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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荡寇大元帅


那老翁叹了口气道:“他们跟我们说了,他们无论如何骂我们,无论如何打我们,我们都只能忍着,只能打落门牙肚里吞。要是……要是违背了他们的意愿,他们不打我们,也不骂我们,他们会拿我们的家人开刀,折磨我们的家人们……”

江烈咬牙切齿,强忍住心头的怒火,低声道:“老人家,你放心,我会帮你保密的。你们再忍忍,终有一日,冠声县会光复的,你们终究会回到原来的生活,象湄人终会滚回老家的。”

那老翁点了点头:“谢……谢谢你。”

江烈也点了点头:“不必言谢,这是军人应有的职责。”

说着,江烈抑制着内心熊熊燃烧的怒火,强颜欢笑地走向了简诗财:“果不其然,贵国皇帝对这些民夫可真的好啊!能在这里干活,他们都倍感荣幸啊!”

简诗财笑道:“正所谓虬象一家亲嘛!虬誓人跟象湄人相处是十分融洽的,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江烈笑道:“是啊是啊,真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呢!”内心却是又在怒骂道:“我敢说你还就真敢信,是不是真的相亲相爱,你心里还没点数吗?想要营造出虚伪的假象蒙骗我,老子得让你知道,门儿都没有!”

简诗财邀请江烈上马:“元宵节赏花灯是传统习俗,前面那条街就是今晚最热闹的所在,当然了,到处都热闹,只是前面那条街尤为热闹,这会儿就已经在忙活着布置晚上的灯棚了。江大帅,咱们接下来就到前面那条街看看吧。”

江烈上了马,坐稳之后点了点头:“好的,带路,走吧。”

前面那条街果真热闹非凡,许多人推着独轮车搬货,许多人爬着梯子挂灯,许多人上上下下地忙前忙后,一整条街都忙得不可开交。

卖汤圆的摊铺都明厨亮灶着揉面、包馅、洗锅。活动是夜晚开始,但这一大早的,所有人就已经在提前做准备了。

即便如此,江烈也心知肚明,倘若象军撤走,过节的气氛将会更为浓厚,人们脸上洋溢着的笑容将更为真实,更为幸福。

从客栈的店小二到甜豆花铺的掌柜再到行宫工地的老民夫,江烈能从每个人脸上的笑容中看出他们内心深处的怨恨与恐惧。看不见的才令人生畏。

简诗财洋洋得意道:“这才只是早上,晚上才是重头戏哦,江大帅,你说,早上就这么热闹了,到晚上又该是何等光景?”

江烈微微一笑:“早上就这么热闹了,那晚上当然就只会是更热闹啦。”

走走停停地逛了大半天,也品尝了不少当地的特色美食,江烈终于要迎来了自己在正月十五的最大重头戏——会晤象军荡寇大元帅郑致宾。

夜幕刚刚降临,简诗财就领着江烈来到了一家号称“冠声第一酒楼”的酒楼。

江烈一下马,仰望着这栋酒楼,就笑道:“就这?冠声第一酒楼,跟我们狮城第一酒楼差得远噢。我们神狮城的怀德楼好歹有三层,这就两层楼,也能叫第一酒楼?”

简诗财请江烈入了门,笑道:“蚀骨大陆上的四国,也就贵国神狮国能被称之为泱泱大国,更何况,神狮城是贵国的京城,而这冠声县也就是个穷乡僻壤,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啊。”

“你说得对。”江烈微笑着在简诗财的邀请下,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了二楼的外廊。

“末将简诗财参见荡寇大元帅!”简诗财倏地停下脚步,毕恭毕敬地行了军礼。

江烈向简诗财行礼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身着华服的披发男子向简诗财回了礼。

定睛一瞧,江烈将那男子打量了一番,此人披头散发,面容白皙,一对剑眉,一双丹凤眼,两撇八字胡,算不上英俊,也算不上丑陋,但散发着一股非凡的气质,令人过目不忘。此人不是旁人,便是象军的主帅——郑致宾。

郑致宾微笑道:“想必阁下便是江大帅了吧?”

江烈也礼貌性地微笑道:“想必阁下便是郑大元帅了吧?”

郑致宾点了点头:“在下郑致宾,久仰阁下大名。”

江烈依样画葫芦道:“在下江烈,也久仰阁下大名。”

郑致宾忽然蹙起了眉头:“江大帅,今夜致宾请阁下来,是要喝酒吃饭赏月赏灯的,阁下何必披盔戴甲,为何要介胄而至呢?”

“因为我是神狮军团皇家狮炎军大帅,我国昇凡皇帝派我来虬誓国,我只办三件事,就是练兵、杀敌、收地。当然也可以概括为一件事,那就是打仗。”江烈摸了摸胸前的护心镜,咧嘴笑道,“我就是得要这样披盔戴甲,我才能时刻意识到我是来打仗的。否则的话,我若像郑大元帅这般穿着一身礼服,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是来相亲的。你说是这个道理吧?”

