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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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雪还在下。
简笙抱着膝盖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
面前摆放着那只粉白色的兔耳朵茶杯。
很多画面浮现在脑海。
许洲天在雨里背了她一路去医务室……
戴着兔耳朵头箍给她加油打气……
冲进大火里将她抱出去……
给她出数学和理综试卷, 帮她提高理科成绩……
为了她能在图书馆睡好觉,特意给她买了一个抱枕带在书包里……
太多了。
可是, 他为她做了这么多。
而她呢。
简笙再也控制不住情绪, 脸埋进膝盖,哭出声来。
对不起。
对不起,许洲天……
明城半夜下起大雨, 伴着雷声。
张兰瞌睡轻,被吵醒,口渴了,想出房喝杯水。
她的卧房在别墅一楼。
打开房门出去,就闻见一股烟味。
淡淡的,寻着烟味朝客厅走去,这股味道才渐渐变浓。
张兰大概过了许久都忘不了今晚看见的那个画面。
宽敞的客厅里, 许洲天没骨头似陷在沙发里,手里夹着根烟,一盏灯没开,外面划过闪电照出人形的轮廓之前, 她先看见一抹猩红。
他这副样子,让张兰想起陈茜云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病的那一天……
张兰怔松地准备将灯打开。
许洲天声音沉沉, “别开。”
她手顿住。
“小天,大晚上的,你怎么在客厅抽烟啊,”电闪雷鸣时,看见茶几上躺了好几根烟头,怪触目惊心地,张兰很无奈,“小天, 你真的要少抽点烟。”
这半个月吧,许洲天似乎又随性了回去,每天烟不离手。
好像是上学期开始不太爱抽了,最近又变了回来。
高三压力大她知道,可许洲天从小脑子活络,又不像是会因为学习压力大狂抽烟的人。
她话落,空气冷沉沉的,许洲天只字未言。
即便看不清楚许洲天的神情,张兰也能感觉到他此刻心情极差,许霸天也在客厅,都没敢往他身上蹭,老实蜷缩在沙发另一头睡觉。
“小天,那,那我先回去睡了。”
“你……”
“别太晚了。”
张兰忘记了她出来这一趟是做什么的,犹疑回了房间。
凌晨,简笙被一场噩梦吓醒。
车流穿梭的公路上,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车身变得面目全非。
驾驶位上的人……
当年她并未目睹这个画面,可总在梦里看见。
全身发起抖,简笙将被子裹紧。
黑暗里,一双眼睛好久都不敢闭上。
天快亮了才睡着。
醒来时已经中午,她好久没有睡到这么晚才起。
将窗帘拉开,阳光毫不吝啬地照进来,外面白茫茫一片。
觉得身体发冷,简笙打出两声喷嚏。
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外套拢上。
之后有些失神地去到书桌前,拿起那只兔耳朵茶杯,轻轻抚摸了下。
是许洲天太爱她了,那种热忱和直接,给了她产生他会愿意接受跟她异地恋的可笑想法。
其实许洲天也是一个极骄傲的人,昨天为了见她,逃课,从明城飞来燕城,可是却换来她一句,她不能跟他一起考明大了。
妈妈的遗憾固然重要,可她终究将许洲天放在了第一位。
对他太不公平。
他应该,彻底对她断了想法。
呼进口中的空气像变成刀子。
简笙觉得心口发闷。
神经也在一抽一抽的疼。
人好像真的不能太贪心,不能什么都抓在手里。
她在选择考燕大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失去许洲天。
那个少年,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地为她妥协。
也直到失去的这一刻,简笙才意识到。
她好像也很喜欢很喜欢许洲天。
“妈妈,如果你还在,”
“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是这样了。”
眼泪不自觉流了下来。
“姐,你眼睛怎么这么肿?”
李文洋看简笙背着包出来,问道。
简笙道:“昨晚没睡好。”
“你去医院看过舅舅了吗?”她问。
“还没呢,早上看你起不来,我也继续去睡了。”李文洋挠头。
“那我们现在去吧。”简笙说。
李文洋多看了她一眼,道:“好”。
李杰的第三次化疗还剩下两天,之后就要上手术台了。
这两天大家都紧张起来。
周三这天,简笙和李文洋都请了假,陪付艳红到医院守着。
这台手术做了四个小时。
这四个小时里,守在外面的人大概比躺在手术台上的人还要煎熬。
手术室的门打开那一刻,三人紧张地站起来。
唐屿带着一堆身穿绿大褂的医生从里面出来。
“怎么样医生?”
