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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可怜的黑狗


苏墨凌在北祁是神一样的存在。

君洛凡,李长卿都名声不小。

从西关到都城不到两个月的路程。

他们不愿打扰百姓,不想发生意外,所以三人分头走,悄悄的走。

他们是从北关走的,北关驻军大将军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走什么路线。

可是最值得怀疑的这两个人,一个是苏墨凌青梅竹马的准王妃,一个是三人多年的好友。

云妆对苏墨凌的感情是不容怀疑的。

西旺侯姑苏家对北祁很忠心,世子姑苏荣同三人的关系也不容怀疑。

难道还有第三个人?

就算有这第三个人,要么和姑苏荣很熟,要么同云妆很熟。

可云妆对苏墨凌仰慕和爱意苍天可见,爹娘可见,身边的人都能看得见。

她出身书香门第,一定不会把苏墨凌信中的内容透露给别人,不可能将苏墨凌送给她的衣服首饰送给别人。

姑苏荣前一个集日才见过面,他也不可能那么清楚的知道他们的行程,行程路线是苏墨凌临时的决定。

而且姑苏家一向忠君爱国,不会在他们的地盘做这么低级的事。

什么人能知道他们的行程,有云妆亲笔信,给泾阳县令送信的呢。

“泾阳县地处偏僻,贫穷落后,最近三年,天灾人祸不断,百姓生活很苦。”

“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卖孩子的现象,姚家相比来说,还算过得去。”

“今天我们请衙门官员差人吃饭,顺便看了粮仓,没有多少粮呀。”

“县令说上面已经很长时间没拨粮拨款了,但是每年的皇粮都交了上去”

“我们跟他商量,先开仓放点粮,救急救济贫困山区的百姓。”

“我们跟县会承诺,会给西旺府伊写封信,请他给泾阳县运点粮食来,算是借用。”

西旺候就居住在西旺城,同府尹共同治理辖区,侯爷没有兵权,但有监督参与管理的权利。

李长卿负责后勤,他们驻镇西关时,经常同西旺府,西旺侯打交道。

很熟。

苏墨凌道:“还是我给西旺候写封信吧。”

西旺候的祖上当年追随太祖皇上打江山,立下过汗马功劳。

西旺候在西旺已世袭几代,根基深财力厚。

苏墨凌写好了信,交给掠影。

疾风忙撑开一顶小帐篷,安排他在帐篷里休息。

君洛凡李长卿也去隔壁房间,各撑开一顶小帐篷休息了。

景三公子,和他的小书童老仆人悄悄的呆在最边的,墙上全是窟窿眼的破房子里,看着房顶洒进来的月光,冷的抱住了肩膀。

不停的埋怨:“六表哥真会给我找事儿,他自己找媳妇儿,让我帮他看着!”

“真想不明白,他怎么就看上那个瘦不拉叽,穿的花里胡哨的村姑。”

他今天看到江北雁,身上的衣服已经好少了好几个颜色。

他还是觉得很俗气。

小书童也卷缩在墙角不敢说话。

老仆人道:“公子,可是你非要追着六爷的,你也满口答应六爷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景三公子苦笑道:“我,我也就是说说。不就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山里,看着未来的六表嫂吗?我看着就是了。”

他是苏墨凌的表弟,太后的亲侄子。

今年刚刚十七岁,不喜欢读书,就喜欢打打杀杀,很崇拜苏墨凌,前段时间得知皇上下旨让苏墨凌回京,偷偷从学堂跑了出来,跟着传旨宫到了关口。

苏墨凌便让他先走一步,在西旺城等着。

决定给江北雁下聘礼的时,想到了他。

让人给他送信,他快马加鞭,一天一夜赶了过来。

谁知道给了他这么个差事。

不喜欢读书,还让他假扮书生。

这不强是强他所难么?

还装的是太学院书画局的,他一点都不喜欢画画,大头小子都不会画。

不过他向来崇拜苏墨凌,也怕他。

“找我找的那么急,铺盖都没拿,他们倒是占了两个好点的屋子,让我们在这八面透风的地方。”

他噘着嘴看着老仆人,从外面抱来了一堆蒿草。

仆人将蒿草铺开来说:“公子,将就一个晚上吧,明儿我找江小姐,要一床铺盖。”

“再说六爷,君公子,李公子两天后就走了,走了公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似乎也对哦!

先凑合凑合,等他们走了,他不就说什么是什么么。

景三公子过去躺在蒿草堆,穿过屋顶看着月光。

别看他长得文弱,他可是从小练武,功夫虽然比不上六表哥吧,拳打穷乡僻壤的村民,脚踢吃饭能吃二十碗的庄稼汉,那还不是闹着玩儿似的。

他今天跟着帮忙的村民一起吃了顿饭,真的是大开眼界了。

他亲眼看见一位三十多岁的庄稼汉,去后山伐了两根木头,回来打箱子,吃了整整二十碗的酸汤面。

那碗,可是大老碗,能有他吃饭的三只碗那么大。

他当时都呆了,看那汉子的肚子并不大,很奇怪那肚子怎么装得下二十碗面。

二十碗面呀?。

寅时,苏墨凌睁开眼。

自打他十六岁奉旨去边关历练,也许是肩上的压力大,也许是因为自小跟师父养成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

不管晚上什么时候睡觉,都是寅时准时醒来。

他从帐篷出来,

披上披风,轻轻拉开门。

疾风从一旁闪出跟在身后。

两人也没开大门,也没打扰别人。

纵身跃了出去。

天气晴朗,月亮轻柔的照在山野间,对面山上的庄稼树木,远处的房屋院落,安静美丽的就像一幅画。

两人沿着门前小路,转下山坡。

遇到平缓点的走,陡峭点的跳过。

转眼到了山下。

苏墨凌看到桂花嫂子大伯家宽宽的门缝的那条黑狗:

“把黑狗弄走。”

青黄不接,就算桂花嫂子的大伯知道黑狗有疯狗病,估计也舍不得狗肉。

疾风拿出一个鸡腿,撕下一点扔了进去,用佩剑拨开了大门。

黑狗就被引了出来。

半个时辰后,黑狗被带到了小溪边,果真是惊恐的后退接着抽搐起来。

没多大功夫,黑狗已经被埋在了对面的山上。

疾风站在小土堆钱,有点悲哀。

他喜欢狗,小时候就养了一只黑狗,现在已经十二岁了,很老了。

他多年不回家,今年回来,黑狗早早就跑出大门接他,围着他摇尾巴。

狗是忠心重情的,可惜得了病,没办法。

两人行走在山间,经过很多人家的门前,脚步太轻,看门狗都没叫。

也走过一块一块的田地,看着已经有小腿高的绿油油的麦子,刚刚松土种了瓜点了豆的坑坑洼洼,边角地。

苏墨凌长长的叹了口气。

山里的条件实在太差了,很多山看起来很庞大,却难以开垦出耕种的土地。

也有好几座山,树木茂密,根本不适合人居住,更不要说开田种地了。

只有为数不多的山势平缓,能开辟出一片一片的土地。

一层一层的。

地都在山上,施肥浇水都不方便。

这样的情况,他觉得应该学北关山里的村民。

北关境内,也有群山。

山体跟这里的山差不多,地形地貌也差不多。

人家几个村里的人联合起来,集体开荒辟地,挖泉引水。

修了一条通往山外的路,将山里的野味,土产运出去,

改变了贫穷的状况。

现在日子好了很多。

也许可以在这里试一试。

不过这事的等到他安顿了好了江北雁,云妆,腾出时间来做。

两人也不知走了多少座山头,正准备回去,听到山后有人说话。

人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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