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多情雁,薄情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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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飞东南人归去,去时寒风任东南。
1.
江湖中的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踏雪无痕穿云雁”周寻的名号,只是见过他的人却很少。
只道他年岁不大,轻功却是天下第一,名声虽大,为人却是谦逊有礼。
他从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只要是他能帮的,他一定会帮,不能帮的也一定会去试一试。
是否他本就不会拒绝呢?
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能有一间像样的客栈实在不容易。
而此间就是那个像样的客栈。
门前的挑起的锦旆已破了一个洞,在风中左右摆动着,锦旆上的字早已模糊不清。
客栈角落中,坐着一个漂亮的少年,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样子,只是他那通身的气质,却完全不像是孩子。
他肤白细腻,吹弹可破的模样全然可以媲美世间最美的女子和那出生百日的幼儿。
一双柳目清秀如画,一张薄唇轻抿含笑,其中又仿佛带着一丝淡淡的不屑。
不屑于何?无人可知。
长发由玉冠束起,耳旁垂下两条辫起来的小辫儿,使他看起来有一股异域人的感觉。
一袭对襟窄袖白色长袍,白的像雪,干净不染半点尘埃。襟上金丝银丝相互穿插环绕绣成的波浪花纹甚是精美。腰间玉带之上,七七四十九颗耀眼的白中透粉,粉中透白的珍珠更为光彩夺目。
腰畔右侧斜插一支白玉箫,左侧佩有一柄剑,剑柄之上,挂着一枚翡翠吊坠。
这兴许是他身上唯一一样不是白色的东西。
袖上银丝环绕,袖口处又覆有一层似是精钢所制的鱼鳞似的装饰物,将手背隐于其后。
看起来很特殊,也很漂亮。只是很少有人真正猜到那些鱼鳞似的东西的用处,看起来就像是士兵铠甲上的甲片。
他就是周寻,“踏雪无痕穿云雁”周寻!
谁都不会想到,周寻会是这幅模样,看起来就像是个束发之年的孩子。
以周寻的身份,他断然不会出现在这里。
可他偏偏出现了。此刻正淡定的饮着杯中清茶。
自然是有人请他来了,用百两黄金将他从长安请到这里。
请他的人还没来,杯中茶却早已凉了。
周寻微微蹙眉,抬眸望向门外。
天有些阴沉,可还是没人来。
周寻又倒了一杯茶,热茶。
茶至唇边。
门外忽的刮起狂风,风中夹着豆大的雨点儿,肆意飘洒。
茶水入喉,苦涩甘甜。
2.
雨仿佛下的更大了。
风也仿佛刮得更狂了。
枯黄的落叶飞旋着,雨珠子也在飞,就像是冰雹,打在脸上,冰冰凉的,像是刀锋的温度,令人心颤。
“朋友何在?”
门外来了人。
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一手撑着一把油纸伞,另一只手往前伸着,托着一大叠金叶子。
店中所有人的眼睛几乎都直了。
唯有周寻,只有周寻还是目不斜视,安静的品着杯中清茶。
茶香袅袅,清清淡淡,沁人心脾。
很静。
店内很静,没有人敢贸然动手。
老人的手还是伸着,金叶子还在他的手里。
“朋友何在?”老人又问。
那金叶子就在他手里,好像只要一拿,就可以轻松揣进自己怀里。
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了,而且还不是一个。
三个人,三个看起来很壮的男人。同时起身,同时飞扑了过来。
突然,一道闪电仿佛一下子把天划开了一个大口子,世间顿亮,亮的让人睁不开眼睛。与此同时,店内好像也出现了一道光,没有闪电亮,却比闪电还快!