“手术很成功。”唐屿道。
三人松下一口气,付艳红当即哭了出来。
“你哭什么啊妈,爸手术很成功。”
不久后,李杰被两个医生从里面推出来。
“舅舅。”简笙第一个跑去他面前。
李杰麻药还没散完,双眼迷蒙。
付艳红抹了下泪,握住他的手。
李杰手术成功后,家里的氛围比之前明媚许多,简笙的心情也像蒙尘的明镜被擦过一道。
只不过寒冬来临,怕冷的她因为总想起什么,而愈发地把所有时间都放投学习上。
比之前更没日没夜地学习。
之后的日子,像翻书一样划过。
可能因为愈发地不爱笑,神情比之前更清冷,未星的校园论坛里,有人给她取了一个“学魔美人”的称号。
简笙都没空去理会,每天重复着三点一线的生活。
冬去春来。
转眼六月份来临。
高考为期三天,每考完一科,心里就卸下一点东西。
三天很快就过。
而为了这三天,所有人准备了三年,如果是复读生,付出的时间更多。
“高考”这两个字眼,盛大又残酷。
“爸,妈,我姐考了第一!!!”某天清晨,李文洋从房间里狂奔出来。
放假这一十多天,他基本上天天都睡到大中午,只有查成绩这天才兴冲冲起这么早,查出来,简笙的分数是714,不久后看见学校官网发了通告:热烈庆祝高三七班简笙,以714分摘得燕城高考理科状元。
付艳红和李杰都高兴坏了,一个忘了穿拖鞋出来,一个穿错了对方的拖鞋。
简笙比起他们要平静些,下午收到一条陌生短信发来的信息。
【笙笙,爸爸为你骄傲。】
脸色淡了下来,简笙重复那个做了很多次,到变得机械的举动,删除拉黑。
手机又振了一下。
这次是李文洋发来的信息。
【姐,许洲天也考了明城的状元。】
【713分。】
【一生一世啊姐!!!】
想到两人已经分手,下一秒李文洋将后面这条撤回了。
简笙没看见他撤回的,只看见了前面两条,眸光落在屏幕。
她比他高了一分……
不过燕城和明城考的不是全国卷,都是自主命题,难易程度不一样。
为什么考了状元,却没有很开心?
简笙视线投到桌角放的那只粉白色兔耳朵陶瓷茶杯上。
伸手拿过来,轻轻抚摸着。
怎么办许洲天。
我好,想你。
填志愿的那天,简笙安静坐在书桌前。
电脑屏幕上,第一志愿那里还是空着。
——我刚才许了一个生日愿望
——你跟我一起考明大
简笙手轻轻抖了起来,蜷缩成拳。
过了好半天,她才找回神,在第一志愿的框里,输入:燕城大学天文系。
填完志愿,简笙目光落到窗外。
现在是夏天,有蝉在树上吵闹地叫着,阳光也盛。
但是简笙清晰认识到一点。
青春这场热浪结束了。
她再也听不见高中校园里的蝉鸣。
“笙笙选了天文系?”饭桌上,李杰问。
简笙点了下头。
付艳红道:“笙笙啊,这个天文系读出来,会不会不太好找工作啊?你文科成绩那么好,语文作文经常拿满分,应该选文学系或者,那个什么汉语言文学系啊。”
“法学也行啊,法学可是万金油专业,这个专业学出来很吃香的。”
简笙道:“可是我对那些,都没有对天文感兴趣。”
李杰道:“倒不会不好找工作,天文系学出来,就业前景也不错,只不过这天文系进去了,学的东西可能跟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它对理科基础要求很高,也会有很多跟天体物理有关,还有计算机相关的课程,其实比较枯燥的。”
简笙轻咬了一口土豆片,嗯了声,“我知道的舅舅,当初为了大学能选天文,高中才学理科的。”
天文系属于理科专业,国内开设这个专业的院校不多,基本上都不招文科生,因为这门专业听起来浪漫文艺,但实际内容跟表面的公众认知差距很大,需要一定的高中数理基础。
李杰牵了下唇,“好吧,既然你早就规划好了,那就坚定自己的想法,舅舅和舅妈也只是提提建议。”
简笙轻嗯了声,低头继续吃饭。
付艳红看了看她,道:“笙笙啊,呃……我做饭那会,有家媒体打电话给我……”
付艳红话还没说完,李杰道:“笙笙都说过了,她不想接受采访。”
“哎呀,我知道!但是万一笙笙又想接受了呢,我接到了人家电话,总得跟笙笙说一声啊。”付艳红音量比他高。
