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金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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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必为本以为纪锦棠听完这话会大吃一惊,谁知他竟然半点反应都没有,只是那双夜里也很亮的眼睛依旧闪着光。
老道士很期待纪锦棠给出什么反应,结果这话就像是石沉大海,半点水花都没有,让他失望至极。
纪锦棠自从知道自己是神荼转世之后,觉得世界上一切都不算是什么大新闻了,哪怕明天微博上报道找到了真正的外星人,他都可以接受,后羿的血脉算什么。
半晌过后,纪锦棠才缓缓开口:“其实,我的想法跟你一样。”
“一样?”孙必为倒是自己吃了一惊,原来纪锦棠早就想到了。
“早些日子,我曾经到过西北荒漠里的一个墓穴里,我在那里遇到了伏羲的元神留下的一点残念,他让我看到了很多东西。”纪锦棠顿了顿,又继续说:“老匹夫,说实话,咱们也算是有过命的交情了,我对你也没什么藏着掖着的了。”
孙必为被纪锦棠的话砸晕了,他没想到纪锦棠竟然真的把他当自己人了,于是满心期待地想知道纪锦棠要对他说什么。
纪锦棠默默地从兜里掏出一支烟,这次他并没有用打火机点燃,而是轻轻叼起那根烟,掌心在烟上一划,那根烟便凭空烧了起来。
他深吸一口,白烟缓缓散开,纪锦棠伸手去抓了抓那些既真实又不真实的袅袅烟雾,用一种极为低沉的声音说:“一年多以前,各种怪事在我周围不断发生,有个上古僵尸王复活了,他从我刚刚给你说的那个墓穴里被放了出来,于是就有了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僵尸王?”孙必为嘴巴张得老大,感觉他再张一个度,下巴就被会被他给撑破。
“你作为修行之人,其他四大尸王想必应该是听过的,而我说的这个僵尸王名叫恒烛,是被古籍和民间传说给遗漏的第五位僵尸王,他之所以被遗漏,是因为他本是由犼的尾巴幻化而成,在昆仑山脚下沉睡了很久,醒来之后从未踏足过中原地区,直至再次被封印,他一直都在西北。”纪锦棠说道这里的时候,倒是有些同情恒烛了。
孙必为留意到他脸上的表情有微妙的变化。
“那为什么他醒来之后,会跟你有所交集呢?他作为一个成仙成圣的家伙,怎么就跟你这个寿命几十年的凡人过不去呢?”孙必为问。
纪锦棠苦笑:“他倒不是跟我过不去,他是跟地府过不去,我只是碰巧被搅了进来。”
纪锦棠又猛吸了一口烟,烟草味顺着鼻腔进入身体里的那一刻,他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多以前:“我本来有很好的生活,那一次在苗寨山洞里的遭遇,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
纪锦棠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孙必为,包括恒烛与地府的纠葛,苏之淮与他的牵绊,苗寨山洞里那一场大战,顾羽梨的离世以及他和地府之间的恩恩怨怨。
孙必为感觉整个人被雷劈,半天缓不过劲儿来。
当纪锦棠平平淡淡地将自己的遭遇说出来的那一刻,孙必为心里不是惊讶,也不是兴奋,而是一种无端生出的心疼与同情。
凡人一世不过数十年,很少能活过一世纪的,然而纪锦棠这短短一年却承受了一个人几乎是一辈子的痛楚。
孙必为这才明白,眼前的这位大侄子,并不是普通的凡人,而是有着神的魂魄转世,又有着神的血脉的圣人。
然而这个圣人,却看上去十分不着调,很难想象,他也曾想过,为了阻止僵尸一族得到魂之石,为了三界秩序不被大乱,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身世,孙必为这才明白为什么当纪锦棠也会怀疑李小飞是后羿的血脉了。
“所以你认为,当年用彤弓重伤恒烛的那个人,就是李小飞的先祖?”孙必为战战兢兢地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可当他知道纪锦棠不是普通凡人之后,莫名地对这位大侄子产生了本能的畏惧,毕竟人家是东方鬼帝转世。
纪锦棠瞧见孙必为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他大约是猜到了孙必为的心理,于是善于察言观色的纪锦棠便对孙必为露出一个诚挚的笑容,点了点头。
这个笑容瞬间让孙必为放松了很多,他继续问:“彤弓既然是当年帝俊赐给后羿的,那么为什么又会辗转到了幽冥呢?”
纪锦棠一秒从文艺青年变为逗逼青年:“哎,老道士,让锦棠叔叔来给你科普科普!事实上,我们说的后羿射日,并不是真的后羿,你懂吗?”
孙必为一脸疑惑地摇了摇头。
“这你都不知道,你还混个毛的风水界啊!”
虽然在被纪锦棠鄙视,可孙必为还是习惯以这种口气说话的纪锦棠,他觉得这样的纪锦棠才真实,自己心里踏实,而纪锦棠肯定也自在。
“后羿和大羿是两个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纪锦棠开始神话故事的科普。
“真正拿彤弓射日的人,其实是大羿,而不是后羿。大羿是上古洪荒之人,那时候还是尧舜时期,而后羿是夏朝的一位君主,只是两人的名字有些相近,在后世的传说中才会被搞混淆了。大羿的妻子才是嫦娥,后羿的妻子是纯狐,大羿是射日的那个,而后羿只是箭术好而已,明白了吧?”
