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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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约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当年之宜对医院的餐深恶痛绝,陈渝就带她来这里吃饭。陈医生一直奉行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亏待谁也不能亏待自己,难为谁也不能难为自己。哪怕全世界都跟你过不去,你也不要死死地跟自己过不去。那么,如何让自己过得去呢?从非专业的角度来看,就是吃喝睡。毕竟俗话说,吃饱喝足,万事不愁!
他们点了一些家常菜,坐在靠窗的座位上闲聊。医院附近的这种小厨房,食客的聊天不外乎是亲友或者自己。世态人情,反而微缩在这么一个小饭馆里,那么多人那么多故事,都在这样一个小饭馆里,同时呈现。
之宜给他盛了一碗饭,笑着说:“其实我挺好奇的,当年你不是不敢向她表白吗?”
大医生顿了一下,反而也笑了笑,先说了声“谢谢”,眉宇间颇见感慨:“做医生的,见多了生离死别,总是觉得人这一辈子挺短的,有的时候还觉得挺没意思的。有些病人,你说他穷吗?并不穷,人家家财万贯啊,可是病痛并不会因为财富多少而选择性地降临,也不会因为你还没有准备好而延缓时间。所以昨天今天明天,我永远选择今天。当下是可以把握的。”大医生看着她,接着说:“与其期望明天的幸运,不如把握当下的幸福。”
之宜拍拍巴掌,努力吹:“大哲学家。”
大医生把筷子一撂,瞪着她狠狠地说:“任加一你要不要我带你去看看耳鼻喉科或者脑科,我说真的我那边有熟人的!”
之宜回去的时候,一个护士正在给他上吊瓶。
病床上的男人应该刚刚睡着,护士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她便在外面等着。
护士有点生气,压着声音说:“怎么搞的!知道是胃出血还不重视!病人刚刚复发胃出血,家怎么人影子都没看见!这刚刚才休息了,你在旁边看着点滴吧。”
“家属”认命,唯唯诺诺又很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送走护士,放轻了步子走进病房。
沈与续睡着的时候其实很好看。她以前就喜欢趁沈与续睡着的时候去数他的睫毛。一个大男人,睫毛又长又浓密,她以前觉得很好看,现在却觉得根本看不透。
她恍惚地想着,又想起五年前同样在病床上的自己。每天呆滞地望着窗外。这五年她无数次告诉自己要放下,她对自己说放下吧,放下过去,也放过自己。
毕竟是刻骨铭心爱过的人,爱的时候爱得轰轰烈烈,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很幸福。要割舍的时候就只能挥刀子,弄得一手鲜血淋漓。
痛么?自然是痛的。痛也要自己捱着。总以为时间能抚平一切伤口淡忘掉记忆,于是劝自己不要去想,不要去念。
他微微皱着眉头,想来还是有点疼。之宜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要抚平他眉间的褶皱,他却如同一个孩子般的,握住她的拇指。
双手相触,温温热热。
她的心也跟着,软了软。
她晚上回家的时候,钟豆豆出乎意料地没有捶死她。
豆豆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噼里啪啦一连串指甲叩在屏幕上的声音。她咧着嘴望着屏幕笑。
“哎呀,回来啦!”
之宜换了拖鞋走到她身边,豆豆却把手机一关,一脸神秘:“大宝贝!我跟你说!今天还好你没去,不然耽误我泡帅哥!”
“帅哥?”她凑近了一些,豆豆却把手机捂得死死的:“超级超级帅!超级超级有气质!啊!吱吱!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帅那么有气质的人啊!怎么这种人还可以被我给遇上啊?”
“有约你下一次吗?”毕竟惊艳人却又烂尾的艳遇可不少。
“有!”豆豆猛地点头,得意洋洋:“明天下午五点,请我吃和牛!”
“格调真高。”之宜感叹。
沈与续出院那天,季知明亲自开车过来接。
季知明带着任之宜先去办出院手续,病房里就只有沈与续和陈渝。衣冠楚楚眉眼间已丝毫不见病态的沈总不动声色不着痕迹地打量了眼前这个白大褂一把,相貌平平,衣品一般。他于是漫不经心地问:“你和她很熟?”
“啊。”大医生回过神来点点头,友善地微笑:“挺熟的啊。我跟她关系挺好。”
沈总顿了顿,大医生秉着礼尚往来的原则和一颗躁动着的八卦的心,试探性地问出了憋了很久的问题:“你……”
“前男友。”沈总略带矜持地点点头。
没料到大医生脸色瞬间就变了,他仔仔细细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盯了沈与续好一阵子,最后“啧”了一声,低声骂:“斯文败类!”
