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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出社会


“这么快就要毕业了好茫然啊,不知道要干什么”

        林青收拾完课桌上的课本已经快走到停车场了。

        老师那句:“你干脆毕业吧,再读下去也没用。好的大学你也考不上,差的你考上了也是蹉跎岁月,不如趁早毕业吧。”还不停的围绕在耳边。

        林青家在芦苇坡边的一间破旧房子里,门外一口小池塘,几十年来从未见过底,每到夏季,林青总会和朋友在小池塘里尽情的游泳。老师说你学习不行,游泳倒是在行,是的,林青就是老师眼中的那种某些同学。三天两头的旷课,不是去网吧蹭网就是去同学家里睡到放学,美曰其名:不努力休息哪来的精力学习。

        现在想来,老师当初那句话,既是正确的也是错误的。

        一边骑车一边脑袋瓜嗡嗡作响,回家可怎么和老妈交代啊,让她知道毕业了她非把我头拧下来不可。

        从没有觉得学校到家里路途如此之短,怀着忐忑心情进了家门口。

        “老妈,我毕业了,不读书了。”回到家的林青立马开口和正在做手工的母亲说道。

        家庭贫穷,林青从小比别人懂事,知道自己先天条件不足,尽管打算出社会工作,还是觉得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愿。

        没人知道,嘴上说着上大学也没用,成绩也不好,不如出来挣钱,一副态度无所谓的林青,没有大学生活这件事成了他此生最大的遗憾。

        刚出社会的愣头青,确实被别人欺负了很多。

        第一份工作是去手机店当销售员,干了没几天,被老板抓去发传单,想着和好朋友一起在手机店工作可以互相照顾。结果聪明的朋友把传单一扔,谁爱发谁发,拉着林青就要回家睡觉,反正没人看到,时间一到回店里就行了。天真的林青最后和朋友大吵一番愤愤说道:“发传单也是工作,不能偷懒。”最后不欢而散,朋友回家打呼噜。

        林青一个人发了一下午传单,鞋子走破了,脚也烂了,导致后来半个月同事见了林青都捂着鼻子走,那味道实在太上头了。

        手机店干了两个月,辞职跑去卖衣服,当起了衣服售货员,因为青涩融入不进同事之间的感情,最后上了一个月班又辞职了,回到家的林青实在是很无助。

        “去外面看看吧,开阔一下视野也好。”林爸看林青这样子也头疼的不得了,最后通了许多朋友关系,走了点后门给林青某了个去北京上班的工作,今天就下了最后通牒。

        然后,背着大包小包的林青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踏上了北漂这条路。

        经过长途颠簸,下了飞机已经六点多了,出机场也已经快八点,坐上面包车一路开往上班的地方,既有期待又有茫然,和脑海中的北京不同,没有繁华大楼,没有高端写字楼,只有树木泥土。九点多到了郊区,光秃秃一片“好荒凉啊”。林青用一句话形容这个地方:做爱都没心情。

        到了一间破旧的院子里,几个同事出来迎接,大家忙着帮忙搬行李,整理床铺。

        哗啦啦一阵泼水的声音进了林青耳朵,回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穿黑色体恤,蓝色牛仔裤,浓眉大眼,十七八岁年纪的少年,在林青心底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烙印,好一个风华正茂,倾尽天下乱世繁华,谁的青春不正好,只不过刚好遇见而已。

        第一次见面,两人没有说上一句话。

        其实说实话,林青对这个小伙子第一印象不怎么样,可能是出于男人的嫉妒吧,林青打小长相优异,一直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尽管不承认,但是每当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也不禁感叹一声:真是绝世帅哥。现在突然见到一个长相可以和自己相媲美的人出现,自然是心生妒忌,不禁把对方列为黑名单之一。虽然对方长得还可以,可是给林青的感觉就是不好,甚至可以说,林青对这个人有一点点讨厌。

        第二天,就是真正上班的第一天了,工作地点是一个仓库,就在院子里边,仓库和宿舍一起,路程也就一两百米,起床刷牙后就匆匆跑去打卡,年轻人没学历没背景的刚开始也就干些苦力活。尽管开春了,北京的春天还是冷得不行,第一天上班在仓库里林青被冻得鼻涕直流,好在同事之间相处得也可以。也知道了昨晚那个小伙子叫吴念,和林青相差三岁,不是大三岁是小三岁。

        “哎,你晚上睡觉冷不冷,我床正对着门晚上又漏风,冻得我一晚上睡不着,被子里面都是黑心棉一点都不暖和。”这是林青主动找吴念说的第一句话,实在是和其他人又不熟,一起新来的也就吴念还见过面。

        “我在隔壁破房子里搜出了一个小暖灯,开了一晚上暖和得很,不是很冷。”吴念看起来很老实,一双眼睛细长细长的,眉毛是剑眉,显得五官很立体。

        这是两人之间第一次对话,彼此之间算是熟悉了。

        接下来每天的工作还在继续,两点一线,没有特别的事情发生。

        让林青最开心的,莫过于渐渐的和吴念熟悉了起来,两人年纪相仿,话题也聊得来,从最初的相看两厌到如今的相看两不厌,也是缘分使然。下班了两人走上一公里去搭公车,到最近的卖场逛逛,啥都不买还天天乐此不疲。有时候在卖场门口买点小吃,没钱就买一份,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就吃了起来,也不觉得碍事。

        “哎,我想买台暖灯,实在扛不住了晚上那风刮得像地震一样,被子盖了脑袋露出脚脖子,盖了脚脖子两眼望着上铺,耳朵冻得僵硬了都。”林青说道。

        “进去超市买吧,我顺便买个蚊帐,然后衣服一挂,当自己秘密基地吧。”

        “算了算了,有那钱我不如买点吃的,填饱肚子再说。”对于钱有概念的林青来说,让他花钱比要他命还难。

        回想上班第一天,林青对吴念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经过社会的洗礼,林青可以说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愣头青了,甚至可以说有点精明,有自己的心思,很会来事。在工作上很会拍领导马屁,人人都说他是领导肚子里的蛔虫。

        反观吴念,说实话不是林青故意贬低他,确实不是很聪明的样子,说话大条不经头脑,如果不是长得还可以,确实是不入林青眼的,此时的吴念还不知道自己给人的印象居然是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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