快到那三个人还没有到老人跟前时,老人手中的金叶子便没了踪迹,快到那三个人才刚刚踏出三两步,便丢了性命。
三个头颅已同时飞了出去,落在雨中,血流满地。
闪电过去,是雷声。那一阵闷雷,只躲在浓厚的乌云后隆隆的响了几声,便又静了下来。
雨安静的下,风却停了。
店内恢复黑暗,比一开始更黑,黑到看不清人的脸,也比一开始更静,静到可以清晰的听到鲜血喷涌而出的声音。
周寻站在桌子旁边。
他没有在喝茶,而是用一条洁白的丝帕在拭剑。
拭剑上血。
金叶子在他的桌上,就和老人托进来时一样。
那三个人当然是他杀得,他一剑杀了那三个贪婪的人,然后又一剑将金叶子挑了过来。动作一气呵成,快如闪电,不,他明明比闪电还要快的多!
“你来了。”
老人看不清周寻的脸,但他知道,除了“踏雪无痕穿云雁”,谁的速度会比闪电还快?
“我来了。”
周寻沉静的看着他的剑。
“穿云雁果真名不虚传!”老人笑道。
“你要我做什么?”
老人敛了笑容,沉声说道:“去偷一个人,准确来说,是去找一个人。”
“哦!”
周寻不会问是谁,因为他不想多费口舌。请他帮忙的人,一定会说清楚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的。
3.
“这个人在黑虎岭上。她是我家老爷的独生女儿,前几日被黑虎岭上的‘胡家三雄’抢到了山上。”老人接着说道。
“嗯。”周寻淡淡应了一声,“所以,你家老爷出了百两黄金,为的就是要我把他的宝贝女儿‘偷’回来?”
“的确可以这样说。”老人点头。
“嗯。”
“黑虎岭上只她一个女孩。”
“呵,”周寻轻笑,“你又怎知道?”
“哈哈哈,不光我知道,这黑虎岭方圆百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黑虎岭上一个女人都没有。当然,现在有了,有一个。便是我家小姐。”
“哦!”
“我家小姐名唤素蝶。”
“嗯。”
长剑入鞘。
染血的丝帕已被扔在桌上,桌上的金叶子反而不见了。
周寻瞥了那老人一眼,勾唇浅笑,温润有礼:“我会尽力的。”
话罢,但见一道鬼魅似的白影已冲出客栈。
风动,人已去。
老人几乎来不及反应,周寻的人已不见了。
“穿云雁!穿云雁!不愧是‘踏雪无痕穿云雁’!他的轻功,果真是天下第一!”老人长叹一口气,感慨着退出了客栈。
离开时,他还是撑着那把油纸伞,只是手中没了金叶子。
客栈里的人,早已被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们实在没想到,那个人,那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像是富家少爷的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踏雪无痕穿云雁”!
他究竟长什么样子?谁能记起来呢?
没有人,因为根本没有人注意他。
这些人突然很后悔,后悔没有记住“踏雪无痕穿云雁”周寻的样子。
可后悔有什么用呢?
机会已经错过了,也许再也没有这等机会了。
人啊,就是这样,等到没了机会,才开始后悔,一切都晚了。
雨停了。
道上满是积水。
周寻靠在树上,地上的清澈的积水映着他那双沉静如水的秀气的柳目。
他笑了笑,水中的他也在笑。
他抬起头,看着天。
动作优雅高贵。
天上的乌云好像在动,是风在带它们走罢。
他笑,笑的儒雅,笑的温和。
他可以感受到怀中金叶子的冰凉,也可以感觉到空气的清新,更能感觉到心情的舒畅。
他合上眸子,深深吸了一口气,缓声呢喃道:“天晴了呢。”
天的确晴了。
周寻已躲在树上,小憩了片刻。
他实在不想做这件事,可他偏做不可。因为他已经答应了人家,并且收了人家的重金。
有些时候,他明明想拒绝,却不知如何拒绝,想接受,却不知如何接受。
他习惯了只有顺从的生活,以至于他永远学不会拒绝。
每当有人请求他帮忙时,不管那件事是对是错,是难是易,周寻也永远只有一个字——好。
他永远是一副和和气气的样子,所以他有很多朋友,即便有一些人,根本算不得朋友。但周寻还是会很宽容的称他们作朋友。
他是个好人,至少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好人。
因为他不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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