孙必为恍然大悟,连忙点头,并发表意见:“哎,这些乱七八糟的上古神话故事,总能弄混,这也不能怪我们呀,谁让咱们上下五千年呢,同名同姓的都不知道有多少,更别说名字相近的了。”
纪锦棠觉得孙必为话粗理不粗,每个时代的君主包括统治阶级都会赋予神话故事一些自己主观的意向,毕竟在那个封建迷信的时代,没有什么比鬼神统治更有效果了,就像陈胜吴广之流,都会用一些不入流的手段,让众人以为他们是真命天子,更何况那些一代代传下来的帝王呢?
“哎,大侄子,你还没说彤弓是怎么流转到幽冥的呢?”孙必为跟个好奇宝宝似的继续追问。
纪锦棠摸了摸下巴:“以下内容仅代表本人的推测,不一定是真的啊,你听听看。传说大羿在射落九日之后,身体大不如前,作为一个半人半神的英雄,他很想长生不老,于是他向西王母求取长生不老药,结果这个药被他的老婆嫦娥给偷吃了,于是就有了嫦娥奔月的故事。”
孙必为一激动:“这败家娘们儿!”
纪锦棠被他吓得一愣一愣的。
“我可以继续说了吗?孙道长?人家嫦娥偷吃长生不老药,大羿都没激动,你激动个毛线,瞧你那副熊样,怪不得单身至今。”纪锦棠对他一顿嘲讽。
谁知孙必为不但不生气,反而笑嘻嘻地说:“大侄子继续,你继续!”
纪锦棠轻咳一声,继续说:“后来大羿就成了单身狗,一直狗着,结果他收了个狼心狗肺的徒弟,叫逢蒙,将大羿给害死了。于是就有了传说,大羿死后成为了半鬼半神的鬼王,被封为宗布神,统领万鬼。由于这大羿是被桃木给拍死的,就有了鬼怕桃木这个传说,当然鬼怕桃木,还有个说法是跟神荼郁垒有关。”
说道神荼郁垒,纪锦棠不自觉地顿了顿,又继续:“神荼郁垒所在的桃芷山有棵通天的桃树,他们所居住的碧波殿就在这桃树附近,作为镇鬼大将,自然是没有鬼敢靠近他们的,于是就有了鬼怕桃木的这样一个版本,不过不管是哪个版本,你们天师派或者是茅山派,的的确确是用桃木剑来对付一般的小鬼的,对吧。”
孙必为有些佩服纪锦棠,说道神荼郁垒的时候,他竟然还可以这么冷静,他继续接话:“所以这彤弓大约是跟着已经成为宗布神的大羿来到了地府?”
“我想大约是这样,只是这宗布神已经魂飞魄散了不知道几千年,真相是怎样的,我们也不大可能清楚了,那时候地府都还是刚刚形成,各方势力在幽冥搅得天翻地覆,大约也是没什么闲工夫来管这位宗布神了。”纪锦棠笑着说。
孙必为低头想了一会,有神色慌张地说:“大侄子,你刚刚提到了是伏羲跟你说,当年是有人用了彤弓重伤恒烛,才能将他封印,那么……”
纪锦棠知道孙必为这么紧张是为了什么,倘若彤弓真的有灵魂,有思想,是他引到李小飞冥冥中注定一般和彤弓相遇,那么李小飞会不会就是伏羲口中的,那个拉开彤弓的人?
纪锦棠不敢想,他一直保护了这么多年的好兄弟,好朋友,若是把他也卷进这三界六道的动乱里来,后果会是怎样,谁都不好说。
上古洪荒之初,伏羲为了消灭犼的肉身,以身殉道,女娲为了天下苍生的生命,力竭而亡,后土为了幽冥之地,五衰而死,似乎这些先圣都没有好结果,若是李小飞是那个决定整个战局的人,必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纪锦棠皱了皱眉,一字一顿:“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大侄子,为什么我拿不起彤弓,而李小飞拿得起?”
“我说不可能就不可能!那把长弓究竟是不是当年大羿射日留下来的彤弓都不好说,就算那是真的,我也不会让李小飞冒这个险,对付恒烛,不要到那一步!”纪锦棠态度十分坚决,他绝不会让李小飞有半点损伤。
这茫茫苍生,这万丈幽冥,这百里凌霄,为何需要李小飞这样一个凡人来对付僵尸王?就凭他身体里那一点半神的血脉吗?简直可笑。
孙必为忽然用一种极为温和的语气对纪锦棠说:“那你呢?大侄子?你又凭什么要去冒这个险?虽然你有大神转世的灵魂,也有一点点神的血脉,但是今时今日的你,就算你法力高强,但是你这凡人之躯,在天塌地陷之时,你又能抗住什么呢?”