简笙抠了下筷子,道:“舅妈,如果对方还打电话过来,你就说谢谢吧,我还是不想做。”
“好好,舅妈知道了。”付艳红忙说。
这时候,客厅电视上的广告放完,出现一个采访。
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荧幕,他身穿一件黑t,坐在沙发,握着话筒的姿势稍懒。
那晚之后他们都心照不宣地没再联系过,许久不见,他似乎瘦了些,眉眼间那种锋利感和痞劲更强。
简笙目光顿住。
“这明城的高考状元颜值怎么也这么高,是个帅小伙呢!”付艳红笑。
“是啊,我看新闻,说他是今年最帅高考状元,诶洋洋,你认不认识他?这个状元是你们之前那个学校的。”李杰道。
李文洋啊了声,“认识啊,怎么不认识,他在三中那么出名。”
而且,他还是我姐前男友呢。
后面这句李文洋特想说出口,到底还是没说。
电视里,主持人问着许洲天问题。
“你数学和理综都是满分,这个成绩是意料之中的吗?”
“嗯。”
“课上课下经常向老师提问吗?”
“不提。”
“得知自己是高考状元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没感觉。”
“……”
主持人大概第一次采访到这么帅又这么有个性的高考状元,干笑了两声,又问:“那你高中有什么遗憾吗?”
许洲天沉默了一会,道:“能有什么遗憾,”
后面的话,淡冷又拽,“我高中生活挺精彩的,每天都有滋有味。”
许洲天这段采访太狂,也跟以往一本正经给学弟学妹分享学习经验的状元不同,毫无借鉴意义,也不怎么正能量,但本人颜值太高,又足具个人特色,当晚上了微博热搜,并被人在b站剪辑成视频配上酷炫的bgm转发量破十万。
啪嗒,简笙将书桌的台灯打开。
橘黄色的光晕照亮她白皙的脸和黑软长发。从书架抽下一本天文杂志,看了会都没太看进去。
干脆选择这一晚早点睡觉。
做了个梦。
梦见她跟许洲天上了同一所大学,一起拖着行李入校,一起参加军训。
然后一起毕业……
一个梦,做完了大学四年,但是醒来,现实里那个男孩其实早从生活里消失已久。
漫长的三个月暑假过完,大学生活开启。
天文系大一要学习单变量微积分和力学,还有c语言,每堂课简笙都在跟数字和各种公式原理打交道,为了能调剂一下大脑,她会选一些偏文科的选修课,不过即便如此,天文系对于理科知识高强度的学习,简笙前半个学期并不太适应,凭着对天文的热爱才坚持了下来。
大学生活简笙也尽量不让自己闲下来,每天除了上课泡图书馆,她参加社团,做志愿者,兼职,基本上忙成一个陀螺。
某天跟社团里的人一起聚餐,有个社团的男生离开包厢,不久后抱了一大束玫瑰花进来,当着大家的面向简笙告白。
简笙懵懵的,耳边都是起哄声。
安静了一会,简笙道:“对不起,我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那个男生尴尬地挠挠头,“没,没关系。”
“不过,我不会放弃的。”
包厢再次沸腾,起哄声不断,大家都赞叹这个男生的勇气,因为简笙进校不久,就因为高颜值和燕城状元的名头受到极大关注,但是到目前敢追她的男生不多,因为她长得太清冷,带着些孤傲,一看就不好追。
简笙没回什么了,默默坐回原位。
旁座的一个女生拍拍她的肩,“小简,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啊?”
这个女生是大一的,跟简笙同一个部门,是她们部门的部长,所以跟简笙要熟些,知道简笙性格跟长相相反,其实温柔很好说话。
便没忍住对她问。
简笙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掐了下指尖,“嚣张。”
“狂妄的。”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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