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百鸟朝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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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白白胖胖的,还真是讨人喜欢。”洛云裳伸出手想要摸摸小娃娃光秃秃的脑袋瓜子,用别扭的姿势抱着孩子的胡文杰却是侧了侧身子,让她摸在他的背上。
“别碰。你下手没个轻重,这小家伙嫩着呢,经不住,别到时候被你给玩坏了!”
“臭小子。”洛云裳揪住了他的耳朵,大力拉扯着,“最没立场说姑***就是你了,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
“别闹了。”暮兰城从包袱里拿了件相对较厚的衣裳裹在小娃娃光溜溜的身子上,露出个圆乎乎小脑袋。这番折腾,小家伙也没醒,也不知梦到了什么海味珍馐,满足的砸吧砸吧嘴,“真好吃。”
胡文杰结巴起来:“他……他会说……说话!”
“看这小家伙头发都没几根,想来是刚出生不久,居然连话都会说了!太神奇了!”
暮兰城眉头拧得更紧:“嗷嗷待哺的孩子,怎么会独自出现在这荒山野岭?”
洛长歌淡淡说道:“打醒问问不就得了。”
“打醒?”胡文杰有一瞬以为自己是在幻听,“亏你想得出来!你这黑心黑肺的女人,这么大点孩子居然都能下得去手!”
洛长歌朝他伸出了手:“胡大少爷安安分分做你的好人就好,把那东西给我,我来弄醒他。”
“不给。”胡文杰抱着孩子往后退了几步,“二哥说‘最毒妇人心’本少爷刚开始还不信,现在总算见识到了!你若想伤害这个孩子,就从本少爷尸体上踏过去!!”
“啪啪啪!”洛长歌不怒反笑,鼓起掌来,“胡大少爷这番话说得可真漂亮。只可惜……”
胡文杰正等着洛长歌的后话,她却未再开口,而是抬腿一脚踢在了他的膝盖上。前者左腿一麻,身子向前扑去,直接将之前死死护着的小娃娃扔到了洛长歌怀里,之后便以“五体投地”之姿扑倒在地。
“只可惜,摔得不那么漂亮。”
几人看着洛长歌,一脸疑惑,却并未阻止。只见她扯开了小娃娃胸前的衣服,露出了白嫩嫩的脖子和脖子上以两枚犬牙为坠子的项链。她冷笑一声,也不管这寒风有多么刺骨,扒了他蔽体的衣服,一巴掌拍在屁股蛋子上。
“啊!”怀中小人儿终于转醒,将手握成两个小拳头揉着眼睛,“疯女人,你无缘无故打本宝宝做什么!”
这小娃娃,自称本宝宝。
胡文杰吐了后草,又结巴起来:“难道……难道他是……”
“没错,就是那只蠢狐狸。”
“狐狸,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洛云裳不淡定了,好端端的狐狸怎么说变人就变人了?
洛长歌说得简短:“它吃了凤尾鸟的心脏,很多。”
“凤尾鸟,我好像昨日才看过。”暮兰城仔细回想着,半晌才道,“对了,凤尾鸟体型庞大,不能飞,在阳光直射下化作人形,以此来迷惑人类。区别于人类的地方,便是不会说话。”
“就这些?”一向不把洛长歌以外的人放在眼里的鬼苏开了口。
短短三字,却让暮兰城有了种“受宠若惊”的错觉,他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清了清,方道:“就这些。”
鬼苏勾唇:“果然,什么重要的东西都没写。”
洛长歌看了他一眼,详细解释道:“凤尾鸟以人心为食,这蠢狐狸吃了它的心脏,因此得到了它化作人形的本领,才会变成如今这番模样。大师兄你们记住了,无论如何,身体任何部分都绝对不能碰凤尾鸟的嘴。”
“不过是只鸟人,有什么好怕的!有本事让它来,本少爷绝对把它打得连它亲妈都不认识!”
洛云裳翻了个白眼:“净会吹牛。”
胡文杰得意的仰着头:“你还别不信,说到抓鸟,本少爷可是好手!”
洛长歌不得不笑他天真:“你以为,路上这些个人,都是怎么死的?”
胡文杰眨了眨眼:“不是争抢地图自相残杀么?”
“仔细看看你就会发现,每一具尸体上都有个拳头大的血窟窿,因为他们,都没有心脏。”
洛云裳一点就通:“也就是说,他们是被凤尾鸟取了心脏!”
洛长歌打了个响指:“没错。”
“不对啊!”胡文杰取下腰间的驱兽灯笼和小铃铛,高举在洛长歌眼前,“不是还有这些个小玩意儿么,他们不拿出来用,戴着好看啊!”
“不,他们用了。”暮兰城几乎将两条浓眉扭成了一条麻花,“我有注意过那些尸体,驱兽灯笼和铃铛都带在身边,而灯笼中用内力点燃的火,还没有熄灭。但即便如此,仍旧惨死,这便说明,这灯笼和铃铛都没有作用。所以……”
洛长歌接下他的话:“所以,这异兽林,有问题。”
一听这话,胡文杰气不打一处来,将驱兽灯笼和铃铛狠狠砸在了地上:“这烂玩意儿居然没有用!亏得本少爷把它们当祖宗一样供着!”
