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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家人的消息


有句话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武鸦儿握着扫帚站直身子,看着一个男人递来的信,染着血的信纸干枯薄脆,似乎存放了几十年。

        武鸦儿担心自己伸手,信会承受不住碎掉。

        拿着信的男人把内容讲来。

        “跟我们猜测的差不多,遇到山贼就是在窦县境内。”

        “山贼出现的很突然,婶子她们被劫走,男人们都被杀死,小齐受了重伤逃出来。”

        “他撑着去窦县找官府官兵求援,却被说祸乱民心滋事要抓起来。”

        “小齐逃了出来,因为伤重不治死在一间驿站里。”

        “他一路都留下了线索方便我们寻找,在驿站给马夫这封信,让他等着人来买。”

        武鸦儿抬起头看说话的人:“大钟,小齐在窦县去官府求援的时候,他有没有表明身份?”

        被唤作大钟的男人低头看信:“小齐说山贼来的突然而且奇怪,所以他去官府时谨慎暂时隐瞒了身份。”

        但还是要被抓。

        “小齐信写的不多,话颠三倒四,他受伤太重了。”大钟再次递信,“我看不出太多讯息,你再看看。”

        武鸦儿没有接:“不用看了,他说的很清楚了,这山贼与窦县官兵是有关系的。”

        山贼出现的很突然,能将小齐这些兵丁出身的都杀死,去官府报有山贼会被抓起来,那个突遇难事的小兵用受伤后混乱的神智敏锐的将诡异关键点描述下来。

        “那么看来窦县官兵被山贼所杀也是有很大的隐情。”大钟道,“只是打探消息的人还没有到窦县,找到了小齐的踪迹和留下的信就急着送回来。”

        “那边留了人去找出事的地方,再继续打探消息。”另一个男人道。

        距离遥远,他们在那边人生地不熟,消息应该会很慢才能传来。

        武鸦儿道:“不用,召集人马,我们亲自去窦县。”

        大钟点头应声是。

        身后有男人便准备开口商议带多少人,什么时候走,这边留谁等等事,还没开口就被大钟转身推着向外走。

        他哎哎要说话,大钟牛眼一瞪咽了回去,其他的男人也都闭上嘴跟着走出来,大家才开口:“大钟,什么都还没说呢。”

        大钟神情木然:“还有什么要说的?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自始至终他们都在说小齐,没有半句提武鸦儿的母亲和妻子,因为根本不用提了。

        被凶恶的山贼劫掠的女人会是什么下场人人都知道,时间又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武鸦儿的母亲和妻子必然已经死了。

        大家心里也都是下意识的知道这个,所以才无法开口提起。

        大家神情悲凄,有人喃喃:“鸦儿从小受苦,他娘更苦,快要十年没见,现在终于能接来团聚享福,这,这可如何是好。”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说出来,他的眼圈都红了。

        “我们应该留下来,安慰他。”另一个男人喃喃。

        大钟嗓子沙哑:“这种事不可能安慰,没有办法安慰,就让他一个人痛哭吧。”

        男人们默然。

        被大钟推出来的男人用力的一吸鼻子,抑制悲伤让他的脸变的狰狞:“是什么都不用说了,召集我们最好的兵士,挑选最快最强壮的马匹,带上最锋利的兵器,就像我们去踏平匈奴人的王庭那样,立刻马上去踏平窦县。”

        寒风冬雪被人群的奔走叫骂马匹的嘶鸣扬蹄踩碎发出更加尖利的呼啸。

        大片的雪花被撕裂,让到处都是土墩子的城镇一瞬间被掩盖遮天蔽日。

        城镇里变得喧嚣,小院子里比先前还安静,扫帚扔在地上被雪覆盖。

        简陋的门窗关的严密,几盆炭火熏烤着屋子,让它变得温暖干燥,武鸦儿躺在床上将头埋在散发着香气的被褥里。

        这熏香是从匈奴贵族手中抢来的,因为香料稀少极其珍贵,据说大夏京城的达官贵人们也很少能拥有。

        似乎过了很久又只是短短一瞬间,武鸦儿坐起来,年轻人的眼有些发红,但并没有泪水,只是肤色更加苍白,枕头被褥上也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尽管如此武鸦儿还是伸出修长的手将枕头被褥仔细的抚平,直到崭新如初。

        武鸦儿再看了眼室内,窗边陶瓶里插了一只弯弯的老梅枝,其上花苞点点,想必不久就能盛开,他走过去将陶瓶里的水倒掉,从一旁的小水瓮里舀了一瓢新的倒进去,再将梅枝插回去。

        做完这件事,武鸦儿转身走出了屋子,踩着雪花一步一个脚印向喧嚣的城镇中而去。

        大雪覆盖了整个北方,简陋的营房里四面透风,燃烧的火盆如同蜡烛一般微弱。

        一个裹着大斗篷帽子盖住头脸的人坐在火盆边,用铁钎子专注的翻烤一个泥团。

        有年轻的兵丁走进来带着寒风。

        “好香。”他嗅了嗅说道,“项南你在烤什么?”

        他坐在对面伸手烤火。

        项南抬起头:“麻雀。”

        年轻的兵丁看着火盆里的泥团笑了:“你还会吃这个。”

        项南掀起斗篷,将泥团挑出来用铁钎子敲打,弯弯的嘴角满是笑意:“我哥交给我的,小时候他常带我爬墙出去玩,冬天的时候在谷仓那边捉麻雀,吃饱了回去,罚跪祠堂的时候不会饿。”

        兵丁哈哈笑了:“你哥真是聪明。”

        项南点头,眼里都是笑意:“他是很聪明。”

        泥团已经砸开,喷香的麻雀肉被撕开递给兵丁,兵丁接过塞进嘴里含糊:“你哥现在做什么?是不是当官了?”

        项南慢慢的嚼着麻雀肉:“他,十岁的时候过世了。”

        兵丁惊讶,差点被细小的麻雀肉噎住:“怎么?”

        项南对他微微一笑:“他定了一门亲事,去新娘家做客。”

        虽然才十岁,富贵人家联姻早多的是,兵丁不以为怪,听项南继续说。

        项南说的很简单:“新娘发了痘,他被传上,跟着新娘一起去了。”

        原来是痘疮病,兵丁叹口气,不管是贫儿还是富家子,痘神娘娘都一视同仁啊,这种事只能道一声节哀。

        项南笑了笑:“还好,我哥也不孤单,有妻子成亲作伴可以入祖坟,不用孤坟一座在荒郊野地,将来还会过继一个子侄,香火也不会断。”

        听起来是挺好的…..兵丁张口结舌,要说恭喜吗?

        有人此时进来解了围。

        “项南,你的家信。”他喊道,将一个包袱递过来。

        年轻的兵丁终于找到新的话题,羡慕道:“项南,你的家信真多。”

        天南海北四面八方,要准确的及时的将信送到手里,需要驿站的关系需要金钱,缺一不可,离家在外的人不是谁都常常收到家信的,一年半载互相没有音讯是常有的事。

        项南看着递过来的包袱,弯弯的嘴角下沉:“是啊,我家里人很惦记我。”

        他伸手接过拆开,家信写的很简单,跟预料中一样,要他立刻回家,迎接他的新娘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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