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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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方弘义的求生之路
方弘义是躲在下水道里才得以从万千丧尸中逃出来的,他沿着下水道走了很多天,才找到出口。下水道的日子并不难熬,甚至还给他了足够的安全感。他从下水道出来后,爬上了一条街道。街道上有一个便利店,附近没有丧尸。他把便利店的食物都搬到了下水道中,他像一只兔子一样准备在这个城市里给自己布置几个窝。
花了一周的时间在下水道中准备了一个足够多食物和安乐的窝后,他离开了下水道。他没有想过离开城市,他没有什么野外求生的能力,他知道城市之外更多的问题也会等着他。城市里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丧尸太多,但是 城市之外会有无数的问题。
而且这里是明珠市,没有车的情况下怎么逃离,去哪里后面都会跟着一群丧尸的。方弘义很安心地在城市里生活着,他有一次躲在地铁站的时候遇到了很多幸存者,那时候地铁站里很少有丧尸,于是很多好不容易活下来的人都选择了逃到地铁口。
他们在地铁口度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的食物还不紧缺,所以幸存者之间的关系还是很融洽。共同面对着偶尔跑进的丧尸。后来下了暴雨,都开始淹到了地铁站内。方弘义第一时间选择了逃离,那时候他使劲地劝说别人跟他一起走,但是没有人理会他。他们觉得这么大的雨,根本就下不了多久,很快就要停了。出去的话外面都是丧尸才是真正的危险。
方弘义冒着大雨跑了出去,大暴雨的时候丧尸也在躲雨,所以他并没有遭受到丧尸的攻击,他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了一座大厦上,躲在大厦的顶楼里呆了一个月。这个时间里他每天都透过窗外观看底下的街道,他看到很多汽车浮了起来,被洪水冲着跑。
也看到很多丧尸从房子里被大水冲了出来,在肆意汪洋的洪水里沉浮着。他很庆幸他及时地离开了地铁站,因为那洪水早就淹过了地铁,整个城市几乎都被淹掉了,不少老一点的房子经不住洪水的冲刷而倒闭。比起满地都是丧尸来说,这样的场景更像末日。
洪水退去后,丧尸变得暴躁了起来了。他在这里已经无法生存了,因为食物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而且他感觉丧尸似乎发现了他。所以他又一次撤离了。他想回到那个下水道,那里他储备了很多食物。可是那么大的洪水,他知道那里肯定什么都没有了。
他就这样像一只老鼠一样,在满是丧尸的城市里到处乱窜。
后来有一天对面的离岛不停地发生各种各样的爆炸,然后整个明珠市的丧尸都像疯了一样,到处乱窜。实在没有地方可逃的他,只好又回到了地铁站里去,他知道那里是丧尸最讨厌的地方。当然现在那里也是幸存者最讨厌的地方,只有真正的老鼠才会喜欢那个不见天日,肮脏腐臭的地方。
结果到了地铁口的时候,被一群丧尸发现了。他且战且退,迫不得已还开枪杀死了不少丧尸,但是丧尸数量实在太多了。他只能爬到服务台的顶上暂时躲避。在之前杀丧尸的时候,他被一只丧尸抓破了屁股。那个丧尸的指甲就像锋利的刀子一样。
他的屁股一直在滴血,鲜血刺激着丧尸,丧尸把服务台团团包围住。他身上的子弹已经打完了,就剩下一颗子弹了。他的身体也开始渐渐变得虚弱,他觉得自己快要死去了。,他不想被丧尸咬死,不想看着自己的肉被丧尸一块块地吃掉,那样的痛苦太惨了。所以他准备开枪了结了自己。
他在回忆了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手枪已经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突然他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然后是狗叫的声音。他还在思考来了多少丧尸的时候,就看到一群人冲了过来,这群人穿着军装,全身都是武器,像天神一样出现在他的面前,然后他就听到密集的枪声,随后他就昏倒了。
等他再次苏醒的时候,她就看到一个女人正在低着头看着他。那个女人长得真好看,乌溜溜的黑眼珠,长长的睫毛,挺挺的鼻子,他还能看到她脸上的光,和她眼睛里的自己,她还闻到了女人嘴里呼出的气息,那气息真迷人。
方弘义那个瞬间就爱上了面前这个女子。
