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嘲风:骚狐狸,当日就该将你挫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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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神妙!宛如换了个人一般,这怕是最上等易容术也做不到吧!”墨鸦感慨一声。
“易容术?”赢子洲轻笑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屑,拿这易容术可其比,那简直就是在侮辱它!
此法神妙就神妙在,只要用此伪装成一人,那怕其极为亲近之人,也绝不可能看出端倪!
哪怕你做出任何匪夷所思的事情,对方也只会认为你性情大变,而不是怀疑你的身份。
此与其说是伪装,更不如说是取代!取而代之!
听到赢子洲的解释,众人顿时大惊。
“那如此说,岂不是可以随意伪装成一国的君王?”白凤说道,光是想想,他就觉得多恐怖。
伪装他国君王,祸乱朝纲,引起大乱,这简直就是妖法啊!
“哪有如此简单?”赢子洲看了他一眼,要是如此他何必还这么麻烦?
“此神妙有一缺陷,伪装他人,绝不可与正主相见,也就是说想取而代之,必须杀掉原主。”
可既然都能能力杀掉原主,那还伪装个屁啊!
听到这话,众人算是松了口气,看来此法还是有些许弊端的。
这也是赢子洲叹息的,若他得到不是死物,而是活着的三尾白狐,那他完全有能力完善此法!
而现在不仅有缺陷,还有次数限制,好在他们只是正常的伪装,只要赢子洲不撤掉神妙,伪装就会一直保持。
当然,除非有人用神通破掉,可当今世人哪还有人会神通之术?
……
“哼,是那骚狐狸的术法,赢子洲那小子也不嫌弃?”咸阳宫殿脊上,嘲风略带不屑的声音传来。
“九尾……”听到嘲风的声音,螭吻也是睁开了眼睛,它语气复杂。
九尾这个称呼呀,对于它们这些大商的遗留而言就是一个禁忌。
“哼,它的血脉就不当还存于世!”嘲风的眼中闪过一丝危险的光芒。
“唉,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大商都不在了,何必在在意呢?”螭吻叹息一声。
“老大,当初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嘲风没眼见的揭开了螭吻的老底。
“当初你听闻那三尾白狐崽子的时候,可是怒着恨不得将其给吞了啊。”
螭吻和嘲风如此仇恨那三尾白狐,缘由自然是其血脉之由九尾天狐,当然,它们对此的称呼一向是九尾妖狐。
而当初人皇帝辛最为宠爱的妃子妲己,正是九尾妖狐所化。
世人传闻帝辛受妲己魅惑,荒废朝政,穷奢极欲,导致名不聊生,天下大乱,可实际这是周朝对大商的恶意抹黑。
堂堂人皇帝辛又岂会看不出妲己的身份?
可你若说完全与其无关,那也是不可能的,总之那场大战牵系太多,非三言两语可概述。
而正是因此,嘲风他等对这九尾妖狐一脉深恶痛绝,毕竟,它可是亲眼的见证者!
当初它苏醒后,纵观天下,意外发现了这三尾白狐,在与螭吻商议后,他们决定对赢子洲保密!
不错,如若不是它们的干预,那当今世上诞生的第一只神兽可能就不是墨麒麟,而是那九尾妖狐!
回想此事,嘲风和螭吻也是冷汗连连,心想这妖狐狸还真是一个祸害!
即便死了,其后代也如此不安分!
而没有了赢子洲的插手,那三尾白狐还是没能逃脱魔爪,被人猎杀,可让它们没想到的是,阴差阳错下,赢子洲竟然得到了其皮毛!
还将其做成了奇物!
“哼,当初若是睚眦苏醒哪还有这等事情?”嘲风说道。
不同于它们,睚眦可是具备一定行动能力的!
当初若它苏醒,知晓此事,定让这三尾白狐神形俱灭!
那到时候,莫说皮毛了,连根毛发都不会留下。
“好了,此事暂且作罢吧。”螭吻开口,那白狐左右都死了,再者,现在还有墨麒麟呢,有其在,那九尾妖狐是断然不可能出世的。
毕竟,两者之间的仇怨可是比它们还深……
“对了,那刺客之事你可曾于赢子洲说了?”螭吻问道。
“早就说了,不日前,那盖聂已经到宫内了。”
“如此便好。”螭吻点了点头。
有关嬴政性命的事情,它们可是极为放在心上,要说为何,那不得不提到当初的人皇帝辛了。
当初上任人皇早逝,人皇帝辛过早上位,尽管闻太师悉心教导,但左右是为臣子,怎可能面面俱到,可以说日后帝辛的性子多半由此。
故而,它们是绝不愿见此事在赢子洲身上发生。
和赢子洲相处如此之久,它们也知晓了赢子洲的性子,这世间也就他父王嬴政能对其有所约束。
即便是其母妃和王兄扶苏,在大事上也不可左右他。
若嬴政出事,那这天下就当真没人能约束得了赢子洲了!
这并非是它们想给赢子洲一个束缚,而是现在的他应当知晓何事当为,何事不当为。
可一旦没有了这股束缚,拥有这等力量的赢子洲一旦放飞自我,那对其对天下都是一场灾难!
它们可不愿再见这等事情发生,故而,嬴政的安危它们可是最为担忧的。
至于赢子洲,让他玩吧,反正出不了什么事情。
赢子洲自然不知晓它们的这些想法,当然,即便知晓他也不会太过在意,孰是孰非他还是分得清的。
……
“这就是妃雪阁吗?看样子倒是有些特色。”墨鸦看着妃雪阁内的景象说道。
“有何区别,不都是风俗之所?”白凤看了他一眼。
“你不知其中滋味,自然不懂。”墨鸦笑了笑。
白凤没有说话,他喝了口杯中的酒顿时皱了皱眉:“这燕国的酒还是太烈了。”
“易水两岸,燕赵两国,燕地素来苦寒,如此故地自然塑造了不同的风土人情,正如此酒一般,唯有烈酒,方可驱散燕国人在凛冬的寒意。”
赢子洲拿着酒杯缓缓转着:“烈酒育人,或许正因如此,燕赵之地向来多慷慨悲歌之士。”
墨鸦和白凤也是第一次听闻这等事情,他们不曾想过,仅仅是通过一杯酒,就可以看出此国的人文风情。
接着,两人对视一笑,这不就是他们一直所追求的吗?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人,而他们注定要将脚步踏遍每一处,见识这天下不同的风景,他们不愿做这笼中的鸟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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