郑致宾笑不露齿道:“阁下词锋凌厉,真不愧能胜任神狮军团的大帅。有话咱们慢慢说,有的是工夫慢慢细谈,江大帅请坐!”

江烈坐到了郑致宾对面的单人桌。除了郑致宾与江烈一人一桌以外,整个外廊再也没有坐着的人,哪怕是堂堂潇洒飞烟大将军简诗财,也只能跟乐师舞女以及郑致宾的几名随从一样端端正正地站在旁边。

郑致宾从怀里掏出了两张薄纸,平铺在桌上,并用酒杯压住,再掏出一袋与简诗财同款的装烟草的口袋,从那口袋中抓出一小把烟草,均匀地撒在其中一张薄纸上,又抓出一小把撒在另一张薄纸上,然后轻轻地将两张薄纸分别卷成了两根卷烟。

这着实令江烈大开眼界了,在遇见简诗财之前,江烈以为蚀骨大陆是没有烟草,没有人抽烟的,遇见简诗财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蚀骨大陆是有烟草的,也是有人抽烟的,但也仅仅是认为有抽烟的人都是用烟斗,却不曾想到竟然还会有卷烟的存在。

郑致宾将其中一卷烟叼在了嘴里,又起身将另一支卷烟双手递到了江烈面前。

哪怕是在前世,江烈也从未碰过一支烟,特别是当消防员之后,因未燃烧殆尽的烟头引发的火灾屡见不鲜,也导致他对烟草制品心存几分厌恶之情。

然而,郑致宾已经将卷烟递到了自己的面前,江烈倘若不接,就显得不礼貌了。所以,江烈便接过了郑致宾递来的那一支烟。

郑致宾又从怀里摸出了打火石,打着了火,就要帮江烈把烟点上。

江烈摇了摇头,摘下头盔,将那一支烟夹在了右边耳朵上,笑道:“不怕郑大元帅见笑,我还从未见过这新鲜的物事,也不晓得这是要怎么搞的。”

郑致宾将火为自己嘴上叼着的那一支烟点上,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吐出了一口烟圈,笑问道:“在神狮国,阁下也从未见过这玩意儿?”

江烈点了点头:“在我们神狮国,我还确实从未见过这种新奇的东西,感觉挺有意思的,之前只见过简大将军吃过那种烟斗的,还真的没见过这种用纸卷起来的。”

郑致宾吐着烟笑道:“这种卷烟,可不是什么人都配抽的。像简大将军这种级别的,他就只配用烟斗,那不符合我的身份。烟斗里装的烟草厚,烧出来的烟浓,味道还大,把我们简大将军都熏出了一口黄澄澄又黑乎乎的臭牙。我这种卷烟,量少皮薄,烟草也是上等的,一口提神醒脑,两口精神焕发。”

江烈竖起了大拇指:“还得是郑大元帅懂得享受生活啊!”

“生活本来就是用来享受的,不然人活在这世上图啥呢?”郑致宾两只手指夹着烟,笑道,“江大帅,你看,我选的这块风水宝地,就是完美地证明了我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之所以选择在外廊,而非在里面的过道或者包间,就是因为在这个地方,能清楚地看见天上的圆月,还有地上热闹的上元佳景。要是在里头,外面街上有多热闹,那都是一点儿也感受不到。”

江烈打趣道:“虽说如此,但又有个自相矛盾的地方了。郑大元帅,你说既然你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为什么会选择成为一名军人呢?咱当兵的人是最懂当兵的人了,行军打仗,那叫一个苦不堪言呐!哪怕不打仗,也得练兵,也得管理麾下数不胜数的将士,也不是什么悠闲的职位啊。”

郑致宾苦笑着摇了摇头:“江大帅,你以为我郑某人真喜欢当兵啊?那都是被逼无奈,本来我是个读书人,但每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是落榜,考了好些年,从来就没有考中过。我自幼攻读的文科考不上,那武科就更不用想了,所以我就放弃了考试这条路。然后我就托人托关系,才找着了一份生计,就是给别人府上当打手。这个打手当着当着,那雇主觉得我身手不错,当个打手可惜了,就把我莫名其妙地送到兵营里去了,我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一个大头兵!”

江烈听着郑致宾讲起故事,登时兴趣盎然:“一个打手变成一个大头兵,倒也不是太奇怪,但是你一个大头兵,是又如何一步一步地变成如今威风凛凛的荡寇大元帅的呢?”

“这说来就话长了!”郑致宾吸完最后一口烟,将烟头扔在了地上,并用脚踩灭,微笑道,“说来话长,我就不想多说了,虽然我现在看似高高在上,但我其实挺后悔的。我跟我儿子说,你得好好读书,别到头来跟你爹一样,只能当个兵,更别连个兵都当不了。哪怕是迫不得已当了兵,也别当大头兵,也得像你爹一样,靠着自己的本事,从一个大头兵一步一步晋升成高级军官,为将为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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