女子是温婉,他们救下方弘义后,带着他从地铁口出来了。这里已经是明珠大厦附近,他们直接就冲进了明珠大厦,和他们预测的一样,明珠大厦里的丧尸很少。抬着一个人没有办法爬到顶楼,他们只好在5楼的一个商场里停了下来。温婉从背包里找来了药物给受伤昏迷的方弘义消毒,又打了抗生素后。
随后他们就在这里等着男人醒来,男人大2个小时候醒来了。
男人醒来后,眼睛一直盯着温婉看,那个目不转睛的样子,就好像要把温婉定格在他的眼珠里一样。温婉被他看得脸红了。
温婉拍了拍痴了一样的男人,男人终于醒了过来。醒了过来的男人当着所有人的面,是的这个时候不仅仅是温婉在,是所有人都围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男人直接忽视了其他人,直接对着温婉表白了起来。
“你真好看,我说的时候不经思考。可是我思考了之后,还是这么说。”这突然起来的话语,一时间让众人绝倒。
温婉脸一红,直接就又用手把男人按到了床上。然后怒气冲冲地说:“闭嘴。”
刚才绝倒的众人,突然哄堂大笑。
他们开始细细打量这个此刻像花痴一样的男人,男人的目光紧紧锁定在温婉的身上。
男人的衣服虽然有些脏破了,但是很明显可以看出来这个衣服并不是很久没换洗的,只是刚刚弄脏的。他头发不长,也不是特别乱。末世里可没有理发师,一个会随时打理自己的头发可不容易。在活着都很困难的时候,还会在意自己外表的人都不简单。
脸上的胡须只是短短的胡渣,看起来最近有刮过。脸上能看到有些伤疤,甚至手上都有,伤疤看起来都挺新的,那么这个人也许并不是一直躲在的人,可能一直在这个城市里和丧尸战斗着。
眼神还有光,并不是那种绝望的无助的眼神,即使现在看起来有点痴痴傻傻的。看着年龄有30多岁了,还是有些岁月的痕迹。
回过神来的男人,突然变得正常了起来,开始自我介绍。他叫方弘义,是明珠市人,原本是做金融的,在明珠大厦上班。然后又一一介绍了下自己的情况,包括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
听到男人是在明珠大厦上班,且是金融公司上班的,叶羽兮的心里一震,他的父亲也是在明珠大厦上班,这里的公司也是做金融的,于是叶羽兮很小心的地问到:“你认识叶正欢吗?”
“当然认识,他是我老板。”方弘义看着叶羽兮的眼睛回答道,他的声音很有磁性。
“那你知道他的情况吗?”叶羽兮问这句话的时候,左手抓着右手,牙齿紧紧咬着嘴唇。
“很抱歉!如果他的你的亲人或者朋友的话,我要对您说一声抱歉了。”方弘义看着叶羽兮的面容,猜出来了她的身份。
“我,我知道了。”叶羽兮的心里变得很奇怪,就好像一个明知道高考时候很多题目都答错的学生,再对过答案后也猜出了自己多少分,但是当分数没有下来的时候,心里总会觉得有很多奇迹发生。他一直期待着分数的下来,等真正查询到分数的时候,心里会一阵失落,但是也不会有太多难过。那些难过早就在这些等待的日子里分散掉了。
许七七来到了叶羽兮的身边,把叶羽兮搂在怀里,让她靠着自己的肩膀上。
“叶小姐,我可以带你去你父亲的办公室看看。”方弘义已经彻底知道叶羽兮的身份了,他想起来在叶羽兮父亲的办公室看到过叶羽兮的照片,只是照片里的叶羽兮年龄只有15—6岁。现在的叶羽兮变化还是比较大的,虽然一样好看,但是他也没有办法一下子认出来。
“谢谢你。”许七七替叶羽兮感谢着面前这个男人。
许七七也和方弘义介绍了下他们队伍的情况。方弘义并不是一个弱者,无论是末世之前,还是末世的时候。末世之前他是有名的钻石王老五,虽然是一个打工人。但是他年薪百万,在寸土寸金的明珠市也有一套接近200平的房子。他的学历很高,人长得也帅,而且为人风趣幽默。
他单身只是他很忙,以前忙着读书,长大后忙着工作。爱情对他来说很远,而且他似乎并不相信爱情。末世之后的他,虽然活得不怎么样,像一直老鼠一样到处游蹿。看起来他生活得很落魄,可是在末世里能在城市里穿梭的人,还是一个人,那是需要多大的能力才能做到。一般人可没有这样的本事。
在这里他震惊了两次,一次是温婉的出现让他遇到了爱情,这种感觉并不是因为以为自己要死去的时候突然被一人救活后的感激,而是内心里对这个女孩发生了共鸣了。
然后刚才许七七介绍了他们的队伍后,他又一次震惊了。比起大多数幸存者来说,他这个整天在城市里求生的人非常清楚,许七七他们这样做的难度有多大。而且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找老板。这让他无法相信,但是事实如此,就让他不得不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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