沈总瞪大了眼睛。
陈渝也认得季知明,两个人见面自然高兴,还商量着等孩子出生要见见孩子,满月酒一定要来的,但是不随份子。
大医生恨得牙痒痒,说季知明你这个奸商。
季知明拍拍他的白大褂,转头对之宜:“今儿我把话说在这里,改天他孩子办满月,我接你一起去吃满月酒,份子要么你帮我出,要么咱俩都不出!我这个主意好不好?”
“我代表人民拍死你这个奸商!”大医生反手就是一拍,把奸商拍得四处乱蹿。奸商跑到沈与续床侧,继续耍赖:“好啊陈医生你打我!你不讲医德!你要是把我打伤了我干脆赖在医院不走了!”
之宜和陈渝都瞅着他笑,唯有坐在病床一侧的男人,安静地看着这一切,眼神晦暗不明。
陈渝把他们送到医院门口,季知明下地下车库,大医生忽然喊住她,示意她到一边说话。之宜看了沈与续一眼,他依旧是没有任何表情,遂与他交代一下,小跑到陈渝身边。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亮又坦荡。大医生看着眼前这个姑娘,忽然又想到五年前的同样的日光。彼时他们都是伤心人,两个伤心人在一起,互相开解,互相陪伴。如今他已经触摸到了幸福,他希望她也幸福。
大医生伸出双手拥抱她,在她耳边说:“在爱情面前,你怎么能放过你自己。”
之宜愣了一下,季知明已经在不远处喊:“上车了!又不是不会再见,下次让大医生请我们吃饭嘛!”
陈渝于是松开了手,朝她无奈地笑了笑:“去吧!我可不想被某个奸商讹一顿饭。”
这是她第一次来沈与续的家。
从前在一起的时候,他租着一个很小的房子。那个时候她还在读大学,大三大四的时候课惯常少,知道沈与续胃不好,她就时不时去给他做午饭或者晚饭。狭窄逼仄的空间里,两个人一起做饭,都是很幸福很快乐的事情。
如今他住在这样大的房子里了,遥不可及。
指纹锁“滴”地一响,门豁然打开。季知明宾至如归地套了鞋套走进去,一边回头笑着对之宜:“来这就跟来自己家似的,你一点也不要客气。”
走在最前面的高大身影蓦地一顿,他几乎是触电般地转过身来直直望着她。而之宜选择避开他的眼睛,弯下身来,套上鞋套,跟在季知明后面。
眼底有一点点酸涩,沈与续忽然想,要是她还在,就好了。
就不用每天一个人孤零零在这偌大而空旷的房子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风景。这一层的风光真的无限好,可以看见巨大的夕阳如一枚咸蛋黄慢慢没入江流,可是这样好的人间景致无人分享,就好像满心情绪不过一场虚妄。
季知明领她在沙发上坐,沈与续开了冰箱给他们拿饮料,他向来只有啤酒和矿泉水,于是拿了三瓶,放在桌上。
季知明见一片沉默,摸了摸鼻子找话:“哎小任,他药呢?”
之宜微微倾身,给他念药包装上的字,一次几片,一日几次。她念得很慢很认真,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低柔,响在空旷的房间里。沈与续靠在沙发上,也很认真地听着,日光照亮了他的脸廓,他忽然觉得万物明朗,内心从未有过的充实。
就好像找回了很多年前的一种感觉,他原本以为是丢了,是再也找不回来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直到现在才发现原来她还在这里,原来还是触手可及,原来有一种东西哪怕时间的烟尘一遍又一遍地尝试湮灭,也终究会闪闪发光,原来他还是如此固执地爱着她,一如既往,一种习惯。
有人说二十一天可以养成一种习惯,可是毁灭一种习惯只需要一天。他想这是个悖论,有些东西,无法用所谓的科学来衡量。
当你爱一个人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的时候,你说服不了自己放弃。
他觉得季知明这个男人在这里简直是煞风景,那个yale的也无比讨厌。
“你听见了没有啊!”季知明的大嗓门把他喊醒:“害,反正没听见也没关系,上面都有,你认字就行。”
之宜放下了手中的药盒,胃出血两次,再不重视真的会出事。看他这冰箱里只有矿泉水,家里空空荡荡,平常估计拿清水煮白面,一有情绪就喝酒,这么大的人了闹情绪跟幼儿园小朋友一样,胃怎么能好。
久留也没有理由,季知明嘱咐他几句就起身要走,沈与续也起身来送。他和季知明并排走,之宜跟在他们身后。穿着高跟鞋还踩鞋套其实有些不稳,她素来有低血糖,久蹲骤起就犯头晕。她摘下鞋套起身,力道控制不好,斜剌剌就往地上栽。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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