纪锦棠愣住了,他盯着孙必为看了好大半晌,这些日子,还从未有人跟他说过这种话,老道士跟他认识时间并不长,却能像一个好朋友一样关心自己,一时间激起他心中阵阵暖意。
他忽然笑起来:“凭我长得帅啊!”
孙必为好不容易建设起来的心理被他这句话一秒破防,简直无语至极。
“行了,老匹夫,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怕死,你放心,我会保重的,李小飞我就暂时交给你照顾了,那傻子心思单纯,你要好好引到,千万别让他再做傻事,你自己也是一样,我回去了!”纪锦棠笑眯眯地说。
孙必为没有再说话,他只是看着纪锦棠转身的背影,眼里都是心疼。
回到南城的家中,纪锦棠总算又能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尽是在地府发生的那些事。
他就这么把大慈天女气走了,会不会出什么乱子啊?
当时情况所致,他不想大慈天女以一敌三,更加不想大慈天女为了自己和同僚发生纠缠,哪边赢都不算真正的占到便宜。
于是他才故意说那种气话,让大慈天女死心,然而他现在后悔了,他满脑子都是大慈天女临走之时,那一片通红的眼眶。
眼泪像是能穿越时空,纪锦棠都觉得那滚烫的泪水好像流进了他的心里,灼得他难受。
纪锦棠不知道在床上翻了多久,才在迷迷糊糊中进入梦乡,匀长缓和的呼吸声随着他胸膛起伏,外头已经隐约映出朝霞那一点点鲜红。
一大早,陆鸢就从温柔乡里睁开眼,看见苏之淮还睡在自己的身边,虽然已经化为刘珩的模样,可是陆鸢现在满脑子都是苏之淮那温润如玉的真身。
她用手轻轻抚摸苏之淮的脸颊,从眉骨到嘴唇,似乎昨夜的温存在她的心里能永远停留,哪怕天崩地裂,都不能忘记。
苏之淮的脸上很干净,也很冰凉,却有一种不知名的温暖从陆鸢的手上,顺着手臂缓缓散在她的灵魂深处,她觉得此刻的苏之淮,才真真正正有了人的样子。
这一整天,两人都好像还沉浸在昨夜的床笫之欢里。
作为一个正人君子的正牌神仙,苏之淮脸颊的绯红直到黄昏才缓缓散去,陆鸢觉得好笑,但又觉得心里头温温的。
她现在才不管苏之淮是什么身份,判官也好,鬼帝也好,哪怕苏之淮是玉皇大帝又怎样?老娘看上了,他就是老娘的男人。
苏之淮一天都没去上班,两人在家里腻歪了一整天,晚饭过后,外头刮起了风,苏之淮这才想起来,今夜子时与商洛亭相约一事。
他想起这件事,心里头就好像被一团浆糊包裹住,完全没有头绪,这商洛亭究竟要做什么?于是他傻呆呆地坐在沙发上,灵魂出窍似的。
陆鸢发觉了他的不对劲,凑到他跟前,靠在他身上,轻轻地问:“你怎么了?白天还好好的,怎么一到晚上就魂不守舍的。”
苏之淮忽然回过神,一脸宠溺地看着陆鸢:“怎么这么爱八卦?”
陆鸢见苏之淮还有开玩笑的心情,就觉得应该没什么大事,接着他的话说:“八卦是人类除了吃喝拉撒睡的第六大本能好吗!你要多学着点!”
苏之淮笑起来,从陆鸢的角度,灯光从苏之淮的另一边打过来,后面形成一个光晕,苏之淮整张侧脸都没在光晕之中,朦朦胧胧的,让人无端生出心之向往。
夜里,苏之淮趁陆鸢睡着后,悄悄打开通往地府的大门,一溜烟就消失不见了。
金鸡山离酆都城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远,对于他们这种会飞的神仙来说,更是跬步,一眨眼的功夫,苏之淮就来到了金鸡山。
这金鸡山峰,两道岭,像极了鸡的形象,笔直的山峰如鸡背和鸡冠部分,需要一点一点的爬过去,先要爬上鸡背,然后还得从鸡背爬到鸡冠上,翻过这金鸡山,往北七十里路便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野鬼村了。
民间传说大多数的说法是生前杀鸡的人路过金鸡山,一群群的怒冠的公鸡迎面扑来,那如铁的嘴直捯瞎灵魂的双眼,煽动的翅膀像锋利的刀片划破身体,那乳抓魂钩的爪子,抓的全身皮开肉绽,深入五脏六腑。
这种抓心啄肝的痛苦,世所罕见,让鬼差都不忍直视,唏嘘不已。
然而事实上这都是民间以讹传讹,金鸡山之所以叫金鸡山,仅仅是因为外形像而已。
不过这金鸡山、恶狗岭、野鬼村三处三不管地带几乎是连成一片,里头不知道有多少冤魂徘徊,他们大多数都不进入轮回,有的因为肢体不全,有的则是铁了心要在幽冥渡化成仙,有的则是不甘心死去,痴心妄想地想活过来。
于是这些地方往往汇聚了强大的怨气和戾气,让来往生魂都不敢靠近。
渐渐地,这三个地方就演化成了民间故事里最可怕,最阴暗,最神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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