“如今,我们该怎么办?”暮兰城征求几人意见,为了安全着想,退赛是眼前最好的选择,但如此也代表着他们将与“武林盟主”之位失之交臂,重华殿等魔教之人只会更加猖獗。
洛长歌没有思考:“胡文杰、洛云裳,你们两个马上退赛。”
胡文杰露出了一副“终于解脱了”的表情:“退赛就退赛,这鬼地方本少爷早就不想待了!不过要先找到我娘子阿枫,本少爷要和她一起退!”
“不行。”洛云裳断然拒绝,“就算要退,你也要跟我一起退。”
“你忘了你跟我说的话了?”
洛长歌这么一提醒,洛云裳想起来了,入异兽林的前一晚上,她告诉过她,整个武林最大的敌人,是重华,而他,只有她才制得住。所以,无论前路有多少坎坷与荆棘,她都必须咬着牙挺到最后。
“可是……”
“别可是了。”鬼苏打断了两人,“现在走,也已经晚了。”
“什么意思?”
“有一大波凤尾鸟正在靠近,保守估计,也有一百只。”
“一百只!”洛云裳咽了咽口水,“姑奶奶还没见过你们口中那凶残的大家伙,能不能告诉我一百只是什么概念?”
“若说体积,一百只可堆成一座小山,若说重量,两只就可以把你压成肉泥,若被一百只包围,对不起,插翅难飞。”洛长歌简单形容了一下。
“这鬼东西还是鸟么!”胡文杰吓得腿软,身子只打哆嗦,“你们不跑都还愣着做什么,等着被万恶的鸟人一屁股坐死呢!”
与他相比,洛长歌显得淡定很多:“鬼苏,依你看,这么多凤尾鸟突然聚集在一起是因为什么?”
鬼苏看了她怀中再度睡着的小团子一眼:“复仇。”
话音刚落,洛长歌就抬手,做了个“扔东西”的姿势,洛云裳赶忙钳制住她的手,将小团子抢了过来,警惕的看着她:“狐狸,你想要做什么?”
“给我。”洛长歌摊开了手,“这些凤尾鸟可能是为同伴报仇来的,这蠢狐狸自己闯的祸就让它自己来扛,如此,我们也能安全离开。”
“不行。”洛云裳猛摇着头,“他现在是个小娃娃,姑奶奶下不去手。”
“这是他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
“不行……”
两人说了半天也没作出个决定,胡文杰等得不耐烦,插了一句:“你一句我一句的累不累,按本少爷说就‘猜拳’决定,谁赢了听谁的。”
两人同时沉默,同时开口:“好主意。”
睡得香甜的小团子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如此草率的决定了命运。
“小师妹、云裳,你们俩别闹了。我们快些离开这里,兴许还来得及。”
“不可能。”鬼苏摇了摇头,“它们从四面八方而来,围成了个圈子,而我们,就在正中央,如何都是逃不掉的。”
洛云裳苦着一张脸:“难不成,就只有等死了?”
“不,还有一线生机。”
“在哪里?”
洛长歌指了指鬼苏:“在这里。”
鬼苏朝她一笑:“欠本尊的,都是要还的,你可想好了?”
洛长歌点了点头:“今朝有酒今朝醉。”
“很好,很好。”鬼苏一连说了两个“很好”,第一个应是对洛长歌的欣赏,第二个,却是叫人猜不出意思。
阳光强烈得刺眼,上百只凤尾鸟已达身前,将五人一人形狐狸围在中央,并不断将圈缩小再缩小。鬼苏说凤尾鸟是早寝动物,一入夜便会滚窝里睡觉,雷打不动,所以他起了个屏障将几人护住,只求撑到太阳落山。
开始如他料想的一般,可是过了一个半时辰,一百余只凤尾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扑了上来用嘴啄用爪子挠,鬼苏只得不断修复屏障,越觉力不从心。
“你没事吧。”洛长歌关忧到,鬼苏的皮肤本就很白,此番看上去更是没了血色。
“没事。”鬼苏勾起苍白一笑,“还可以坚持一刻钟。”
“一刻钟!”洛云裳本已妥当放回肚子里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可是这太阳下山,恐怕得是大半个时辰后的事了!”
鬼苏也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自信,笃定到:“相信本尊,你们会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
“但愿如此。”
一刻钟后,屏障碎裂,凤尾鸟蜂拥而至,洛云裳和胡文杰一边大骂鬼苏不可信一边扯着他的衣服躲在他身后。鬼苏一脸风轻云淡,无所畏惧,就在凤尾鸟爪子要碰上他衣服的时候却都突然掉了头,朝左方跑去。
众人反应过来之际,它们已恢复做了鸟身,百来只凤尾鸟屈着鸟腿齐齐跪倒在一女子身后。既然能让凤尾鸟俯首称臣,说明这女子来头不小,洛长歌正猜测着她的身份,女子在几人探究的目光中转过身来。
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忽然,好听的男声在空旷的林子中响起:“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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