玩的机会,虽然偶尔被凌夜夭气到,但总归是高兴的。
堂堂御王,肯花时间带她玩半天,孟可宁心里也有点感动。
当晚,又亲自做了晚膳,用了不少灵气进去,好给凌夜夭解乏健体。
翌日,孟可宁一早起来,就看见凌夜夭在院中练剑,看见她,露出一个和悦的笑容:“今天怎么起晚了,本王等你多时了。”
孟可宁道:“要出发了吗?”
“不急。”凌夜夭道,“先做早膳吧,本王早就饿了。”
“什么?”孟可宁觉得自己应该听错了。
“本王说,等着你做早膳呢。”凌夜夭继续对她笑,“厨娘病了,这里的口味本王吃不惯,昨晚你做的晚膳,甚合本王口味。”
孟可宁:“……”
昨天在酒楼用午膳,也没见你少吃!
她觉得昨晚觉得感动的自己,简直就是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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